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音乐 |
所谓的拉丁音乐(Latinmusic)指的是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的格兰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间的拉丁美洲地区的流行音乐。古巴音乐是西班牙和非洲音乐的继承,原始的古巴节奏:萨尔萨,很多是传统的七重奏,例如哈瓦那七重奏、伊格纳西澳?皮尼埃罗七重奏或者古老的圣地亚哥抒情歌曲和他的第八奇迹。
历史回顾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广阔的拉丁美洲,风土、人种极其多样,因此,在音乐方面也表现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样式。如前所述,在人种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从地球上各个地方迁移过来的人种都在这里互相混杂,所以可以说,多元混合型文化是这一地区文化的最大特色。在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曾经征服和统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亚半岛人为主体的欧洲人的音乐文化;很早开始就作为欧洲人的农奴而被送到新大陆的非洲黑人的音乐文化。著名的乐团有卡西诺乐团、索诺拉?马坦塞拉乐团、阿塞尼奥?罗德里盖斯乐团;或者是时代交响乐,如恰恰卡、阿拉贡、霍林或阿卡尼熬等。
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拉丁音乐 |
拉丁美洲是一个多民族的组合,因此拉丁音乐是以多种音乐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混合型音乐。无论是欧洲的白人音乐、非洲的黑人音乐还是美洲的印第安音乐,甚至是东方的亚洲音乐,都对拉丁音乐作出过不同的贡献。它们经过长期的沉淀,在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同时又大量的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种因素,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姿多彩的、充满活力的、充满动感的拉丁文化。那么,在拉丁美洲的众多国家中,以巴西和古巴为首的拉丁音乐,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乐的前列。 1、 拉丁音乐的来源及发展
印第安文化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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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它与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所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富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当地的一些民歌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形成独特的风格和趣味。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点。虽然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后来由欧洲人带来的。
欧洲(伊比利亚)文化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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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方面,以被称为"西班牙国民乐器"的吉他为代表,在拉丁美洲的所有国家受到欢迎。演唱方面,因为歌词是西班牙语或者葡萄牙语,所以能够感觉到和英文歌曲的明显不同。
非洲黑人文化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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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黑人音乐的最大特色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良好而丰富的节奏感。他们使用各种打击乐器,产生出复杂而丰富的节奏、节拍。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音乐节奏,大致上是以二拍子为基础,但又不像进行曲那样的单纯、刻板。通常是以两种、三种,甚至还有三种以上的节奏型同时重叠进行的混合节奏,不断地加入切分,产生出充满活力的律动感。
综上所述,拉丁音乐主要是由以上三种文化结合而成。这三种文化的结合,如果从旋律、节奏方面来看: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声音阶模式,欧洲音乐的影响表现在扩展音阶、增加和弦上,黑人则增加了更多的变化和修饰;在节拍和节奏上,印第安人坚持短句长休止,用单调的击鼓声作伴奏,欧洲人的节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3/4拍与6/8拍的双重节拍,非洲黑人的影响主要是在几乎不变的2/4拍内加入切分音。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拉丁音乐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①纯粹的印第安曲调,五声音阶;②印第安音乐的"混合化",产生出类似欧洲大小调的印欧混血品种;③"混合再混合",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装饰音和变化装饰音使其进一步发展;④"三次混合",就是在以上的基础上融进了现代化的乐器和制作,使其更加国际化。
1979年,格莱美颁奖晚会上出现了最佳拉丁唱片奖,后又分设各种拉丁音乐奖。从此,拉丁音乐开始遍布全球,使其真正的走向国际舞台。
拉丁节奏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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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巴(Samba)
桑巴源于巴西,它是以黑人所具有的美洲节奏为基础,大量地溶进欧洲旋律而产生的舞蹈音乐形式。其特征是2/4拍,音符短促地滚动节奏。传统桑巴可分为农村桑巴和城市桑巴两种。农村桑巴比城市桑巴切分性强,城市桑巴节奏变化较少,但快捷、灵巧。现代欧美所流行的桑巴,于1920年左右形成于巴西的里约热内卢。
伦巴(Rumba;Ruhmba)
伦巴,起源于非洲,19世纪初出现于古巴,于20世纪初发展并流行起来。30年代初,伦巴传入美国及欧洲各国,同时融入爵士乐成分,使其风靡一时,伦巴的基本节奏型为:×× ×× ×× ×× ,传入欧美后出现了 0 ×× ×× 0× 0× 的变体,并采用沙球、响棒、康加鼓等拉美打击乐器加强节奏。传统伦巴速度中庸,每分钟约40至50拍,通常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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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波(Mambo)
曼波,由伦巴与爵士乐中的摇摆乐相结合而成。形成于1940年左右,并在40至50年代风靡世界。演奏曼波音乐的乐队一般规模较大。乐队中有铜管、萨克斯管、钢琴、贝司等摇滚乐队中的常用乐器,也加入沙球、响棒、康加鼓等拉美打击乐器。音乐的构成常以固定低音及和弦序列为基础。
萨尔萨(Salsa)
萨尔萨,一种结合了古巴黑人音乐、美国爵士乐以及南美民间音乐的舞曲音乐。40年代起源于美国,经过50至60年代的演变和发展,于70年代中期形成流行高峰。萨尔萨的节奏乐器仍以拉美打击乐器为主,如沙球、响棒、康加鼓、邦戈鼓等。基本节奏型与曼波、恰恰相似,但萨尔萨中的一种两小节节奏型却独具特色:4/4拍,× × ×× | 0 ×× 0 0 |。传统的萨尔萨音乐,经常由一个不断反复的固定动机构成的曼波段落而组成。
恰恰 (Cha Cha)
继伦巴、曼波等拉丁舞曲之后,恰恰于50年代中后期在欧美各国风靡一时。恰恰,源自古巴的民间音乐恰朗加斯(Charangas)。其基本节奏型是, 演奏时用沙球、响棒等拉美打击乐器来加强最后的三个重音。
探戈(T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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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介绍的六种风格,加上在爵士乐中介绍过的波萨诺瓦,作为拉丁音乐的代表,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一股拉丁狂潮,但是除了这七种大众性的类别之外,还有以下几种风格也都是极具个性的拉丁音乐,如波莱罗(Bolero)、瓜拉喳(Guaracha)、哈巴涅拉、崧(Son)、瓜希拉(Guajira)、坦桑(Danzon)等。这几种风格都来自于古巴,再加上前面的曼波、伦巴,因此古巴具有"拉丁节奏的宝库"之称。下面提供几种拉丁风格的乐队模式以供参考(例44)。
桑塔纳(Sant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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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1947年出生于墨西哥,作为一名出色的吉他演奏家,他为拉丁音乐和流行音乐(特别是摇滚乐)的结合架起了一座桥梁。他吸收了布鲁斯和摇滚乐中的精华,同时又以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和充满拉丁韵味的吉他独奏以示对它们的反叛。
1966年以桑塔纳为核心在美国的旧金山成立了他们的乐队,取名为"桑塔纳布鲁斯乐队"(Santana Blues band)。1967年,他们开始发展拉丁音乐风格,不久将乐队改名为"桑塔纳"乐队。1969年,他们出现在伍德斯托克摇滚音乐节上,新颖的拉丁摇滚声音有了某些流露,同时也吸引了众多观众。70年代初,"桑塔纳"乐队创造了拉丁音乐的新型节奏和旋律,并将它们融进了摇滚乐中,桶鼓和拉美打击乐器形成了这种声音的核心,伴随着鼓手提供的更复杂的节奏,使他们的音乐更受欢迎。
在以后的25年中,17位音乐家或离或进,但桑塔纳却是永恒的倡导人,他指引着乐队的发展方向。那些年里,桑塔纳不断地寻找新的元素及影响力,使他们的风格不受拉丁音乐的限制。70年代早期他们对爵士乐产生兴趣,并将其渗透到乐队的作品中。1973年,桑塔纳与著名的爵士萨克斯管演奏家约翰·科尔特兰合作录制了专辑《给投降者的爱》(Love Devotion Surrender)。此后,桑塔纳不断地将摇滚乐、爵士乐和拉丁音乐相结合,使乐队的风格更加丰富多采。
无论是随乐队一道录音和演奏,还是作为一名吉他演奏家,桑塔纳时刻都在追求他音乐上的兴趣和个性,其理想主义的风格从未放弃。70年代后期,他暂时回到更具原始摇滚风格的音乐上,80年代又重拾对爵士乐的兴趣,80年代后期,他又热衷于像约翰·李·胡克那样的布鲁斯曲风。但是不管怎样,桑塔纳的音乐从未离开过拉丁音乐的根源,而且他的音乐演变历程不断地拓展着他的音乐视野和情趣。 拉丁音乐以其独具特色的节奏动感和历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倍受世界乐坛的关注,拉丁音乐家也层出不穷。近几年流行乐坛中出现的瑞奇·马丁(Ricky Martin)、马克·安东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莱西亚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极具个性的新生代拉丁音乐代表。
印第安因素 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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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根据部落状况的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但是大致可作如下归纳: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乐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的,所以,一般说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带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安第斯地带以民歌为基础的南美民间音乐(采用印第安的乐器和吉他来演奏)名曲《神鹰飞翔》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构成的旋律,形成独特的风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乐节奏比较单纯。但是根据记载,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为了适应宗教性的舞蹈,已经具有了非常复杂的、由打击乐器敲打的节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
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虽然在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16世纪以来由欧洲人带来的,或者是接受欧洲的影响而在新大陆制造出来的。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埙)等管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最流行的是竖笛,用竹、芦或粘土焙制,还有排箫、鼻笛等。印第安排箫,在秘鲁叫安塔拉箫,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巴西的特罗卡诺;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此外还有“地鼓”、丛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属阴,有的属阳。例如,马拉卡斯是阴,吉伊洛是阳。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四孔是阴笛。
在中、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设备而禁止使用,但是无效。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最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甚至进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乡举行的节日或街头庆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异古怪地结合在一起,欧洲音乐和印第安土著音乐两种成分并存。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印欧混合而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体裁和风格特点。
总结说明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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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已经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儿,所以,音乐上也表现了从那个社会中自然产生的生活情感。在这里所谓的欧洲风格、非洲黑人风格,都是已经染上新大陆的色彩,获得了新的生命。与其说是原来的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按照古代样式被传承下来,不如说是一方面吸收了种种影响,另一方面是作为表达生活于现实中的人们的情感,而加进了许多微妙的变化。
这三种因素的混合,如果从旋律节奏方面来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乐》中的一段话来作说明的: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声音阶模式,欧洲殖民者的影响表现在扩展音阶、增加和弦上,黑人则增加了变化音的修饰。
在节拍和节奏上,印第安人坚持短句长休止,用单调的击鼓声作伴奏。殖民者的节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与6/8的双重节拍,结果在小节中央产生特征性的交错节奏。黑人影响是在几乎不变的2/4拍内加入切分音。”关于这三种因素的混合过程,上书引用达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间音乐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纯粹印第安曲调,五声音阶;2、印第安音阶的所谓“混血化”,结果产生类同欧洲大小调的印欧混血种音阶;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装饰音和变化装饰音使音阶进一步繁复。 必须指出的是在拉丁美洲,无论是哪个国家,也无论是哪个地区,人们都自豪地夸耀:“这是人类自己的音乐。”用心地保存着固有的音乐,且十分珍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