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只用了5分钟,这位军事法庭的法官宣读完毕。对其中最重的一项指控——“通敌罪”,法官看了曼宁一眼,读出“无罪”。曼宁抑制着自己的表情,一如他在过去8周的审判过程中所表现的那样。理论上,被判这项罪名成立者可获得死刑,但美国政府只要求终身监禁。最终,对于22项控罪中的20项罪名,法官一一判定“有罪”,包括间谍罪、盗窃罪和计算机诈骗罪。
这些罪名大多数最高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一些只有2年。加起来,曼宁最高有可能面临140年的刑罚。未来几周,位于马里兰州米德堡军事基地的军事法庭将对具体刑期商讨确定。在“通敌罪”被否定之后,曼宁的辩护律师表示出希望。“我们打赢了这场战役。”库姆斯说,“现在,我们需要赢下整个战争。”
爱国还是卖国
是英雄还是恶棍?受害者还是加害者?爱国还是卖国?围绕这个年轻的陆军一等兵,争议自他3年前在伊拉克被捕以来一直没有远离。
曼宁做了什么没有多少争论:他泄露了美国史上数量最多的机密文件——超过70万份,包括外交电报和来自阿富汗与伊拉克的战场报告。而这次审判也为美国处置这种行为确立了严厉的先例。判决结果明确传达出这样一个信息:对泄密者毫不留情。美国正努力将泄密与叛国画上等号,以期对想这样做的其他人起到震慑效果。
法庭同时判定曼宁的“通敌罪”不成立。对这个最具争议的罪名,他的支持者、反对者和其他旁观者一直有不同的解读。
包括德国《明镜》在内的一些媒体评论,法庭的宣判考虑到了避免树立一个侵蚀新闻自由的先例,因为如果判定曼宁“通敌”,就是将媒体再从“维基解密”得到并报道这些文件与通敌等同起来。对此,丹尼尔·艾尔斯伯格提出了一些见解:“一个人若可以因没有任何意图甚至实际效果的冒犯而被定罪,或者只是因为在告知同胞信息的过程中令敌人或可能的敌人也知晓了这些信息而面临终身监禁甚至死刑,那么这可能对宪法第一修正案或言论与新闻自由造成致命打击。”艾尔斯伯格可以算是曼宁的“先辈”:1971年,他将有关越南战争的五角大楼文件泄露给《纽约时报》,在全美引发轩然大波。
曼宁曾在2月的听证庭上试图辩解自己泄密的理由,称他希望能借此激起国内的辩论,让国人讨论军事与外交政策的角色,让社会重新评估不顾其后续影响的反恐和反叛乱行动的必要性。他最初泄露的一批文件中包括一段被流行地称作“间接谋杀”的视频,其中的内容显然可以带来他想要的这个效果。让他的理由更有说服力的是,其它泄露的文件也揭露出美军在阿富汗与伊拉克战争中存在虐待与非法的行为。
尽管曼宁外泄的资料应不至于像美国政府官员所说,危及他人性命,但由于他如此不加以区别地转出海量数据,令检方认为他当时不可能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确实,“维基解密”在公布第一批曼宁外泄的文件时,没有对阿富汗情报人员的姓名进行掩饰处理。此外,许多外泄电文中的对话和观察,其实对于提升民众所知并无多少助益,但却一定会给美国的外交人员制造麻烦。
低等兵的高授权
曼宁只是奥巴马打击泄密者战争的最近一次战役。奥巴马政府已经依据《间谍法》起诉7人,但指控曼宁协助敌方则是前所未有。政府的理由是,曼宁将国防相关资料外泄给“维基解密”等机构,如此一来,与美国敌对的任何一方也能取得这些资料。检方指出,当美国突击队击毙本·拉登后,发现他拥有从“维基解密”下载的资料。
这些激进的指控,加上曼宁遭受的一些不人道对待,已经制造了不小的影响。例如最近泄露大量美国监控项目细节的爱德华·斯诺登,就以曼宁案作为逃离美国的理由之一。奥巴马政府也称要将斯诺登绳之以法,尽管国会正在为斯诺登泄露的监控项目而苦恼。
斯诺登将信息交给了英国的《卫报》。检察官表示,假如曼宁直接将资料交给《纽约时报》(如他自己所称已试过这样做),检方仍旧会提出同样的指控。对于认为媒体是公共的监督者、理应接受揭露政府错行的泄密者的帮助的人来说,对曼宁的审判应该十分令人忧心。但其他人则会思考,为何曼宁和斯诺登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将什么样的机密公诸于世。例如《纽约时报》前国家安全记者、普利策奖得主蒂姆·韦纳所说:“授予曼宁开启‘最高机密’王国的钥匙是个巨大的错误。”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的数据显示,目前有近120万美国人拥有获得“最高机密”的安全许可。而获得“敏感隔离信息”的安全许可高于获得“最高机密”,这些被锁在只能用密码开启的箱体中的信息与上千个耗资几百亿美元的秘密军事与情报项目有关。而一个级别不高的士兵竟拥有足够高的安全许可,去抓取关于关塔那摩基地监狱中的囚犯资料、50万份来自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地报告、20万份与美国国务院通联的外交电报,这着实令人惊愕。
( 兰晓萌 编译自《经济学人》、德国《明镜》、彭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