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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资本主义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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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资本主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美刊《每月评论》2011年发表了罗伯特.W.麦克切斯尼和约翰•贝拉米•福斯特题为《互联网与资本主义的邪恶联姻》的文章。作者指出,因为互联网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本的积累过程,后者与数字通讯所具有的许多民主潜能相抵触。互联网这一过去看上去似乎脱离了商品交易领域而越来越开放的公共领域,现在却似乎正在变成一个越来越封闭、越来越被少数私人大公司垄断的领域。文章内容如下。

现在美国和世界进入互联网革命或所谓的信息时代至少已20年了。过去的一代人经历了信息通讯上巨大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展,现在人们讨论的话题已经不再是互联网是否如同电视和电话一样被认作是一个技术上的发展,而是正在逐渐转向去讨论这一信息革命是否更加类似于印刷机出现时的革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把分析的重点放在美国,这并不仅仅是因为美国是我们最了解的国家,又是互联网的发源地,还因为我们相信在美国,人们能更加清楚地发现垄断金融资本与互联网的完整结合,而这正代表着全球资本主义制度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当前在互联网领域的主导地位不会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国家不会选择其他的发展途径,而这仅仅意味着在未来互联网的发展变化中,因为美国所具有的强大的全球影响力和权力,其他各国在作出自己的所有选择时都必将与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现在所制定的发展途径进行抗争。

当人们回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读到有关互联网及其未来发展的描述时,会惊奇地发现那时几乎所有有关这方面的描述都是清一色的乐观主义的描述。每个人都可以以光速的速度且不受审查地获得所有的信息,那么所有现存的机构制度都将会变得更好。在世界范围内将要出现一个过去不可想象的双向或是多向的信息交流的民主化趋势。商业公司再也不能欺骗消费者和挤压新出现的竞争者;政府部门再也不能凭借由自己操控新闻宣传渠道的方式而暗中运作了;来自最贫困和最遥远地区的学生也将有权使用过去只能被精英们所独享的那些教育资源了。总之,人们将拥有前所未有的资源和权力。人类历史上不仅第一次出现了所有地区的人们之间的信息平等,并可进行不受限制的即时的信息交流,而且还有权使用一个不受限制的知识宝库,而仅在几年前人们想要使用这一资源宝库都是不可想象的,甚至对于那些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统治者和最富有的亿万富翁们来说也是不可想象的。而且不平等和剥削的现象不久将遭受到最有力的打击。

互联网,或者更广泛地说,数字革命确实正在多层面地改变着世界,但是互联网也没能实现它的许多承诺,这些承诺曾被看作是互联网技术本身所带来的。如果人们当初期望互联网能给社会提供更具竞争性的市场和更加负责任的公司企业,能够提供更加开放的政府管理模式,能够去除腐败和减少不平等现象,或是更加大胆地说,互联网能够提升人类幸福的话,那么它现在已经令人们十分失望了。换句话说,如果互联网真的像它的拥护者们曾经预言的那样,在过去的20多年中极大地改善了世界的话,那么我们都不敢去设想,如果互联网从没有存在过的话,世界将走向何方。

我们在这里不是要争论互联网最初的承诺是否仅仅是幻想,尽管其中的一部分承诺可能是由于人们乌托邦式的热情而引起的,而每当重大的新科技刚一出现时常常会激起这种乌托邦式的热情。(这可能会让人们想起20世纪初期诺贝尔奖获得者、热力学化学家和哲学家威廉•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他声称“飞行器”的出现是人类发展进程中关键的一部分,这一发明能够消除与国家、语言和金钱相关联的国际间的界限,“带来人类的兄弟情谊”。)相反,我们要争论的是,在这场信息革命中曾有过并仍然存在着的一些非同寻常的民主和革命的承诺还没有兑现。尽管科技具有巨大的能量,但是它不能不顾历史的环境而发展,它的发展是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下进行的。这一点强烈影响并决定了信息革命的发展进程和模式。

因为互联网是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这一特定的经济环境表明了互联网所具有的矛盾性。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本的积累过程,这一过程具有自己清楚的逻辑体系,并与数字通讯所具有的许多民主潜能相抵触。而且互联网越向前发展,这一现象就会越严重。互联网这一过去看上去似乎脱离了商品交易领域而越来越开放的公共领域,现在却似乎正在变成一个越来越封闭、越来越被私有独占,甚至是越来越被私人垄断的领域。

我们要论证的观点不是从一个社会主义的角度去反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反民主倾向,然后再延伸到讨论互联网的案例。尽管我们也不会因为采取这一角度而感到不舒服,但是这会使得像数字革命这样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特点的事物成为了一个过于主要的因变量,因而使得那些反对社会主义的人断然拒绝接受这一观点。而我们是把观点建立在传统的经济思想基础之上,这一传统的经济思想从总体来说是由那些赞成把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制度的学者们提出来的。我们将通过采用分析学理论中的主要经典术语进行分析评论,再一次论证由利润动机控制互联网的发展所产生的弊端。

我们特别提出的是,运用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劳德代尔悖论”(或公共财富与私人财富之间的矛盾)能充分证明下述论点是正确的,即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最审慎的做法就是从一开始就假定互联网从根本上就应该置身于资本领域之外。我们希望提供一个必要的而且是可以选择的方式让人们去想象,相对于资本积累这样的商业化和私人化的世界,互联网可以怎样得到最好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数字化领域中就不能有商业甚至是大量商业的存在,而仅仅意味着这一系统中的最重要的逻辑准则以及所有相关政策讨论的出发点,都必须基于是在讨论一个运作于公众利益价值之上的机制体系,最低限度上也如同一个公用设施体系一样。

任何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确实都将面临着强大的,有时甚至是巨大的需要打开一些能让资本获利性地开发利用的区域的压力,而且这些获利性的开发利用还不顾及社会成本的消耗,或是像经济学家说的那样,不顾及所产生的“消极负面的外部经济效果”。鉴于资本家本质上所具有的经济权力,他们最终也会实施过度的政治权力。但是,实际情况是,并不是所有领域都将受限于市场的支配。自然界和人类生存的许多领域的确不可能在不破坏生命本身的整体结构下而仅受限于市场的支配,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领域在历史上曾经,甚至现在也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加入到资本积累的过程中。人们可以想到社区、家庭、宗教、教育、爱情、选举、研究和国防等领域的这些例子,尽管资本也正竭力想将这些它可能进入的领域占为已有。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许多重要的政治讨论都是关于决定在哪些领域里可以允许追求利润的规则存在,而哪些领域不允许这一规则的存在。资本主义社会处在其最理性和最人性的状态时,往往会在其社会中保留一些非商业性的领域,这些领域包括卫生保健和养老退休金,而这些领域一旦变成与商业利益相关的话,就会是赢利极高的领域。所以,一个资本主义社会越是民主,那么至少在那个社会中就越可能就这些问题展开令人信服的公共讨论。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一点是,在美国从来没有进行过与互联网相关的重要讨论。整个数字信息领域都是通过政府资助及指导的研究活动而发展的,特别是在战后的几十年间,这一领域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军事学院和顶级的研究性大学的研究活动进行的。如果这一领域当初留给了私营部门来研究管理,或是留给“自由市场”而任其自行发展,那么互联网就永远都不会存在了。联邦政府对互联网资助的总额度是很难精确测定的。

如同极具影响力的政策问题研究专家萨沙•梅恩拉特说的那样:如果要计算历史上政府对互联网的资助总额,那么“要看怎样分析政府的花费了,而仅以直接的现金支出来计算这一花费是比较保守的计算法。但是一旦把免费赠送的可以直接进入互联网的通行权以及整个研究计划(通过美国国防高等研究计划署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等实施的计划)考虑在内,这又是一笔相当庞大的花费。如果再把投入到无线设备中的花费以及减税优惠(例如,对网上购物不征收营业税)等计算在内的话,那就远可达到几千个亿的数额了”。根据这一分析,并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梅恩拉特估计政府投入互联网所花费的数额起码比投入曼哈顿研究项目的花费多出10倍。

这还远不是政府投资的全部花费。早期的互联网不仅是非商业性的,而且还是反商业化的。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之前,国家科学基金会的网络,也就是互联网的先驱,曾明确地限制计算机网络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如果任何一个人敢在网上销售东西,那么这个人将很有可能被“燃烧”,“燃烧”的意思是指其他愤怒的互联网用户可以用刻薄的语言或辱骂性的电子邮件阻塞住这个人的邮箱,要求他把销售广告删除掉。这一由互联网用户所实施的内部监督措施是基于一种假设的基础之上的,这一假设认为商业主义行为和一个诚实、民主的公共领域是不能混淆在一起的。如果企业媒体采取这样的商业主义行为变成了一个问题的话,那么互联网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好的互联网公民需要是诚实的,他们不应该采取任何手段去极力争取获利。

之所以在有关互联网应该怎么发展的问题上缺少讨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数字革命恰好是在新自由主义理论占主导地位及其有关“自由市场”的华丽浮夸言辞最盛行之时爆发的。新自由主义的核心精神就是应该总是允许在任何能够发现利润的地方发展商业行为,就某一经济而言,这也是对资源最有效的利用。新自由主义理论认为,任何干扰和妨碍资本主义剥削行为的理论都是一些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糟糕的经济学理论,这些理论通常都是由一个过时的“特殊利益”群体提出的,这一群体不能适应自由市场的竞争社会,所以要从由政府管制的腐败社会和官僚体制中寻求庇护。这一新自由主义的信条导致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展开了“放松管制”运动,并使得曾经是公共部门的活动私有化。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万维网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把互联网变成了一种大众传媒的手段时,就信息通讯问题进行讨论的各方都接受了上述有关自由市场理论的浮夸言辞。对商界和政客来说,互联网就是所有朝气蓬勃的企业家为了消除垄断、促进改革、创造一个像比尔•盖茨名言所说的“没有冲突摩擦的资本主义”而做的一切。这一领域可创造出很多钱。甚至那些对公司企业和商业主义行为持怀疑态度的人,如果不是对资本主义入侵互联网的行为感到乐观的话,也都对此漠不关心,因为他们认为,互联网具有魔力般的科技能力,它显然能够压倒大型公司想要控制它的力量。这一点给每个人都留有很多想象的空间。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互联网泡沫无疑刺激了资本主义市场对互联网的控制欲望,美国的新闻媒体也几乎控制不住它们对这种美好结合的热情,资本主义和互联网仿佛是天作之合。

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

如果有人把所谓的“自由市场”因素看作是造就了互联网发展的因素,那么他就是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互联网本身的存在就是政府对公共部门投资的证明,然而,通过更加冷静的分析,我们还能够找到某些不协调的现象,如果这些现象还不能被称为矛盾的话。三个领域中的不协调现象最早就已突显出来,或是说在随后的若干年中,已经很明显地显现出来了。

首先,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为美国人提供的宽带接入的主要电缆线路过去和现在都是由少数几家统治着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公司控制的。这些公司都是一些地方垄断集团,它们因为有了政府颁发的垄断性的许可执照才得以生存。事实上,它们通过政府所给予的垄断性特许权已得到了大量间接的政府资助。如果政府在私下不予支持的话,这些公司就不会知道什么是所谓的“自由市场”。尽管这些公司常常受到消费者的鄙视,可由于它们的生存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授权和支持,所以在美国,在游说国会方面,这些公司大概仍是最具有非同寻常的影响力的公司。因为这些公司意识到互联网就是它们的未来,而且还是一个利润非常丰厚的未来,所以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期间,首先是一些电话公司先把电话线路借出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随后不久,一些有线电视公司也随即加入了这一行列。如果考虑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是进入互联网和数字网络的唯一入口的话,情况就更是如此了。

这些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巨头公司开始长期支持被称作是企业的“放松管制”的行动,这一行动到20世纪90年代发展到了顶峰。其实这些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不是因为它们热切期望会出现一些新的激烈竞争,而是因为它们觉得缩小国家干预的范围或解除国家干预可以使它们发展得更加强大,并会拥有更大的垄断权。但这是一个愤世嫉俗的时代。证明“放松管制”行动是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一做法允许那些传统的电话和有线电视垄断公司在本地市场使用它们自己的线路进行竞争,从而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作为交换,国家也放宽了在公司合并上的限制,这样所有公司就可为将要到来的竞争状态做好准备。有人援引西部蛮荒网络的形象指出,这是一场电信领域中新的竞争者所发起的猛烈攻击。

因为现在那些具有强大势力并已参加了竞争的公司手中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垄断权,这一点确保了不会再有新的强大竞争对手的出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结果是,尽管几乎没有新的竞争产生,可是却出现了一个公司合并的浪潮,这一浪潮把电话和有线电视领域里原来就强大的公司的数量减至到6-10家,而且这一数字还要取决于采用什么样的计算标准。总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这些公司的数量大概缩减了一半,剩下的大公司中又以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威瑞森电信公司和康卡斯特电信公司3家公司占据了主宰地位。

放松管制政策导致了政治、经济两个领域里出现了最糟糕的现象,即市场上仅剩下越来越少的超大型公司,而这些超大型公司又受到越来越少的控制。更严重的是,在华盛顿地区,这些公司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和国家资本已达到了极大的高度。这些垄断企业成了权贵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在理论上这是新自由主义者所鄙视的,而在实际中又是他们始终支持和捍卫的。

这一现象可能会给美国互联网宽带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不像许多其他国家的公司,美国政府没有要求这些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必须允许其他互联网服务供应竞争对手使用它们的线路,所以事实上在当今极其重要的互联网宽带服务供应产业中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存在。美国至少有18%的家庭只能通过唯一的一个宽带供应商,也即一个垄断公司,接入宽带。根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数据(该委员会承认他们大概夸大了实际竞争的程度),另外78%的美国家庭在进入有线宽带时最多也只有两个选择,这构成了一种由地方垄断的电话和有线电视两家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经济学理论提出,在由两家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下,其中任一家公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效仿另一家公司,而两家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给出极高的价格。有证据显示,在未来的几年中,这种垄断的局面很可能会向更加竞争同时又更加垄断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现在美国有4家公司控制着迅速增长的无线市场,其中两家领头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威瑞森电信公司——各自都正在容纳累积起来近一亿的用户。所有这些公司都怀有梦想,梦想着要将互联网变成一个有线电视的复制延伸版本,所以它们都尽可能地采用巨大的刺激手段来使互联网“私有化”,并把控制宽带人口作为一个瓶颈来控制用户,这样它们就能够从用户那里收取额外附加的通行费。而且,正像联邦通信委员会承认的那样,在这一领域中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竞争存在,所以这些公司也没有任何特别的刺激动力要去升级它们的网络系统设备。

令人惊异的是,美国这个第一个创建和发展了互联网,并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互联网的连通性上排名也接近第一的国家,现在在全球大多数测量宽带进入、网络服务质量和每兆位流量的花费的评估体系中仅位于第15-20的位置上。在美国的穷人和农村人口中没有连接宽带的人数比例远远大于其他发达国家的人数比例,而且美国也没有任何刺激因素要结束这一“数字差距”的迹象,因为这一数字时代的下层阶级的存在反而刺激了其他人去支付联网所需的费用以避免不能被连接到互联网上。这一现象与美国的医疗保健体系非常相似,因为寄生虫似的医疗保险业的存在,使得美国人每人平均花费在医疗保健上的费用远远高于任何其他发达国家,而得到的却是极其糟糕的服务。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曾经说,如果美国一切都从零开始的话,那么显然更明智的做法(也即从社会公益的立场出发)就是建立一个公共管理的医疗保健体系,而不要一个私人的医疗保险业。同样的道理也完全适用于宽带互联网的接人体系。

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参议员阿尔伯特•戈尔在其任职期间非常了解这一事态的发展,他当时主张政府要出面资助互联网的建设。他在1990年提出,为“信息高速公路”建立天然地基就如同为洲际高速公路系统建立天然地基一样,它应该是一个公用网络。国家可以先从电信公司那里租借线路,随后却不要让这些公司介入。可是,一旦当华尔街把目光投到这一方向时,戈尔这一通常被认为是无可争议的观点就被一片反对声所淹没了,这也导致了后来成为副总统的阿尔伯特•戈尔开始换成了另一个腔调,他原来的观点也早已被人们所遗忘了。

多个领域的市场集中度

现在出现了许多不同程度的互联网活动,而且这些活动都正在朝着被商业化的方向发展。互联网活动所产生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就是互联网相关企业的资本主义发展是怎样迅速且不可阻挡地造成了几乎各个层面上相当大的市场集中度,而且常常超出了非数字化市场的程度。对于这一现象,传统微观经济学理论即使没有予以警告也是持怀疑态度的。这就意味着在许多领域,私人的利益是能够遏制住互联网的发展并从中获得垄断利润的,而这些都是资本主义正在追求的东西。例如,谷歌公司占据了搜索引擎市场70%的份额,而且这一份额还在进一步增加,其抢占市场份额的速度与当年约翰•洛克菲勒的美孚石油公司在其顶峰时期的抢占速度一样迅速。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亚马逊公司、电子港湾(易趣)公司、脸谱网、思科公司和其他几家巨型公司也分享着互联网所带来的巨大垄断权力。例如,生产无线上网技术中的关键芯片的市场就是一个由两家卖主垄断的市场,这两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80%。苹果公司通过iTunes这一最热门的音乐软件控制了数字音乐下载87%的市场份额和MP3播放器市场70%的份额。

这一现象也直接违背了创建互联网的初衷,这一初衷就是要把互联网建设成一个激发竞争和增强消费者权利的发动机,以及一个可以选择替代原来让企业公司发展的那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的地方。像克莱•舍基和约柴•本科勒这样的作家都明确表示,互联网在让人们可以在网上进行协作和合作方面具有创新性的潜力。通过努力,一些这样的网上合作项目已经在互联网上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这可以提醒人们,让人们真实地看到互联网完全不同的一面。这些合作项目包括对等网络技术行为、开放源代码运动、火狐浏览器、维基解密网和维基百科等。我们发现这些工作十分具有启发性和激励性,同时这也表明了互联网未来所具有的强大潜能,而对于这一巨大潜能我们现在才仅仅刚开始加以开发和利用。

这一具有合作性潜能的特点可能也使得互联网具有了民主的特点,但是却遭到了来自资本要尽可能巩固垄断权力、建立人为的物质稀缺和建立防护措施的压力。互联网相关企业几乎在每个转折时期都立刻从竞争状态转变成市场供应垄断的状态。这一情景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所熟悉的,即任何理智的资本家都想尽可能地掌握大量的市场支配权,同时又面对极少的竞争。根据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经济体制中,市场的集中度一般而言是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垄断是竞争的敌人,而竞争是保持体制公正可靠的重要因素。

极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互联网长期宣传自己拥有使消费者权益增长和具有卡脖子竞争机制的冠军头衔,但最终似乎更加变为了促使垄断产生的势力。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互联网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领域现在仍处在形成阶段,所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仍显示出非凡的活力,因此现在就给其定性显得有些为时过早了。不过,整个经济领域里的垄断趋势是非常强大的,而互联网在这一竞争与垄断的混合态势中又有一些其本身自带的困难。

在一个技术占主导地位的领域,商业利益会驱使利益集团去获取衡量某一系统的技术标准的所有权,而这一技术标准对该系统用户来说是非常期盼了解,甚至是必须了解的。想一下由“活动图像专家组国际标准”(MPEG标准、专利技术管理机构。——译者注)拥有的H.264型编解码器,它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是由微软、苹果和其他一些公司拥有的。这一编解码器的标准迅速成为网上录像机的统一标准,目前这一型号的编解码器已经占领了市场份额的66%。正是像这样的设备在互联网通信中起到了瓶颈的作用,所以H.264型编解码器的拥有者才能够创造出他们非常渴望得到的“计费时刻”。经济学家常常把像这样的“经济收益”定义为勒索,用它去指代经济行为的参与者不考虑生产或再生产成本而仅凭对稀缺资源的拥有而获得的(本不应得的)收益。

最重要的是,互联网把经济学家定义为“网络效应”的概念加进了这一竞争和垄断相混合的趋势中,其意思是几乎每一个人都可通过分享使用某一特殊的服务或资源而获益。尤其是在经济规模上升时,信息网络制造产生了与抢夺消费者相关的“需求方规模经济”,而不是与成本优势相关的“供给方规模经济”(这是传统的市场供应垄断工业时期所盛行的模式)。就如同一股飓风在一个炎热的夏日穿过大海时增加了行驶速度一样,当某一产业中的最大公司得到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时,因其规模的增大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随之上升,这也使得那些份额正在降低并与这家公司竞争的其他公司几乎不能再对消费者保持吸引力,因此就失去了竞争力。《连线》杂志的编辑克丽丝•安德森简洁明了地阐述了这一问题,她指出:“事实上,垄断现象甚至更加可能出现在像网上世界这样高度依靠网络系统的市场中。网络效应的阴暗面是富者愈富。麦特卡夫定律指出,网络的价值随着连接点(用户)的平方值比例的升高而增长,它创造了赢者通吃的市场,通常在这一市场中居于第一名和第二名参赛者之间的差距较大,而且这一差距还在变得越来越大。”

谷歌公司是一个规模经济和垄断力量的典型例子。当谷歌公司的规模变得更大时,它的搜索引擎功能也越来越超过了过去所有的竞争者,更不用说谷歌公司还获得了建立长期的准入壁垒的能力,这使得任何想要搅乱其发展的竞争者都望而却步。谷歌公司的网络效应是如此巨大,以致压倒了所有其他的搜索引擎系统,它靠把从自己网络上得到的数据卖给其他公司(以及在突出的位置安置一些有偿的“赞助商链接或付费链接”)而蓬勃发展,并推销可受其随意支配的庞大的数据资源。在过去,这样“赢者通吃”的市场被定义为“自然垄断”。

同样想一下微软公司,它能够在其基础操作系统中,利用用户对大量应用软件的依赖性而达到让用户似乎必须永久锁住这一操作系统的目的,从而使其享受到长期的垄断价格。任何一个试图引进一个可以与其形成竞争的新操作系统的竞争者都面临着巨大的“应用软件进入壁垒”的屏障。因此,拥有“应用软件”已成为建造进入壁垒和垄断权力的关键一步,这从总体上来说不仅与信息技术有关,而且对于当下而言,更重要的是这还与互联网有关。

按照这种思路,像iPhone(苹果手机)和iPad(苹果平板电脑)这样的新设备都自身携带了专门为这些设备设计的应用软件,为某一特定设备专门设计相应的应用软件的目的就是要把用户锁定套牢在一个整体的商业产业链中,这一商业产业链完全不同于万维网,它不但能在用户与互联网之间起到连接作用,同时还能引发“网络效应”,为设备的生产者提高销售量。某一产品设备越是成为整个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的接口,就会有更多的用户被吸引进来,随后呈指数型增长的需求方规模经济模式就会占主导地位,这种状态可以直接转变成巨大的经济实力以及决定许多技术发展前景的能力。一旦当这样的经济实力得到充分的巩固,人们也越来越依赖这种新产品设备时,网络价格就能够调整提高了。

对安德森来说,所有这些仅仅不过是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已,他说:“一项技术被发明了,然后被传播开来并结出无数的硕果,而后有人发现了独自拥有这项技术的方法,这就可以把其他人锁在门外。这种现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确,几乎从来就没有任何财富的创造是不带有某种程度上的垄断成分的,或者起码也是寡头垄断的形式。这是(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途径,即发明、传播、采用、控制……在物物交换的经济模式中,开放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但是,我们对无止境竞争所产生的混乱局面的忍耐程度最终到达了极限。”在这里我们被给予了一个虚假的选择,选择的一方是无限的不受控制的并带有经济上不确定性因素的私人竞争或私人垄断,另一方则是巨大财富的形成。这一把公共领域及利益排除在外的选择还被人们认作是一种信条。 安德森说垄断力量“甚至更可能”出现在使用互联网的高度网络化的市场上,正是这种垄断力量引起了所有的这些问题。这些垄断公司积累了大量的现金,它们能够利用这些现金吞食掉任何其他潜在的竞争者,或是那些新出现的试图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新的商业领域的颇有前途的竞争者。这些大型公司利用它们在互联网上已垄断的领域为基地,开始去探索征服新的领域,特别是那些与它们已垄断的领域相邻近的领域。例如,谷歌公司自称握有330亿美元的现金可以用于互联网的发展。在过去的几年中,它已花费了几十个亿收购了几十家互联网公司,平均每一个月大约收购一个公司。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的前三个季度,谷歌公司就报告已完成了40次公开的收购。而手头握有430亿美元现金的微软公司也有相似的收购纪录。苹果公司也握有510亿美元的现金可投入市场。

有观点认为,技术上的新突破将能引起网络上的竞争,但这一观点变得越来越荒谬了,而且即使这一现象以某种方式真的出现了,那也仅仅是在通向更加垄断化的道路上一个临时性的停歇。这种例外的情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竞争,甚至也不是竞争的结果。但是,当一个新的应用软件要上市时,为了要避免被一个已存的大型公司所控制,它就要创建另一个新的强大的垄断集团(例如,新出现的脸谱网),因为这一新出现的公司必须能够避免受到一个已存的握有巨额现金的大型公司的控制和诱惑,并建立起具有自己经济价值的“围墙花园”。在这样具有自己经济价值的“围墙花园”中,公司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开发利用现在有时被经济学家称之为“增强的盈余提取效果”,也即提高诈取那些被围在墙里面的人的能力。

按照传统经济学的标准,这样一种局面甚至更加严重,也就是这种垄断力量允许那些巨型互联网公司在几乎没有公众的“干涉”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政策制定的过程,并巩固自己的权力。不过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一些有关政策方面的真正的争论,但这是因为强大的公司与部门之间,就像是巨猿与恐龙一样,要相互攻击与自卫的结果。这种政治权力在电磁波频谱事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电磁波频谱可被定义为是“所有形式的无线电信息交流所依靠的资源——一系列可用于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振动频率波段”。现在还有大量未被使用的频谱可以被使用,事实上未被使用的频谱比正在被使用的频谱的量还大,但是现在正在使用频谱的用户却情愿人为地将其变成稀缺资源,这样不但对他们有好处,而且政府也支持这样做。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仅在2011年就单独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价值100亿美元的对现在闲置频谱的许可经营权,而且该公司还在游说政府,让政府转给其更多的频谱许可经营权。

一些经济学家承认现在仍然显现出这种垄断的趋势,但是同时他们还断言,由于数字世界中技术革新的动力,这种垄断趋势仅仅是暂时的。在熊彼特“创造性毁灭”的长波理论中,通常的假设认为新技术的出现将摧毁任何建立在垄断市场周围的围墙。但是如果考虑到这些巨型公司影响整个市场的能力,以及它们巨大的规模和随之增长的金融、政治权力,现在几乎还没有证据可以支持这一断言,起码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现阶段中还没有证据支持这一断言。也许会出现一些重新洗牌调整的机会,但是这些巨型垄断公司仍会长期存在。

许多经济学理论都认为,自然垄断或是应该归国有,或起码也要由国家严格管理控制以防其被滥用,特别是当这些自然垄断经常要去垄断重要的公共职能领域时就更应该由国家控制管理了。而在互联网领域选择自由市场的模式似乎太荒谬。这一点无疑可从现在统治着互联网宽带服务提供领域的电话电报公司身上看出来。(安德烈•西夫林提出,这是我们应该就谷歌公司的问题所讨论的话题。)然而这些公司企业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已从根本上消除了来自公有制的威胁,与此同时,政府又极力强行实施反垄断法,如果这些反垄断法早在一代或两代人之前就以这样的方式普遍实施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肯定政府早已试图解散许多这样的公司了。现在仍然保留下来的政府规章条例,无论是反托拉斯法或其他法规,在确保这些赢利的公司和企业的生存方面,与其在必须保护和保留受到商业利益威胁的公共利益价值方面做的一样多,甚至更多。

在互联网领域中,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盟已发展到也许只有在金融和军事领域上的联盟才可以与之匹敌的地步。为了顺应一个竞争的市场,政府主要的联盟对象是独立的私人企业,这一现象不但是嘲弄了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而且也嘲弄了传统的自由主义观念。传统的自由主义观念认为,资本主义民主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是掌握在两组截然不同的人手中的,而且双方的利益有很大的冲突,这些冲突可以保护公众不受到专制政府的统治。这类大型通信公司和国家安全部门是怎样携手合作的例子现在已经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其中所暴露出的一个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例子是有关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过去10年中的大多数时间里是怎样以国家安全局的名义非法秘密地监听了该公司用户们的电话通信内容的。而最近发生的一个例子,即有关亚马逊公司和贝宝/易趣公司在维基泄密事件中是怎样与政府合作共事的事件,也许还不属于这一范畴,但是这些例子都表明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分离的理论现象已经消失了,而这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分离的理论是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核心部分。

在此虽然没有轻蔑或杞人忧天的意思,但是我们很难不注意到,现在正在出现朝着右翼社团主义(把整个社会纳入极权国家指挥下的各种组合的理论与实践。——译者注)传统定义中的法西斯主义方向的转变,即政府和大企业利益集团携手合作,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利益,而政府则主要负责军事、秘密安全和监督方面的事情。在这种环境下,“政治自由”这一概念除了被认为没有意义和不具危险性外,也更加得不到保障了。

企业和政府的这一结合导致我们要对互联网所声称具有的许多优势中的一个优势进行重新评估,这就是互联网不受管制和审查的影响,而且是民主主义活动家手中可使用的工具。同样的互联网,出于商业和政治上的原因,可以成为监管部门的一个无法比拟的工具,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主义活动家就不能使用互联网去做一些特殊的组织工作,而如果仅仅是可能的话,他们必须考虑到下述看法,即互联网很难使个人的隐私不受到政府和企业利益的影响。互联网正向着垄断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这更加加重了其反民主的倾向。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的信息产业

如果互联网已被证明是产生垄断的滋生地,那么当我们特别审视资本主义的传媒产业是怎样处理数字世界所出现的问题时,就会发现互联网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问题。这是经济理论和互联网之间所存在的冲突的第三个方面,可能也是最根深蒂固的冲突。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学来说,传媒产品一直都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这一点可追溯到书籍刚刚问世的时候。这不像使用其他有形商品和服务一样,一个人使用了某一信息并不会阻碍其他人也使用这一信息(在经济学术语中,这一现象是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的)。许多经济学的教科书中都有对于有形产品使用形式的解释,即一个人消费了某一产品或服务就会妨碍或阻止另一个人消费同一种产品或服务。两个人不能同时吃同一个汉堡,或是开同一辆车。所以需要生产更多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更多的追加需求。

而信息的使用却不是这样。卡尔•马克思不需要给每一个读者都单独写一本《资本论》,同样,无论是两百人还是两亿人读《资本论》都不会减损任何其他读者读这本书的感受。对图书出版业来说,这一点意味着任何买了某一本书的人随后都可能再印出更多的副本,然后卖掉它们。因为资本主义是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所以这本书的价格就会下跌到出版一个副本所花费的边际成本。但是写书的作者们却仅仅得到了那些他们自己亲自授权出版的书的副印本的补偿。消费者得到了便宜的书籍,这对营造一个民主的文化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作者却未必得到了足够的补偿去继续写书。在这种情景下,市场就没有发挥其作用。 这就是版权法产生的起源,而且这一法律是如此的重要,以致它的规则条文立即被载入美国宪法。这样,作者们就得到了暂时的垄断专利权,可以决定由哪家出版商来出版他们的书籍,这样就可以保证每个作者都得到了足够的补偿。托马斯•杰斐逊仅仅勉强地同意了这一版权法,他非常讨厌这一法案,因为他认为这是政府制造出来的一种对知识实行有效征税的垄断手段。美国宪法明确地指出,版权许可证不可能是长期的,版权最初允许的年限是14年。(更准确地说,推动版权法产生的幕后推手与其说是作者倒不如说是出版商,因为这些出版商的商业前景取决于他们能够得到多少政府所授予的垄断特许权。)

当新的传媒技术在20世纪迅速发展起来时,一些强大的传媒公司也随之涌现出来,这些强大的传媒公司按惯例能够给议会施加强大的压力,要议会延长和加大版权法保护的期限和范围,或直截了当地说,就是要从政府那里得到垄断保护许可权。对于这些公司的基本利益来说,这一政府的许可权完全是天赐之物,也确实是这些公司企业自身生存的一个非常宝贵和极其有用之物,但是这一许可权却让消费者花费了高昂的费用,这些艺术家希望他们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能够得到远远超出一百年以上的版权保障。现在一般按照惯例版权都能得以延期,所以事实上我们以分段延期的方式使作品有了永久的版权,例如自20世纪20年代以后出版的作品都还没有进入公有领域的范围。版权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失去了保护作者利益的初衷目标,而已经成为了使得我们共同文化得到大规模私有化保护的一项主要政策。

但是这并没有消除核心的经济问题,而新技术只能使其变得更加严重。现在让我们回想一下无线电台的广播节目。无论是一个人还是100万个人收听电台的某一个节目并不影响制作这个节目的成本。这一节目对额外增加的听众的边际成本为零,因此按照传统市场经济的理论原则,这一节目的合理价格也应该为零。同样,广播公司也不能因听众锁定某一个电台的节目而收费,因为他可以免费收听任何节目。其他国家是通过建立国家资助的公共广播系统来解决这一困境的,在这些国家,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收音机或电视机就可以收听或观看广播或电视节目。而美国是通过允许播出商业广告补助广播或电视节目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这些播出的广告都是由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作的。在20世纪30年代早期,有关广播电视是否应该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产业这一问题是美国传媒史上最重要的讨论话题之一。后来,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故意建造了人为的稀缺性,强制人们去购买有线产品和服务,这样才能看到像HBO或秀场这些频道的电视节目。

互联网提出的这一市场问题是由成倍增长的电台、电视的节目所引起的。现在只要按一下按钮,所有的数字内容就能立刻传播到全世界,而且是免费的。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说的那种“因充足而减弱的稀缺”现象现在已不再存在了,可是稀缺现象仍是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需的必要条件,似乎很难设置一些有效的障碍去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一旦有大量的宽带存在,那么音乐、电影、图书和电视娱乐节目等都会出现在计算机的信息空间里,任何人都可免费获得。商业媒体对于这一对它们来说是最可怕的噩梦的现象所作出的直接反应就是逐渐加大对版权法的实施,这一措施已被证明是相当有效的,尽管这种做法加大了互联网用户使用的费用,而且还逐渐降低了这些用户连接互联网并从互联网的其他功能中获取信息的能力,而正是互联网的这些其他功能才使得互联网具有如此创新的吸引力。商业媒体的另一个主要反应是发展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这些技术对数字设备和软件的功能性方面实施了人为的限制。

但是这仍没有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娱乐媒体要转向一个数字化世界,那么它的钱将从哪里来。商业媒体再一次转向求助于麦迪逊大道(美国广告业中心。——译者注),这样广告开始在网上发展起来,尽管这一发展还远没有达到“旧媒体”的发展水平。同时,最大的传媒企业集团也在秘密地与大型的电信及互联网公司合作,努力寻找在网上有效地销售它们产品内容的途径和方法。苹果公司最热门的音乐软件(iTunes)的出现开始为这些公司指明了出路,那就是淡化开放网络和环球网的重要性,建立产品的专有系统。

所有不同层面的分析数据都发现,当今的互联网正在见证一个一些超大型公司进行合并的浪潮。而设立强大的屏障和制造稀缺性则是这一合并行为的主要目的。2011年康卡斯特公司(美国最大的有线系统公司。——译者注)和美国国家广播公司(环球电影公司的拥有者)的合并似乎就是新世纪第一宗最大的合并行为。未来看上去越来越像是一个无线的互联网世界与传统的有线宽带系统平起平坐或是前者超过后者的世界,这将是一个产品专卖专用的系统,这一系统不实行“网络中立性”原则以及互联网长期奉行的开放性原则。在康卡斯特公司和美国国家广播公司合并之后,我们预期未来还会发生更多类似的超大型传媒、电信、计算机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大型合并行为。 正像新美国基金会发布的一项2011年的报告的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数字封建主义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少数庞大的超大型公司统治着所有的私人活动的空间。广告业将得到所有的机会去开发利用这一系统,而任何有意义的想要保护人们隐私的想法和打算都不得不被舍弃。最早提出要捍卫互联网民主性的倡导者之一最近评论说:“互联网本身具有公平公正性,它制定了自己的规则,并具有促进社会和经济改革的能力,可是一旦它的命运落入政策制定者以及资助他们的那些公司的手中,那么网络就失去了实现变革的力量。”这一数字封建主义的世界本是一个不久前被认为是不可能出现的世界,但是如果资本主义是这一世界的幕后推手的话,那么这就是资本主义必然要达到的目标。

新闻业的问题

尽管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而且也没有其他替代方案可供考虑选择,但看上去那些商业娱乐传媒似乎已经找到了一条通向数字化未来的途径,可是新闻业就不是这种情况了,这里提到的新闻业也即言论自由。传统经济学在发展新闻评论体系上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但是人们也能听到依据自由民主的基础理论和美国历史经验所做的新闻报道。正像最初设想而随后又由最高法院解释说明的那样,美国的管理体系是以拥有一个可信赖的新闻媒体系统为基础的,这一系统的目的是告诉国民一些紧急事件并监督那些现在正在执政或是希望未来执政的执政者们。互联网可能给新闻业、言论自由和民主重建带来了比任何其他领域都更大的希望,所以在这一领域的失败也会是十分巨大的失败。

在互联网出现的最初兴奋时期,互联网往往会使人们想到它能够打破进入旧的传媒垄断领域的障碍,从而到达一个全新的充满竞争性的传媒时代。正如老牌乐队“感恩而死”的词作者和“网络自由论者”约翰•佩里。巴洛的名言所说的那样,当许多大型传媒企业集团在1995年进行相互合并和收购时,它们其实只不过是在“重新安排在泰坦尼克号船上的折叠式躺椅的位置”而已,它们不久都将被拥有无数网站的互联网所淹没。各种各样的新来者都能够进入曾经被限制进入的区域,而且如果这些新来者能够找到其追随和拥护者,他们就能够创造足够的收益而获得成功。 可是无论是娱乐媒体还是新闻业都没有完全按照这样的方式发展。要把一个大多数人愿意访问和支持的具有吸引力的网站整理装配起来是需要大量资源的。如果那些握有所有有利因素的大人物们正在努力奋斗去获得成功的话,那对任何其他人都会是一个噩梦。事实上,尽管表面上似乎人人都有机会越过现存的准入屏障,但是至今没有一个创建网上信息的新来者能够以任何有效的方式进入到这一领域并赚到钱。现在这些超大型传媒企业集团还仅仅处在将数字领域变成可以创造丰厚利润来源的娱乐产品的过程中,所以,现在的利润与“旧媒体”经营时期所创造的利润相比仍然相形见绌。

新闻业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它不像娱乐媒体行业,而是一个版权在商业运作中起着很小作用的领域。它也不像图书、音乐和电影行业,因为新闻所生产的内容常常是为了即时消费的。而且,新闻业有一个稍微与商业娱乐业不同的经济问题,一个不依靠互联网而且比互联网信息超前的问题,这就是要给市场提供足够大量的而且质量又有所保证的新闻报道,这永远都是一个难题。几乎没有证据显示历史上曾有过哪一家最终购买新闻媒体的买家拥有足够大的收入基础可以支撑办好一个令大众满意的新闻媒体,而这一点又正是民主执政管理体制所需要的。

在美国建国后的第一个百年中,新闻业得到了来自政党以及联邦政府印刷和邮政系统的大量支持。如果美国联邦政府在2011年与19世纪40年代一样,以占GDP百分比同样的额度来资助新闻业的话,那么联邦政府将花费大约300-350亿美元的钱在新闻业上。(形成对比的是,联邦政府在2011年仅给予公共广播行业大约4亿美元的拨款。)

尽管联邦政府对新闻报刊的资助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但资助经费已锐减,到了20世纪末,一个商业性的新闻报刊体制已经完全成熟。现在新闻业的主要收入都来自商业广告商,这些广告商对新闻业本身几乎没有什么兴趣,而对把他们的产品卖给报刊的读者倒是抱有极大的兴趣。

由资本主义控制新闻媒体永远都是有问题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商业经济价值观往往与以为公众服务为目的的新闻业是不一致的,而且报刊的拥有者们总是喜欢利用报刊所具有的政治影响力来达到自身的利益。一般而言,这一特权有利于提升特权拥有阶级的利益。事实上,在20世纪上半叶“专业新闻业”就以一种产业自我调节和约束的形式出现了,这在某种程度上减缓了人们对公共信息领域中存在的垄断和商业控制的担忧。新闻业的这一做法是把报社和广播电台的新闻编辑部的掌控权非正式地交给了接受过专业训练的编辑和记者。这一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新闻体制大概在20世纪60-70年代到达了顶峰,尽管当时这一管理体制还远非那么完美。

新闻业领域现在面临的危机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造成危机的原因部分是因为商业公司对新闻业所有权的控制越来越巩固,这一现象到80年代到达了顶峰。在垄断市场中,媒体的拥有者们总是假装他们是为了要保住客户和广告商,所以会有目的、有动机地向新闻编辑部虚假低报他们的现有资产和可用资源。这些公司企图将利润最大化,而新闻业只不过是一个他们要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而已。

随后,专业新闻业的体制开始萎缩。那些传媒公司的拥有者们越来越发现要发展占有新闻业在他们看来太昂贵了。所以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闻传媒公司的利润仍在急速提高,可是按人头计算,从业新闻记者的人数却开始下降。在新世纪的第一个10年中,新闻记者的人数跌至低谷。1960年公关人员与从业新闻记者人数的比例大约是1:1,而2011年这一比例则接近了4:1。所以,现在大部分的公众生活几乎都得不到报道,而那些被报道出来的新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依据公关公司未经调查核实的信件来报道的。此外,商业性媒体中还充斥着狂热偏激的右翼党派人士的一些漫无限制的思想言论,所以从许多方面来看,我们现在都正处在媒体宣传的黄金时代中。

互联网并没有引起新闻业的危机,但是它肯定是加剧了这一危机。互联网在10年中卷走了数以百亿美元的广告收入,而仅仅克雷格斯利斯特一家网站就从报纸分类广告中掠走了200亿美元的收益。广告商对报纸并没有比对新闻业做出更多的特别承诺,而数字世界却为它们创造了新的更好的选择。互联网还给年轻人提供了另一个可以不去阅读或观看越来越没有活力的报纸和电视新闻的理由。新闻媒体过去做过的一件非常独特的事情就是对自己社区所发生的事情进行原始性的独家报道,但是这些报道现在已被删减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报道一些有关体育和娱乐方面的新闻,以及一些生活中的琐事。这样的报道随处可见,但却和“硬”新闻(指纯消息报道,与软新闻相对,指题材比较严肃、具有一定时效性的客观事实报道。——译者注)没有了关系。

新闻业具有一个公共物品的许多特点。它是社会所需要的,也是一个自治社会所需要的。但是光是市场是不能够产生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新闻报道的。公共物品一般需要有政府的补助和政府明确的公共政策支持才能生存下来。这一点在美国历史发展的第一个世纪中无疑已被人们所理解,但是此后广告业在支持新闻业的发展上所扮演的角色掩盖了新闻业作为公共物品的特性。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媒体批评家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市场是怎样消极地影响新闻报道质量的,而现在当尘埃散去,在受到资本主义赞助和保护的大众新闻业自身的生存中,新闻报道的数量问题则成了首要问题。

在过去10年中,我们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互联网将会给市场的基础提供足够的信息资源以产生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独立的大众新闻业吗?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不会,甚至答案也不是可能会。即使某一公司企业的新闻媒体部门在网上发布要大幅度裁员的消息,也绝不意味着公司可能要招聘临时替补人员,这甚至也不涉及这个公司的新闻质量是否有问题。如果在未来的几年中,在世界范围内将出现一些独立的具有竞争性的新闻编辑部门的话,这将要求新闻业在目前的发展轨道上发生一个巨大的转变。我们必须认识到新闻业所具有的特殊的经济学特性,我们还需认识到运用“自由市场”的方法处理新闻业的问题时可能出现的一些枝节问题,甚至会出现捏造虚假新闻的现象。总之,这正是公共政策讨论中最重要的话题。

互联网的一个长处(如果你愿意也可称之为其精髓)就是,不管怎样,任何一个人在一天结束的时候都可以打开一个网站,不经审查地进入并连通全球任何一个地方的连线者。这是一张反对专制的民主王牌。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是,当访问一些网站时,我们能惊喜地发现这些网站上登载了一些具有特色的而且是我们在主流媒体或公司企业的网站上从来都看不到的消息和信息,但遗憾的是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正像研究互联网的学者马太•辛德曼说的那样,我们不应该把有权利说话(发言权)和让别人听我们说话的能力(被倾听的权利)混淆起来。

现有证据显示,尽管互联网上有无数的网站,可是人们一般仅能有目的地访问其中的一小部分网站。谷歌公司的搜索机制强烈支持促进隐性审查的功能。就像迈克尔•沃尔夫在《连线》杂志上说的那样:“2001年排行前十位的网站占美国综合页面浏览量的31%.2006年时占40%,而2010年大约占到了75%。”沃尔夫引用互联网投资商尤里•米尔纳的话说:“大公司从小公司那里抢走了信息流量。从理论上说,你可以让几个非常成功的人去控制其他成千上万的人。这样你公司的规模可以迅速变大。”而一旦你的公司变大后,就会一直保持强大下去。

在这一方面,辛德曼对新闻业、新闻媒体和政治性网站的研究成果是显著的。现在出现了“幂定律”分配的现象,也即少量的政治或新闻媒体网站得到了绝大多数的信息流量的现象。这些网站是由传统上具有知名度和拥有大量资源的超大型公司所控制的。虽然互联网上也还是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长尾”网站,但是它们却得到很少的信息流量,甚至得不到任何信息流量,而且几乎很少有人知道这些网站的存在。因为这些小网站的创建者没有刺激动力和资源来维持网站的正常运转,所以大多数这类的网站都已衰退消失了。(这不是在贬低这些“长尾”公司,因为它们的存在在价值和政治意义上是相当重要的;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些“长尾”公司被阻止在外而没能拥有足够的资源进入到互联网系统的核心区域并得到广泛的曝光。)而且也没有所谓“中产阶级”式的比较强有力的中等规模的网站,新闻媒体中这一层次的网站在网上已被清除掉了。辛德曼就此得出结论说,现在的网上新闻媒体体系比旧的媒体体系更加集中化。在自我吹嘘而实际上已经僵化的博客圈中情况也是如此,这里的信息流量也都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网站上,而这些网站都是由一些非常具有知名度的精英们经营管理的。尽管人们仍然有权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向全世界的人说话,但其在真实世界里的意义正在缩小,因为无线的互联网越来越变成了私有和独占的领域,这使得原本开放的网络变得越来越没有实际价值了。

总而言之,互联网作为留给资本主义的猎物在其追求利润的同时就决定了它的发展,它在其发展方向上已发生了突变,它已不再能开发利用和强调其技术中最具创新和民主意义的部分,而是贬低和削弱了这些部分。只要互联网被假定为是一个主要以产生利润为目的的媒介,而且所有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也都是基于这一假设前提之上的,那么就很难想象出一条与这里所描述的不同的发展路径。对于一些像《连线》杂志的克里斯•安德森这样的人来说,这就是市场的发展路径,因此也就是世界的发展途径。但是,正像我们已描述的那样,按照市场经济学的标准来衡量,互联网的资本主义发展趋势已造成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大量证据表明我们需要寻找另一条发展途径。幸运的是,我们仍然可以从经济学领域自身出发找到另一条互联网未来发展的途径。

劳德代尔悖论

为了更深层次地解释与资本主义邪恶联姻的互联网未来发展的命运,有必要介绍一个有关差异的概念,这一概念在当今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是不存在的,但是在古典经济学理论建立的初期阶段却是个核心概念,这就是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之间的差异概念。 在财富一词的流行概念中存在着一些矛盾,这些矛盾由经济学发展历史中为众人所知的“劳德代尔悖论”给出了最好的解释。詹姆斯•梅特兰是劳德代尔伯爵八世(1759-1839),他是《对公共财富的本质和起源以及增长手段与原因的探究》(1804)一书的作者。在这一最终与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悖论中,劳德代尔提出在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之间有一个反向的关联性,也即后者的增长常常起到降低前者的作用。他在该书中写道:“公共财富可以准确地定义为是包括了人类所渴望得到的所有对他们有用或让他们快乐的商品。”这些商品具有使用价值,所以就构成了财富。但是与公共财富对立的私人财富则需要有些附加的内容,这就包括“人类所渴望得到的所有对他们有用或让他们快乐的商品,而这些商品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稀缺状态下存在的”。

换句话说,稀缺是某样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和增加私人财富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这与公共财富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公共财富包含了所有的使用价值,所以这不仅包括了稀缺时的使用价值,也包括了充足时的使用价值。劳德代尔在悖论中提出,当一些原本充足的生命所需的元素,如空气、水和食物变得稀缺时,而且如果随后这些元素又被赋予了交换价值之后,那么这些生命所需的元素就会增加个人的私人财富,这样也确实会增加国家财富,因为国家财富常被认为是“个人财富的总和”,但是这却是以损害人类共同财富为代价的。例如,某个人靠给水井收费的方法垄断原先大家可以免费得到的水资源而致富了,那么国家测量出的财富就会增加,但这却是以其他人变得越来越干渴的结果为代价的。

劳德代尔强调说:“人类所具有的常识表明,任何提出要靠制造通常对人类有用和必需的商品的稀缺来增加个人财富的建议都是令人厌恶的。”不过,他也意识到他生活于其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在很多方面已经在这样做了。他举例解释说,在一些特别丰收的时期,荷兰殖民者烧掉了“香料”或是付费给当地人,让他们“收集肉豆蔻树的绿叶或新开的花朵”,然后毁掉它们。在美国的一些丰收年里, “弗吉尼亚的烟草种植园主”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在田里农作的奴隶的比例烧掉“一部分烟草”。这些行为是靠故意摧毁或人为限制构成公共财富的商品(这里是指地球的产品)来提高稀缺性,从而增大私人财富(主要是少数人的财富)。劳德代尔在书中写道:“那些被利益驱使要充分利用这一稀缺原理的人是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的,所以只有当商品的稀缺性和私人财富的增长这两种因素不能连接在一起时,才能保护公共财富不受到私人贪婪欲望的掠夺和侵害。”

劳德代尔还明确地把他的悖论延伸至艺术和文化领域,他在书中写道:“一幅绘画或任何其他艺术作品被卖出了昂贵的价钱可以使艺术家本人发财”,并能使任何有幸拥有这一艺术作品的人的财富得到增加,但是,这一现象同时也可以被认为是由于“从事这一类绘画作品创作的人员匮乏”造成的,因为绘画作品的价值是根据作品的稀缺性和得到作品的难易度进行评价的。不可否认,造成艺术品生产领域中的稀缺性现象的原因部分是因为这是“由于艺术家的技能、才能和天才而产生的垄断”所制作出的产品,而且这一垄断所造成的稀缺现象已经达到了可以向公众征收合理的税费的程度。在这类情景中,为了提高艺术作品的交换价值而将这些作品人为地加以限制和垄断,使得大多数公众根本买不起这些作品,可是显然绘画领域的其他人也没有从中获益。在文化艺术的兴盛时期,大量艺术人才的涌现使得艺术作品价格降低,这主要是因为艺术作品能够得到更广范围的普及,公众也更容易分享到这些艺术作品,因此也就提高了公共财富。基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的理论,劳德代尔做出了自己的分析,他意识到正像斯密说的那样,富人所拥有的大量财产体现在“住房的便利和房屋的精美装饰、奢华的服装、高级的化妆品和华丽的家具”以及所收藏的艺术复制品之中,这些物品被富人所垄断而且只供他们独自享受,而且他们对这些奢侈品的欲望是“完全没有止境的”。在劳德代尔看来,这些因对艺术的垄断而给私人增加的财富正好与其给公共财富所带去的损失成正比。

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与纯粹的钱财不同,财富一词从一开始就与约翰•洛克称为“内在价值”而后又被政治经济学家称为“使用价值”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当然,使用价值过去也一直存在,而且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背景下,为了生产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还包含着另外的意义,即交换价值(或价值)。因此每一件商品都被认为具有“双重性”,即包括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劳德代尔悖论就阐述了财富和价值的这一双重性,而这就引起了总的公共财富(使用价值的总和)与私人财富(交换价值的总和)之间的矛盾。

最伟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家大卫•里卡多对劳德代尔悖论作出回应,他强调要在概念上把财富和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别开来的重要性。里卡多和劳德代尔的看法一致,他强调说,如果水或其他原本可以免费得到的自然资源因为稀缺性增大而获得了交换价值,那么即便是私人财富增加了,也将会有一种能够反映出使用价值损失的“财富的实际损失”现象。

与此相反,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先驱之一、亚当•斯密在法国的主要追随者让•巴蒂斯特•萨伊对劳德代尔悖论作出了完全不同的反应。他提出财富(即使用价值)应该包括在价值(即交换价值)中,而且要有效地让后者涵盖住前者。因此,在《论政治经济学和商业停滞现象——写给马尔萨斯的信》中,萨伊公开反对“劳德代尔伯爵给财富下的定义”。在萨伊看来,最重要的是要彻底抛弃把财富混同于使用价值的观点。萨伊并不否认确实有些“东西是对人类非常珍贵的天然财富,但是这些却不是那种能使用政治经济学理论解释清楚的东西”。但是,政治经济学在其对价值概念下定义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要用价值的概念完全取代财富的概念,而且这一价值概念应该只包括可交换价值的概念。

在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理论比由劳德代尔悖论所引起的矛盾更引人注目了,而且比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所造成的逻辑原理上的费解之处还多。穆勒在该书的“序言”中宣称(继萨伊之后),“财富可以定义为所有拥有可交换价值的有用的或令人愉快的东西”,由此从本质上把财富降低和简化成为交换价值。但是穆勒所具有的独特的折中主义思想以及所受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教育的基础,也使他在阐述这一观点时暴露出了更大的不合理性,从而削弱了他自己的论点。因此,我们发现在该书的同一章节中,穆勒对劳德代尔悖论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他指出在资本积累和公众的财富或公共财富之间存在着冲突。

穆勒指出:“那些在交换中不能换回任何东西的物品,无论它们是多么有用或必需,用政治经济学术语来解释都不能算是财产或财富。例如,尽管空气是绝对的必需品,可是它在市场上却没有价格,因为它是能够免费得到的,也就是说囤积空气不会给任何人带去利润或好处。有关空气的生产和分配法规是由一个与政治经济学完全不同的学科研究的。尽管空气不是财富,但是人类靠免费得到空气而变得更加富裕,这是因为原本需要花费在供给这一最迫切需要的东西上的时间和劳动能够用在其他目的上。我们能够想象到如果空气将成为财富的一部分的话情景会是什么样子。如果人们已经习惯了长期居住在空气不能自然进入的地方,如像沉入海中的潜水钟,那么,人工供应的空气就会像接入住户的自来水那样具有了价格。如果由于自然界的剧烈变化,空气变得极为稀薄,不足以满足人们的消费,或是空气被垄断了的话,那么空气便可能获得一个非常高的市场价值。在这种情况下,除自己的需要外,对空气的拥有对其拥有者来说就是一笔财富了;而人类的普遍财富乍看之下似乎增大了,但其实这样的财富对人类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得出上述错误认识的原因在于人们没有考虑到,无论空气的拥有者在牺牲了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下变得多么富有,都会使其他所有人变得更加贫穷,因为他们被迫必须要为以前无需付费就可得到的东西付费。”

在这里穆勒同劳德代尔的观点一致,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日益垄断的基础上,个人为了单纯地追求私人财富可能会与社会和公众的公共财富之间出现巨大的分歧。尽管穆勒提出了这些深刻的见解,可是他却用上述“序言”中的这些话结束了他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而把财富仅仅定义为是可交换的价值,最终否认了劳德代尔悖论。

与之相反,马克思如同里卡多一样,不仅坚决支持劳德代尔悖论,而且还将其融入到自己的理论中。马克思坚持认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以及财富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中内在固有的矛盾。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马克思在回应蒲鲁东混淆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这一对立矛盾时指出,劳德代尔用最令人深刻的语言解释了这一矛盾,劳德代尔“是将他的理论体系建立在这两种成反比的价值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所建立的整个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大部分都是围绕着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这一矛盾论述的,他指出这一论述是他在《资本论》一书中所阐述的主要论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分析美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时,马克思批评性地引用了爱德华•吉本•韦克菲尔德对殖民地的政治经济状况所提出的观点。韦克菲尔德声称,在新的殖民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资本主义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他们拥有大量的公有土地,这是发展雇佣劳动的一个障碍。因为到处都有大量免费的土地,工人迅速而彻底地逃离了被剥削的劳动环境和商品领域,成为自耕农和小业主。韦克菲尔德坚持认为,在这种环境下国家优先要做的事情就是通过人为制造土地价格上涨和推行“缺席所有权”找到使土地变得稀缺的方法,从而有效地阻止大多数人得到原本属于公有的土地的机会。马克思评论说,韦克菲尔德在“在所谓的国家财富的名义下”,寻求的是“保证人民贫穷的人为手段”。

而对于劳德代尔的观点,马克思则表示出强烈的认同,他强调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以交换价值的积累为基础的制度,这一交换价值积累的过程甚至是以牺牲真正的财富或使用价值为代价的,这包括人类劳动本身所具有的社会特点(和幸福感)。“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路易十五的名言。——译者注)这句话就是每一个资本家和每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口号。在20世纪20年代,索尔斯坦•凡勃伦也用同样的方式把一个要开发资源的“美国计划”说成是“一个按照合法的掠夺计划稳定地将所有公共财富转换成私人所得的做法”,在这一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将毁掉大量真正的社会财富。

伴随着新古典经济学的崛起,所有有关财富的古典经济学概念都将被完全颠覆,这一点可以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卡尔•门格尔的著作中看到。在门格尔的《经济学原理》(1871)一书中,他直接抨击了劳德代尔悖论,他认为劳德代尔悖论“乍看上去非常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它是以错误的区别为基础的。在门格尔看来,最重要的是要否认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以及财富与价值两者之间的区别。财富是基于交换基础之上的,这一点现在被看作是源于主观效用理论的。门格尔的观点与劳德代尔的观点完全相反,他提出从纯粹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一个国家明智的做法是鼓励“长期持续性地降低大量随处可得到的(非经济型的)商品(例如,空气、自然风景)的数量,这样最终一定会使这些商品在某种程度上变得稀缺,这样,财富的组成部分就增加了”。同样,门格尔还声称,由于矿泉水的稀缺,我们也可以把矿泉水看作是一个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换言之,只要矿泉水不能大量地流出,就可以在数量和质量上将其与一般的淡水区别开来。劳德代尔(以及里卡多和马克思)将其作为一个悖论甚至是一个祸根所提出的理论(即通过人为创造稀缺性以达到个人财富的增加),被门格尔这一倡导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先驱者之一看作是一种扩大财富的手段,因此,就其本质而言也被看作是一个期望到达的目标。

结果,占主导地位的新古典传统理论逐渐远离了古典经济学关于社会财富或公共财富的概念,将社会(和自然)成本这一整个问题都排除在其核心分析之外了。墨西哥湾的一个油井漏油了,因其清洁和诉讼费用的增加而提升了该国的GDP,但人们却几乎没有注意到在经济方面所造成的损失。正如生态经济学家赫尔曼•戴利评论的那样:“劳德代尔悖论似乎是我们要按照交换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来测量财富所付的费用。”

互联网悖论

我们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互联网悖论”看作是劳德代尔悖论的一个必然结果。在一个个人财富的增长是以牺牲公共财富为代价的世界中,虽然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潜能就如同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大陆一样,它代表着一个可以创造公共财富的崭新领域,同时它还表明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潜能可能产生一个巨大的交流不受限制的新的民主空间,但是如果发生了这一开始看上去具有很大潜能的互联网在几十年内就消失了的现象,也不会令我们吃惊。互联网领域所采用的竞争策略都是以锁定客户和改变需求面的经济规模为目的的,这使得资本大量集中在私人公司手中。

就像美国当初取消了自由土地制度一样,互联网现在也正在被转变成由一些公司统治支配的空间,因此这些空间的稀缺价值就能够被这些公司所充分利用。实际上,现在互联网上似乎正在出现一种“关闭”或取代大多数免费公共空间的现象,这意味着如果按照使用价值来衡量,曾经在可能出现的新的交流空间中无疑是一种公共财富形式的互联网,也就是在全人类所产生的新的力量空间中似乎非常有前途的互联网,正在转变成一种完全不同形式的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交换价值占了主导地位,而那些可以进行比较自由的交流的使用价值则正在消失,而因为使用价值的消失迅速制造产生了大量的私人财富,所以这被认为是一种财富的增长现象。

从资本主义的观点看,正是互联网大量的存在阻扰了其创造更多利润的空间。劳德代尔在书中写道:“没有任何一种商品像空气或水那样大量存在而不失去其价值属性的。因此,商品的充足并不一定会降低其价值,但是过于充足则必将损害其价值。”

既然必须要在互联网领域制造稀缺性,而且是人为地制造稀缺性,就像《连线》杂志的安德森写的那样,“人为的稀缺性是追求利润的自然目标”,那么就需要全部采用约瑟夫•熊彼特称之为“垄断行为”的做法来实现它。采取这一做法所产生的结果是互联网由一些相互之间充其量是“合作互利者”(与完全的竞争者概念相反)关系的公司所统治和控制,这些公司具有相当大的垄断权/寡头垄断权,因此,能够得到剩余价值或垄断租金。这些公司仅仅依靠找到一种“圈隔”公共财富并有效地将其私有化和垄断化而得到巨大回报的方法,使创新得到了商业化的发展并建立了市场。信息作为一种公共商品,就其本质而言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的,而且即使被一个人消费了,其他人也仍然可以得到,但是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仅凭发挥市场支配力的作用,信息就变成了一种稀缺的私有商品。

但是,这所有的可能性都需要在国家公共部门的合作下才能实现。互联网的私有化和垄断化需要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才能发生,这是一个具有大量资本的国家,这个国家既不给其居民提供任何需要发展进入互联网这一公共领域的可供选择的途径,也不保护居民使其免于遭受强盗式的互联网资本家的欺诈掠夺。事实上,当这个国家看到从“什么都没有”中也可以制造出经济财富的新领域时,它就会采取对上述情况视而不见的态度,而且不会去反对资本的快速聚集,甚至还会使其变得更加容易。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在2011年同意康卡斯特(美国最大的有线系统公司。——译者注)和美国国家广播环球公司两大公司合并的例子就是一个例证。正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委员迈克尔•考伯斯在对合并案投出唯一的反对票时曾说:这一合并“打开了互联网电缆化的大门”。按照考伯斯所言,这一合并案“为建立围圈网上公共空间(“公共花园”)、收费平台、内容优先化以及对终端用户收取进入费创造了可能性”。而对增加公共财富、保证免费进入、保持网络的中立性和建立一个民主的交流信息等领域都将产生严重损害。这样,互联网就像是一块新发现的但还没有被挖掘探索的土地一样,在人们能够意识到甚至想象到它如果按照对公共利益有利的方式进行管理所具有的全部物质性的使用价值之前,它所具有的真正财富就已让位于私人利益了。

信息通信业远非一个普通的市场,事实上,它完全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它更像空气和水,是一种公共财富,一种共有资源。当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时,倒不如说我们是交流性的动物。我们知道人类的大脑是和语言共同进化的(一种社会生活的特征)。社会关系、民主形式以及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都是依靠交流完成的。因此,互联网这一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交流形式的崛起,为建造广阔的人类社交活动的新领域以及提高民主的可能性提供了美好的前景。可是,互联网非但没有成为一种扩大人类社交活动的手段,反倒正在朝相反的方向转变,变成了一种新的使人类相互疏远的手段。其实这一转变过程绝非是自然的,而是一个社会的选择。

现在整个互联网发展的势态是很清楚的。美国和全世界的人们必须加倍努力,根据这里所提出的各个分析层面来处理互联网所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虽然努力的结果还远不能保证,问题也仍在加剧,但是建立一个抵抗互联网私有化的全球性网络既是必需也是可行的。事实上,。由于互联网的本质以及它所包含的利益因素,我们似乎可以公正地说,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些问题只会变得更加包罗万象。我们如何把这一战斗进行到底将对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我们的未来大有帮助。

麦克切斯尼:互联网与资本主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现在美国和世界进入互联网革命或所谓的信息时代至少已20年了。过去的一代人经历了信息通讯上巨大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展,现在人们讨论的话题已经不再是互联网是否如同电视和电话一样被认作是一个技术上的发展,而是正在逐渐转向去讨论这一信息革命是否更加类似于印刷机出现时的革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把分析的重点放在美国,这并不仅仅是因为美国是我们最了解的国家,又是互联网的发源地,还因为我们相信在美国,人们能更加清楚地发现垄断金融资本与互联网的完整结合,而这正代表着全球资本主义制度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当前在互联网领域的主导地位不会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国家不会选择其他的发展途径,而这仅仅意味着在未来互联网的发展变化中,因为美国所具有的强大的全球影响力和权力,其他各国在作出自己的所有选择时都必将与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现在所制定的发展途径进行抗争。

当人们回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读到有关互联网及其未来发展的描述时,会惊奇地发现那时几乎所有有关这方面的描述都是清一色的乐观主义的描述。每个人都可以以光速的速度且不受审查地获得所有的信息,那么所有现存的机构制度都将会变得更好。在世界范围内将要出现一个过去不可想象的双向或是多向的信息交流的民主化趋势。商业公司再也不能欺骗消费者和挤压新出现的竞争者;政府部门再也不能凭借由自己操控新闻宣传渠道的方式而暗中运作了;来自最贫困和最遥远地区的学生也将有权使用过去只能被精英们所独享的那些教育资源了。总之,人们将拥有前所未有的资源和权力。人类历史上不仅第一次出现了所有地区的人们之间的信息平等,并可进行不受限制的即时的信息交流,而且还有权使用一个不受限制的知识宝库,而仅在几年前人们想要使用这一资源宝库都是不可想象的,甚至对于那些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统治者和最富有的亿万富翁们来说也是不可想象的。而且不平等和剥削的现象不久将遭受到最有力的打击。互联网,或者更广泛地说,数字革命确实正在多层面地改变着世界,但是互联网也没能实现它的许多承诺,这些承诺曾被看作是互联网技术本身所带来的。如果人们当初期望互联网能给社会提供更具竞争性的市场和更加负责任的公司企业,能够提供更加开放的政府管理模式,能够去除腐败和减少不平等现象,或是更加大胆地说,互联网能够提升人类幸福的话,那么它现在已经令人们十分失望了。换句话说,如果互联网真的像它的拥护者们曾经预言的那样,在过去的20多年中极大地改善了世界的话,那么我们都不敢去设想,如果互联网从没有存在过的话,世界将走向何方。我们在这里不是要争论互联网最初的承诺是否仅仅是幻想,尽管其中的一部分承诺可能是由于人们乌托邦式的热情而引起的,而每当重大的新科技刚一出现时常常会激起这种乌托邦式的热情。(这可能会让人们想起20世纪初期诺贝尔奖获得者、热力学化学家和哲学家威廉·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他声称“飞行器”的出现是人类发展进程中关键的一部分,这一发明能够消除与国家、语言和金钱相关联的国际间的界限,“带来人类的兄弟情谊”。)相反,我们要争论的是,在这场信息革命中曾有过并仍然存在着的一些非同寻常的民主和革命的承诺还没有兑现。尽管科技具有巨大的能量,但是它不能不顾历史的环境而发展,它的发展是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下进行的。这一点强烈影响并决定了信息革命的发展进程和模式。

因为互联网是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这一特定的经济环境表明了互联网所具有的矛盾性。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本的积累过程,这一过程具有自己清楚的逻辑体系,并与数字通讯所具有的许多民主潜能相抵触。而且互联网越向前发展,这一现象就会越严重。互联网这一过去看上去似乎脱离了商品交易领域而越来越开放的公共领域,现在却似乎正在变成一个越来越封闭、越来越被私有独占,甚至是越来越被私人垄断的领域。

我们要论证的观点不是从一个社会主义的角度去反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反民主倾向,然后再延伸到讨论互联网的案例。尽管我们也不会因为采取这一角度而感到不舒服,但是这会使得像数字革命这样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特点的事物成为了一个过于主要的因变量,因而使得那些反对社会主义的人断然拒绝接受这一观点。而我们是把观点建立在传统的经济思想基础之上,这一传统的经济思想从总体来说是由那些赞成把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制度的学者们提出来的。我们将通过采用分析学理论中的主要经典术语进行分析评论,再一次论证由利润动机控制互联网的发展所产生的弊端。

我们特别提出的是,运用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劳德代尔悖论”(或公共财富与私人财富之间的矛盾)能充分证明下述论点是正确的,即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最审慎的做法就是从一开始就假定互联网从根本上就应该置身于资本领域之外。我们希望提供一个必要的而且是可以选择的方式让人们去想象,相对于资本积累这样的商业化和私人化的世界,互联网可以怎样得到最好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数字化领域中就不能有商业甚至是大量商业的存在,而仅仅意味着这一系统中的最重要的逻辑准则以及所有相关政策讨论的出发点,都必须基于是在讨论一个运作于公众利益价值之上的机制体系,最低限度上也如同一个公用设施体系 一样。

任何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确实都将面临着强大的,有时甚至是巨大的需要打开一些能让资本获利性地开发利用的区域的压力,而且这些获利性的开发利用还不顾及社会成本的消耗,或是像经济学家说的那样,不顾及所产生的“消极负面的外部经济效果”。鉴于资本家本质上所具有的经济权力,他们最终也会实施过度的政治权力。但是,实际情况是,并不是所有领域都将受限于市场的支配。自然界和人类生存的许多领域的确不可能在不破坏生命本身的整体结构下而仅受限于市场的支配,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领域在历史上曾经,甚至现在也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加入到资本积累的过程中。人们可以想到社区、家庭、宗教、教育、爱情、选举、研究和国防等领域的这些例子,尽管资本也正竭力想将这些它可能进入的领域占为己有。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许多重要的政治讨论都是关于决定在哪些领域里可以允许追求利润的规则存在,而哪些领域不允许这一规则的存在。资本主义社会处在其最理性和最人性的状态时,往往会在其社会中保留一些非商业性的领域,这些领域包括卫生保健和养老退休金,而这些领域一旦变成与商业利益相关的话,就会是赢利极高的领域。所以,一个资本主义社会越是民主,那么至少在那个社会中就越可能就这些问题展开令人信服的公共讨论。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一点是,在美国从来没有进行过与互联网相关的重要讨论。整个数字信息领域都是通过政府资助及指导的研究活动而发展的,特别是在战后的几十年间,这一领域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军事学院和顶级的研究性大学的研究活动进行的。如果这一领域当初留给了私营部门来研究管理,或是留给“自由市场”而任其自行发展,那么互联网就永远都不会存在了。联邦政府对互联网资助的总额度是很难精确测定的。

如同极具影响力的政策问题研究专家萨沙·梅恩拉特说的那样:如果要计算历史上政府对互联网的资助总额,那么“要看怎样分析政府的花费了,而仅以直接的现金支出来计算这一花费是比较保守的计算法。但是一旦把免费赠送的可以直接进入互联网的通行权以及整个研究计划(通过美国国防高等研究计划署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等实施的计划)考虑在内,这又是一笔相当庞大的花费。如果再把投入到无线设备中的花费以及减税优惠(例如,对网上购物不征收营业税)等计算在内的话,那就远可达到几千个亿的数额了”。根据这一分析,并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梅恩拉特估计政府投入互联网所花费的数额起码比投入曼哈顿研究项目的花费多出10倍。这还远不是政府投资的全部花费。早期的互联网不仅是非商业性的,而且还是反商业化的。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之前,国家科学基金会的网络,也就是互联网的先驱,曾明确地限制计算机网络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如果任何一个人敢在网上销售东西,那么这个人将很有可能被“燃烧”,“燃烧”的意思是指其他愤怒的互联网用户可以用刻薄的语言或辱骂性的电子邮件阻塞住这个人的邮箱,要求他把销售广告删除掉。这一由互联网用户所实施的内部监督措施是基于一种假设的基础之上的,这一假设认为商业主义行为和一个诚实、民主的公共领域是不能混淆在一起的。如果企业媒体采取这样的商业主义行为变成了一个问题的话,那么互联网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好的互联网公民需要是诚实的,他们不应该采取任何手段去极力争取获利。

之所以在有关互联网应该怎么发展的问题上缺少讨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数字革命恰好是在新自由主义理论占主导地位及其有关“自由市场”的华丽浮夸言辞最盛行之时爆发的。新自由主义的核心精神就是应该总是允许在任何能够发现利润的地方发展商业行为,就某一经济而言,这也是对资源最有效的利用。新自由主义理论认为,任何干扰和妨碍资本主义剥削行为的理论都是一些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糟糕的经济学理论,这些理论通常都是由一个过时的“特殊利益”群体提出的,这一群体不能适应自由市场的竞争社会,所以要从由政府管制的腐败社会和官僚体制中寻求庇护。这一新自由主义的信条导致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展开了“放松管制”运动,并使得曾经是公共部门的活动私有化。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万维网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把互联网变成了一种大众传媒的手段时,就信息通讯问题进行讨论的各方都接受了上述有关自由市场理论的浮夸言辞。对商界和政客来说,互联网就是所有朝气蓬勃的企业家为了消除垄断、促进改革、创造一个像比尔·盖茨名言所说的“没有冲突摩擦的资本主义”而做的一切。这一领域可创造出很多钱。甚至那些对公司企业和商业主义行为持怀疑态度的人,如果不是对资本主义入侵互联网的行为感到乐观的话,也都对此漠不关心,因为他们认为,互联网具有魔力般的科技能力,它显然能够压倒大型公司想要控制它的力量。这一点给每个人都留有很多想象的空间。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互联网泡沫无疑刺激了资本主义市场对互联网的控制欲望,美国的新闻媒体也几乎控制不住它们对这种美好结合的热情,资本主义和互联网仿佛是天作之合。

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

如果有人把所谓的“自由市场”因素看作是造就了互联网发展的因素,那么他就是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互联网本身的存在就是政府对公共部门投资的证明,然而,通过更加冷静的分析,我们还能够找到某些不协调的现象,如果这些现象还不能被称为矛盾的话。三个领域中的不协调现象最早就已突显出来,或是说在随后的若干年中,已经很明显地显现出来了。

首先,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为美国人提供的宽带接入的主要电缆线路过去和现在都是由少数几家统治着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公司控制的。这些公司都是一些地方垄断集团,它们因为有了政府颁发的垄断性的许可执照才得以生存。事实上,它们通过政府所给予的垄断性特许权已得到了大量间接的政府资助。如果政府在私下不予支持的话,这些公司就不会知道什么是所谓的“自由市场”。尽管这些公司常常受到消费者的鄙视,可由于它们的生存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授权和支持,所以在美国,在游说国会方面,这些公司大概仍是最具有非同寻常的影响力的公司。因为这些公司意识到互联网就是它们的未来,而且还是一个利润非常丰厚的未来,所以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期间,首先是一些电话公司先把电话线路借出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随后不久,一些有线电视公司也随即加入了这一行列。如果考虑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是进入互联网和数字网络的唯一入口的话,情况就更是如此了。这些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巨头公司开始长期支持被称作是企业的“放松管制”的行动,这一行动到20世纪90年代发展到了顶峰。其实这些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不是因为它们热切期望会出现一些新的激烈竞争,而是因为它们觉得缩小国家干预的范围或解除国家干预可以使它们发展得更加强大,并会拥有更大的垄断权。但这是一个愤世嫉俗的时代。证明“放松管制”行动是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一做法允许那些传统的电话和有线电视垄断公司在本地市场使用它们自己的线路进行竞争,从而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作为交换,国家也放宽了在公司合并上的限制,这样所有公司就可为将要到来的竞争状态做好准备。有人援引西部蛮荒网络的形象指出,这是一场电信领域中新的竞争者所发起的猛烈攻击。因为现在那些具有强大势力并已参加了竞争的公司手中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垄断权,这一点确保了不会再有新的强大竞争对手的出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结果是,尽管几乎没有新的竞争产生,可是却出现了一个公司合并的浪潮,这一浪潮把电话和有线电视领域里原来就强大的公司的数量减至到6—10家,而且这一数字还要取决于采用什么样的计算标准。总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这些公司的数量大概缩减了一半,剩下的大公司中又以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威瑞森电信公司和康卡斯特电信公司3家公司占据了主宰地位。

放松管制政策导致了政治、经济两个领域里出现了最糟糕的现象,即市场上仅剩下越来越少的超大型公司,而这些超大型公司又受到越来越少的控制。更严重的是,在华盛顿地区,这些公司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和国家资本已达到了极大的高度。这些垄断企业成了权贵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在理论上这是新自由主义者所鄙视的,而在实际中又是他们始终支持和捍卫的。

这一现象可能会给美国互联网宽带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不像许多其他国家的公司,美国政府没有要求这些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必须允许其他互联网服务供应竞争对手使用它们的线路,所以事实上在当今极其重要的互联网宽带服务供应产业中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存在。美国至少有18%的家庭只能通过唯一的一个宽带供应商,也即一个垄断公司,接入宽带。根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数据(该委员会承认他们大概夸大了实际竞争的程度),另外78%的美国家庭在进入有线宽带时最多也只有两个选择,这构成了一种由地方垄断的电话和有线电视两家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经济学理论提出,在由两家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下,其中任一家公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效仿另一家公司,而两家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给出极高的价格。有证据显示,在未来的几年中,这种垄断的局面很可能会向更加竞争同时又更加垄断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现在美国有4家公司控制着迅速增长的无线市场,其中两家领头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威瑞森电信公司——各自都正在容纳累积起来近一亿的用户。所有这些公司都怀有梦想,梦想着要将互联网变成一个有线电视的复制延伸版本,所以它们都尽可能地采用巨大的刺激手段来使互联网“私有化”,并把控制宽带入口作为一个瓶颈来控制用户,这样它们就能够从用户那里收取额外附加的通行费。而且,正像联邦通信委员会承认的那样,在这一领域中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竞争存在,所以这些公司也没有任何特别的刺激动力要去升级它们的网络系统设备。令人惊异的是,美国这个第一个创建和发展了互联网,并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互联网的连通性上排名也接近第一的国家,现在在全球大多数测量宽带进入、网络服务质量和每兆位流量的花费的评估体系中仅位于第15—20的位置上。在美国的穷人和农村人口中没有连接宽带的人数比例远远大于其他发达国家的人数比例,而且美国也没有任何刺激因素要结束这一“数字差距”的迹象,因为这一数字时代的下层阶级的存在反而刺激了其他人去支付联网所需的费用以避免不能被连接到互联网上。这一现象与美国的医疗保健体系非常相似,因为寄生虫似的医疗保险业的存在,使得美国人每人平均花费在医疗保健上的费用远远高于任何其他发达国家,而得到的却是极其糟糕的服务。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曾经说,如果美国一切都从零开始的话,那么显然更明智的做法(也即从社会公益的立场出发)就是建立一个公共管理的医疗保健体系,而不要一个私人的医疗保险业。同样的道理也完全适用于宽带互联网的接入体系。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参议员阿尔伯特·戈尔在其任职期间非常了解这一事态的发展,他当时主张政府要出面资助互联网的建设。他在1990年提出,为“信息高速公路”建立天然地基就如同为洲际高速公路系统建立天然地基一样,它应该是一个公用网络。国家可以先从电信公司那里租借线路,随后却不要让这些公司介入。可是,一旦当华尔街把目光投到这一方向时,戈尔这一通常被认为是无可争议的观点就被一片反对声所淹没了,这也导致了后来成为副总统的阿尔伯特·戈尔开始换成了另一个腔调,他原来的观点也早已被人们所遗忘了。

多个领域的市场集中度

现在出现了许多不同程度的互联网活动,而且这些活动都正在朝着被商业化的方向发展。互联网活动所产生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就是互联网相关企业的资本主义发展是怎样迅速且不可阻挡地造成了几乎各个层面上相当大的市场集中度,而且常常超出了非数字化市场的程度。对于这一现象,传统微观经济学理论即使没有予以警告也是持怀疑态度的。这就意味着在许多领域,私人的利益是能够遏制住互联网的发展并从中获得垄断利润的,而这些都是资本主义正在追求的东西。例如,谷歌公司占据了搜索引擎市场70%的份额,而且这一份额还在进一步增加,其抢占市场份额的速度与当年约翰·洛克菲勒的美孚石油公司在其顶峰时期的抢占速度一样迅速。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亚马逊公司、电子港湾(易趣)公司、脸谱网、思科公司和其他几家巨型公司也分享着互联网所带来的巨大垄断权力。例如,生产无线上网技术中的关键芯片的市场就是一个由两家卖主垄断的市场,这两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80%。苹果公司通过iTunes这一最热门的音乐软件控制了数字音乐下载87%的市场份额和MP3播放器市场70%的份额。

这一现象也直接违背了创建互联网的初衷,这一初衷就是要把互联网建设成一个激发竞争和增强消费者权利的发动机,以及一个可以选择替代原来让企业公司发展的那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的地方。像克莱·舍基和约柴·本科勒这样的作家都明确表示,互联网在让人们可以在网上进行协作和合作方面具有创新性的潜力。通过努力,一些这样的网上合作项目已经在互联网上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这可以提醒人们,让人们真实地看到互联网完全不同的一面。这些合作项目包括对等网络技术行为、开放源代码运动、火狐浏览器、维基解密网和维基百科等。我们发现这些工作十分具有启发性和激励性,同时这也表明了互联网未来所具有的强大潜能,而对于这一巨大潜能我们现在才仅仅刚开始加以开发和利用。

这一具有合作性潜能的特点可能也使得互联网具有了民主的特点,但是却遭到了来自资本要尽可能巩固垄断权力、建立人为的物质稀缺和建立防护措施的压力。互联网相关企业几乎在每个转折时期都立刻从竞争状态转变成市场供应垄断的状态。这一情景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所熟悉的,即任何理智的资本家都想尽可能地掌握大量的市场支配权,同时又面对极少的竞争。根据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经济体制中,市场的集中度一般而言是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垄断是竞争的敌人,而竞争是保持体制公正可靠的重要因素。

极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互联网长期宣传自己拥有使消费者权益增长和具有卡脖子竞争机制的冠军头衔,但最终似乎更加变为了促使垄断产生的势力。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互联网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领域现在仍处在形成阶段,所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仍显示出非凡的活力,因此现在就给其定性显得有些为时过早了。不过,整个经济领域里的垄断趋势是非常强大的,而互联网在这一竞争与垄断的混合态势中又有一些其本身自带的困难。

在一个技术占主导地位的领域,商业利益会驱使利益集团去获取衡量某一系统的技术标准的所有权,而这一技术标准对该系统用户来说是非常期盼了解,甚至是必须了解的。想一下由“活动图像专家组国际标准”(MPEG标准、专利技术管理机构。——译者注)拥有的H.264型编解码器,它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是由微软、苹果和其他一些公司拥有的。这一编解码器的标准迅速成为网上录像机的统一标准,目前这一型号的编解码器已经占领了市场份额的66%。正是像这样的设备在互联网通信中起到了瓶颈的作用,所以H.264型编解码器的拥有者才能够创造出他们非常渴望得到的“计费时刻”。经济学家常常把像这样的“经济收益”定义为勒索,用它去指代经济行为的参与者不考虑生产或再生产成本而仅凭对稀缺资源的拥有而获得的(本不应得的)收益。

最重要的是,互联网把经济学家定义为“网络效应”的概念加进了这一竞争和垄断相混合的趋势中,其意思是几乎每一个人都可通过分享使用某一特殊的服务或资源而获益。尤其是在经济规模上升时,信息网络制造产生了与抢夺消费者相关的“需求方规模经济”,而不是与成本优势相关的“供给方规模经济”(这是传统的市场供应垄断工业时期所盛行的模式)。就如同一股飓风在一个炎热的夏日穿过大海时增加了行驶速度一样,当某一产业中的最大公司得到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时,因其规模的增大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随之上升,这也使得那些份额正在降低并与这家公司竞争的其他公司几乎不能再对消费者保持吸引力,因此就失去了竞争力。《连线》杂志的编辑克丽丝·安德森简洁明了地阐述了这一问题,她指出:“事实上,垄断现象甚至更加可能出现在像网上世界这样高度依靠网络系统的市场中。网络效应的阴暗面是富者愈富。麦特卡夫定律指出,网络的价值随着连接点(用户)的平方值比例的升高而增长,它创造了赢者通吃的市场,通常在这一市场中居于第一名和第二名参赛者之间的差距较大,而且这一差距还在变得越来越大。”

谷歌公司是一个规模经济和垄断力量的典型例子。当谷歌公司的规模变得更大时,它的搜索引擎功能也越来越超过了过去所有的竞争者,更不用说谷歌公司还获得了建立长期的准入壁垒的能力,这使得任何想要搅乱其发展的竞争者都望而却步。谷歌公司的网络效应是如此巨大,以致压倒了所有其他的搜索引擎系统,它靠把从自己网络上得到的数据卖给其他公司(以及在突出的位置安置一些有偿的“赞助商链接或付费链接”)而蓬勃发展,并推销可受其随意支配的庞大的数据资源。在过去,这样“赢者通吃”的市场被定义为“自然垄断”。

同样想一下微软公司,它能够在其基础操作系统中,利用用户对大量应用软件的依赖性而达到让用户似乎必须永久锁住这一操作系统的目的,从而使其享受到长期的垄断价格。任何一个试图引进一个可以与其形成竞争的新操作系统的竞争者都面临着巨大的“应用软件进入壁垒”的屏障。因此,拥有“应用软件”已成为建造进入壁垒和垄断权力的关键一步,这从总体上来说不仅与信息技术有关,而且对于当下而言,更重要的是这还与互联网有关。按照这种思路,像iPhone(苹果手机)和iPad(苹果平板电脑)这样的新设备都自身携带了专门为这些设备设计的应用软件,为某一特定设备专门设计相应的应用软件的目的就是要把用户锁定套牢在一个整体的商业产业链中,这一商业产业链完全不同于万维网,它不但能在用户与互联网之间起到连接作用,同时还能引发“网络效应”,为设备的生产者提高销售量。某一产品设备越是成为整个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的接口,就会有更多的用户被吸引进来,随后呈指数型增长的需求方规模经济模式就会占主导地位,这种状态可以直接转变成巨大的经济实力以及决定许多技术发展前景的能力。一旦当这样的经济实力得到充分的巩固,人们也越来越依赖这种新产品设备时,网络价格就能够调整提高了。

对安德森来说,所有这些仅仅不过是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已,他说:“一项技术被发明了,然后被传播开来并结出无数的硕果,而后有人发现了独自拥有这项技术的方法,这就可以把其他人锁在门外。这种现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确,几乎从来就没有任何财富的创造是不带有某种程度上的垄断成分的,或者起码也是寡头垄断的形式。这是(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途径,即发明、传播、采用、控制……在物物交换的经济模式中,开放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但是,我们对无止境竞争所产生的混乱局面的忍耐程度最终到达了极限。”在这里我们被给予了一个虚假的选择,选择的一方是无限的不受控制的并带有经济上不确定性因素的私人竞争或私人垄断,另一方则是巨大财富的形成。这一把公共领域及利益排除在外的选择还被人们认作是一种信条。

安德森说垄断力量“甚至更可能”出现在使用互联网的高度网络化的市场上,正是这种垄断力量引起了所有的这些问题。这些垄断公司积累了大量的现金,它们能够利用这些现金吞食掉任何其他潜在的竞争者,或是那些新出现的试图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新的商业领域的颇有前途的竞争者。这些大型公司利用它们在互联网上已垄断的领域为基地,开始去探索征服新的领域,特别是那些与它们已垄断的领域相邻近的领域。例如,谷歌公司自称握有330亿美元的现金可以用于互联网的发展。在过去的几年中,它已花费了几十个亿收购了几十家互联网公司,平均每一个月大约收购一个公司。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的前三个季度,谷歌公司就报告已完成了40次公开的收购。而手头握有430亿美元现金的微软公司也有相似的收购纪录。苹果公司也握有510亿美元的现金可投入市场。

有观点认为,技术上的新突破将能引起网络上的竞争,但这一观点变得越来越荒谬了,而且即使这一现象以某种方式真的出现了,那也仅仅是在通向更加垄断化的道路上一个临时性的停歇。这种例外的情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竞争,甚至也不是竞争的结果。但是,当一个新的应用软件要上市时,为了要避免被一个已存的大型公司所控制,它就要创建另一个新的强大的垄断集团(例如,新出现的脸谱网),因为这一新出现的公司必须能够避免受到一个已存的握有巨额现金的大型公司的控制和诱惑,并建立起具有自己经济价值的“围墙花园”。在这样具有自己经济价值的“围墙花园”中,公司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开发利用现在有时被经济学家称之为“增强的盈余提取效果”,也即提高诈取那些被围在墙里面的人的能力。

按照传统经济学的标准,这样一种局面甚至更加严重,也就是这种垄断力量允许那些巨型互联网公司在几乎没有公众的“干涉”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政策制定的过程,并巩固自己的权力。不过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一些有关政策方面的真正的争论,但这是因为强大的公司与部门之间,就像是巨猿与恐龙一样,要相互攻击与自卫的结果。这种政治权力在电磁波频谱事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电磁波频谱可被定义为是“所有形式的无线电信息交流所依靠的资源——一系列可用于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振动频率波段”。现在还有大量未被使用的频谱可以被使用,事实上未被使用的频谱比正在被使用的频谱的量还大,但是现在正在使用频谱的用户却情愿人为地将其变成稀缺资源,这样不但对他们有好处,而且政府也支持这样做。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仅在2011年就单独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价值100亿美元的对现在闲置频谱的许可经营权,而且该公司还在游说政府,让政府转给其更多的频谱许可经营权。

一些经济学家承认现在仍然显现出这种垄断的趋势,但是同时他们还断言,由于数字世界中技术革新的动力,这种垄断趋势仅仅是暂时的。在熊彼特“创造性毁灭”的长波理论中,通常的假设认为新技术的出现将摧毁任何建立在垄断市场周围的围墙。但是如果考虑到这些巨型公司影响整个市场的能力,以及它们巨大的规模和随之增长的金融、政治权力,现在几乎还没有证据可以支持这一断言,起码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现阶段中还没有证据支持这一断言。也许会出现一些重新洗牌调整的机会,但是这些巨型垄断公司仍会长期存在。

许多经济学理论都认为,自然垄断或是应该归国有,或起码也要由国家严格管理控制以防其被滥用,特别是当这些自然垄断经常要去垄断重要的公共职能领域时就更应该由国家控制管理了。而在互联网领域选择自由市场的模式似乎太荒谬。这一点无疑可从现在统治着互联网宽带服务提供领域的电话电报公司身上看出来。(安德烈·西夫林提出,这是我们应该就谷歌公司的问题所讨论的话题。)然而这些公司企业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已从根本上消除了来自公有制的威胁,与此同时,政府又极力强行实施反垄断法,如果这些反垄断法早在一代或两代人之前就以这样的方式普遍实施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肯定政府早已试图解散许多这样的公司了。现在仍然保留下来的政府规章条例,无论是反托拉斯法或其他法规,在确保这些赢利的公司和企业的生存方面,与其在必须保护和保留受到商业利益威胁的公共利益价值方面做的一样多,甚至更多。

在互联网领域中,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盟已发展到也许只有在金融和军事领域上的联盟才可以与之匹敌的地步。为了顺应一个竞争的市场,政府主要的联盟对象是独立的私人企业,这一现象不但是嘲弄了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而且也嘲弄了传统的自由主义观念。传统的自由主义观念认为,资本主义民主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是掌握在两组截然不同的人手中的,而且双方的利益有很大的冲突,这些冲突可以保护公众不受到专制政府的统治。这类大型通信公司和国家安全部门是怎样携手合作的例子现在已经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其中所暴露出的一个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例子是有关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过去10年中的大多数时间里是怎样以国家安全局的名义非法秘密地监听了该公司用户们的电话通信内容的。而最近发生的一个例子,即有关亚马逊公司和贝宝/易趣公司在维基泄密事件中是怎样与政府合作共事的事件,也许还不属于这一范畴,但是这些例子都表明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分离的理论现象已经消失了,而这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分离的理论是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核心部分。

在此虽然没有轻蔑或杞人忧天的意思,但是我们很难不注意到,现在正在出现朝着右翼社团主义(把整个社会纳入极权国家指挥下的各种组合的理论与实践。——译者注)传统定义中的法西斯主义方向的转变,即政府和大企业利益集团携手合作,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利益,而政府则主要负责军事、秘密安全和监督方面的事情。在这种环境下,“政治自由”这一概念除了被认为没有意义和不具危险性外,也更加得不到保障了。

企业和政府的这一结合导致我们要对互联网所声称具有的许多优势中的一个优势进行重新评估,这就是互联网不受管制和审查的影响,而且是民主主义活动家手中可使用的工具。同样的互联网,出于商业和政治上的原因,可以成为监管部门的一个无法比拟的工具,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主义活动家就不能使用互联网去做一些特殊的组织工作,而如果仅仅是可能的话,他们必须考虑到下述看法,即互联网很难使个人的隐私不受到政府和企业利益的影响。互联网正向着垄断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这更加加重了其反民主的倾向。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的信息产业

如果互联网已被证明是产生垄断的滋生地,那么当我们特别审视资本主义的传媒产业是怎样处理数字世界所出现的问题时,就会发现互联网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问题。这是经济理论和互联网之间所存在的冲突的第三个方面,可能也是最根深蒂固的冲突。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学来说,传媒产品一直都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这一点可追溯到书籍刚刚问世的时候。这不像使用其他有形商品和服务一样,一个人使用了某一信息并不会阻碍其他人也使用这一信息(在经济学术语中,这一现象是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的)。许多经济学的教科书中都有对于有形产品使用形式的解释,即一个人消费了某一产品或服务就会妨碍或阻止另一个人消费同一种产品或服务。两个人不能同时吃同一个汉堡,或是开同一辆车。所以需要生产更多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更多的追加需求。

而信息的使用却不是这样。卡尔·马克思不需要给每一个读者都单独写一本《资本论》,同样,无论是两百人还是两亿人读《资本论》都不会减损任何其他读者读这本书的感受。对图书出版业来说,这一点意味着任何买了某一本书的人随后都可能再印出更多的副本,然后卖掉它们。因为资本主义是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所以这本书的价格就会下跌到出版一个副本所花费的边际成本。但是写书的作者们却仅仅得到了那些他们自己亲自授权出版的书的副印本的补偿。消费者得到了便宜的书籍,这对营造一个民主的文化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作者却未必得到了足够的补偿去继续写书。在这种情景下,市场就没有发挥其作用。

这就是版权法产生的起源,而且这一法律是如此的重要,以致它的规则条文立即被载入美国宪法。这样,作者们就得到了暂时的垄断专利权,可以决定由哪家出版商来出版他们的书籍,这样就可以保证每个作者都得到了足够的补偿。托马斯·杰斐逊仅仅勉强地同意了这一版权法,他非常讨厌这一法案,因为他认为这是政府制造出来的一种对知识实行有效征税的垄断手段。美国宪法明确地指出,版权许可证不可能是长期的,版权最初允许的年限是14年。(更准确地说,推动版权法产生的幕后推手与其说是作者倒不如说是出版商,因为这些出版商的商业前景取决于他们能够得到多少政府所授予的垄断特许权。)当新的传媒技术在20世纪迅速发展起来时,一些强大的传媒公司也随之涌现出来,这些强大的传媒公司按惯例能够给议会施加强大的压力,要议会延长和加大版权法保护的期限和范围,或直截了当地说,就是要从政府那里得到垄断保护许可权。对于这些公司的基本利益来说,这一政府的许可权完全是天赐之物,也确实是这些公司企业自身生存的一个非常宝贵和极其有用之物,但是这一许可权却让消费者花费了高昂的费用,这些艺术家希望他们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能够得到远远超出一百年以上的版权保障。现在一般按照惯例版权都能得以延期,所以事实上我们以分段延期的方式使作品有了永久的版权,例如自20世纪20年代以后出版的作品都还没有进入公有领域的范围。版权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失去了保护作者利益的初衷目标,而已经成为了使得我们共同文化得到大规模私有化保护的一项主要政策。但是这并没有消除核心的经济问题,而新技术只能使其变得更加严重。现在让我们回想一下无线电台的广播节目。无论是一个人还是100万个人收听电台的某一个节目并不影响制作这个节目的成本。这一节目对额外增加的听众的边际成本为零,因此按照传统市场经济的理论原则,这一节目的合理价格也应该为零。同样,广播公司也不能因听众锁定某一个电台的节目而收费,因为他可以免费收听任何节目。其他国家是通过建立国家资助的公共广播系统来解决这一困境的,在这些国家,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收音机或电视机就可以收听或观看广播或电视节目。而美国是通过允许播出商业广告补助广播或电视节目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这些播出的广告都是由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作的。在20世纪30年代早期,有关广播电视是否应该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产业这一问题是美国传媒史上最重要的讨论话题之一。后来,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故意建造了人为的稀缺性,强制人们去购买有线产品和服务,这样才能看到像HBO或秀场这些频道的电视节目。

互联网提出的这一市场问题是由成倍增长的电台、电视的节目所引起的。现在只要按一下按钮,所有的数字内容就能立刻传播到全世界,而且是免费的。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说的那种“因充足而减弱的稀缺”现象现在已不再存在了,可是稀缺现象仍是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需的必要条件,似乎很难设置一些有效的障碍去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一旦有大量的宽带存在,那么音乐、电影、图书和电视娱乐节目等都会出现在计算机的信息空间里,任何人都可免费获得。商业媒体对于这一对它们来说是最可怕的噩梦的现象所作出的直接反应就是逐渐加大对版权法的实施,这一措施已被证明是相当有效的,尽管这种做法加大了互联网用户使用的费用,而且还逐渐降低了这些用户连接互联网并从互联网的其他功能中获取信息的能力,而正是互联网的这些其他功能才使得互联网具有如此创新的吸引力。商业媒体的另一个主要反应是发展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这些技术对数字设备和软件的功能性方面实施了人为的限制。

但是这仍没有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娱乐媒体要转向一个数字化世界,那么它的钱将从哪里来。商业媒体再一次转向求助于麦迪逊大道(美国广告业中心。——译者注),这样广告开始在网上发展起来,尽管这一发展还远没有达到“旧媒体”的发展水平。同时,最大的传媒企业集团也在秘密地与大型的电信及互联网公司合作,努力寻找在网上有效地销售它们产品内容的途径和方法。苹果公司最热门的音乐软件(iTunes)的出现开始为这些公司指明了出路,那就是淡化开放网络和环球网的重要性,建立产品的专有系统。所有不同层面的分析数据都发现,当今的互联网正在见证一个一些超大型公司进行合并的浪潮。而设立强大的屏障和制造稀缺性则是这一合并行为的主要目的。2011年康卡斯特公司(美国最大的有线系统公司。——译者注)和美国国家广播公司(环球电影公司的拥有者)的合并似乎就是新世纪第一宗最大的合并行为。未来看上去越来越像是一个无线的互联网世界与传统的有线宽带系统平起平坐或是前者超过后者的世界,这将是一个产品专卖专用的系统,这一系统不实行“网络中立性”原则以及互联网长期奉行的开放性原则。在康卡斯特公司和美国国家广播公司合并之后,我们预期未来还会发生更多类似的超大型传媒、电信、计算机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大型合并行为。正像新美国基金会发布的一项2011年的报告的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数字封建主义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少数庞大的超大型公司统治着所有的私人活动的空间。广告业将得到所有的机会去开发利用这一系统,而任何有意义的想要保护人们隐私的想法和打算都不得不被舍弃。最早提出要捍卫互联网民主性的倡导者之一最近评论说:“互联网本身具有公平公正性,它制定了自己的规则,并具有促进社会和经济改革的能力,可是一旦它的命运落入政策制定者以及资助他们的那些公司的手中,那么网络就失去了实现变革的力量。”这一数字封建主义的世界本是一个不久前被认为是不可能出现的世界,但是如果资本主义是这一世界的幕后推手的话,那么这就是资本主义必然要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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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http://monthlyreview.org/2011/03/01/the-internets-unholy-marriage-to-capit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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