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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谁的? 编辑本段回目录
● 刘军宁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小青年酷爱电脑,上中学的时候就猛学电脑,只对电脑有兴趣,对其他功课都没有兴趣。高中以后,他自然没考上大学,但是继续在家钻研电脑。他为此还参加了电脑培训班。现在,他的电脑水平更高了。他做梦都想有一台自己的电脑。但是他家没有钱给他买电脑。 ( http://www.tecn.cn/ )
有一天这位小青年得知没有什么文化的邻居王老汉有一台电脑。这是王老汉的在外高就的儿子给他买的。晚上,这位小青年就把王老汉这台还没拆封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了。邻居们都知道他爱好电脑,于是就首先怀疑他。他承认王老汉的电脑是他拿走的,还援引阿Q的例子,说是“窃电脑”不是“偷电脑”。一些主持正义的邻居就要求他把这台电脑归还给王老汉,这个青年实在是舍不得。他想,怎么样才能不还这台电脑呢?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他对那些邻居们说:“我问你们几个问题。如果你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很满意,我就还王老汉电脑。如果你们回答不出来,或者我不满意,这台电脑我就先用着。”那些主持正义的人很想听听他究竟有哪些“歪理”,就对他说:“那你问吧!” ( http://www.tecn.cn/ )
这个青年第一个问题是,王老汉会用电脑吗?大家都知道他的文化水平很低,并回答道,“不会!”青年很得意,接着抛出了第二个问题:王老汉会珍惜这个电脑吗?答案很明显,王老汉不会用电脑,也就不知如何珍惜电脑。但是有人提出,王老汉可以学电脑啊!小青年心里早有准备,更加得意,跟着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你们说他可以学,如果他学会了以后,沉溺于电脑怎么办?搞网恋怎么办?家庭破裂怎么办?如果电脑坏了,他不会修怎么办?如果用电脑不慎着了火,烧了房子,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怎么办?青年问的问题又快又多,邻居们一时语塞。于是,小青年反问到,“那,这个电脑我还用还吗?”他紧接着又机智地抛出了一个建议:“为了保护电脑,为了让王老汉不受电脑伤害,这个电脑最好还是归我。王老伯如果想用的话,可以随时来用,我免掉他的电脑税。”大家听了,更加愕然! ( http://www.tecn.cn/ )
上面这个故事,很类似于最近关于土地财产权问题的讨论。反对农民拥有土地的一方,正是用上面故事中小青年的手法来进行论证的。农民不珍惜土地怎么办?农民把土地卖了无家可归怎么办?农民用土地种鸦片怎么办?农民把土地送情妇怎么办?…… ( http://www.tecn.cn/ )
小青年能用上述理由霸占电脑吗?不能!国家能用上述理由霸占土地吗?更不能!电脑与土地等财产的正当归属是正义问题!使用与善待财产是效能问题!用效能问题来偷换正义问题是绝对无效的辩护。 ( http://www.tecn.cn/ )
在中国,目前土地全部被国家度为己有。可是,国家凭什么占有所有的土地,不允许私人有一寸土地?有人说,国家占有土地依据的是宪法。中国的宪法是执政党制定的。这部宪法规定土地属于执政党领导的国家所有,并完全由执政党来使用、支配。如果上面那位小青年在窃得电脑之后马上发布一个公报,说王老汉的电脑从此属于他,这样的公告有正当性吗?能凭此就改变电脑的归属吗?有人说,国家这样做是认为土地重要,重视土地。那位小青年“窃”王老汉的电脑,不也正是因为他认为电脑对他很重要,他也很珍视这台电脑吗?难道因为你珍视别人的东西,就能成为占据别人东西的正当理由吗? ( http://www.tecn.cn/ )
还有人说,土地之所以要归国家,就是因为国家能够比农民更好地利用土地。这种看法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使用财产的技能不能决定财产的归属。不能因为小青年比王老汉善用电脑就可以占据这台电脑。第二,国家比农民善用土地。这是计划经济的看法。现在,计划经济已经被国家和执政党公开放弃。而且,国家让农民承包土地这一点本身就已经说明,农民比国家和政府官员更善用土地。 ( http://www.tecn.cn/ )
也有人说,土地向来归国家所有。这不是事实。中国土地的全面国有制是从1956年开始的。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国土地国有的时间仅占百分之一。历史反表明,土地私有是常态,国家全部占有土地是暂时。 ( http://www.tecn.cn/ )
土地是谁的?这个答案就像回答故事中的电脑属谁一样毋庸置疑:土地,不是国家的,不是执政党的,而是每个中国公民的!
圈占土地之风缘何屡禁不止?
2006年08月27日 00:05:3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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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义 作者文集
近年来,我国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圈地之风如脱缰野马,无节制地吞噬着大片良田沃土,带来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构成了威胁。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显示,截至去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0亩,正在一步步逼近安全的底线。这导致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三无人员”(即无地可种、无业可就、无保可享)。
那么,是谁圈占了农民的土地呢?笔者认为,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形象”与“政绩”的需要,大搞“城市经营”,把大量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盲目扩大城区,搞大广场、主题公园,建造机场、高速公路、各类开发区等。资料显示,2000年至2002年,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0多万件,其中个人违法32万件(主要为农民建房问题);村、组集体违法2.5万件;乡级以上地方政府违法1.3万件;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又多与地方政府违法行为有关。2003年底以来公布的9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中,8起为政府违法。
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圈地之风,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是为了“形象”和“政绩”,肆意兴建开发区。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国有各类开发区6015个,60%为省级以下开发区。在河北省霸州市,有一县级市就有十个开发区。
二是高举“经营城市”大旗,壮大“第二财政”。我国现行的土地批租制造成巨大的级差收益,政府批租一块土地,就可一次性地收取50至70年的土地收益,而给农民的补偿只有每亩一两万元甚至数千元。部分把土地经营作为政府的“第二财政”,一些市、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30%—40%,甚至更高。
三是竭尽全力打“擦边球”,变更土地身份再征占。一些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转为非耕地的农用地后再征用,或者是化整为零地征用土地。
四是“土地爷”要变“财神爷”,官商勾结乱占地。一些村、镇、县等领导利欲熏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违法占用农村耕地。
目前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有关保护耕地的通知更是接连不断。然而,非法圈地却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尽合理。细说有二,一是地方土地部门官员的任免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土地部门就更不敢违地方政府圈地的意愿。二是土地产权归属政府,行政监督还是政府,监督难以见效。
因此,要遏制住圈占土地之风,笔者认为:一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调整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使国土资源部能切实监管土地的使用,可以让地方政府、开发商降低圈地的冲动,使农民有权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达到促使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的目的。三是全面严肃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明确审批权限,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撤销,并追究批准者的责任。四是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增加、强化、明确有关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五是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六是加强土地管理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加大监察力度,坚决做到“不批条子、不打招呼、不干涉土地行政执法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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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22306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6-08/27/content_50062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