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电局181号文细则出台 给互联网机顶盒名分日前,广电总局下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正式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即网络高清播放机终端产品,纳入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管理范围,此举将结束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盲目发展、无政策可寻的灰色时代,从而建立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市场新格局。 此前,中国互联网电视终端市场的管理仍然存在不少缺失之处,其中,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一直被视为电视互联网视频业务的灰色地带。由于广电总局对其的监管一直都处于暧昧的状态,在过去很长的一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