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 编辑本段回目录
12/7/2007 9:31:57 PM 余 虹
今天惊闻余虹先生出事,一时无语,我在复旦时见过他一面,久闻其大名,看过他中西诗学比较的文章,很有才气,不想出了这样的事,唉,死有何悲,生有何欢?一片茫然。
余虹,1957年生于四川, 1997年毕业于暨南大学中文系文艺学专业,文学博士。1997年-1999年为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文艺学专业博士后。2000年-2001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文学院做访问学者。余虹先后在华中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海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工作,曾任海南大学文学院院长,2002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现为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余虹还是复旦大学文艺学与美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四川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全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理事。
主要著作有:《思与诗的对话——海德格尔诗学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三联书店,1999年版;《艺术与精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革命·审美·解构——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合作著作有:《中西比较文艺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合作译著有:《海德格尔论尼采》与《海德格尔诗学文集》。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波士顿大学做访问学者。一位凶手开枪打死了32个人,凶手本人也饮弹自尽。刚听到这一消息时有些震动,毕竟死了那么多人,但震动很快过去了,因为这种事听多了见多了;当风闻凶手是中国人时有些不安,毕竟自己是中国人,仿佛自己也脱不了干系,但不安很快消失了,因不久便有更正,凶手不是中国人;再听说美国人在悼念活动中连凶手一起悼念我惊讶了,这惊讶久久不能平息。
一天在去波士顿大学的途中一位同行的中国留学生对我讲了事发第二天晚上他们社区的守夜祈祷。她告诉我在守夜仪式上他们点了33根蜡烛,为33个生命祈祷,这让我惊讶。她向我转述了守夜仪式上人们的悲伤以及它们的言谈,其中一位牧师的话让我惊讶。这位牧师看着33根蜡烛说:“这里的每一根蜡烛都象征着一个生命,它们现在都很平静,我相信他们都在上帝那里得到了安息。当那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之后我又看了一些相关报道,这些报道继续让我惊讶。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4月20日中午举行的悼念仪式上,放飞的气球是33个,敲响的丧钟是33声。次日,安放在校园中心广场草坪上半圆的石灰岩悼念碑是33块,其中一块碑上写着“2007年4月16日赵承熙”。赵承熙的悼念碑旁边也放着鲜花和蜡烛,还有一些人留下的纸条。其中有两个纸条这样写着:“希望你知道我并没有太生你的气,不憎恨你。你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和安慰,对此我感到非常心痛。所有的爱都包含在这里。劳拉”;“赵,你大大低估了我们的力量、勇气与关爱。你已伤了我们的心,但你并未伤了我们的灵魂。我们变得比从前更坚强更骄傲。我从未如此因身为弗吉尼亚理工学生而感到骄傲。最后,爱,是永远流传的。艾琳”。
后来,我在网上和报上发现,不只是我一个中国人对美国人的做法感到惊讶和意外,很多中国人都如此。就在我听到那位波士顿大学中国留学生对守夜仪式的转述之后,我便打电话问了国内的几位研究生和朋友。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要为这次事件举行一个悼念仪式,我们会烧几柱香?”他们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32柱。当我告诉他们美国人的做法时,他们也惊讶了。于是,一个问题缠绕着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33”这个数字为什么让我们惊讶?为什么我们只想到“32”而想不到“33”?那让我们惊讶和意外的“33”究竟意味着什么?没有“33”的地方缺少什么?为什么我们只有“32”的悲伤经验,而没有“33”的悲伤经验?换句话说,为什么在我们的悲伤经验中没有凶手的位置?为什么凶手理应是愤恨的对象,而非悲伤的对象?
悲伤的经验起于爱,我们因爱被害者而悲伤,当悲伤将凶手包含在其中时,爱同样给予了凶手。我们所惊讶并陌生的就是这种爱:对凶手何以不恨而爱?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
在枪击事件发生后,我们至少看到三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与反应:第一种是为受害者悲伤,憎恨凶手,这是最为通常的悲伤经验,它的前提是善恶区分,特点是爱憎分明;第二种反应因受害者是敌人而幸灾乐祸,这里没有悲伤只有快乐,没有爱只有恨,它的前提是敌我区分;第三种反应是既为受害者悲伤也为凶手悲伤,它的信念是一切生命都有同样的价值,或者说生命的价值高于一般的善恶敌我区分的价值。我们熟悉第一、第二种,而惊讶陌生于第三种。那第三种感受与反应中就有我们不熟悉的爱。于是我想问:我们熟悉的爱是什么?它与我们不熟悉的爱有什么不同?我们熟悉的爱乃有分别的世俗之爱,不熟悉的爱乃无分别的神圣之爱。
一般来说,世俗之爱主要有两种形式:1、以亲疏敌我区分为基础的爱;2、以善恶是非区分为基础的爱。第一种爱是最原始本能的爱,是本能的自我之爱或自爱,它的基础是利害关系,即对我有利者爱,对我无利者不爱,对我有害者恨;对我有大利者大爱,对我有小利者小爱;对我有小害者小恨,对我有大害者大恨。由于血缘关系是最原始本能的利害关系,所以血缘上的亲疏远近决定了爱的等差或爱与不爱,而当亲疏关系恶化为敌我关系时,等差之爱便转换成了恨与爱的对立。通常的自私自利、狭隘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中深藏的就是这种爱,而所谓阶级斗争中也活跃着这种爱。在这种爱的背后可能潜藏着对他国、他族、他乡、他人、别的阶级的疏离、冷漠、甚至仇恨。这种爱是我们最熟悉的爱,也是我们习以为常而在无意识中践行的爱。在那种因受害者是敌人而幸灾乐祸的感受中,我们看到了这种爱的极端样式。第二种爱是文明程度很高的爱,它的根据是社会正义和道德善恶,即对义者爱,对不义者不爱,对大不义者恨;对善者爱,对小恶者不爱,对大恶者恨。这种爱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在为受害者悲伤而怨恨凶手的悲伤经验中,我们看到的是这种爱,在狭隘的道德主义情感和律法主义情感中我们看到的也是这种爱。
显然,让我们惊讶的爱是另一种爱。这种爱超越了所有世俗之爱的偏爱与选择,它不以亲疏敌我,义与不义、善恶是非的区分为前提和条件,它爱人如己,爱义人也爱不义的人,爱善人也爱恶人,“33”这个数字就是这种爱的见证。这种爱只有爱而没有恨,那是一种来自基督启示并在长期的信仰实践中培育起来的神圣之爱。
一种“爱敌人”、“爱恶人”的爱的确让我们惊讶,一种“与恨彻底割断了牵连”的爱的确让我们意外。尽管在我们的传统中也有宽恕、大度、以德报冤、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美德,但却是一些太过脆弱的美德,它不仅缺乏强大的文化观念支持和信仰实践的支撑,更是在以牙还牙、爱憎分明的腥风血雨中不堪一击。
“恨”是一种原始的非理性情结,也是一种传统的道德理性情结,它们都寄生于世俗之爱。爱亲友与恨敌人二位一体,于是有“对敌人的同情就是对同志的残忍”之论;爱善人与恨恶人一体不可分,于是有“疾恶如仇、爱憎分明”之说。有爱就有恨,仿佛天经地义,亘古不移。然而,十字架上的真理却见证了另一种爱,一种与恨分离的爱。耶稣说:“爱你们的敌人并为那些迫害你们的人祷告。┅┅天父的光既照好人也照坏人;天父的雨既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耶稣一生的讲道与践行都在向人们启示这种无条件、无分别、化恨为爱的爱。这种爱经过两千多年的基督信仰传播,已成为西方文明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并铸造了一种相当普遍的信念和实践态度,于是才有了“33”那个令我们惊讶的数字。
一种化恨为爱的爱不是一种与社会正义冲突的爱,不是一种不要社会正义的爱,而是一种在正义的要求与实施中将爱贯彻到底的爱。一个有圣爱情怀的人也会主张惩罚凶手,因为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这是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但他不会怀着对罪犯的仇恨来实施这种惩罚,而是在惩罚中有一种巨大的悲伤和怜悯,他会因一个生命被罪行所毁而痛惜,他会为罪人的不幸堕落而伤心。这种爱对己是一种悲剧性的告诫,因为自己也可能犯罪;对罪犯是一种同情式的惋惜,它会撼动罪犯内心那顽固的恨。与之相反,如果我们把惩罚罪犯的正义要求变成对他的深仇大恨,把对罪犯的惩罚变成一种泻恨的方式,恨就不仅会中断我们对自己可能犯罪的警醒,还会强化我们由正义要求而滋生的恨。至于对罪犯,这种恨会让他更为凄凉地走上不归路,并与自己的恨纠缠不清。
其实无论是民众对凶手的恨,还是凶手对被害者的恨,都可能是一种出于正义要求的恨。赵承熙杀人的直接心理意向是恨。在遗书中他说:“你们要什么有什么。光有宾士轿车还不够,你们这些被宠坏了的家伙,有了金项炼还嫌不够,有了伏特加酒和干邑白兰地酒还嫌不够,你们放浪形骸还嫌不够。”在录像带上他充满怨恨地说:“你们原本有1000亿个机会可以避免今天这种下场,却把我逼到墙角,让我只剩下一个选择,这是你们自己决定的。”显然赵承熙的恨出于他对社会公义和道德之善的坚持,这种恨的积累使他失去了以恰当的态度来对待不公与不善的理性,最后致使他疯狂地走向犯罪,并将这种犯罪看作是伸张正义的壮举,为此他才说:“我死得像耶稣基督一样悲壮,得以启发后世的弱者和弱势族群。”赵承熙的凶杀让我想起了三年前杀死四位同学的马加爵。在执行死刑前记者问他:“你是想通过杀人发泄什么?”马加爵回答:“恨,反正那段时间真的是很恨他们。┅┅他们不光说我打牌作弊,而且说我平时为人怎么怎么样。他们说的与我一直以来想像中的自己很不同,我恨他们。”记者又问:“有没有想过去和他们谈谈,交换一下看法呢?” 马加爵回答:“没想过,不可能的,当时只想到恨。┅┅那段时间每天都在恨。必须要做这些事,才能泄恨,至于后果是什么,没去想。”[1]在遗书中他说:“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显然,马加爵的恨也有道德正义的理由: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他也把杀人看作伸张正义的方式。
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非理性激情,不管它来自何处,都可能导致罪,尤其是来自正义要求的恨。历史上形形色色以“正义之剑”杀人的罪实在是太多了,马、赵只不过是其中的小巫而已。以伸张正义之名而产生的恨可能导致十分邪恶的罪,于是,爱的问题最终将我们引向恨的难题。恨是一种非常隐蔽而顽固的罪恶之因,尤其是在正义的名义之下,因此,重要的不是道德上的是非,而是心理上的爱恨。也许,如何消除恨?才是杜绝罪恶的首要问题。显然,只有爱可以否定恨并战胜恨,而恨不仅不能否定恨和战胜恨,还是滋生恨的土壤,所谓“因恨生恨”。世俗的爱恨情仇之所以轮回不已,其主要根源就是它们之间割不断的纠缠。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不就在这种爱恨情仇中轮回吗?
与33根蜡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加爵被枪决后的骨灰至今还孤独清冷地在那里没人收留,包括他的父母。马加爵的父亲说:“骨灰我们不要了,就当我们没有这个儿子,让一切都过去吧!”马父真的不想要儿子的骨灰吗?马加爵所在村子的村主任马建伦对三年后来采访马家的记者说:“马建夫一家老实本份,善良处世,但马加爵这个事天下皆知,让全家背上恶名,再把骨灰弄回来,他们怕再被人指脊梁骨啊!”[2]不单有普通人指脊梁骨,还有社会机构的歧视,甚至执行死刑也不通知家属。种种不光彩的压力都让这个父亲难以坦然地处理儿子的后事,以至于马加爵的姐姐在听到弟弟被枪决后绝望地恳求社会和人们:“我们会接受事实,但却有一个请求:请善待我们!”
与马加爵家人的不幸遭遇相比,赵承熙的家人就幸运多了。因为在美国社会的大多数公众眼里,他们也是受害者,甚至是更大的受害者。当赵的姐姐代表家人公开道歉后,马上有人在网上回帖说:“这不是你或你家人的错误。”我在前面提到的那位波士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还告诉我这样一件事。有一次她和一位美国教授谈起这次凶杀事件,脱口而出说这次凶杀让32个家庭失去了亲人,这个教授马上纠正她说:“不,是33个家庭失去了亲人”。对凶手及其家人的宽容,在美国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精神。1991年在美的中国留学生卢刚开枪打死了5名教师和同学,最后自尽。事后第3天,受害人之一的副校长安妮女士的三位兄弟就发表了一封给卢刚家人的公开信,信上说:“安妮相信爱和宽恕。我们也愿意在这一沉重的时刻向你们伸出我们的手,请接受我们的爱和祈祷……此刻如果有一个家庭正承受比我们更沉重的悲痛的话,那就是你们一家。我们想让你们知道,我们与你们分担这一份悲痛……”
一个经过了神圣之爱洗礼的社会,是一个共同以爱来承担罪恶与不幸的社会,是一个化解仇恨的社会,那里的人有福了;一个没有经过神圣之爱洗礼的社会,是一个爱恨情仇轮回不已的社会,在此人们不仅世世代代饱尝了世态之炎凉和仇恨的苦果,也混混噩噩地参与了这种炎凉与仇恨的铸造。唉,十九世纪德国诗人里尔克的诗句又在我的耳边响起来了:
既不了知痛苦
亦不懂得爱
那在死中携我们而去的东西,
还深深地藏匿。
这,还是中国人的历史命运吗?什么时候那陌生的爱才会进入我们的灵魂?才会成为中断爱恨情仇轮回的力量?
2007/5于波士顿
“在正午,一个尼采式的时间,他从高空坠落,像一片落叶?抑或一只飞鸟?”一位研究美学与文艺学理论的学者,突然以他个人的意志选择死亡方式,12月5日13时,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余虹在“五十知天命”时突然从自己家所在的世纪城小区10层跳下,现场留下的遗书表示要把所有藏书捐赠给文学院。余虹生前的同事昨天都表示震惊而悲痛,目前,人大正在筹备追悼会。
“这些年不断听到有人自杀的消息……听到这些消息,我总是沉默而难以认同那些是是非非的议论。事实上,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有他或她之大不幸的根由,他人哪里知道?更何况拒绝一种生活也是一个人的尊严与勇气的表示,至少是一种消极的表示,它比那些蝇营狗苟的生命更像人的生命。”这是余虹今年9月在一篇博客文章的感言,谁也想不到,这篇文章发表后的三个月,余虹竟然选择了坠楼。
学术生涯正处于鼎盛期
警方在事发现场发现了余虹写给人大文学院院长的遗书,遗书中表达了对文学院同事的感谢及对朋友的祝福。此外,余虹还在遗书中表示,要把所有藏书捐赠给人大文学院。人大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昨天表示,文学院的领导和许多老师都在帮余教授的家属料理后事。余虹在复旦大学攻读文艺学博士后的联系导师朱立元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样一个年轻学者的辞世伤痛心绪难以言表———一对亲密师生从此阴阳两隔。复旦大学文艺学与美学研究中心也为失去这样一位颇有见地的兼职教授而感到痛心。朱立元说:“从他所处的学术环境来看,他的整个学术生涯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他是国家重点学科文艺学学科带头人,人大《文艺理论》主编,学术期刊《问题》与《立场》的主编。如果他的学术生涯能继续下去,一定能有相当建树。他做出了这种选择实在太出人意料了。”
在旁人眼中,余虹是个重朋友重情义的人,在朋友面前,他常处于话不尽兴人不归的状态。每次朱立元去北京出差,余虹都会周到地款待老师,带着老师去各处遛遛。但就在三个星期前的11月12日,朱立元去北京开会,原本约好的见面却因为余虹的胃疾而取消了。余虹在这天忍着胃痛给学生连上数节课之后感觉犹如虚脱一般,在电话中他对老师说:“非常想念,但这样的状态不适合碰面。”没想到,那次却成为最后的道别。
一些熟悉余虹的同事友人也表示,他最近人显消瘦,身体状况不是十分理想,然而,病痛似乎不足以构成坠搂的理由。余虹的一位同事向早报记者表示,余虹虽有两度不成功的婚姻,在生前处于单身阶段,但有朋友同事及学生的陪伴,这些经历并未造成太多创伤,平时,他总以微笑示人。
事件发生后,北京警方进行了调查,人民大学校方表示,已经排除了他杀与意外坠搂的可能性。
事实上,余虹在学术领域内堪称处于前列。朱立元回忆说:“他无论做什么样的研究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的学术嗅觉相当敏锐,在他这样一个年龄层中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是应当引起关注的。”在1999年,朱立元主持博士论文答辩时,余虹的学识已不容小觑。1990年代初期,海德格尔研究只是在哲学领域内形成一股潮流,而余虹则是在文学领域内较早研究海德格尔的一人,他将海德格尔与文艺理论做了一次贯通,与他人合著了《海德格尔诗学文集》。在《革命·审美·解构———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他梳理了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的脉络。
死被赋予的哲学意味
从读书到教书、治学,余虹的一生几乎全部处于象牙塔内。1999年,在复旦博士后毕业后他先后任教于华中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海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2002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现为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得知他的去世消息后,大家都始终不敢相信,学生在老师离去后,还在他的博客中留言诉说,死在这时被赋予了太多的哲学意味,他的举动成为生前最后一课。一位学生这样在他的博客这样留言道:“但我觉得这绝不是一个形而上学所思之‘终点’?毋宁说,更像一个您常常提及的‘原点’,一个海德格尔式的寓始于终的‘圆圈’。”
今年9月,余虹回四川大学参加恩师石璞先生百岁华诞的庆典,他在博客《一个人的百年》中已流露出了对彼岸世界的种种猜测。“德国诗人里尔克曾慨叹一切存在者都处于无庇护状态”,在博客中他这样写道,而此刻,他是否找寻到了被庇护的美呢?
从这篇博客中也证实了余虹的选择或许并非遭遇了外界的不公,在一些人看来,或许,余虹对终极救赎的探究,让他陷入了一种对死亡的向往之中———在相当长时间内,余虹极有可能处于一种抑郁状态。
◇简介
余虹,1957年生于四川。暨南大学文学博士,复旦大学文艺学博士后。生前为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文艺学学科带头人,人大《文艺理论》主编,学术欺期刊《问题》与《立场》主编。主要研究领域是文艺理论、美学与哲学。主要著作有《思与诗的对话———海德格尔诗学引论》、《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艺术与归家———尼采·海德格尔·福柯》等。
◇背景
令人扼腕的文人自杀
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EmileDurkheim)在其《论自杀》中,将自杀的类型分为三种,即利己型,这种类型自杀的根源在于个人没有同社会融为一体;第二种为利他型自杀,即自杀者出于高尚的信念如宗教等;第三种为动乱型自杀,它的产生是由于个人缺乏社会约束的调节,个人需求和欲望的实现受到了社会的制约。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知识分子自杀事例最知名的是王国维的沉湖,其后的“文革”动乱中,出现不少知识分子集中性自杀的现象,比较著名的有翦伯赞夫妇、傅雷夫妇、老舍、邓拓……这些自杀多属于杜尔凯姆所说的第三种自杀现象。
一些研究者认为,民国以后,特别是“五四”以后,西方哲学、文艺思潮进入中国。我国的文化心理开始有所变化。西方的尼采、叔本华哲学、维护人的尊严的思想是促使他们走向自杀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伏清白以死直兮,故前圣之所愿”,“文革”时期一批知识分子的自杀,一方面是对极左路线表示最强烈的抗议,另一方面,“士可杀不可辱”的儒家文化心理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自述
余虹:命运七七
1977年,一个政策改变了一代人的命运,有幸我成为其中的一员。
在很小的时候,我上学的权利就被剥夺了。1970年,经过三年武斗的停课闹革命后,四川大巴山里的一个小镇复课闹革命了。小镇上所有的同学都回到了学校,而我却被学校拒之门外,理由是父母有政治问题。父母有政治问题,儿女就没有权利上学。这是什么逻辑?当时我想不通,至今也没有想通。1977年恢复高考让一代人成了幸运儿,这一代人的感激之情是油然而生的。但在感恩之余我们是否更冷静地反省过自己的命运?恢复高考和取消高考是什么关系?“高考”是什么意思……(节选)(记者 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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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我
是“中国与我”的关系不重要吗?显然不是。
那为何思想在此一关系域里沉默呢?如此之沉默意味着什么?
如此之思想主流与时尚是否掩盖着某种逃避?是在逃避思想者(作为一个中国人)与切已之生活世界(中国)的思性关系吗?
是在逃避那不愿或不敢正视的“我”与“中国”的问题吗?
思考中国问题的问题域空缺“我与中国”的关系,这本身就是一个来自“我与中国”关系的中国问题。“我”是“中国”的肉体与灵魂,没有“我”在的中国,“中国”只是一个空壳。
其实,逃避“我与中国”的关系,仅在几乎与我无关的领域中讨论中国问题不但是一种当代现象,也是中国文人的一种传统。古代文人操心“天下”大事,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操心呢?那是就“民与天下”的关系而操心。“民”不是“我”,那里无“我”,更无与我相关的“天下”。
中国与作为个体的我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关系?中国对我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我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中国?几乎是文人们不思考的问题。第一个明确思考这个问题的是鲁迅,他让狂人在满纸仁义道德的字缝中看出两个字:“吃人”,那个被吃的人就是“我”。
此外,鲁迅还让看出这两个字的“我”惊异,这惊异的神情显露出一种意识,即首次意识到我有拒绝被吃的天然权利。
可惜的是,鲁迅式的思考很快夭折,被吃的我又沉默了,思想又逃逸到太空与世界中去了。
我与中国之间发生了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中国人,“我”与“中国”发生着某种非此不可的关系。我生活在中国,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也是鲁迅所说的那个“吃人”的地方吗?我与这个被称为中国的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关系?细察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我”(个体中国人)与中国这个地方发生的关系几乎全然是被动的,也就是说,我只是被动地、无可奈何地生活在这个地方,我几乎没有任何主动建构和改造它的权利与现实可能。
“中国”是中国人生活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在特定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就其基本结构而言,中国主要是由五大空间构成的生活世界,即政治空间、道德空间、信仰空间、经济空间和文化空间。考察我与这五大空间的关系,便可看出“我与中国”的基本关系。
就我与政治中国的关系而言,在几千年的历史上,中国人个体的政治权利从来就没有在国家体制的框架内真正建立起来,即使是天子皇帝也没有纯个体的、非身份(血统)的政治权利,因此,一旦建立在他的血统与武力基础上的权力消失,他便成为什么也不是的东西。
在单纯的“权力政治”中,个体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的人”,后者是有政治参与权利和政治自卫权利的人,即具有政治自由权利的人。因此,只有当国家成为一个自由的“权利政治”空间时,个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的人(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政治的人”就出现于希腊民主政治)。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政治中国作为单纯的权力政治空间在剥夺了个体的政治权利的同时也切断了个体对它的真切依恋与操心,政治问题成了“肉食者谋之”的事情。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所谓“以天下为已任”的“天下”只要求匹夫担当关心它的责任,而从来没有给匹夫真正介入它的权利;至于匹夫也只知道铁肩担道义而不知道他有质疑天道的权利。
再看我与道德中国的关系。在今天,国人愈来愈感到过一种善意的、道德的生活十分困难,道德实践甚至变成了一件危险的事情。所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种传统信念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受到了致命的挑战。在传统中国,不管道德实践的现实庇护多么虚伪和脆弱,那庇护多少还有,而在今天,这种庇护基本上被一扫而空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应该是道德实践的现实庇护者或道德秩序的现实维护者,一旦国家失去这种职能,甚至变成一种不道德的现实秩序的象征,它与国民的道德关联就会疏远并恶化。
个体信仰与国家权力的冲突与紧张历来就在,但如何在现代条件下解决好这一问题,现代国家如何为个体信仰的自由提供制度性的保障仍然是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难题。至于个体命运与经济改革的残酷冲突有目共睹,如何将发展的硬道理变成发展的科学而保护弱势个体,也是令人头疼而非一说而就的事情。而文化中国在几经劫难后,已满目虚无,人们在失去价值归依与意义指向后不知何往。
当代中国人说得最多的一个词是“郁闷”,该词最为准确地表达了“我与中国”的关系。郁闷是一种压抑而又难以发泄与倾诉的情绪,一种理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这显然是国人当代生存晦暗昏茫的症候。
三、我与中国之间的问题何在?
郁闷的情绪掩盖着厌恶、恐惧、愤怒与无奈,它导致与郁闷之源的疏远和逃离。在有关中国问题的太空关注、世界关注和国际关注中,我们也可辨认出如此这般的逃离,即对“我与中国”关系的逃离,以及对来自这一关系的“中国问题”的逃离。
所谓中国学者的理论原创,依我之见,是花样翻新地寻找什么奇思异想和横空出世的概念术语,而不是面对“我与中国”之现实关系的勇气与驻足于郁闷中的决心;是在相关到太空、全球的“宏大中国经验”中沉溺于不关自身痛痒的高谈阔论,而不是要在我与中国之“切身的小经验”中进入中国问题的理论疼痛与难产。
在“小经验”与“大问题”之间建立理论原创的基本关联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摆脱传统文人习气的根本任务,非此,无论是中国问题还是理论原创都还是文人的闲谈。往深里说,相对于当代现实和个体的生存郁闷,任何蹈空高远的理论都有一种罪责。阿伦特在谈及黑暗时代的思想时认为理论的责任在于照亮黑暗,尤其是照亮那掩盖在寻常之光亮所照亮的事物背后的黑暗,因为公开人们的生存状态乃是改善这一状态的必要前提。所谓郁闷,乃是国人对切己之生存状态茫然不明的情绪反应,在此即有白夜般的晦暗。我理解的中国学者之理论原创必须面对这一晦暗并照亮这一晦暗。
为此,中国问题与理论原创的基本关联不在思者或学者的己外而在己内,即在“我”的郁闷之中,或在切己的现实关联之中。由此发问和入思,我们迎面便碰到了政治中国中我的政治权利问题、道德中国中我的道德实践的现实庇护问题、信仰中国中的个体信仰的体制保障问题、经济中国中我的经济利益如何正当获取并守护的问题、文化中国中我的文化教养与文化虚无缘何而来的问题┅┅。
一旦进入“我与中国”的关系域,中国问题才有了它的肉体、灵魂、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理论原创也才由太空人和世界人的冲动返回中国人的现实郁闷。
在大多数学者都逃离我与中国的关系而从事“我”不在场的理论游戏或宏论天下中,恰恰显露了中国与我的关系的严峻性和相关中国问题的严重性。
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我”生活在切肤之中国,而“我”却好谈与我关系遥远的那个中国,这个“我”怎么啦?这个“中国”怎么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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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lotus-eater.net/ReadNews.asp?NewsID=5111&BigClass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