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去年11月28日,《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案》于今年2月24日正式发布。本次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是将《方案》内容落实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具体条款。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丰富了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新增“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在终止上市情形的规定中,新增“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3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
二是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充分体现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三是明确了财务报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又不予以纠正的公司将快速退市。
四是强化了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删除原规则中不再适用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章节。
五是增加了退市整理期的相关规定。根据《方案》,创业板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
六是明确了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专家观点>>
著名财经评论员侯宁:
是一种进步 关键在执行
中国股市要想三公、健康,必须有退市制度,也必须真正执行起来。否则劣币驱逐良币,市场迟早崩溃。
如今A股市场有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退市制度,算是一种进步。
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
要拿几家公司开刀
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后,有效执行是最为关键的,监管层至少该拿几家公司“开刀”,以儆效尤,同时也让投资者看到新制度的有效性,而不是又一空谈。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
净资产为负退市最具威慑力
创业板退市制度中,最具威慑力的是净资产为负及1元退市标准。
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标准,将彻底打破“连续亏损退市标准”的人为操纵及形同虚设,并极好地弥补其制度漏洞。
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
尚存一点不足
此次退市制度尚有一点不足,即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变更募资使用方向该如何处理,此次退市制度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使得招股书的编写规范上还存在漏洞。
市场影响>>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
创业板估值水平下调
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有利于加强对创业板上市企业的监督,提高上市企业的质量,同时,退市制度的出台也将使得创业板估值水平继续下调。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
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创业板退市机制的建立将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加大投机风险。退市制度的推出肯定会损害持有退市公司的投资者利益,但是也保护了绩优公司的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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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一季报
已有15家预亏
市场对创业板公司业绩的担忧正在逐渐被验证。当升科技近日修正了2011年度的业绩,将公司原本略有盈利的2011年全年业绩下调为亏损72.8万元。这是2009年创业板开板以来,首次出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全年业绩亏损的情况。而本月初,该公司已经发布了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统计显示,截至昨日已经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有多达15家预计亏损,亏损面超过5%。其中预亏超过200%的就达6家之多。相比一季度国企利润下跌近一成,业绩更容易受到冲击的创业板企业今年将面临巨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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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5月1日正式实施编辑本段回目录
[ 在创业板终止上市情形的规定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等 ]
深交所20日晚间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确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是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内容落实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具体条款,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丰富了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新增“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在终止上市情形的规定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
二是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充分体现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第一,新增一条“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要求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第二,对申请恢复上市过程中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作出明确限制,要求公司必须在三十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后,深交所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第三,明确因连续三年亏损或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第四,明确因连续三年亏损和因年末净资产为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暂停上市后披露的年度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才可以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三是明确了财务报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又不予以纠正的公司将快速退市。规定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纠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审计报告。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四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暂停上市;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终止上市。
四是强化了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删除原规则中不再适用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章节。在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制度的同时,为及时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明确规定首次风险披露时点及后续风险披露的频率,要求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强化退市风险信息披露要求。
五是增加了退市整理期的相关规定。根据《方案》,创业板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对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时点、期限、日涨跌幅限制、行情另板揭示及风险提示作出了明确规定。
六是明确了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退市公司股票合适的转让场所。(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