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事件 |
事件回放编辑本段回目录
胶农称打斗持续10余分钟
事发现场
19日上午7时左右,他们来到橡胶公司,与对方协商解决橡胶林产权一事时,突然冲上来上百名警察,这些警察个个头戴钢盔手提盾牌和警棍,身穿防弹背心,他们与警察“理论”一会就发生了冲突。不少村民想冲上去围殴警察,被催泪弹“熏”得眼泪直流、两眼难睁,打斗持续了十来分钟停止。两名死者分别叫岩常秧和岩底,年龄分别为50岁、20岁,都是勐马镇芒丙村人。两人是父子关系,其中岩底还是昆明某中专学校的在校生。
云南公安厅长只身谈判
事件发生后,云南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副省长曹建方率工作组赶赴孟连县,与胶农直接对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为避免刺激群众情绪,孟苏铁一行不带一辆警车,未调派警力。 在事发现场,仍有100余名胶农围坐在勐马橡胶公司的一间大会议室里。普洱市委书记高旭升、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等已进行了10多个小时解释、劝说和疏导工作。
多数胶农陆续被劝返
7月20日早晨7时许,聚集在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勐马镇的胶农陆续被劝返。记者离开勐马橡胶公司大院时,仅剩下20多名胶农留在现场,他们向县领导继续反映各自的诉求。到20日上午10时,又有200多名胶农陆续来到勐马橡胶公司,但没有携带刀具,情绪较平稳,多为前来打探消息和看热闹的群众。
事发原因编辑本段回目录
两年前,他们多次找橡胶公司谈判橡胶林产权归属一事时发生争执,每次争执时都被民警劝阻,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2008年3月25日,他们与橡胶公司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被孟连县选派的工作组及民警强行劝止。7月15日,有几位村民再次找橡胶公司理论时,与工作组成员发生语言冲突及身体摩擦。7月15日,孟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布《关于限令违法犯罪人员》通告,该通告限令“组织煽动群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人员,须于2008年7月5日起10日内投案自首,不主动投案自首,将从严打击。
通告并未引来自首者。19日清晨6时许,勐啊村的岩依、岩帅王、岩忙、波叶罕嫩、岩依所丙等5位胶农在家中和睡梦中被警察强行厮打和带走。此事成为后来冲突的直接导火索。 胶农们与橡胶公司积怨很深:2003年5月19日,他们与橡胶公司签订了《胶园管、养、割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橡胶公司拥有64.22%的林地产权。 胶农们反映,近几年来,橡胶制品市场价格一路攀升,从几年前的七八千每吨飙升至现在的每吨两万余元,而橡胶公司却还按5年前合同约定价格收购。从2006年开始,胶农们以橡胶制品价格及物价上升为由,多次要求橡胶公司提高收购价格被拒,他们决定取消与橡胶公司签订的合同,自主拥有橡胶林地的全部产权,自产自销。
处理过程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闻发布会 |
事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不仅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而且严重伤害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常委会指出,“7·19”事件归根到底是当地党委、政府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出了问题,群众对基层党委政府失去信任而引发的。这道理那道理,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是硬道理,与之违背的都毫无道理 。“7·19”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民意不可违;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不能偏;必须牢记权为民赋,权力不滥用;必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矛盾不积累;必须始终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基础不能软;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思想、法制建设,阵地不能丢。
处理结果 编辑本段回目录
常委会决定,对“7·19”事件定性不准、决策失误、处置不当、用人不当、工作失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分别给予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和责令辞职、书面检查的问责;对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等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由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查;责成普洱市委、市政府对“7·19”事件中负有责任的孟连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政纪处分。
常委会决定,要以“7·19”事件为教材,对全省干部进行一次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提高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