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8年1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1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1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1月28日 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08年3月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年内第二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决定自2008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3月24日
证监会就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严禁利益输送
2008年3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3月28日 证监会宣布将扩大券商直投业务试点
2008年3月31日 证监会基金部要求基金公司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与稳定
2008年4月1日 证券监管系统全面部署打非工作
2008年4月8日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08年4月10日 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
2008年4月21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出台
2008年4月24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
2008年5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5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5月30日 证监会有关人士对基金公司提出要求——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市场稳定
2008年6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升至17.5%历史高位
2008年6月15日 证监会将开展证券业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评估
2008年6月26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未完成整改公司不得进行股权激励和再融资
2008年6月26日 台湾行政当局通过“开放台湾地区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案。自6月30日开始受理岛内金融机构及外币收兑处申办人民币兑换业务
2008年7月2日 新华社文章指出“中国股市完全可以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2008年7月2日 证监会八方面推进并购重组审核
2008年8月18日 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增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灵活性
2008年8月20日 保监会澄清“敦促保险公司减持A股”报道不实
2008年8月22日 国资委证监会联手实时监控国有股
2008年8月24日 证监会:不会限制解禁存量股份流通
2008年8月25日 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并公开征求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
2008年8月29日 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范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2008年9月1日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和《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1号<季度报告>》,进一步规范基金信息披露
2008年9月2日 上证所进一步规范资产重组信息披露
2008年9月5日 沪深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稿)》,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2008年9月8日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
2008年9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9月16日
证监会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保荐责任
2008年9月17日 证监会公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锁条件与公司净利润挂钩
2008年9月19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向出让方征收,国资委支持央企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汇金公司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中、建三行股票,并从9月18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等利好“组合拳”亮相,股指展开年内第二波较大反弹。
2008年9月25日 沪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作出修订,放宽相关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敏感期限制
2008年10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10月9日 证监会昨日发布实施《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2008年10月10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提高再融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标准
2008年10月13日 中国证监会当晚发布《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2008年10月20日 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2008年10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比照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自10月30日起实行
2008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
2008年11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与此同时,一年期再贷款利率由4.68%下调为3.60%,再贴现率由4.32%下调为2.9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下调0.54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宣布,从12月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08年12月15日 国务院办公厅就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提出30条意见,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
2008年12月2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2008年12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2月23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下调0.18个百分点。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2008年12月29日 证监会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披露工作
2008年中国股市大事记编辑本段回目录
编者按 读史可以明鉴,作为即将过去的2008年,股市多了一些感叹,少了一些喜悦。时值岁末,让我们重温这一年来证券市场的大事件,让我们更深刻地去体会——中国证券市场在金融风暴的冲击下负重前行。
1.两次减收印花税
为刺激股市交易,管理部门两次下调证券交易成本:4月24日起印花税税率由千分之三下调至千分之一,9月19日起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两次利好政策出台当天,沪深股市均大涨9%以上。不过,这并未改变大盘下跌态势。
2.汇金轮番增持三大行
9月18日,国资委宣布支持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中央汇金公司率先出手买入工中建三行股票。初步测算,两个月内汇金累计投入12亿元轮番增持三行A股,对股市的支持效应非比寻常。
3.股市黑嘴遭重罚
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由于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被没收非法所得1.25亿元,并罚款1.25亿元,创下了证监会对个人处罚之最。
4.融资融券试点启动
10月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将正式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进行。随后的1个月中,11家券商完成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联网测试。根据《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可于12月1日前递交申请材料,不过至今未有券商上报。
5.新基金数量创新高
2008年获批的新基金数量突破100只,创下历年最高,其中债券型基金成立的家数和规模超过前6年总和。但由于基民信心降至“冰点”,新基金首发规模频创新低,今年单只基金平均募集份额仅17.76亿份,创下7年来新低。
6.中国平安天量融资
中国平安天量融资,被视为A股暴跌的始作俑者。1月21日,中国平安公告拟增发不超过12亿股A股,不超过412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以彼时股价计算,融资量高达1600亿元。在多方压力下,5月9日中国平安做出“6个月内不考虑递交增发A股申请”的承诺。如今承诺期届满,中国平安对“再融资”只字未提。
7.证监会规范大小非
在大小非减持成为众矢之的之际,《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于4月20日出台,中国证监会规定大小非减持超过总股本1%的,须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此后证监会又表示,将通过引入二次发售、开发可转债等方式完善大宗交易机制。6月起,大小非减持情况在中登公司网站定期披露。
8.首富黄光裕被拘查
中国家电连锁巨头国美集团“掌门人”、2008胡润百富榜上的中国首富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在今年11月中旬被警方拘留调查。
9.股改权证退出资本市场
2008年6月20日,最后一只股改权证——南航认沽权证存续期满。自此,股改权证彻底退出资本市场。
股改权证,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这一特殊背景下,在新兴加转轨的特定市场环境中,进行改革、创新的产物。
上市公司之所以用权证作为对价,是因为其非流通股股东难以用股份或现金等形式支付对价。采用向流通股股东免费派送可上市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等功能的权证,成为此类公司完成股改的一项可行方案,丰富了股改对价的支付方式。
10.大股东增持新规亮相
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这为大股东增持打开方便之门。此后的大股东增持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已有百余家上市公司获得大股东增持。
与此同时,回购也现身A股。2008年9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10月31日天音控股成为首家回购企业,目前已有数家公司陆续回购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