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立法权的
机关,即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
法律的机关。在古代,
奴隶制国家和
封建制国家大多数实行
君主专制制,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最高权力都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没有独立的
立法机关,即使有修订、编纂法律的机关也是从属于
君主的。在
现代,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规定
议会或
国会为国家的立法机关。如美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授予的一切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所组成的合众国国会。日本国宪法则规定,国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的唯一立法机关。但
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权常受
内阁或总统的干预,难以发挥独立的运行机制。
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立法活动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干预。1982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
中国的立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