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
馆情概况编辑本段回目录
南京工程学院 |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设有文献资源建设部、信息技术部、读者服务部、办公室等4个部门。现有在职职工51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7人,中级职称19人,具有硕士学历以上研究生5人。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本着“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努力为读者营造文明、有序、舒适、开放的学习和信息利用环境,为南京工程学院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文献信息服务保障。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正朝着建设“有特色、开放式、数字化、高水平的工程应用型大学图书馆”目标不断开拓。
开放时间 编辑本段回目录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
科技图书借阅Ⅰ、Ⅱ室 二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社科图书借阅Ⅰ、Ⅱ室 三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艺术书刊借阅室 三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报刊阅览室 四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
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 五楼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
基本书库 一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图书馆模型 |
工具书阅览室 五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信息咨询室 四楼 8:00~11:30 13:00~16:30
信息技术部 四楼 8:00~11:30 13:00~16:30
文献资源建设部 一楼 8:00~11:30 13:00~16:30
办公室 五楼 8:00~11:30 13:00~16:30
部门设置 编辑本段回目录
办公室:协助馆长处理和协调图书馆日常事务和各部门业务。
资源建设部:负责图书馆及学校各院系图书室中外文书刊的采访、分类、编目及典藏等各项工作。
读者服务部:主要提供中外文图书的外借服务,以及中文保存本图书和中外文工具书的阅览服务。行使藏书组织与管理、新书宣传与报导、图书参考咨询、联机书目查询、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办理等多项职能。
信息技术部: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管理与维护和与数字化服务有关的平台建设、维护和部分数据加工。信息咨询室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信息用户的要求,向用户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向。
馆舍分布 编辑本段回目录
图书馆自习室 |
106 学生管理委员会
107 教工之家
108 读者服务部
109-112 文献资源建设部
116 会议室
117 学生自修室
二 楼 201 科技图书借阅Ⅰ室
202 科技图书借阅Ⅱ室
203 学术报告厅
三 楼 302 社科图书借阅Ⅰ室
303 艺术书刊借阅室
305 社科图书借阅Ⅱ室
社科书库 |
402 样本书库(外文书库、教工阅览室)
403 中心机房
405 信息技术部
406 报刊阅览室
五 楼 501-502 办公室
503 副馆长室
505 书记室
506 馆长室
508 特藏书库
509 信息检索教室
510 多媒体阅览室
511 电子阅览室
数据库资源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文数据库
CNKI中国知网
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
万方数字资源系统
超星图书馆
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
中国报纸资源全文数据库
方正Apabi电子图书
外文数据库
外文文献数据库(ENPS)(万方数据)
EBSCOhost学术期刊、商业资源文摘及全文数据库
Spring LINK
CALIS 西文期刊篇名目次数据库
国道数据专题数据库
借阅规则 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校区临时馆新增近3万册图书 |
2.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先出示本人借书证交工作人员确认;也请及时确认书刊借还状态。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3.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4.续借:如果读者无法按期看完所借的图书,可以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1次。但不得现还现借或在现场转借他人。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7日内办理;续借期自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读者可在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或网页上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
5.预约:读者所需的图书可借复本如已全部借出,则可在借书处或通过图书馆主页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并应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有无到馆。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亲自并及时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7天。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将终止提供,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1) 所借图书已超期。 (2) 欠款超过限额。(3) 其它违章。
证籍管理编辑本段回目录
图书馆自习室前面的风景 |
1. 本专科生:
(1)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入学报到新生名单,统一制作借书证。
(2)各系部与图书馆联系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3)每位新生需提供1张1寸照片,以班级为单位,由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领证后每位新生需上机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考核激活证件,方可使用。
2. 教职工:
凭人事处进校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带本人1张1寸近期照片,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
(二)退证(借书证注销)
凡因毕业、进修结业、休学、出国、调动等原因离校者,均应到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退还借书证,作为离校手续之一。证件遗失者,每证需缴款5元。
(三)挂失/解挂/补证
挂失:不慎遗失借书证,首先应立即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图书被他人用您的借书证冒名借出,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
解挂:如被挂失后的借书证又重新找回,且若尚未补办新证,可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原证可继续使用;若已补办过新证,原证自动作废,不再继续使用。
补证:若挂失2周后,仍未找到证件,可到图书馆办证处补办新的借书证,需提供近期照片1张,材料费5元。
(四)换证
如不慎损坏借书证,需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证处以旧证换新证。
(五)借书证延期
教职工的借书证如到期,请到图书馆办证处确认所借的图书并全部还清后,方可继续办理证件延期手续。
(六)通用借书证
办证对象:通用借书证是指“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可在省内所有高校图书馆通用。办证的对象为学校教师。
办证时间:每年5月和11月各办证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办证地点: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证处。
办证费用:每证需交1张1寸照片,15元工本费,100元押金。
权限:每证限借图书4册,借阅期限参照各图书馆的借阅规则。通用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时须同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所借图书必须登记到借书证上。持证者如有违章均执行被借馆的处罚规定。通用借书证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通报江苏省各馆。遗失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相关词条编辑本段回目录
许昌学院图书馆 |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 | 河南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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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1]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http://lib.njit.edu.cn/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