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概念大修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也就是房屋的“养老金”。1998年,根据建设部〔1998〕213号文件规定,全国开始收取大修基金。重庆市则按照随后出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从1999年开始收取房屋大修基金。从此,大修金是业主购房后必须要缴纳的一笔费用。目前,我市一般按照房款总价的2%-3%缴纳大修基金(电梯住户按照总房款3%、非电梯住户按照总房款2%)。大修基金即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基金。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须缴纳的,用于以后物业方面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一般是[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