法律抹杀企业家
李海兵
新劳动法是对企业家一种抹杀编辑本段回目录
李俊
新劳动法造成的灾难越来越明显,并且也有不少政府官员公开反对新劳动法。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说到,“广东的省长说,政府的政策要考虑到员工、雇主与政府本身的利益,但新劳动法对这三方面都有损害。明显地,北京的三月会议这位省长之见没有受到欢迎。”这一年以来,新劳动法对经济产生伤害非常严重,同时也是对企业家一种抹杀。
新劳动法最大危害就是以第三方介入进行干预合约自由,从而让企业主和员工双方丧失协议的自由权。双方签劳动合同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但是这种最基本权利却被一种野蛮的行为限制了。这就好比谈婚论嫁的年轻人,是否结婚或者选择结婚形式,这些东西都应该是两个人决定的。可是就在他们做决定时,就出现第三方介入干预,理由就是他们在一起是不幸福,因此禁止他们结婚。一般来说,这个第三方往往是他们的父母,并且认为作为父母就应该儿女幸福考虑,从而替代他们决定。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自己又不是本人,怎么可以知道他人幸福?
新劳动法不仅没有保护了员工的利益,并且是对企业家一种抹杀。事实上,并非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成为企业家需要具备一定天赋、并且具备勇敢精神。本来,能够创业成功而成为一名企业家就是非常艰难的事情,真正适合成为企业家的人是非常少。现在,新劳动法却是对创业人员的种种限制,让他们感觉到投资办厂太艰难了。既然做企业主是那么艰难,那么他们就会选择知难而退,从而不干了。
这个社会能够提供这么多就业岗位,这里有企业家们的功劳。没有他们艰苦创业,怎么有这么多就业岗位提供?一间又一间工厂破产,新劳动法如何保证这些员工的利益?那些制定新劳动法的人,要么就是富有浪漫主义,以为一张法令就可以让国富;要么就是站着说话腰不酸,欺骗无知老百姓而假装做好人。
新劳动法规定的好处,实际上就好比恋爱之中“爱你一万年”一样不可靠。喜欢幻想的人信以是真,以为幸福生活就真的到来了,但是这只是一个骗局而已。其实,新劳动法不仅没有带来一点好处,反而带来种种灾难。工厂破产,失业人数上升、我想都是新劳动法的“硕果累累”。
员工和雇主的关系就是正如鱼和水的关系,如果把水抽干了,那么鱼也就会死掉的。不要以为把这些剥削工人的资本家杀了,工人就会过着一种幸福生活。我们需要理性思考一项政策可能造成实际后果,而不是仅仅从良好愿意出发。因此,废止新劳动法,从停止幻想开始。
2009年2月14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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