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古代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巫术,应该是伴随着古代藏族先民们对自然的崇拜而开始的。因为大自然常常会给人们以恐惧之感。而先民们对自然又有所求,除因求其佑助而对自然神顶礼膜拜和供养以外,还想要通过自己的言行,去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意志,于是便产生了一种“想改变大自然的幻想和行动”。这些幻想和行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巫术。
主要分类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巫术又可分为两类,一为摹仿巫术,另一种叫接触巫术。
摹仿巫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以致那人于死地。从性质上讲,这属于黑巫术。再如小儿常常落井,为避灾,常做一偶人代替小儿投入井中,这种行为称作破灾破煞。在上古生产习俗中,稻花开始,男女相会于田,以促进稻谷结穗。人若生疮,画在植物叶或黄纸上,便可移走病患,也叫摹仿巫术。白云观里拴娃娃、民间的 “偷瓜”等祈子习俗。
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时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任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放碗、姜原履大人迹生周始祖弃都是接触巫术。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不和睦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在凉山彝族,奴隶主发现奴隶逃走,除派人寻找外,还要请巫师施行巫术,方法是把奴隶丢下的破衣片招来,放在石磨内磨,由于布片不易磨下来,便认为奴隶也必然在山间转来转去,找不到逃生的路;奴隶为能逃出虎口,也以巫术对抗,一般在逃走时,背一小扇石磨,顶在头上,这样奴隶主磨的布片就会很快掉下来,自己也能逃跑成功。
实际应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1、祈求帮助:指人们以一定方式,欺祈求自然力或鬼神来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如汉族求雨,多拜龙王,拜祭不成时,便要施巫术,逼迫龙王下雨。如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把井水掏干等等。
2、招魂:用巫术把失落的灵魂招回来。它不仅限于人自身,也适用于动物、植物。如基诺族为谷神招魂,苗族为牛招魂,汉族小孩病了,往往以为是灵魂失落在村外,妈妈则要拿着小孩的衣服去村外呼喊小孩的名字,为其招魂。彝族也有为出走多年或客死异乡的长辈招魂的习俗。由巫师主持,往往站在高山上,望着死者出走的方向,呼唤死者的名字,一面用麻线佯占死者的灵魂回来。壮族、毛难族等民族还有为亡人、情人招魂的巫术。一般小伙子多请女巫,巫师头蒙被单,请神附体,不久她即进入昏迷状态,宣布魂已附体,于是女巫便代表男子的情人,与男子对歌,倾吐衷情。
3、诅咒:它是借助语言的魔力,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最常见的形式是面对面的诅咒,不得好死、千22刀万剐等等。更多的是通过诅咒对方的名字达到巫术的目的。傣族有一种 “放罗”巫术,目的是挑拨别人夫妻关系,自己好插足。做法是从夫妻家坟地的篱笆上取二片竹,刻上:“你两胸上长刺,不能彼此拥抱,只能象隔河相望一样”,然后放于对方竹楼下,认为三天内就会夫妻失和。在东北汉族和满族地区过去有一种蒸猫诅咒,如失者发现某人偷了自己的财物又据不承认,失者就将偷者的生辰八字、姓名写在纸上,与一只猫一起放在蒸笼内蒸煮,猫在笼中挣扎惨叫,失者便诅咒偷者也象猫一样,不得好死。
4、驱鬼:是对鬼施行的一种攻击性巫术。在生产、建房、治病、丧葬中经常使用。这是民间巫师的最主要的工作。凉山彝族毕摩为病人治病时,让病人坐在门口,头顶一个竹簸箕,毕摩大叫 ”把害人的鬼抓住,快抓住他“,同时命助手持锹把火塘灰撒向病人头,利用灰把鬼赶走。彝族另一种巫师苏尼在驱鬼时,在火塘边摆许多树枝贡品,他绕火塘而行,一边敲羊皮鼓,一面请各位山深神降临,随后突然把一个陶罐口打开,说:“把鬼捉住了快放在陶罐里”,说完立即把口封住,并喊:“害人的鬼,我要烧死你!”说完,苏尼把陶罐中鬼倒进火塘,并说:“鬼阿,你等着吧,到竹筐能盛水时,你再回来。”还有:纸船明烛照天烧、婚礼上用箭射新娘、迈火盆等等,汉族的驱鬼巫术后来许多被道教继承下来。符、剑、印、镜是道士的主要驱鬼工具。驱鬼巫术也适用于凶死者。黎族对凶死者最为畏惧,送葬时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必须走弯弯曲曲的路,使凶死者的灵魂谜途难返,下葬时还要以巨石压尸,或以木桩钉尸,目的是让凶死者的灵魂永远不能返回家园,否则就会扰乱家人。
5、避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来防止邪鬼来犯,是一种消极巫术。避邪物一般装饰在建筑物上、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普米族在门或墙上印有许多石灰手印纹,据说这是一种打各鬼的姿势,鬼会见而生畏。在门楣上挂刀、剑、锯、羊角等也可避邪。鄂伦春族在 “仙人柱上悬挂野猪牙、熊鼻;侗族在门上挂狗头,以狗护家。苗族在门上挂有米筛和渔网,认为米筛象征眼睛多,能识破鬼的行踪,鱼网则是捉鬼的工具,鬼见了便会避而远之。图腾也是一种避邪物,彝族多在门上画一只虎。我国西北和欧洲地区常常挂马蹄铁。汉族的护身符、门神镇宅宝剑等都是避邪物。
放蛊巫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1、什么是蛊: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是一种较古老的神秘、恐怖的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蛊,从字形上看,就是将许多虫子放在一个容器里。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曰: “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 《本草纲目·虫部四》中解为由人喂养的一种毒虫, “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2、蛊的制作和种类: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妇女的专长。 《滇南杂志》 : “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室,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周去非《岭外代答》 :蛊毒为“妇人倮形披发夜祭”,《滇南新语》 :为夷女所悦。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旧时在福建一些县乡,养金蚕的迷信活动较盛。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嫁金蚕”,方法是用包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日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放饮食中可毒害人。癫毂在侗族中流行,多将蛇埋土中后生菌类,用以害人成癫;肿蛊则使人腹部肿大;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又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3、施蛊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 《赤雅》 : “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优点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刘南《苗荒小记》 :“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
4、患蛊者的症状和验证方法:刘锡蕃“中蛊者,或咽喉肿胀,不能吞饮;或面目青黄,日就羸瘠;或胸有积物,咳嗽时作;或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死,或数月死”。验证之法:可令其嚼生黄豆,无腥味则中蛊,在少数民族地区是在嘴里含一块鸭蛋白,其上插一枚银针,如果鸭蛋白和银针变黑,则中蛊。预防和解蛊方法:凡是蛛网灰尘之家,疑为养蛊之家,忌往来;凡就食如主人先用筷子敲一敲杯碗,后盛饭的,疑为施蛊,要特别小心可不食或道破;凡出外就食,随身携带大蒜,可防蛊,蛊入酒难治,出门不饮酒可防蛊。解蛊破蛊的方法:服雄黄、大蒜、菖蒲煎水,或石榴根水,可泻毒;又云金蚕最怕刺猬,可入药治蛊。古旧医书上多均有医蛊偏方,五花八门。破蛊之法:道破,秋天苗族妇女携布袋卖刺梨于小孩吃,多中蛊者,久为群儿识破,买时先呼而问曰:中有蛊否?答曰:无,则不为害矣。然后可购买。另外,据说蛊怕谓,取谓入养蛊之家,其蛊立擒。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
注意事项编辑本段回目录
禁忌巫术禁忌,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限制约束观念和做法的总称。它的通用名词是tabu(塔布),是波利尼西亚土语,原意是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这些事物之所以不能被普通人接触,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看作是神圣物,一是被看作是不祥或不洁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迷信形式。禁忌巫术是一种消极性巫术,它要求人们不能接触某物或不能做某事,否则会带来不幸。禁忌的产生是多元的,有的是出于对某些自然力的畏惧,有的出于对老人儿童的爱护,有的则是出于对鬼神的崇拜心理,有的是出于对吉凶祸福的迷信。如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对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要敬重;孕妇忌吃生姜、兔肉;婚姻忌男女属性相克,婚期忌单数,月食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夫妻失和,等等。对动植物,也有禁忌,蒙古族见猫怀孕,不准往筷子桶里插筷子,否则猫就会流产,卖牲口,必剪下一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神判巫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神判巫术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一种巫术,神判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普遍实行的古老裁判方法。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在上古传说中,皋陶氏就曾用神判方法审案,方法是用羊,神羊角触及的嫌疑犯,被认为有罪。后来,神羊演变成,成为刚正的法官的象征,后来的法官皆以獬豸为冠服。如对偷窃的裁判:景颇族有 “斗田螺”,失物者先把一个田螺放在碗中,被嫌疑者也捉一个田螺放入碗内,让两个田螺相斗,最后以田螺的胜败裁判偷窃事件。阿昌族则是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双方的是非。景颇族还有一种“蛋卜”,暗至众嫌疑者家房顶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后请巫师念经,把一个鸡蛋倒在碗中,稍加搅拌,被怀疑的人们也赶到现场,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棍上,谁家就偷了东西。火判: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临时烧的一堆炭火中烧一块石头,或者一块铁,令嫌疑者用手捡出,若手未烧破,就无罪,否则就有罪。壮族也应用踏火堆(事先作防火准备)的办法,脚未伤则有理,否则无理。血判:瓦族失者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的监督下,双方各伸出一只手相互摩擦,到一定时间为止,若双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则争斗罢休,如一方出血则要照价赔偿或赔理道歉。还有打头神判、刺手神判等等。此外还有捞油锅(里面放醋或蜡)、水锅(放小米)、潜水等等
藏族巫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藏区进行人文调查和田野采风时,社会学者发现了不少应该属于古老巫术的遗存,例如:为了避免天降暴风雨、冰雹;防止野兽和其他灾害的袭击和侵扰,藏族群众便请来巫师进行攘拔或施巫,以保人畜平安和庄稼的收成。有时请来的不是巫师,而是藏传佛教寺庙中的喇嘛,但即使是在这些喇嘛所作的攘拔仪式中,仍不乏巫术。
虽然这些攘拔仪式中的巫术有简有繁,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应该说是源于那种藏族先民想通过自己的言行,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幻想和行动。人们是怎样想的,也就怎样地去施行。就其内容来看,其所反映的,也大都属于人与大自然之间(主要是在生产劳动方面)的关系这一范畴之内。只不过在传承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从藏族历史的发展阶段来看,这些应该属于原始宗教范畴的巫术,其产生应是在吐蕃的止贡赞普以前,也就是象雄本教输入藏区以前,即史家们所称的“笃本”时期。按刘立千先生的解释,这种“笃本”,就其本意是“本地自然兴起的本教,即土生土长的本教——原始本教”。(为什么藏区土生土长的藏区宗教也称本教,在本书后面将有专章论及,这里不再赘述。)到了止贡赞普以后。藏区已逐渐由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再加上这个时候,藏区土生土长的“笃本”受到那从象雄输入的已初具“见地”的本教的影响,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除边远偏僻地方外,在吐蕃的大部地区,已为本教将其融合(改头换面)或取而代之。这时的本教已逐渐受到吐蕃王朝统治者的重用。(西藏主臣记)就有“凡二十七代(赞普),均以本教治国”的记载。这个时候,那些以“本教巫师”身份出现的巫师所施巫术的内容,也由“笃本”时期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改变为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的那些以诅咒仇敌来达到危害对方的目的之诅咒巫术;驱除邪魔鬼怪以达到人畜平安的目的之驱鬼除邪巫术;招魂祛病的招魂巫术以及预测休咎的占卜征兆等等。
就其形式来说,较之原始的那种自然巫术,这种巫术要繁琐复杂得多。单是在施行巫术时巫师的服饰、法器、祈祷词乃至这种巫师的传承,也更加复杂。他们的祭物、法坛、祭祀仪轨等,都是“笃本”时期的巫师所望尘莫及的。
不过,这种巫术应该归人“人为巫术”的范畴里去,因为它已失去了原始自然巫术的古朴性,增加了人为成分,当然也就增加了一定的欺骗性。尽管这种人为巫术在以后的年代内,逐渐成为藏区巫术的主流,但它并没有把原始的自然巫术完全取代。特别是在一些边远的偏僻地区,甚至两者还并行不悖。同时,这种“人为巫术”,也并不是藏族巫师凭空臆造出来的,它是由原始自然巫术所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透过这些人为巫术,我们是能够从中窥见到许多古代藏族先民原始自然巫术之遗迹的。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巫术都是根据人们的主观愿望,并把这些主观愿望建筑在那偶然的、片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联想上面。这种世界观应该是唯心主义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因而藏族巫师所施行的各类巫术,不管它是自然巫术或是人为巫术,都不可能有所例外。如果我们说在那远古时代所盛行的藏族自然巫术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它对人类社会向文明进化所起的阻碍作用还比较轻微;那么后来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人为巫术,就应该是它已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同其所依附的宗教母体一样,最终变成了统治者的工具。
就像吐蕃时期本教依附于吐蕃王朝一样,其巫师所施行的巫术,也就成了吐蕃壬朝统治者用其来统治属民以及攻击敌对者的工具。于是巫术就不再是为了满足人们朴素的幻想,相反却常常给人们带来恐惧和灾难。
泰国巫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泰国,一个被喻为"千佛之国"的神秘国度,占地51万平方公里,南面接马来西亚,西北接缅甸,东北接老挝,西南接柬浦寨,是好几个小乘佛教以及巫术大国的中心汇聚点.整个泰国上下约有3万多间寺庙,99%的人民笃信佛教,由于地理环境优越,黑白巫术盛行,又能大范围吸收邻国的巫术精华,再加上政策上的允许(泰国对黑白巫术持支持态度,区别于邻近国家。如马来西亚严禁圣物出口,缅甸则半桶水的神职人员居多,老挝林多人少,森林面积占总面积47%,巫术僧不浮于水面;而柬埔寨却终日枪林弹雨),种种的有利因素之下,使得泰国巫术能够在东南亚一带大放异彩,一枝独秀。
佛教的部分规条,在泰国已经融入了法律。任何一名的泰国白巫术僧,必须严守戒律,一旦破戒,不但终生失去成为龙婆的资格,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泰国人相信,只要僧侣一破戒,终生所修行的功力将会立即毁于一旦.试问,一个修道之人,如果自己其身不正,戒律不严(心存杂想,佛念不纯,酒肉美色等等),又如何启动佛法开光加持?又如何在佛祖面前为善信消灾解难?正因为这个道理,白巫术僧们视守戒律比自己生命还要谨慎珍贵.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千年道行一朝丧.
泰国的圣物,由于选材独特,僧侣们道行高深,故此做出来的圣物均灵验非常,享誉东南亚.与此同时,不法奸商制造大量赝品流出市面.真真假假,非内行人士能够辨别.就算真品,也有精品与凡品之分.通常上乘的圣物,均是由大师亲自选材,自手刻符写咒,亲自开坦加持开光,这类圣物价格不菲。但始终,大师只有一个,信徒则无数,根本不可能所有圣物均由大师亲手所制,所以,便出现了机器倒模的圣物,再由大师批量开光,此类凡品的灵力大概是精品的10%-12%左右。
黑白巫术两派在泰国各占优势.白巫术僧属于比较地道的和尚(正庙僧),开地建庙,金膜佛身,终年信徒络绎不绝,香火鲜花不断.所造的圣物或佛牌总被相争供请.而黑巫术僧,又名森林僧,顾名思义,都是属于苦行僧一类,在深山丛林修炼的僧侣.故此,黑巫术圣物在泰国并不非常流行.原因是黑巫术僧居所几乎无人知晓,善信企图前往参拜也有心无力.再加上黑巫术的修炼比较独特,必须远离
闹市人群,在灵气较盛,阳气较少的地方修炼才行.所以一般人对此并不十分了解,也不敢随随便便在市面购买真假难辨的黑巫圣物.
与黑巫术僧相比较,白巫术僧比较类似那些站在前线的神职人员,终日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周转忙碌于法事与为善信祈福消灾;
而黑巫术僧却像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苦练巫术,热衷于提升道行的人。由于没有外界喧哗和善信的干扰,黑巫术僧在制作圣物的时候,可以心无旁鹜,专心致志地从选材一直到成型,加持到开光,整个流程亲自操刀。
中国巫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巫术是一种最古老的信仰,又称准宗教现象,它是幻想通过超自然力对客体强加控制或影响,以达到自己的欲望。巫术与宗教的最大区别是不涉及神,不向客体膜拜。在巫术中,运用不秒手段,其中有一种替身,与神像相似,但是似是而非,形相若而质不同,不妨看看有关例证:
在汉代有一起"巫蛊之狱"。据《汉书.江充传》记载,汉武帝病,江充认为是巫蛊所致,武帝听之,果然在宫中挖出行巫的木偶。江充与太子有怨,诬陷太子,太子怒杀江充,焚巫,并旋兵自尽。后田千秋讼太子冤,才得昭雪,武帝遂族江充一家在《汉书.西南夷传》中还讲夜郎王"刻木像汉吏,立道旁射之。"这些巫术都是利用木偶象征对方,作为巫术替身,加以残害,以达到诅咒、致死对方的目的。这种信仰在史前更加流行,辽宁丹东后洼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不少滑石人偶,就是巫术替身,后来墓葬的陶俑等也是如此。由此可见,巫术替身由来已久,十分流行。
在民族学、民俗学中保留更多的事实,主要有几个方面。
首先是报复对方。四川凉山彝族祭司毕摩精于巫术,该族在氏族家支间打冤家时,不仅选军事站得住,磨刀擦枪,积极做好军事准备,祭司也作战斗动员,对敌方实行巫术战,毕摩要亲手捏一个泥人或扎一个草人,内放死畜遗骨,把它作为敌人的首领,召开氏族家支大会,诅咒泥人,且以刀砍或针刺,然后偷偷置于敌方村落,认为如此这般,战事一起敌人就群龙无首,溃不成军。彝族流行姑舅表婚,不可违反。一旦有人破坏,将姑娘另许他人,男方则请毕摩架一树枝,拴一只羊和一只鸡,对其诅咒,然后杀死,同时捏一泥人或扎一草人,象征对方,并且用古老的石刀肢解泥人、草人,说:"谁破坏姑舅表婚,谁就像泥人一样下场。"
其次是驱鬼招魂。云南西藏自治区双版纳傣族遇到疾病,总认为是瘟鬼作崇,瘟鬼又有不同等级,送村落瘟鬼时,巫师要以泥捏人,还捏造许多鸡、鸭、鹅、猪、狗、牛、马、象等各一百个,还有衣服、装饰品、饭、菜、酒、肉、柴草等,这些东西是送给瘟鬼的,然后把瘟鬼放在芭蕉叶编的筐内,丢在村外路口,或者垃圾堆上,念道:"瘟鬼,你快走吧,现在把用的都准备好了,不要留在村内。"赶个人身上的瘟鬼,则由巫师捏一个泥偶,放在芭蕉盒内,关上盖,泥偶象征害人之鬼,然后至村外埋掉,或者像倒垃圾一样丢在村外。四川羌族也认为得病是鬼使神差,为了病人康复,反病人抬往墓地,焚烧泥偶或草人,同时杀一羊,象征羊替人死去,让草人带走羊魂,从而招回病人失掉的灵魂。
第三是求子。古代汉族有一种"弄化生"巫术,即把蜡人放在水中,以求子嗣。近代民间求子用替身更多,如南方的拴泥儿子,北方的拴娃娃,四川的抢童子,都是求子巫术。其中的娃娃,是以泥、陶制成人偶。求育者一是利用线把娃娃拴住,象征生了儿子不会失去,二是实行接触巫术,求育妇女把娃娃的生殖器或其他部位吃掉,这样才能孕育得子。云南彝族求子时,由毕摩主持,杀绵羊一只、猪一头、鸡一只、鸭一只、鹅蛋二个,用九个山上的茅草扎一对草人,或用九个山的土捏二个泥人,穿上五彩衣,象征一对男女。晚上,毕摩让青年人在主人家房外唱歌、祭祖,主人--夫妻二人抱草人或泥人面对面睡觉,还有两个青年在户外打鬼,保护主人,最后进屋内,把草人或泥人拴住,让求育者背着,到村外十字路口放下,杀猪祭祖,把猪血淋在草人或泥人身上,血象征生命,期待生育。
此外解救难产。我们在海南省乐东县山荣、千家等乡村得知,当发现"禁婆"(认为是一种害人、吃人的鬼)后,认为禁婆能吃人,必须请巫师捏一个泥人,有头,大乳,鼓肚子,象征贪得无厌的禁婆,模拟驱鬼状,把泥人丢于村外,砍去四肢,让鬼永世不得复活,从而村内才能安宁。琼中县的黎族如果主妇临产有病,或者遇到难产,也请巫师捏一个女性特征突出的泥人,代表患病之人,给它穿上五彩衣裙,然后像送葬一样,把它抬到野外掩埋,表示把病魂送走,有病者得到康复,能够顺产。
云南普米族巫师在为产妇治病时,必削木人代之,木人挺个大肚子,如果治月经不调,则在木人女阴部涂血色,将其埋于地下。经念咒、找鬼活动,最后把木偶挖出来,丢之村外,就认为木人将孕妇的疾病带走了。
类似例证举不胜举,此不多赘。但是这些事实已告诉我们,神是人类膜拜的对象,其形象庄重而神秘。其像制作工艺讲究,有供奉场所,有祭祀仪式;巫术则是利用幻想的、超自然的手段,版图改变客观事实,其中的模拟巫术往往利用各种替身--人偶,然而这些偶像是随意创作的,比较粗糙,没有供奉场所,是随便丢弃的,而且多有残破,这是与神像截然不同的,它对研究和印证有关考古资料是有借鉴作用的。
在分析了民族学资料之后,让我们看看考古所发现的女神,作一个比较研究。不过,首先应该讨论,两者能否进行比较呢?回答是肯定的。总观人类的历史,各地区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些地区远在五六千年前已经摆脱原始状态,建立了文明国家,但有些地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不久前尚处于原始社会晚期,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产物,先进民族的昨天和前天,相当于后进民族的今天和昨天,两者在文化上是有共性的,这种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为进行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能,民族学的"活化石"虽然落后,但是生动具体,恰恰能弥补考古学的"死化石",再现远古文化的本来面目。因此,把民族学资料与考古学资料加以比较,进行综合性研究,完全是可能的,在远古女神研究上也可以运用这种方法。
从民族学角度看,我国考古发现的所谓女神,基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神偶,如辽宁喀左东嘴出土的陶塑人形坐像、建平牛河梁出土的大型女神头像、河北滦平后台子出土的女性石雕像、内蒙古林西西门外和白音长汉遗址出土的女性石雕像,都属于此类。这些神像的特点是:一多比较完整,不像巫术替身那样缺头少肢,经人为破坏。二制作精细,有些以石料雕琢,十分艰难,不像巫术替身那样随意,而且形态端庄,神秘含蓄。三都是女性,而且处于成年阶段,突乳,鼓腹,巨臀,由于当时人类寿命较短,这种形象正是妇女的老年。四适于供奉,除了那种双腿盘坐形态外,其他石雕神像下呈尖锥状,便于插在地上或祭坛上。有趣的是,白音长汉遗址第17号房址内还保留了女神原来供奉的形式,神像插于住宅地上,面对火塘口,显然是人们有意供奉在室内的。无独有偶,在欧洲出土的史前女神,有些下端也为锥体状,适于插在祭坛或地面上。这种供奉方式,与民族地区在室内供奉祖先石碑牌位如出一辙,雕像底部为尖状,显然是为了供奉,即插在地上,过去在甘肃居延出土的人面形木牌,敦煌出土的人面形木牌,以及纳西族祭风仪式中所插的神木牌,下端均为尖状,插在地上。可以肯定它们是神像,至于属于哪种神像?应该是女祖先。由于当时正处于母系氏族时期,人类最早塑造的神偶首先是自己的祖先,所以上述神像可能是氏族或部落的始祖女神。辽宁锦州民间有一种孕妇状剪纸,当是女始祖神的遗迹,也为一种神偶,起护身避邪作用。
另一类是巫术替身,如东山嘴和牛河梁出土的孕妇陶塑像,案板出土的陶塑裸体像等,有的同志已敏锐地指出,牛洒梁出土的大型陶塑像为祖先神偶,而小型孕妇则是巫术的"道具",这种看法有道理,仔细推测这此小型孕妇像与上述的神像有明显区别:一是残缺不全,多为人为打破;二有男有女,不都是女性;三有些是在宗教遗址或灰坑中发现的,不是神坛供奉的,特别是案板遗址出土的陶塑女像,已相当残破,无头与四肢,该遗址出土的八件,其中七男一女,而且是被丢在灰坑中,丢时是放在编织物中,其中还有猪骨头、精美的玉指环、骨雕柄饰、玉石和天然珍珠制成的串饰。很清楚,这位女像不像女神,而是旅行巫术时作为替身丢到垃圾堆里的,但为了达到巫术的预期目的,还给许多珍贵的肉食和装饰品。问题是,为什么把这些巫术替身打破致残呢?正如民族学资料所说明的,作为巫术替身,是巫师行巫的手段,是以病人或敌人的身分出现的,都是被破坏、被丢弃的东西,目的是使病人康复,或者致敌人于死地。
非洲巫术编辑本段回目录
随着近年非洲移民的增多,非洲巫术也在英国扎根。英国《星期日电讯报》5日撰文指出,以驱魔避邪为名残害儿童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调查取证困难,仅有寥寥数人受到法律追究,生活在恐惧阴影下的儿童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儿童屡受害
一名非洲裔妇女因对自己8岁的外甥女施虐于本月4日在法庭上被定罪,另有一男一女因协助施虐也一同定罪。他们都是伦敦东部某教会成员,信仰混杂着传统宗教和非洲巫术。
那名来自安哥拉、失去双亲的8岁小女孩因被指为“女巫”而惨遭毒手,身上总共留下40多处创伤。其中,有被刀割伤,被皮带和鞋子打伤,甚至眼中还被人揉进胡椒粉“驱魔”。
目前,三名被告暂时收监还押,等候晚些时候的判决。他们被告知,面临监禁判决,两名女被告的同谋谋杀罪名不成立。
在另一起巫术虐童案中,一名10岁的小男孩遭到父母用火柴和打火机烧、烙铁和开水烫达1年,因为父母认为他“着了魔”。而他的父母被认定不适合出庭受审,事情似乎不了了之。
其他类似的案件一再上演,一名9岁的小男孩因被认为“着魔”遭到父母殴打,为了逃脱折磨,径直从二楼的窗口跳了下去。
■“紫罗兰计划”
针对这一问题,伦敦警察厅今年展开了一项名为“紫罗兰计划”的特别行动,通过与社会机构、学校、教会以及社区负责人合作,评估巫术虐童问题的严重性,并试图找出解决办法。
伦敦警察厅虐童调查部门的负责人克里斯·布尔莱4日告诉《星期日电讯报》他对巫术虐童事件蔓延的担忧。他说:“社区团体找到我们,道出他们的担忧。我们因此启动‘紫罗兰计划’。我们关心我们的儿童,我们为儿童正受到的伤害忧心忡忡。”
“我们很难断定问题的严重性,因为与其他虐童案一样,这种犯罪行为很隐蔽,往往发生在家中。作为执法者,我们没有在教堂和其他宗教场所维持治安,但‘紫罗兰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与社区合作,确定虐待的严重程度,然后我们加以解决,”这名警探说。
■警方也无奈
警方的调查报告显示,过去5年仅伦敦一地,就发生了31起虐待儿童的案件,但只有5起最终被提起诉讼,原因是取证困难。
伦敦国王学院的理查德·霍斯金斯博士是一名研究非洲各种宗教的专家。他对这些虐童案的出现表示担忧。“这只是冰山一角,我手里有许多几乎相同的巫术虐童案,在有些案件中,父母们就是愿意用驱魔术,”他说。
4日被定罪的协助施虐妇女西塔·基桑加依然坚持认为,小女孩是“女巫”。她被控把那名女孩关进厨房,并告诉她“今天就去死”。然而基桑加否认指控,称女孩受到其姨妈唆使才那么说。
对于处理这类案件的不力,警方作出的结论是,对这种宗教和由此产生的虐童现象缺乏基本认识,并且存在情报衔接不上和对问题认识不足的情况。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1.http://wx.zwwx.com/n184925c51.aspx
2.http://www.discoverychannel.com.cn/egypt/religion/ma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