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粗俗与下流编辑本段回目录
【按】下述列表将指出《圣经》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内在于直译者或信奉正统派基督教者之诠释中的问题。其中一些好解释,然而大多数却不好解释。但读者却有义务检验这种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较真。为帮助读者完成这一任务,下述列表旨在提供基于某种允许的(不一定是必须的)假设而可能存在的问题。什么是或什么不是粗俗或下流的,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因此你可以不同意作者的下述观点。
《创世纪》第四章第十七节(GE 4:17)——该隐的妻子可能曾是其妹妹。(按:假设这是真的,那么该隐比其妻子年长100岁,其妻子可能曾是其侄女而不是妹妹。)
(译者按:该段的原文是“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
《钦定本圣经》(KJV)的“创世纪”(GE)第十七章第十至第十四节、第二十三至第二十七节,第二十一章第四节,第三十四章第十五节、第十七节、第二十二节、第二十四节;“出埃及记”(EX)第四章第二十六节,第十二章四十四节、第四十八节;“利未记”(LE)第十二章第三节;“申命记”(DT)第十章第十六节,第三十章第六节;“约书亚记”(JS)第五章第二至第五节、第七与第八节;“耶利米书”(JE)第四章第四节,第九章第二十五节;“路加福音”(LK)第一章第五十九节,第二章第二十一节;“约翰福音”(JN)第七章第二十二节、二十三节;“使徒行传”(AC)第七章第八节,第十章第四十五节,第十一章第二节,第十五章第一节、第五节、第二十四节,第十六章第三节;“罗马书”(RO)第二章第二十五节至第二十九节,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节,第四章第九至第十二节,第十五章第八节;“哥林多前书”(CO)第七章第十八、十九节;“加拉太书”(GA)第二章第三节、第七至第九节、第十二节,第五章第二、第三节、第六节、第十一节,第六章第十二、第十三节、第十五节;“以弗所书”(EP)第二章第十一节;“腓立比书”(PH)第三章第三节与第五节;“歌罗西书”(CN)第二章第十一节,第三章第十一节,第四章第十一节;“提多书”(TS)第一章第十节,都提到了割包皮,其中一些真是粗俗。
《钦定本圣经》“创世纪”第十七章第十一节、第十四节、第二十三至第二十五节;“出埃及记”第四章第二十五节;“利未记”第十二章第三节;“申命记”(DE)第十章第十六节;“约书亚记”第五章第三节;“撒母耳记上”(SA)第三章第十四届,第十八章第二十五节、第二十七节;“耶利米书”(JE)第四章第四节;“哈巴谷书”(HA)第二章第十六节,都提到了包皮,其中一些很是粗俗。
“创世纪”第九章第二十二节,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裸体。
“创世纪”第十九章第四至第八节,一群性欲堕落的人要求罗德将两个男性访客交给他们。然而罗德愿意提供两个还是处女的女儿以顶替。
“创世纪”第十九章第三十至第三十八节,当罗德喝醉以后,他的两个女儿与其同寝,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
“创世纪”第二十四章第二至第九节与第四十七章第二十九节,“请把你的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着你指着耶和华起誓……”(按:其意思是“请把你的手放在我的睾丸底下”,这是当时起誓的规矩。“遗嘱”、“作证”与“睾丸”有着相同的词根。)
(译者按:大家在欧美影视中都见过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景象,证人要摸着《圣经》起誓说自己说的都是真话。而在《圣经》出现以前是否就要摸着睾丸起誓呢?testify(出庭作证)和testicle(睾丸),这两个词都起源于拉丁文的testis,意思是“见证”。Testis一词源于印欧语系词根——tre,意为“three”;sta,意为“stand”,因此“证人”便是“站在旁边的第三人”(third person standing by)。动词testificare便是“作证”(to bear witness),其后来逐渐发展成中古英语的testify。)
“创世纪”第二十九章第十六至第三十节,雅各娶了拉班的两个女儿:利亚和拉结。利亚和拉结的婢女辟拉都给他生了孩子,但是拉结没有生育。很明显由于拉结对于丈夫的宽宏大量,上帝顾念拉结,使她能生育。
“创世纪”第三十四章第一、第二节,示剑看见底拿,就拉住她,与她行淫,玷辱她。
“创世纪”第三十四章第十三至第二十九节,哈抹和他的儿子示剑以及村里的其他男丁都同意割除包皮以娶以色列人的女儿。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以色列人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以及村中一切男丁、夺取了他们的财物、掳掠了他们的妻子与孩子以报复底拿受了玷污。
“创世纪”第三十五章第二十二节,“吕便去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
“创世纪”第三十八章第九节,俄南与其嫂子同房时便“遗精在地”,而不是履行其对守寡的嫂子抚养孩子的义务。
“创世纪”第三十八章第十三至第十九节,她玛扮作妓女以与其公公同寝。她怀孕了,生了一对双胞胎。
“创世纪”第三十九章第七节至第二十三节,约瑟主人的妻试图让他与其同寝,约瑟不从,“把衣裳丢在妇人手里”,跑到外边去了。她对众人说约瑟要强奸她,约瑟于是被抓坐了牢。
“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第二十六节,“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
“利未记”第十五章第十六至四十九节,“人若梦遗,他必不洁净到晚上,要用水洗全身;所有为精所染之衣服,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若男女交合,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澡。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
“利未记”第二十一章第二十节与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节,“损坏肾子的”、“肾子损伤的”。
“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十七、第十八节,“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按:他们如何知道哪个女孩是处女呢?他们存留她们活命后又与她们做什么呢?真是什么好画面啊。)
“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一至第四十节,三万两千没有出嫁的女人被掳作战利品,其中三十二人贵耶和华为贡物。
“申命记”第二十一章第十至第十四节,根据上帝的许可,以色列人可以从敌营中掳走“美貌的女子”以娶其为妻。与她同房后,如果男人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
“申命记”第二十三章第一节,“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克入耶和华的会。”
“申命记”第二十八章第十五节、第三十节,如果你不听从上帝的话,上帝将让别人与你聘定的妻子同房。
“约书亚记”第五章第三节,约书亚在“割包皮山”给以色列人割包皮。
“士师记”第八章第三十节、第三十一节,基甸有许多的妻子和一个小妾。
“士师记”第十九章第二十二至第二十九节,一群性欲堕落的人敲开房主老人家的门,要求其将一个男性访客交给他们。这个老人用他那还是处女的女儿和那名客人的小妾来顶替。那人的小妾被强奸致死。那人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四境。
“士师记”第二十一章第十一、第十二节,“所当行的就要这样:要将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尽行杀戮。他们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见了四百个未嫁的处女,就带到迦南地的示罗营中。”(同上,他们怎么知道哪些女子是处女?)
“士师记”第二十一章第十四至第二十三节,以色列人把所存活的基列•雅比人的女子给他们为妻,还是不够。便雅悯人便在葡萄园中埋伏,将出来跳舞的“示罗的女子”抢来为妻。
“撒母耳记上”第五章第六至第九节,上帝使非利士人的“私密部位”长瘤以折磨他们。
“撒母耳记上”第十八章第二十七节,大卫想要作王的女婿,王不要什么聘礼,只要一百非利士人的包皮。大卫杀了两百非利士人,将包皮交给王。
“撒母耳记上”第十九章第二十四节,“他就脱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说话,一昼一夜露体躺卧。”
“撒母耳记上”第二十五章第二十二节、第三十四节,“列王记上”帝十四章第十节,第十六章第十、第十一节,“列王记下”第九章第八节,“……男丁一个不留……”
“撒母耳记下”第三章第七节,“你为什么与我父亲的嫔妃同房呢?”
“撒母耳记下”第五章第十三节与第二十章第三节,大卫有许多的妃子。
“撒母耳记下”第六章第十四节、第十六节、第二十至第二十三节,大卫极力跳舞,并在婢女面露体。(他的妻子米甲为此指责他,而且直到死日,也没有生养儿女。)
“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第十一、第十二节,上帝打算惩罚大卫,“我比在你面前把你的嫔妃赐给比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他们同寝。”
“撒母耳记下”第十章第一至第十四节,大卫王的儿子暗嫩强奸了他同父异母的妹子她玛。
“撒母耳记下”第十六章第二十二节,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面前与他父亲的嫔妃亲近。
“列王记上”第一章第一至第四节,大卫王年纪老外,虽用被遮盖,仍不觉暖。臣仆为他寻找了一位美貌的处女来伺候他,遗憾的是,他太老了,没有“与她亲近”。
“列王记上”第十一章第三节,所罗门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
“列王记下”第六章第二十九节,“我们就煮了我的儿子来吃。次日我对她说:‘要将你的儿子取来,我们可以吃。’她却将她的儿子藏起来了。”
“列王记下”第十八章第二十七节与“以赛亚书”第三十六章第十二节,“……吃自己的粪、和自己的尿。”
“历代志上”第十一章第二十一节,罗波安有十八个妻子、六十个嫔妃。
(译者按:作者引用有误。此段的原文是“他在这三个勇士里是最尊贵的,所以作他们的首领;只是不及前三个勇士。”与之相关的内容是“历代志下” 第十一章第二十一节——罗波安娶十八个妻,立六十个妾,生二十个儿子,六十个女儿。)
“以斯帖记”第二章第二至第十七节,亚哈随鲁王降旨在锅中各省招聚“美貌的处女”以立为王后,代替瓦实提。
“箴言”第五章第十九节,“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
“雅歌”第一章第十三节,“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
“雅歌”第二章第三节,“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
“雅歌”第二章第六节与第八章第三节,“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
“雅歌”第二章第十六节与第六章第三节,“良人属我,我属良人;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
“雅歌”第四章第五节与第七章其三节,“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迟早的一对小鹿。”
“雅歌” 第五章第四节,“我的良人从门孔里伸进手来,我便因他动了心。”
“雅歌”第七章第一、第二节,“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
“雅歌”第七章第七至第九节,“你的身量好像棕榈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我说:我要上这棕榈树,抓住枝子。愿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鼻子的气味香薷苹果。你的口如上好的酒。”
“雅歌”第八章第十节,“我两乳像其上的楼。”
“以赛亚书”第三章第十七节,“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她们赤露下体。”
“以赛亚书”第十三章第十五节,“她们的婴孩必在他们眼前摔碎;……他们的妻子必被玷污。”
(译者按,这是“以赛亚书”第十三章第十六节的内容。“以赛亚书”第十三章第十五节是,“凡被仇敌追上的必被杀死;凡被捉住的必被刀杀。”)
“以赛亚书”第二十章第二至第四节,上帝让他的仆人以赛亚赤身露体行走三年。
“以赛亚书”第五十七章第八节,“你在门后,在门框后,立起你的纪念;像外人赤露,又上去扩张床榻,与他们立约;你在那里看见他们的床就甚喜爱。”
“耶利米哀歌”第四章第二十一节,“你必喝醉,以致露体。”
“以西结书”第四章第十二节,“你吃着饼像吃大麦饼一样,要用人粪在众人眼前烧烤。”
“以西结书”第四章第十五节,“我给你牛粪代替人粪,你要将你的饼烤在其上。”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七节,“你渐渐长大,以致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你却仍然赤身露体。”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八节,“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二十二节,“你赤身露体滚在血中”。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三十六节,“你与你所爱的行淫露出下体”。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三十七节,“我就要将你一切相欢相爱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局寄来,从四围攻击你;又将你的下体露出,使他们看尽了。”
“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三十九节,“他们将剥去你的衣服……留下你赤身露体。”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三节,“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她们在哪里作处女的时候,有人拥抱她们的怀,抚摸她们的乳。”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八节,“她幼年作处女时,埃及人与她行淫,抚摸她的乳,纵欲与她行淫。”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十节,“他们就露了她的下体,掳掠她的儿女,用刀杀了她。”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十七节,“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与她行淫玷污她。她被玷污……”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二十、第二十一节,“贪恋情人身壮精足,如驴如马。这样,你就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时,埃及人拥抱你的怀,抚摸你的乳。”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九节,“留下你赤身露体。你淫乱的下体,连你的淫行,带你的淫乱,都被显露。”
“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第三十四节,“你将扯自己的头发,撕裂自己的乳。”
“何西阿书”第一章第二节,“耶和华对何西阿说,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纳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行淫乱。”
“何西阿书”第二章第二节,“叫她除掉脸上的淫像和胸间的淫态。”
“何西阿书”第二章第三节,“免得我剥她的衣服,使她赤体,与才生的时候一样。”
“何西阿书”第十三章第十六节,“她必倒在刀下,婴孩必被摔死,孕妇必被剖开。”
“阿摩司书”第二章第十六节,“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
“弥迦书”第一章第八节,“我赤身露体而行。”
“弥迦书”第三章第二、第三节,“从人身上剥皮,从人骨头上剔肉。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
“那鸿书”第三章第五节,“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与你为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的脸上,使列国看见你的赤体,使列邦看见你的丑陋。”
“哈巴谷书”第二章第十五节,“给人酒喝,又加上毒药,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下体的有祸了。”
“玛拉基书”第二章第三节,上帝说他将把粪抹在祭司的脸上。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第五十一、五十二节,一个年轻人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约翰福音”第二十一章第七节,“那是西门•彼得赤着身子,一听见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
“使徒行传”第十九章第十三至第十六节,七个念咒赶鬼的犹太人被一个恶鬼附身的人压制住,赤着身子从房子里逃出去了。
“启示录”第十六章第十五节,当耶稣回来时,他将像贼一样,那些没有衣服的人将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
“启示录”第十七章第十六节,“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