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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互联网战略中国影响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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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从美国政府到各主管部门再到网络服务提供商,他们自始至终都按照自身的标准筛选和推出符合其价值标准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及传播方式,将符合本国利益和价值观的信息传播给受众。美国牢牢掌控着互联网信息主导权,利用网络源源不断地进行政治宣传和文化输出,大力宣扬美国的政治文化理念。目前,全球数据库主要集中于美国。人们一旦进入网络空间,实际上就进入了美国设计的文化环境之中。这种文化渗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它不会在短时期内明显表露出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将会从根本上触及我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意识形态及价值观念。


  2011年5月16日和7月14日,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网络空间国际战略》〔1〕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2〕两个互联网政策文件。此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继2010年1月21日发表“互联网自由与全球言论自由的未来”〔3〕演讲之后,于2011年2月15日又发表了题为“互联网的是与非:网络世界的选择与挑战”〔4〕的演讲,这是对美国“互联网自由”政策全面而详尽的阐述。与此同步,美国进一步强化监管互联网的专门机构,成立了网络安全执行办公室,美国网络司令部也于2011年10月全面运行。

  以上表明,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执行机构的设置,美国互联网战略已基本成型。前者正如奥巴马所言,是美国政府“第一次针对网络空间制定的全盘计划”,〔5〕其内容与目标皆从自身网络空间扩展到全球网络空间,这是对以往颁布的有关互联网政策核心内容的继承与发展,更加凸显对国家重大问题的筹划与指导作用,具有总揽全局的战略特征;而后者则是前者的战略实施机构,以确保互联网战略的具体执行。

  美国互联网战略是美国传统霸权在互联网领域的新投射,是从技术层面、资源层面、信息层面到法理层面抢占全球网络空间制网权和制高点的新转折,对中国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安全带来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刻影响。对此,制定中国互联网战略迫在眉睫。

  一、美国互联网战略出台的根本目的就是掌控全球网络空间的制网权,确保美国在全球网络空间的霸权地位

  《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宣称:美国将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捍卫至关重要的网络资产,美国将像对其他任何威胁一样,对网络空间的敌对行为作出反应,美国保留诉诸武力的权利。由此可见,信息就是权力,“互联网展示出来的力量史无前例”,〔6〕互联网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博弈的工具和场域。当前,美国拥有全球访问量最大的搜索引擎Google、最大的门户网站Yahoo、最大的视频网站YouTube、最大的微信平台Twitter和最大的社交空间Facebook,美国的Intel垄断着全球电脑芯片,IBM 推行着“智慧地球”,Microsoft掌控着电脑操作系统,ICANN掌控着全球域名地址,苹果主导着平板电脑。可以认为,美国的网络空间霸权遍布互联网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角落,拥有互联网技术霸权、资源霸权、信息霸权和法理霸权至少四方面的绝对优势。

  1.从技术控制到资源控制

  自1969年互联网在美国诞生以来,已经从专业军事互联网发展成为人类共享资源的信息库。美国一直利用互联网发源地的绝对优势,掌控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的生杀大权。冷战结束后,在美国政府授权下成立了“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ICANN),由美国商务部授权其管理互联网根服务器。支撑互联网运转的根服务器共有13个,其中1台是设在美国的主根服务器,另有12台副根服务器(其中9台设在美国,另外3台分别设在英国、瑞典和日本)。由此可见,美国互联网技术霸权、资源霸权地位早已确立。美国国防部发布的《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将网络空间列为与陆、海、空、太空并列的“行动领域”。

  2.从信息控制到法理占领

  从技术层面讲,互联网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全球计算机互联网系统,使用标准的Internet协议套件(TCP/IP协议),搭建了全球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的自身特质,决定它能突破种族、国家、地区等有形或无形的“疆界”;它依托虚拟的互联网平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人类活动的限制,实现了点对点的对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从社会属性讲,互联网作为一种社会媒介,承担着越来越多引导社会舆论的职责;可以使得各种不同的信息能够迅速和广泛地传播,从而带来不同的社会后果。通过对互联网技术控制和资源控制,美国牢牢占据互联网的“高位势”,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互联网信息的内容、流动方向以及传输速度。美国可以把搜集到的全球信息进行有利于它的二次加工和处理,左右国际舆论的走向。据统计,全球80%以上的网上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由美国提供。在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流量中,超过2/3来自美国,位居第二名的日本只有7%,排在第三名的德国有5%。而中国在整个互联网的信息输入流量中仅占0.1%,输出流量只占0.05%。〔7〕

  由于掌控互联网,互联网就可以为美国自由主义文化信息的传播提供便利渠道,为美式“民主”和“自由”的传播大开方便之门。希拉里说:“通过促进互联网自由,我们将我们的原则、经济目标和战略优先问题联系在一起。”“坚定地支持互联网自由”,“信息自由这样的原则不仅是良好的政策,也不仅和我们的国家价值观相连,它还具有普世性。”〔8〕2011年2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美国之音”在同年10月1日停止对华广播,将未来的重点转向数字媒体,比如互联网广播。这更加凸显互联网信息左右全球媒体传播、影响全球舆论导向的重大作用。

  与此同时,美国还加快了推动互联网相关国际规则制定的步伐,以保证美国在网络世界的自由进入与调动。《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宣称:“在因特网管理方面保障全球网络系统、包括域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要“在经济领域确立国际标准,设立具创意与开放的市场”,“在执法领域加强网络立法和执行力度”等等。2011年5月17日,曾在美国情报机构任职的英国国际安全问题专家鲍勃·艾叶思说,在网络世界中,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看到了先入为主的重要性。他们深信只有控制住互联网领域的主导权,才能用更快更被信赖的信息赢得世界支持。〔9〕

  二、互联网战略是美国在全球网络空间的战略指南和行动纲领

  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政府依据国内外战略环境和网络空间安全形势的变化,制定了一系列的互联网相关政策。但不同时期,其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克林顿时期,互联网政策的主题是强化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重点在于“全面防御”;小布什时期则是网络反恐,侧重于“攻防结合”;奥巴马政府则体现出“攻击为主,网络威慑”的特点。可见,美国的互联网战略经历了一个从全面防御到主动进攻的演进过程。

  2009年1月,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其竞选胜利的关键之一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宣传影响力。有“互联网总统”之称的奥巴马执政后,对互联网作用高度重视。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网络空间政策评估》、〔10〕《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11〕《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等一系列互联网政策文件。希拉里则在上述两次演讲中抛出了“互联网自由”的概念,其核心就是强调“网络连接自由”。由此看出,美国政府针对网络空间制定的政策已经具有从分散到系统、从局部到整体的特征;其内容与目标已经从自身的网络空间扩展到全球网络空间范围,体现了对国家重大问题筹划与指导性的战略特征,标志着美国互联网战略的成型。当前美国的互联网战略涉及安全、经济、外交、文化、军事、管理等多领域,其具体内容和措施主要包括观念、技术和制度三个层面:(1)在观念层面,大力倡导“互联网自由”。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提出的著名的“四大自由”(Fourfreedoms),即言论自由(FreedomofSpeech)、信仰自由(FreedomofWorship)、免于匮乏的自由(FreedomfromWant)和免于恐惧的自由(FreedomfromFear)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连接自由(FreedomtoConnect),主要指政府不应该阻止人们连接到互联网的自由。美国率先提出“互联网自由”、“连接自由”的概念,意图以互联网方式进行政治宣传、价值观引导和思想传播,牢牢掌控网络空间的文化信息权。

  (2)在技术保障层面,将网络基础设施列为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加大对互联网及相关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增强美国通信基础设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同时强调要高度重视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并提升互联网技术的创新能力。为此,在2010年美国的财政预算中,奥巴马政府共投资3.55亿元用以加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的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培养和招募网络安全方面的人才,以提高应对网络威胁的能力。

  (3)在制度管理层面,美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最多,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率先引入“网络战”概念,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网络应用于战争的国家。2009年6月23日,美国国防部长盖茨正式下令组建网络战司令部,2010年正式运行。2011年白宫公布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宣称:“美国将像对其他任何威胁一样,对网络空间的敌对行为作出反应,美国保留诉诸武力的权利。”〔12〕这是美国显示其强大的网络威慑力、挑战全球网络安全的重要之举。

  第二,进一步强化网络空间安全的集中领导和部门合作,将互联网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的层级提升到总统层级,并与情报收集、军队、民事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性的互联网安全协调体制。美国政府下属有六大网络安全专职机构,即美国计算机应急响应小组、联合作战部队全球网络行动中心、国家网络调查联合任务小组、情报界网络事故响应中心、网络空间安全威胁行动中心和国防网络犯罪中心,它们分别隶属于国土安全部、国防部、联邦调查局、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国家安全局和国防部。此外,2009年美国成立了协调和整合上述六大网络安全专职机构的全国通信与网络安全控制联合协调中心,其主要职能就是综合分析并上报美国网络空间的整体运行状况。不仅如此,2011年美国又成立了隶属商务部的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

  第三,注重互联网国际合作,大力推行网络外交。《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是美国首次把互联网政策与其外交政策两者结合,把其国家行为从自身的网络空间扩张到全球网络空间,以实现在网络空间活动中能够始终居于领导者地位的意图。不仅如此,美国还把推动互联网国际标准列为日后在网络空间重点实施的政策。

  以上措施,构成了奥巴马政府全新的互联网战略,即以建立网络威慑、实现美国掌控全球网络空间制网权为目的,以“主动攻击”为特点,以技术、管理、法制等多管齐下方式确保美国在全球网络空间的霸权地位。美国互联网战略是其在全球网络空间的战略指南和行动纲领,是美国传统霸权在互联网领域的投射与延续。

  三、美国互联网战略对我政治文化安全的全方位、多层次影响

  美国谋求掌控全球网络制网权的互联网战略,将势必引发世界主要大国的网络军备竞赛,同时也对其他国家,尤其是信息弱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国家安全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我政治文化安全带来了挑战。

  1.美国凭借在互联网领域的绝对优势,早已将其主权的行使范围扩展到了除领土、领海、领空等有形世界以外的网络空间,把网络主权的斗争纳入国家主权斗争的重要领域。然而,在这场实力悬殊的斗争中,美国拥有互联网技术霸权、资源霸权和信息霸权,这使其他国家无疑处于被动的脆弱地位,也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网络主权时刻都受到来自美国的威胁。这种景象已经被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描述出来:“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强权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13〕

  2010年1月轰动世界的谷歌退出中国大陆事件,其实质就是美国对我网络主权展开进攻、中国为了保卫自身网络主权的一场政治斗争。在此期间,美国将不受审查的网络言论自由作为其指责和攻击我国的武器。然而,根据WTO相关规则和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享受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在线信息检索服务提供商的谷歌中国,必须接受中国政府的网络管理。今天,无论世界上哪个国家及政府,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每个国家都有规制和审查,就是美国的互联网也禁止传播有关恐怖主义的内容。可以说,每一个国家都有其核心利益,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是保护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2010年1月25日接受美国广播公司访问,在谈到谷歌中国事件时强调,要在某一个国家经营业务,就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而事实上,美国在“9·11”事件后颁布的《爱国法》,实行着比其他国家更为严格的网络审查制度和互联网监控,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随意查阅任何人的电子邮件,并有权控制和屏蔽任何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信息。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互联网“双重标准”。

  2.互联网成为美国推行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新型工具和媒介。当前,全球网络空间秩序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美国拥有绝对的优势,全球因特网管理中所有重大决定仍由美国主导。全球互联网的全部网页中占81%的是英语,其他语种加起来不足20%;国际互联网上访问量最大的100个网站中,有94个在美国境内。〔14〕美国著名战略家奈伊说:“信息优势将和美国外交、美国的软实力———美国民主和自由市场的吸引力一样成为美国重要的力量放大器。信息机构不要拘泥于冷战陈规,而应作为一种比先前更强大、更高效、更灵活的工具来发挥作用。”〔15〕

  当前,从美国政府到各主管部门再到网络服务提供商,他们自始至终都按照自身的标准筛选和推出符合其价值标准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及传播方式,将符合本国利益和价值观的信息传播给受众。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萨发生的大规模动乱,CNN网等西方主流媒体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连篇的不实报道。我们应该看到,CNN网对拉萨“3·14”事件的不实报道并非偶然,从近年来美国网络媒体对中国的报道中可以发现,他们的对华偏见根深蒂固,报道重点和报道立场始终以美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为导向,经常出现将中国“妖魔化”的言论。以《纽约时报》网站为例分析: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的六个月内,对《纽约时报》网站上的涉华报道进行随机抽样,抽取了51篇与中国相关的文章。在这些涉华文章中,有46%的文章使用了带有偏见的名词,〔16〕其中38%的文章带有负面性名词,只有8%的文章带有正面性名词,正面性名词多集中在经济发展上,而负面性名词多集中在政治、军事和社会问题上,其中有16%的文章中出现了刻意和着重渲染“中国威胁论”的露骨内容。〔17〕因此,网络空间并不是一个绝对自由的天空,尽管网络受众有很多自由选择连接的权利,但仍然无法摆脱美国的控制。

  3.主导网络话语权的美国,完全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来影响我社会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不断衍生的各种新媒体,已经成为舆论与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博客、微博的使用为信息传播提供了方便简易的平台。2010年,美国就曾利用社交网站twitter、facebook助推伊朗革命。在伊朗大选骚乱中,美国国务院要求twitter推迟系统维护时间,以便伊朗反对派有更多时机传送游行示威的消息。〔18〕Facebook和谷歌等网站也不约而同地增加了波斯语的服务。美国国防部长盖茨更是明确表示,“推特”等在伊朗德黑兰抗议活动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社交媒体是“美国的重要战略资产”。〔19〕美国国务院政策设计顾问杰拉德·科恩将“脸谱”网站称为“有史以来最有效的促进民主工具之一”,“连接技术(互联网)将会为民主创造出空间”;〔20〕此外,2011年8月爆发的伦敦骚乱以及2011年年初西亚北非地区的社会动荡、政局变更,已经将网络社交媒体的“双刃剑”特性暴露无遗。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1〕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是目前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中国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爆炸式地增长到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新媒体受众如此庞大,当前我国政府也同样面临着无法完全控制网络信息内容的局面。另外,网络黑客的技术越来越高明,加密手段越来越先进,这也可能为一些恶意的人或团体进行网络政治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4.美国以互联网为依托,全天候、高效率、低成本、更直接、更便捷地进行美国文化的扩张。文化扩张是美国实现霸权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美国借助新闻媒体大规模地输出文化产品。美国拥有《华盛顿邮报》、《时代周刊》等具有世界最大影响力的报刊,有世界最大的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有世界最大的专用于对外宣传的电台“美国之音”及针对世界各地区的广播和电视台。另一方面,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即互联网的发展,为美国文化的扩张又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传播途径和媒介,美国牢牢掌控着互联网信息主导权,利用网络源源不断地进行政治宣传和文化输出,大力宣扬美国的政治文化理念。目前,全球数据库主要集中于美国。人们一旦进入网络空间,实际上就进入了美国设计的文化环境之中。大量打着美国烙印符号的新闻、影视、广告、网络游戏等,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时刻影响网络受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从而逐步屏蔽其原有的价值观念,不断地去适应网络媒体所倡导的各种文化理念。然而,这种文化渗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它不会在短时期内明显表露出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将会从根本上触及我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意识形态及价值观念。正如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所言:“中国不会拒绝互联网这种技术,因为它要现代化。这是我们的可乘之机。我们要利用互联网把美国的价值观送到中国去。”〔22〕

  5.美国主导互联网全球舆论,不间断宣传“中国威胁论”。2010年11月11日至14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实施的民意调查报告显示,美国国内再次响起“中国威胁论”的老调。与1997年相比,持“中国威胁论”的美国人所占的比例由43%增至如今的58%,同时将中国视作机遇的美国人比例则由45%降至2010年的35%。另外,认为中国在经济、军事领域是“超级大国”的人达到46%,大幅高于1997年的调查结果22%。在当前网络民调中,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为,中国正在成为美国潜在的敌人和主要的竞争对手。

  那么,美国不间断宣传“中国威胁论”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对此,分析如下:一是进入21世纪初,中国的迅速崛起使美国深感威胁和担忧,其战略疑虑进一步加重。按照西方传统现实主义的思维逻辑,一个后兴大国的崛起,往往导致国际格局和世界秩序的急剧变动,甚至引发世界大战。其主要原因就是后兴大国走了一条依靠发动侵略战争打破原有国际体系,实行对外扩张以争夺世界霸权的道路。此外,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历来带有强烈的民族主义倾向,现在崛起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大的威胁。尽管我国政府多次表示,中国的发展与壮大不会妨碍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中国现在不称霸,将来即使强大了也永远不称霸。但是,这并没有解除美国等西方大国对我的战略疑虑。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美,奥巴马总统委婉地表示:“我们欢迎中国的崛起,但是要确保这种崛起遵循国际准则和规则,以安全和和平的方式崛起。”〔23〕二是美国国内不时有学者和政客提出,美国政府要深谋远虑,防患于未然,即便不能阻止但至少也要拖延或推迟中国霸权的到来。三是苏联解体后,中国成为世界社会主义的“最后堡垒”,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差异致使美国及西方国家对华态度充斥着猜忌与排斥。从行动上看,进入21世纪,美国各届政府都一致将中国视为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其对华政策尽管不同时期和不同执政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对中国的防备之心却从来没有消除。

  6.美国推行“互联网自由”,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影射中国限制互联网自由,这是对我主权的干涉,已影响我互联网文化安全。2010年1月21日,希拉里发表题为“互联网自由与全球言论自由的未来”〔24〕演讲,首次提出“互联网自由”概念,宣称“公开的形式与不受国家主权约束的信息自由流动,是值得大力倡导的价值观”,此次演讲是在“谷歌事件”一周后进行的。2011年2月15日,中东政治动荡进一步加剧,希拉里发表“互联网的是与非:网络世界的选择与挑战”〔25〕演讲,继续鼓吹“互联网自由”,声称“自由、开放、稳定的互联网使普世人权得到尊重,也为更大进步和长久繁荣创造空间。”这两次演讲,全面而充分地展现了美国“互联网自由”战略的主要内容。

  在第二次演讲中,希拉里4次提到中国,其中3次都是对中国的指责。她表示,美国已经向技术人员和活跃分子奖励了两千多万美元用于寻找更合适的方法突破“网络压制”,今年将再投入2500万美元。应该看到,美国利用互联网指责我国内政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2006年,美国国际关系委员会副主席克里斯·史密斯在一次听证会上曾提出《全球在线自由法案》,〔26〕该法案明确要求网络公司禁止向中国等限制互联网的国家出口用于网络审查的路由器、软件等产品。就在希拉里再次大讲“互联网自由”的同一天,美国参议院外委会共和党资深委员卢格发表了一篇长达80页的报告。〔27〕报告非常严厉地批评美国政府“说得多,做得少”,促进网络自由不力。报告还认为美国政府因为“顾忌对华关系”,在网络规避软件开发上没有对一些小公司予以足够支持。

  美国“互联网自由”战略出台的核心就是网络连接自由,其本质就是“美国式”民主自由价值观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与扩展,其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美国的国家利益与战略意图。它标志着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应用的定位已经超越技术层面,使之成为在网络空间推广美国民主及文化的工具与平台。美国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影射中国限制互联网自由,是对我主权的干涉。

  四、结语与政策建言

  综上所述,互联网是科技革命的产物,对国际关系产生了深刻影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看不见硝烟的战场。美国制定的互联网战略是一个有机的、全面的战略体系,是美国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美国互联网战略的成型不仅给我政治文化安全带来了挑战,而且也对世界其他大国网络安全产生了重要影响,中美在互联网领域的斗争今后将会更加激烈。对此,我当务之急是制定中国的互联网战略,更好地全面维护我互联网的总体安全及国家现实与长远的根本利益。对此,我们的政策建言如下:

  1.观念层面

  第一,加快制定我互联网战略的步伐。互联网战略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具有统筹性和前瞻性的中国互联网战略。

  第二,增强“网络主权”意识,维护我网络主权,确保我无形“网络边界”的安全。

  第三,力争互联网文化的主动权。通过发展与创新我互联网自主技术,积极争取全球网络空间的话语权,打破美国及主要西方大国对全球网络舆论的垄断,利用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塑造中国的正面国际形象。

  2.技术层面

  第一,尽快实现中国互联网技术的自主与创新。目前,我国还处于网络技术的借鉴应用阶段,网络领域的核心技术对美国的依存度较高,这就造成了国家基础性网络设施和重要的信息系统存在着安全隐患。为此,我应该加大对互联网新技术及安全防御体系的研发力度,增大对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国外先进技术和应用的跟踪研究,鼓励我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与创新,早日实现技术自主、摆脱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这是确保我互联网政治文化安全的物质力量。

  第二,大力培养网络安全专业性人才。高科技人才是我国早日实现互联网技术自主创新的关键点和支撑点,是我国互联网科技得到长期、持久发展的基石。为此,我要大幅度增加对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的经费支出,并不遗余力地广泛招募网络技术人才。

  3.制度管理层面

  第一,建立互联网安全“中央责任制”。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安全。目前,美国已把互联网安全的领导和协调的层级提升到总统层级,并与情报收集、军队、民事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综合性的互联网安全协调体制。因此,中国也需要从国家层面建立领导和监督互联网的“中央责任制”,同时还要处理好中央和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彼此间的协调与合作。

  第二,建立、健全我国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体系。在加强信息安全统一领导和协调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体系,明晰法律责任,界定网络空间违法违规的行为。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空间恶意破坏行为的执法力度以及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和管制的力度,从而使我网络空间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强化对网络虚拟空间内容的管理,大力发展我网络文化。不但要屏蔽、禁止国内外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我社会稳定以及提供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站及内容;同时,还要大力创建多个全球中文网站。以此不仅可以广泛传播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丰富多彩的文化,提升中华文明在世界的影响力;同时,还可以向世界展示一个民主、文明、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象。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标准与规则的制定。一方面,我应积极参与全球信息安全的共同治理,共同应对跨国信息安全等互联网议题的讨论与研究;另一方面,在国际互联网标准与规则的建构之中,我应致力于广泛参与,改变我在此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不利局面,增强我在国际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力,以更好地捍卫我网络主权及国家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作者系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释:

  〔1〕〔5〕TheWhiteHouse,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May 2011. Availableat http://www.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rss_viewer/international_strategy_for_cyberspace.pdf.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12〕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 Strategyfor Operating in Cyberspace鎼_l_縚?抺,July2011,Availableat http://www.d -efense. gov/home/features/2011/0411 _cyberstrategy/docs/DoD_Strategy_for_Operating_in_Cyberspace_July_2011.pdf.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3〕〔8〕Hillary Rodham Clinton,Remarkson Internet Freedom ,January21,2010.Availableat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0/01/135519.htm.访问日期:2012 年1 月8日。

  〔4〕〔25〕Hillary Rodham Clinton,Internet Rightsand Wrongs:Choices&Challenge sina Net worked World,February15,2011. Availableat 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1/02/156619.htm.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6〕Jose Vericat,“Is the Google Worlda Better Place”,Journal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24,No.1,2010,p.186.

  〔7〕赵海建:《美国巩固网络霸权》〔N〕,《广州日报》2010年1月31日,第10版。

  〔9〕卢长银:《美欲千方百计把持全球网络霸权或成与中俄新冲突点》〔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年5月23日。

  〔10〕The White House,Cyberspace Policy Review,June19,2009.Availableathttp://www.whitehouse.gov/a-ssets/documents/Cyberspace_Policy_Review_final.pdf.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11〕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ccount ability Office,National Cyber security Strategy,March10,2009.Availab-leathttp://www.gao.gov/new.items/d09432t.pdf.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13〕[美]阿尔文·托夫勒:《权力的转移》〔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65页。

  〔14〕孔笑微:《全球化进程中的信息主权》〔J〕,《国际论坛》2000年第5期,第13—17页。

  〔15〕[美]J.奈伊:《美国的信息优势》〔J〕,《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第79页。

  〔16〕带有偏见的名词包括正面性名词(如“主管”executive、“活力”energy)和负面性名词(如“煽动者”instigator、“诈骗”swindle)。

  〔17〕数据来自农民庆、农旭:《〈纽约时报〉网站涉华报道词汇偏见分析》〔J〕,《新闻爱好者(上半月)》2009年第8期,第70页。

  〔18〕Mark Landler& amp; Brian Stelter,Washington Taps Intoa Potent New Forcein Diplomacy,June16,2009.Available athttp://www.nytimes.com/2009/06/17/world/middleeast/17media.html.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19〕凤凰网:《美国防部长:Twitter是重要战略资产》,2009年6月22日,Availableathttp://news.i-feng.com/opinion/topic/yilangtwitter/200906/0622_7021_1214175.shtml.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0〕EricSchmidtandJaredCohen,“The Digital Disruption”,ForeignAffairs,Nov/Dec2010,p.75.

  〔2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1年7月,Availableathttp://www.cnnic.net. cn/dtygg/dtgg/201107/W020110719521725234632.pdf.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2〕转引自赵启正:《中国面临的国际舆论环境》,Availableat http://www.zjol.com.cn/05cjr/system/2-005/03/31/006082462.shtml.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3〕TheWhiteHouse:Press Conference with President Obama and PresidentHu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January19,2011.Availableat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2011/01/19/press-conferenc-e-president-obamaand-president-hu-peoples-republic-china.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4〕互联网时代的“五大自由”详见:USStateDepartment,InternetFreedominthe21stCentury:IntegratingNewTechnologies

  intoDiplomacyandDevelopment.February4,2010.Availableathttp://www.state.gov/r/pa/sc-p/fs/2010/136702.htm.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6〕ChrisSmith,TheGlobalOnlineFreedomAct,Availableat http://www.gpo.gov/fdsys/pkg/BILLS-112hr -3605ih/pdf/BILLS-112hr3605ih.pdf.访问日期:2012年1月8日。

  〔27〕DickLugar,AnotherU.S.Deficit-ChinaandAmerica-PublicDiplomacyintheAgeoftheInternet.February15,2011.Availableathttp://lugar.senate.gov/issues/foreign/diplomacy/ChinaInternet.pdf.访问日期:2012 年1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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