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和玉签 |
西藏的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特有的宗教首领传承方式。这种传承方式把佛教的基本教义、仪轨和政教上层错综复杂的政治因素、宗教因素协调起来,解决了宗教首领的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力的传承和延续问题。活佛转世制度相沿既久,到清朝已流弊丛生,需要由朝廷制定相应的法规加以整饬。乾隆帝制定的金瓶掣签制度,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活佛转世制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由来编辑本段回目录
用金瓶掣签的方式来认定藏传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转世灵童,是清王朝乾隆五十七年(1972年)正式设立的制度。
元明以来,西藏事务俱是由西藏宗教上层和信奉藏传佛教的蒙古王公以及西藏的大贵族操持。皇帝对西藏重大事务时尔也派钦差进藏督办。清朝时期,中央政府加强了对西藏的直接控制。康熙、雍正、乾隆皇帝考虑到对边远蒙古部族的约束,都对西藏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体系采取优抚政策。
在清朝康熙至乾隆时期,西藏各教派纷争激烈。游牧于青海的蒙古汗王和西藏的地方势力,用各种办法控制西藏的大活佛,以便扩张自己的势力,并巩固所获得的特权。当时,蒙藏地区大活佛圆寂之后,转世灵童主要是由最有名望的跳神巫师“吹冲”来认定。雍正五年,清政府正式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衙门,内阁学士僧格和副都统马喇成为首任驻藏大臣。驻藏大臣不仅直接掌管西藏政务,还直接督察西藏宗教重大事务。对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除了“吹冲”降神以外,还需报驻藏大臣,并由驻藏大臣上奏北京大皇帝恩准。“吹冲”在各种贿赂下,在跳神中,假借神谕,指定的活佛转世灵童大多出自蒙古王公或西藏的大贵族之家,有的甚至还是“吹冲”家族中人。这种大活佛几都出自一家的现象,也是促使乾隆皇帝下决心整治西藏活佛转世制度流弊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西藏实行金瓶掣签制度,源由噶玛噶举红帽系活佛确朱嘉措叛国,勾引廓尔喀人入侵西藏事件的发生。
波米·强巴洛珠活佛在掣签 |
福康安班师西藏后,按乾隆皇帝旨意对西藏事务进行了整饬,严惩确朱嘉措的叛国行为,废除了噶玛噶举红帽系活佛转世,查抄了该系的寺庙和财产,并强令其所属百余名红帽喇嘛改奉黄教。从此,噶玛噶举红帽系在西藏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为使西藏长治久安,对外不受外人侵扰,对内治理有法可依,乾隆皇帝派人与达赖、班禅的僧俗要员商议,制订出《钦定二十九条章程》。该章程使清王朝治理西藏的制度更加完善,得到西藏上层由衷地拥护。
《钦定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条就立下了金瓶掣签制度。
“一、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灵童的问题。依照藏人旧例,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如此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之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的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置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达赖和班禅额尔德尼像父子一样,认定他们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洁,并进行供养。”
金瓶又称为“金奔巴”或“金本巴”(“奔巴”藏语意为“瓶”)。金瓶掣签制度特别设立了两个金瓶,一个放在北京雍和宫,专供蒙古地区大活佛转世灵童掣签用。另一个置放在拉萨大昭寺,专门供西藏、青海等地掣签定大活佛转世灵童。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经金瓶掣签认定。
金瓶掣签制度建立后,第一个启用金瓶掣签并得到认定的达赖是九世达赖的转世灵童,即十世达赖楚臣嘉措;第一个用金瓶掣签认定的班禅是七世班禅转世灵童,即八世班禅丹白旺修。自清王朝至民国的200多年间,仅西藏一地,就有格鲁、噶举、宁玛三派的39个活佛转世系统70余名活佛通过金瓶掣签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用金瓶掣签认定的大活佛是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即十一世班禅确吉杰布。
注:按历史定制,藏传佛教大活佛的转世灵童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唯独噶玛噶举派的活佛噶玛巴例外,其转世灵童主要是由上一世噶玛巴的遗嘱来认定,但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批准。
实施编辑本段回目录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之后,次年即有喀尔喀赛音诺彦部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的商卓特巴那旺达什到西藏通过拉穆吹忠、八世达赖喇嘛等,力图指认土谢图汗车登多尔济之子为前世额尔德尼班第达的转世,此事为乾隆帝查觉。乾隆帝即派员到喀尔喀另行寻访聪慧幼童五名具奏,派皇子(八阿哥)及理藩院堂官到场监督,将五名幼童的名姓、出生年月日写签放入金瓶,在雍和宫举行掣签,掣出齐旺扎布为转世的呼毕勒罕。乾隆帝对此甚为满意,下令“将来藏内遇有应出之各呼毕勒罕,和琳当照此办理,则从前听信吹忠之积习,自无难永远革除”。这是实行金瓶掣签的首例,其后这一办法在蒙藏地区普遍推行。
清朝对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坚持实行金瓶掣签,不过也有免予掣签的特例。
僧人乐队 |
嘉庆二十年(1815年)九世达赖喇嘛圆寂。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底,摄政第穆呼图克图等面见驻藏大臣玉麟、珂实克称,里塘出生一灵异幼孩,十分聪慧福相,应验卜兆无疑,各处再查不出可作呼毕勒罕之人,请求驻藏大臣代奏,将里塘幼童免予掣签作为九世达赖喇嘛的呼毕勒罕。次年2月,玉麟、珂实克将此情形奏报。但是这一次嘉庆帝不再允许免予掣签,并严加斥责,称:前次八世达赖喇嘛转世时允准免予掣签,是“朕一时轻信,至今犹以为悔。今里塘所报幼孩,其所述灵异,只出该处僧俗人等之口,何足征信?若遽听其言,定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此与从前指定一人者何异?该喇嘛狃以为常,将从前皇考圣断设瓶掣签之训岂不日久渐废。倘各处所报呼毕勒罕亦俱援此例,又将何以应之。此事殊有关系,玉麟等于第穆呼图克图率众呈请时不严行驳饬,辄代为陈奏办理,实为错误。玉麟、珂实克均著传旨申饬。此次里塘所报幼孩亦不必驳退,即作为入瓶签掣之一。仍饬该呼图克图等再行上紧寻访,俟其有具报者,总须再得其二,方可将三人之名一同缄封入瓶,遵照定制,对众诵经。彼时玉麟、珂实克二人,一人封名,一人掣签,不令该喇嘛等经手,其掣出者方系达赖喇嘛真呼毕勒罕,必能住世长久,为众信奉。著将此旨明白传谕第穆呼图克图,毋许再行渎请”。接此圣旨后,策墨林诺们罕向前后藏、阿里等地各宗谿头人发出通知,要他们访查,将所有灵异幼童据实呈报。结果在工布、仁蚌、昌都阿塘乃仲、昌都萨岗各访得一名。经过详细考查后,直到道光元年(1821年)正月,策墨林活佛与僧俗官员商议后一致同意,以里塘幼童和昌都两名幼童上报,请驻藏大臣文干转奏,请求准予掣签。当年九月,道光帝降旨准奏。道光二年(1822年)正月十五日,举行了确定达赖喇嘛转世的首次金瓶掣签。当年四月底,道光帝批准金瓶掣签的结果。当年八月八日上午,由掣签确定的呼毕勒罕、里塘藏民罗桑年扎之子在布达拉宫坐床。此即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
僧人在安放金瓶 |
咸丰三年(1853年)七世班禅丹贝尼玛圆寂,咸丰五年(1855年)十一世达赖喇嘛克珠嘉措圆寂,这样出现了西藏历史上罕见的差不多同时寻访达赖喇嘛和班禅大师的转世呼毕勒罕的情形。咸丰六年(1856年)驻藏大臣赫特贺据扎什伦布寺索本堪布扎萨克喇嘛郎结曲批的禀报,向咸丰帝奏报在后藏坠仓和前藏霞克巴地方各寻访到灵异幼童一名,请求准许以此入瓶掣签认定。八月间将幼童及其亲丁师傅接到拉萨,住在功德林拉让,经驻藏大臣及各呼图克图看验。当年九月,咸丰帝颁布上谕批准掣签。接此上谕后,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布达拉宫萨松南杰殿皇帝圣容前举行金瓶掣签。掣定后藏坠仓出生的幼童为呼毕勒罕。即由扎什伦布的一名卓尼尔到功德林拉让向灵童及其父母报喜。掣签结果奏报咸丰帝批准后,咸丰十年(1860年)十月初二由驻藏大臣恩庆主持呼毕勒罕在扎什伦布寺举行坐床,是即八世班禅丹贝旺秋。这次掣签是以金瓶掣签确定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的首例。
十一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咸丰七年(1857年),西藏摄政热振活佛向驻藏大臣满庆禀告,由西藏各地呈报灵异幼童并经初步考察,摄政和噶伦及各呼图克图僧俗官员商议,认为在桑日、沃喀、达布出生的三个幼童最为灵异,请求以他们入瓶掣签。咸丰帝批准了所奏事项。藏历土马年(1858年)正月初二日,金本巴瓶从大昭寺被迎请到布达拉宫供有皇帝圣容唐卡的萨松南杰殿,由经师普布觉活佛等高僧和南杰扎仓僧众一起对金本巴瓶举行十一天的供养诵经仪轨。当月十三日举行金瓶掣签,从金本巴瓶中掣出一个签牌,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等人共同查看,随即向众人宣读沃喀洛桑丹增居美的名字。当时众人由于抑制不住的兴奋,齐声呼喊“拉嘉洛(神胜利了)!”驻藏大臣即向沃喀灵童之父道喜,灵童之父向皇帝圣容磕头谢恩,向驻藏大臣和各大呼图克图献了哈达。掣签结果奏报咸丰帝批准,咸丰八年(1858年)三月初一日咸丰颁布上谕准奏。咸丰十年(1860年)七月三日呼毕勒罕在布达拉宫坐床,此即十二世达赖喇嘛赤列嘉措。
光绪元年(1875年)十二世达赖喇嘛圆寂。两年后摄政济咙呼图克图向驻藏大臣松溎禀告 ,经请班禅大师等占卜授记,护法降神,明示灵童出生在东方或东南方,各地所报灵异儿童中经班禅大师等考查,认为达布朗敦出生的灵童征兆殊异,举止非凡,为众人所瞩望,故祈请转奏皇上恩准免予金瓶掣签,予以认定。此后又由各呼图克图、噶伦、三大寺堪布等僧俗大众盖印画押,向驻藏大臣呈递公禀,恳求免予掣签。经松溎转奏,光绪帝批准,决定将达布朗敦出生的灵童免予掣签,作为达赖喇嘛的呼毕勒罕,此即十三世达赖喇嘛图丹嘉措。
灵童坐床 |
综上所述,自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一百多年中,除九世和十三世达赖喇嘛是作为特例免予掣签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达赖喇嘛和八世、九世班禅额尔德尼都是经过金瓶掣签认定的。据清理藩院秘档,到光绪三十年(1904年),仅西藏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就有39位主要活佛转世系统(含达赖、班禅系统)的灵童举行过金瓶掣签。这些灵童涉及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等。
确定达赖、班禅转世呼毕勒罕的金瓶掣签的程序和仪注有以下几点共同之处:
1、在清朝皇帝任命的摄政活佛或总管扎什伦布寺事务的扎萨克喇嘛主持寻访灵童后,由摄政召集僧俗官员会议,确定三名(或两名、四名)呼毕勒罕侯选人,将详细情形向驻藏大臣禀报,请求转奏皇帝批准举行金瓶掣签。
2、在皇帝御批同意后,将确定的呼毕勒罕候选人及其亲属和师傅等接到拉萨,并经驻藏大臣和摄政、各大呼图克图看验,认为确有灵异后,方能举行掣签。
3、在掣签前将金本巴瓶从大昭寺迎到布达拉宫供有乾隆皇帝的僧装画像(圣容)和皇帝万岁牌位的萨松南杰殿,由大呼图克图率三大寺及布达拉宫南杰扎仓僧众(确定班禅转世呼毕勒罕时还有扎什伦布寺僧人)诵经祈祷七天或九天。
4、掣签之日,驻藏大臣和各大呼图克图、僧俗官员集会,用满文和藏文书写名签,核对无误后,由一名驻藏大臣封签(用黄纸包裹),放入金瓶中。
5、由在场的呼图克图及高僧等诵咒祈祷,由另一名驻藏大臣摇动金瓶,然后掣出一签,当众宣读掣中者名字,并交给在场藏汉官员传阅,然后还要取出未掣中的名签传阅,以示书写及掣出的名签真实无欺。掣签后即派人去呼毕勒罕住处报信祝贺。
6、掣签的情形和结果由驻藏大臣上奏皇帝,得到皇帝批准后,向呼毕勒罕宣读圣旨,才算完成金瓶掣签的全部程序。
7、经皇帝批准并派大员主持,举行坐床典礼(达赖喇嘛在布达拉宫、班禅额尔德尼在扎什伦布寺),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继位事务才最后结束。
历史意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实施金瓶掣签制度,对当时的西藏、蒙古地区社会和佛教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意义深远。
首先,在政治上,金瓶掣签是对活佛转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制定颁布法律文书和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活佛转世呼毕勒罕由吹忠降神来指定,改变为由金瓶掣签来决定。究其实质是清朝中央政府以此维护和保持对认定大喇嘛转世呼毕勒罕的权力,这就进一步体现并强调了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问题上中央的权威。此外,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示寂后,从转世灵童寻认、掣签乃至坐床都是遵照国家法定制度按部就班进行的,由驻藏大臣亲自照料,按照程序逐一报经皇帝批准,这就履行了法律和行政手续。
第二、从宗教上看,由于金瓶掣签制度的实施完全按照藏传佛教仪轨来进行,在宗教上符合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这就确定了金瓶掣签在宗教上的合法性,顺利地解决了宗教首领的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力的传承、延续问题。因此被佛教界、上层贵族世家和信教群众所接受。
第三、实施金瓶掣签,把认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大呼图克图、大活佛等转世呼毕勒罕的权力,从西藏地方集中到清朝中央,以防止蒙藏上层贵族夺取宗教权力,造成地方势力的膨胀,避免了历史上教派内部、教派与世俗贵族势力之间争夺转世呼毕勒罕的矛盾斗争乃至战乱的发生,有利于蒙藏社会的长期相对稳定。
金瓶掣签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整饬、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确立系统治藏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理大活佛的一项关键措施。它既符合政治手续、法律手续,也符合宗教手续;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又体现了西藏地方隶属于中央政府管辖的历史事实;有利于维护和稳定蒙藏地区的社会局势,安定边疆,团结宗教上层人物和广大僧俗群众。金瓶掣签制度的设置和实施,它的立法思想是正确的,具体操作是可行的。经过百余年的实践证明,它是一个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给后人以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