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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话语权使用界限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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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传播中话语权使用界限的思考编辑本段回目录

 摘要:2010年9月10日,一个网名为“赵庭景美”的北京女画家悄然在新浪微博出名了,原因是她在盛怒之下在将自己“捉奸”的经历和心理发布到微博上。这件事被网民称为“微博直播捉奸”。网民哗然,围观看戏的有之,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的有之,煽风点火的也有之。笔者认为这件事的迅速传播有微博的几何传播速度的推动,但反映出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网民利用网络时不能自制,导致话语权滥用的后果。
  1、从隐私到众所周知——微博在中国的大流行

  丈夫不忠在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早已不算新鲜事,这种事情最多充当街头巷尾的亲戚邻居的饭后谈资,摆不上台面也做不是轰动大事。然而为何“捉奸门”引起了数量如此巨大的民众围观?而且不仅民众围观还得到了专家学者的注意。小小一起家庭纠纷为何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呢?这还要从微博的疾速传播能力和全民路线说起。

  新闻传播的专家学者对于微博在短短一年内微博得到迅速普及的解释众说纷纭,经过仔细梳理意见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1 使用门槛降低

  微博是个人媒体,而以往的博客主洋洋洒洒动则几百字,若要清晰表达主题思想需要博主具备较雄厚的文字功底,这是当红博客的必备条件之一。在这些红透半边天的博主中更有许多人是以书写文字、传播思想为生,所以经营好博客的要求——写出一篇思想集中、立场鲜明、表意清晰的长篇大论并不是一件个容易达到的标准。因此常规的博客并不像有些人说的是“草根阶级的发声器”,它依旧和传统媒体一样还是精英阶层的话语平台。

  相比之下,微博字数要求少,使用门槛低。中国大多数微博网站最多只能发布140个字,所以它也被网民成为“一句话博客”。这就迎合了大多数普通人想使用博客却并不具有太高的文字驾驭能力的要求,因此所以微博短小精悍的形式让更多人有机会表达自我。

  从某个角度看,微博似乎更像一种琐碎杂事或者心情的絮叨,可谓难登大雅之堂。相比冗长、复杂的博客,微博客显得更加活泼、生动、自由,用户能够随时、随地、随心发表你的心情印记或精彩图片。微博的兴起使人们觉得这是最传统的写作与最先进技术的完美结合,它不需要传播者长篇大论,它不需要接收者细细品味。 在微博上我们时常可以看到网民对时事发表一句话评论,比如9月份“打假斗士”方舟子被袭案告破,微博网友梅舸评论道:“为了名和利,不惜一切代价。”

  微博甚至免去了网民编写信息的功夫,更多时候微博的“转发”功能——相当于复制他人信息并注明原作者——可以将你看到的他人编写的语句迅速分享给更多人。在转发的过程中,网民其实已经做到了对信息的筛选工作,他们一般转发的内容都是自己感兴趣的,这些信息有可能是微博主高度关注的新闻,也有可能是他人对某件事情恰如其分的评价。绝大部分的人没能力写微薄,转发的内容恰恰能为他们的个人自媒体创造内容。

  使用门槛低的直接后果就导致了微博在全国的大流行,它的影响力甚至超过传统的权威纸媒。单从数字上就可以说明它的普及程度: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登陆中国市场仅一年的微博累计活跃注册帐户数将突破6500万个,2010年3月—2010年6月,国内微博市场月覆盖人数从5452.1万增长到10,307万 。
 1、2 无与伦比的疾速传播

  作为一个社会化的媒体平台,每逢社会大事,微博的发送量都会在短期内迅速增长。以南非世界杯为例,在7月12日世界杯决赛上演的当天,新浪微博上的原创微博数高达1,904,369条。此后,许多名人针对世界杯的评论被广泛转发,7月28日,新浪微博上的转帖微博数达到199,964条,当天总共产生的微博数随之增长到3,619,603条。在单场比赛2小时期间,新浪微博上的微博数一度突破了300万,峰值超过了3000条/秒。

  传统媒体对微博的行动速度更是望尘莫及。美国歌星杰克逊死讯尚未证实之前,已经有大批歌迷赶到杰克逊就医的洛杉矶加州大学医院,他们的消息来自微博客。正式因为微博具有不需剪辑,不需审核,不需编辑组稿等优势,任何人都可以不假思索地写下所见所闻,这就是它的速度大大超过其他媒体的原因。

  综上所述,微博的传播速度和使用门槛低奠定了这次“捉奸门”被闹的沸沸扬扬的基础:人们喜爱八卦,微博提供了够劲爆的“料”;人们喜爱窃窃私语,微博提供了广阔的话语空间;人们喜爱私下传递,微博提供了便捷的“转发”功能。所有一切的条件都具备了,“捉奸门”理所当然地“红”了。

  2、微博暴露话语权滥用的问题

  “捉奸门”的大体内容是这样:北京一名女画家赵庭景美(网名)下班回家,撞见丈夫与第三者偷情,盛怒之下在新浪博客上直播捉奸全过程,得到数万网友围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是普通的家庭纠纷,它凸显出了网民自由表达的欲望和滥用话语权之间的矛盾。

  2、1什么是话语权?

  “话语权”简言之,就是说话权,即控制舆论的权力和自由表达的权利。话语权掌握在谁手里,决定了社会舆论的走向。从广义看,话语权是新闻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新闻自由权利中的“表达权”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一项不可让予和剥夺的民主权利。 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被其他团体认识,是社会公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话语权也是我国媒体研究者的重要课题之一。有的研究者意识到微博操作的简易性和高速传播的优点,给大众提供了自由发表意见和能和他人分享的空间和平台,他们认为微博的诞生意味着民众话语权的保证,扩展了他们表达的渠道,促进了公众话语权的实现。

  2、2如何界定微博中的话语权滥用?

  一般说来,话语权的滥用有两条界定标准。其一,个人的话语自由不应该侵犯或影响到第三方的利益。其二,个人的话语权不应违背社会的风俗良德、道德标准。下面笔者以“女画家微博直播捉奸”一事为例来讨论这两条界定话语权滥用的标准。

  2、2、1行使话语权不应侵害他人利益

  首先,在这个事件中的女主人赤裸裸地将现场情况一五一十地发放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语言直白露骨,在其微波上对其丈夫和第三者指名道姓地公开抨击。赵庭景美的捉奸微博一共9条,以下引用赵庭景美的微博原文:

  “9月8日07:05,“赵庭景美”:“早上我回家,看到床上‘北京陈青蓝’和‘爱伺机摸人’裸在我的床上”

  “08:10,赵:“‘北京陈青蓝’和‘爱伺机摸人’被我抓奸在床后。若无其事的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极度崩溃中。”

  “09:07,赵:“刚打架了,我根本打不过‘北京陈青蓝’,极度崩溃崩溃……”

  “10:24,赵:“‘爱伺机摸人’,虽然今天早上我把你和我老公捉奸在床,身为女性,我仍然很同情你。因为我从你的衣着和日常用品来看,你是个经济非常拮据的女人,但是即便如此我也劝你不要因为这个而饥不择食。一定要找个可靠的男人,很显然,陈青蓝不是。他向你承诺的物质条件,必须要由我来替他实现,你觉得这可能吗?”

  当赵庭景美发现丈夫出轨后,接下来的3个小时,她和丈夫与小三厮打,在派出所做记录。如果时光倒流两年,这些事情都是私密的家庭纠纷,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极少有机会能见识到丈夫出轨后,他的妻子站在人流最多的市中心举着高音喇叭向来往路人播报事态最新进展、发泄自己心头的怨恨。但是在网络上他们敢于戳着对方鼻尖怒骂。

  捉奸并不稀奇,但在微博的公开平台上直播,还是头一遭。从引用的几段微博中我们可以看出,赵庭景美的丈夫叫陈青蓝,第三者的网名为“爱伺机摸人”。如今的微博已经不算是“私人空间”,任何人只要有ID都能随意登陆他人页面回复或转发信息,所以微博既是向公共开放的私人空间。微博的特征是,任何一个用户说了任何一句话,都会立即显示在微博的首页。理论上,在微博的世界里,个人可以向全世界喊话。

  因此,一方面,博主指名道姓地在公开场合曝露他人的私人信息,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网络力量的强大令人瞠目结舌,马上就有好事者展开“人肉搜索”将第三者的姓名、背景等详细资料调查出来,甚至连三个当事人的住址、工作单位都被公开出来。网友分成几派,有的支持赵庭景美,声称应该将第三者

  另一方面,她为网友“人肉搜索”提供了索引和关键词,进一步扩大了事态的影响。赵庭景美跟新微博后,很快其丈夫背景陈青蓝也跟新了自己的微博,与前者对峙,形成了相持不下的局面。事件在微博上不胫而走,截止到8日下午7时,这9条微博得到了4930次转发,还有2582条评论, 更有数万名网友“潜水”围观。在围观的群众中不乏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小学生,他们有免于接收不良信息的权利,这件事情无疑对于儿童的心理健康有不利影响。

  2、2、2行使话语权不应有悖风俗良德

  中国有句老话,家丑不外扬,原因是不想他人过多干预自己家的私事,更重要的是丑闻与社会风俗相悖,会损害个人声誉和败坏社会风气。但是在“微博直播捉奸”一事中,主人公丝毫不介意在微波上高调曝露婚外出轨行为会对社会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虽然婚外恋在当今的社会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但是“直播捉奸”总是能够抓人眼球。

  首先,婚外恋这件事情本身与普片信仰的“善”、“美”大相径庭,与法律秩序也想违背。马克思说过家庭是“伦理的实体”,婚后忠诚是社会主义婚姻道德的内容之一。 虽然从事情本身来看,赵庭景美处于劣势,因为其丈夫出轨后毫无忏悔之意,反而站在第三者一边并与她发生了肢体冲突。然而并没有很多人同情她的遭遇,多数人认为这件事情是一场闹剧,甚至很“狗血”。

  其次,败坏风俗之事不应拿到公共场合大肆渲染,干扰道德秩序。一个成熟理性的人不会将家门内的纠葛公之于众,相反,他们会立刻冷静下来分析自己和对方在造成这个后果的原因,并私底下解决问题。然而将带有强烈个人情感的信息发至网络很有可能影响他人的立场和判断。不可否认大众具有窥私欲,越是隐私的事情越是能产生轰动效应。然而这件事情并不是由街坊邻居或是狗仔队拿到台面上曝光,当事人自愿把家门内的事情抖出来,后果难以预料。

  网友的评论很能说明他们的立场,比如网友taozi6686评论道:“赵庭景美,你用发表微博的方式抖露隐私,这招真是够损的!心狠手辣的人才干得出来!真是最毒不过妇人心呀!本来还很同情你呢。”

  3、 微博话语权现状及问题表现

  网络本身就是信息庞杂的地方,所以微博的传播呈现出多元性的特征。多元化的言论表达不仅具有个性, 而且具有社会性; 不仅具有有序性, 同时也具有无序性, 甚至充满了各种思想矛盾和意识冲突。 微博上的信息传播者和发言者多数带着“网络面具”,他们用假姓名隐匿身份, 其观点的表达一般少有顾忌, 往往传播和表达的是带有个人倾向的观点和思想情绪。从现实情形看, 微博多元化的言论表达, 既有符合事实真相、反映正确意见、促进社会和谐的舆论, 也有歪曲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信息、传播错误观点的言论, 一些网站良莠并存、真假难辨。除去最近的“直播捉奸”事件以外,微博中暴露出来的话语权滥用问题还有其他方面表现。

  其一,利用微博散布虚假信息。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后,全国上下都被地震的破坏力所威慑。2008年七月有网友看见南京上空出现“地震云”,于是更新微博状态称“七月南京有强地震”。这条微博被转载回复数千次,在南京地区口口相传,传得人心惶惶。结果到了预测的7月28日这一天,根本没有任何地震迹象,更别提“大地震”了。由于目前没有针对微博用户的信息核实工作,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漏洞散布不真实的信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民心所向。

  其二,不择手段利用微博“成名”,不管是好名声还是而名声。2009年11月,某微博网站的头条竟然是“护士在网上公开裸照”。微博直播“捉奸”与网上公开裸照,有异曲同工之妙,目的都是为了产生轰动效应,为了出名;手段都是“炒作”,有筹划运作,有背后推手;性质都是以丑示人,丝毫不在意个人形象和公共素质。

  4、如何控制微博话语权滥用

  民众在网络上享受到了比以往更加高广阔的话语权,在这里他们不仅拥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更是实现自身利益的场所。

  权利是与义务相伴而生的, 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才会有健康完善的民主。网民在享有网络话语权的同时, 需要承担的义务就是要对自己的话语负责, 要真实、正确地表达民主意愿, 而不是没有限制的纯自由话语。微博在鼓励人们自由发表意见的同时,也滋生了个人的劣根性,个体性的发展导致孤独感、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人的自由让人无拘无束,也助长无法无天。

  因此,第一点也是最根本的一点应是:网民应注意提高自身素质。笔者不否认微博是一个可以用来发泄情绪的地方,比如絮叨工作中的不顺利、生活中的小问题等都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但是触及到公序良俗的底线时,牢骚抱怨就上升到道德问题了。偷情固然不对,但无论如何也是私事中的私事,看客虽有窥私欲,但轰轰烈烈的闹大了也超出常规接收心理。同样,用微博散布虚假信息的人一是图利,二是图一时之快。解决以上问题的良方唯有加强自身道德约束,提高社会责任感。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法律,人们的行为往往更多地受道德力量的制约,但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有些网民认为可以摆脱现实社会的种种羁绊而随心所欲。其实,这正是网络伦理教育缺失的表现,在我国,加强对公众的网络伦理教育非常必要。网络中自主自律的价值观,是对网民更高层次的道德要求,网民应提高自身素养,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其他网民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形成理想的网络环境。

  第二,完善技术控制微博的发表内容。“把关人”理论认为,媒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具有“过滤”的作用,它们会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各个方面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信息它们有权终止传播,否则健康使用微博的“规矩”就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微博可以采用像论坛、贴吧一样的“网管”制度,管理员通过迅速浏览信息,利用技术手段直接删除或屏蔽不符合规定的微博内容。

  第三,完善与网络发展相适应的法制体系。网络具有高度的开放性,网民只需一台联接到网络的电脑便可轻松上网,所以要对网络实行法律规范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换言之,技术管理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并不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此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技术控制技术就会有相应的反控制技术,因此技术管理不可能达到完善的程度。而法律控制因其最大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可以称得上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但法律法规对网民自主权和自由度的过度干预也很容易使网民产生逆反心理,适得其反,因此,必须制定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立法和司法体系,在让网民享受便捷的网络生活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制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结语:

  有关专家认为 对于“捉奸门”的评价是:负面影响不可回避。”微博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是一个良好的传播媒介,既能即时通讯,又能随时分享信息。但是在传播的过程中,它也和匿名发信息一样,存在着一定的私利性——它是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交集。博主可以讨论私人时间,但需要注意个人观点很可能将影响他人的看法,因此应具备自我控制力。唯有自律,才能使净化网络环境,真正有效使用话语权。

  作者系:南京理工大学

作者: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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