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60年大事记之1982年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会议纪要》
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
胡耀邦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作题为《关于对外经济关系问题》的发言
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联合发布《关于由银行协助海关追缴或冻结有关参与走私的单位存款的通知》
2月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发出《1982年更新改造措施计划安排意见》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抓好小商品、中小农具生产和供应的意见》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
3月
国务院批转国家进出口委员会等单位《关于修订〈出口商品外汇留成试行办法〉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财政部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商业部系统工、交、化批发企业削价报废损失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侨汇工作扭转侨汇下降的通知》
国务院颁发《关于全国性专业公司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发出《关于库存机电产品报废处理的决定》
4月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在北京结束
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试行卖方信贷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财政部、中国银行《关于原私营企业在国外或港澳的资产收回后的处理问题的报告》
5月
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实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通知》
国务院发出《关于抓紧做好货币回笼工作和严格控制货币投放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关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
6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健全各部委责任制一些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抓好中短期设备贷款经济效益的通知》
7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严格制止外汇方面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
8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在国内恢复销售黄金制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外贸部发出《关于开展对外经济合作项目保险业务的联合通知》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出《关于捐赠的外汇结汇价格和留成比例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司局级机构设置情况的通知》
国务院发出《关于中国银行地位问题的通知》
9月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外和香港等地区发行中国熊猫纪念金币
10月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国内合资建设的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外贸部颁发《关于加强留成外汇额度管理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11月
中国银行颁布《中国银行外币存款章程》和《中国银行人民币特种存款章程》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题为《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12月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驻香港总稽核室改为中国银行驻香港管理处
中国人民银行、外贸部、中国银行发出《关于重新规定“以出顶进”范围和审批权限的通知》
国务院转发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报告》
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补充规定》
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办理被美国冻结资产的收回
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发出《关于国家非贸易外汇归财政部支配问题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