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正视移动业务编辑本段回目录
当我一个月前撰写《谷歌Facebook五年内或将彻底消失》一文时,我没有想到这篇文章会触动这么多读者的神经。
当时,Facebook(FB)似乎正势不可挡地向1,400亿美元市值迈进。虽然在我发表那篇文章之前,早已有人就移动业务对Facebook造成的威胁发表过评论(多亏Facebook的律师,这点在该公司提交的S-1上市申请书中明确被列为他们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之一),但这似乎并不是一个足以使这辆正顺利驶向首次公开募股(IPO)路演的“18轮巨型货车”放缓前进步伐的重要顾虑因素。
然而,就在一个月之后的现在,有一些令人感兴趣的数据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些数据表明,那些与台式个人电脑(PC)网站没有任何关联、“仅专注于移动领域”(mobile only)时代的超网络(Hypernet,指互联网外加移动通讯网络)公司现在正非常迅速地占据市场,这对于像Facebook这样在先前“基于PC”的社交时代(即第二代互联网:Web 2.0)诞生并兴盛起来的公司来说是坏消息:
• 通用汽车(GM)取消了该公司今年直接投放在Facebook上的1,000万美元广告预算,理由是投放在Facebook上的广告收效甚微。
• 在IPO路演期间,Facebook首席财务官(CFO)或初级财务人员似乎暗示过部分机构投资者——该公司本季度(第二季度)的业绩会比先前的预期糟糕。
• 股市名嘴吉姆·克拉默(Jim Cramer)表示,他认为Facebook今年第二季度业绩不佳的原因在于,用户人群从台式电脑向移动设备转移的速度超过预期,从而对该公司的盈利造成影响。
• Facebook收购了专注于社交礼物应用的小型移动商务公司Karma。
• 一位业内人士私下告诉我说,对于移动领域的迅速增长,Facebook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刚刚第一次感到惊恐”,而且他正极其专注于这个问题。
• 《纽约时报》上周末报道传闻说,扎克伯格正在加把劲让Facebook成为一家真正的手机公司,而不仅仅是一家提供手机应用程序的公司。
当然,Facebook今年4月初收购了手机图片分享软件公司Instagram。在我看来,Instagram可以说是如今“仅专注于移动领域”时代的公司中规模最大且发展势头最为强劲的一家。在这第三代互联网时期诞生(也就是成立不到两年)的所有移动公司中,我认为未来五年内Instagram最有可能在流行度、声望及市场声势方面超越Facebook(就像Facebook超越雅虎及其他风光一时的第一代互联网公司)。所以,收购这些公司是扎克伯格做出的一个辉煌之举。在我看来,这显然是反竞争举措,因为扎克伯格的目的是防止一家公司发展壮大到足以在未来几年之后与他展开激烈竞争的地步。
不过,我怀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及司法部(DOJ)不会如此看待此项并购交易,因为他们只会查看当前的状况,而Facebook会争辩说,收购Instagram只是为他们的核心网站添加一个渐进式的产品功能(手机图片分享功能)。
因此,Facebook似乎认为移动领域确实重要,对于该公司目前被视为在互联网行业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而言可谓是一个非常具有破坏稳定性影响的潜在力量。他们可能认为,他们还有几年或至少几个季度的时间来弄明白他们基于台式PC的网络广告模式。现在,华尔街及一批“仅专注于移动领域”的初创公司正迫使Facebook不得不正视创建一个移动运营模式的挑战——到目前为止只有苹果成功创建了移动运营模式(这可能就是谷歌和Facebook似乎想进入硬件业务的原因所在)。
在讨论为什么我认为Facebook在转向这个“仅专注于移动领域”的“美丽新时代”时将面临挑战(即使Facebook通过IPO而拥有新发现的财富)之前,我想指出一点:在过去两至两年半的大部分时间里,扎克伯格(乃至Facebook整个管理团队)并没有怎么考虑移动领域。
此前我曾撰文指出,扎克伯格(在2010年11月份)表示,iPad并不是移动设备……而是一台电脑。
扎克伯格显然是Facebook目前拥有的最大优势,但也是其未来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如果他认识到世界发展趋势并且引领这个趋势的话,那么Facebook很可能会在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如果他因轻视而错过了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然后在几年后不得不疯狂追赶的话,那么他可能严重损害该公司保持行业领导地位的能力。
但去年还发生了一起关键性事件,这起事件加剧了扎克伯格错过科技行业下一个重要发展趋势的风险。我曾在Facebook提出IPO申请的那天(即今年2月2日)撰文指出这一点,但自Facebook进入IPO程序以来,我并没有看到别人对此有所提及。因此,我认为在此值得予以重述。
去年9月26日,MG·斯格勒(MG Siegler)在科技博客网站TechCrunch上报道说,据说是Facebook的iPad应用程序开发者的杰夫·沃克严(Jeff Verkoeyen)已离开Facebook,加入谷歌的“移动团队”。
杰夫·沃克严 —— 这位曾负责Facebook iPad应用程序的工程师现在已加入谷歌的移动团队
据那篇报道称:
• 杰夫在Facebook的这款iPad应用程序上至少连续工作了8个月,有时每周甚至工作80个小时。
• 这款应用程序去年5月份就准备就绪。不过,Facebook决定不发布该款应用程序。
• 摘自杰夫的博客:“自这款应用程序完成至今已经5个月了,但除了该开发项目在Techcrunch上被泄露之外,我尚未看到它发布。不用说,这对我而言有多么沮丧。这款应用程序的开发经历是导致我离开Facebook的主要原因,虽然做出此项决定非常艰难。”
• Facebook在去年10月10日发布了该款iPad应用程序。
• 据杰夫的“时间表”(在日期上早于Facebook的“时间表”)来看,他去年6月份从滑铁卢大学毕业,获得该校计算机科学的学士学位,几个月后他便离开Facebook,加入谷歌。这表明他作为全日制学生在加拿大计算机科学最好的大学完成自己最后一个学年的时候,开发了Facebook的iPad应用程序。(很了不起!)
• 根据一份旧的简历,杰夫在Facebook实习过几次(在此之前曾在谷歌实习),当时他还是Facebook iPhone应用开发团队及Facebook通讯应用开发团队的成员,包括在他离开Facebook之前曾与著名的开发者乔·休伊特(Joe Hewitt)合作。
正如媒体所报道的那般,现在上述的这些事都是事实。而真正的问题是:我们从杰夫离开Facebook加入谷歌中应该得出什么结论?或许,正如MG·斯格勒的文章所述,Facebook与苹果正进行着一些重量级的谈判,从而使得该款应用程序延迟发布。或者延迟发布可能与扎克伯格漠视移动业务会如何迅速发展更加有关联。又或者可能是两者兼而有之。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该款应用程序延迟发布的真正原因。
似乎可以公平地得出如下结论:过去几年来,Facebook在移动应用方面并没有信守他们“持续发布”(keep shipping)的座右铭(这表明他们认为,更重要的是把新软件发布到网站上测试,而不是担心软件是否完美)。(请记住,这也是扎克伯格几周前在Facebook IPO那天敲响纳斯达克开市钟之后对其工程师的最后一句忠告:“持续发布。”)
在今年2月提出IPO申请之前,扎克伯格对移动业务的重要性似乎并不怎么认真对待,但今天他似乎确实对此予以重视了。
因此,现在这使我们回到我一个月前提出的论点:那就是我为什么仍然不相信Facebook能够迅速应对这一挑战——即便扎克伯格对此已认真对待也是如此。
那些对我一个月前发表的那篇文章发表评论且看涨Facebook的读者表示:
• 那么,要是扎克伯格之前没有意识到移动领域的重要性,但他现在意识到了这点,而且正专注于这个问题,那又怎么样呢?
• 他们可以通过收购来摆脱这个问题。在Facebook IPO上市之后,他几乎拥有无穷尽的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只需收购任何有吸引力的移动公司就能解决问题。
• 他很聪明,会为这个“新移动时代”想出一个全新的经营模式。
• Facebook目前拥有9亿用户。这么多用户不会在明天就停止使用Facebook。这不是MySpace。
我欣然承认上述大部分观点,但我仍然坚持认为,Facebook将低估那些在组织、社会、及文化方面阻碍以前的门户网站及第一代互联网(Web 1.0)龙头公司向注重社交的第二代互联网(Web 2.0)转型的因素,并且也会倒在相同的问题上。以下是值得考虑的一些要点。
• 如果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并且在银行里拥有大量资金能保证你很容易地从一个互联网时代向下一个互联网时代转变的话,那么为什么谷歌和雅虎(及其他公司)在转向社交化领域方面遭到如此惨败呢?
• 扎克伯格比谷歌联合创始人兼CEO拉里·佩奇(Larry Page)聪明吗?或者这些互联网时代的成功公司之所以不能很容易地适应下一个互联网时代的竞争,和任何一个领导者的个人能力或智慧并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和这些组织、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因素有关呢?
• 这真是经济学家称之为“赢家的诅咒”(winner’s curse)现象的一个版本,这种“赢家的诅咒”现象在这些跨代(指横跨不同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公司当中逐渐发生。要想在你那个互联网时代获得成功,并使公司“活”到看到下一个互联网时代挑战者出现的那一天,你必须在你原来的那一个互联网时代中成为一个胜利者。作为一个胜利者意味着你拥有一款成功获得用户欢迎并且赚钱的产品(门户网站或搜索引擎)。
当下一个互联网时代的挑战者开始出现时,你仍须支持使自己最初获得成功的那款产品。你需要不断更新产品的研发人员,你需要不断销售该产品的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告诉公司的投资者及员工,这款产品为什么如今和以前一样重要。
如果任何外人质疑这款成功产品是否与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或可能发生的某个转变存在相关性(比如手机的问世),那么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尽量减少所说的这种转变。通过确保成功产品继续获得成功来持续赢得竞争的承诺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实际上使成功的公司与目前用户的真正需求进一步发生脱节。
• 虽然在任何一家成功的公司内部,可能有一些为数较少的员工设法把目光投向下一座需要攻克的“小山”——以了解科技世界的未来发展趋势,但他们常常发现很难从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部门那里获得足够的关注/支持,以及引导公司向保持其领先地位的方向迈进所需的必要资源。
• 公司有时做出的决定在外人看来似乎具有官僚主义色彩,而且具有相反的目的,即使这些决定的背后有一个内部逻辑支撑。
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Facebook上周发布了自己的手机照片应用程序,而就在一个月前该公司刚刚斥资10亿美元收购了似乎提供同样服务的Instagram。我可以想象,Facebook内部有一个产品研发团队,在去年大部分时间里一直在开发这款产品。当Facebook组建该团队时,很可能要求该团队开发某款能“扼杀”Instagram的产品。现在,Instagram已成为Facebook旗下的一个部门。我相信,扎克伯格或Facebook管理层的其他人都认为,他们无论如何都有义务为内部产品团队发布这款产品,即使这可能会使许多用户感到困惑。
我看到一些评论者表示,他们会设想,在一种情况下使用Instagram(公开)分享图片,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使用Facebook新推出的手机照片应用程序来分享图片(私下与家人和朋友分享)。我相信,Facebook公司内部也有人提出这种观点。
我的想法是,Facebook之所以做出(推出自己的手机照片应用程序)这个决定,是出于对组织权术(organizational politics,指在一个组织中追求个人目标及自身利益而不考虑这些行为对该组织实现其目标的努力所造成的影响)、忠诚感及历史因素的考虑。
显然,对于移动领域的一些初创公司而言,很难与像Facebook这样的大型现有公司相竞争。初创公司的团队只专注于在一个方面做得相当出色,而没有束缚在一款原有产品之上的历史包袱(我们还没有谈论当你把Facebook的照片应用开发团队与Instagram团队“整合”在一起时会发生什么状况。人们喜欢取笑雅虎这些年来在政治、官僚及诽谤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那些规模更大而且更老的公司。这并不意味着不可能控制这种情况,而只是意味着谷歌和Facebook的员工不应该如此迅速地轻视雅虎的员工——因他们多年来犯了某些大型公司式的错误而认为他们都是傻瓜)。
• 如果Instagram没有被收购而保持独立,那么未来五年它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呢?而现在Instagram作为Facebook核心网站的一项附加功能,在未来五年它又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呢?
在上述两种情况之间存在差异。我永远不可能证明这点,因为那样我们就必须能够同时活在两个世界里。然而,对此我坚信不移。几周前,我曾参加财经频道CNBC的节目,有幸向在线教科书租赁公司CEO丹·罗森斯威格(Dan Rosensweig,他曾在雅虎担任第二把手——首席运营官)提出如下问题:倘若雅虎在2006年以10亿美元收购Facebook(在扎克伯格与罗森斯威格握手达成并购协议之后,时任雅虎CEO的特里·塞梅尔
• 即使扎克伯格是对的:认为Instagram在未来3至5年内会“扼杀”Facebook,因而作出了收购该公司的决定。但收购这家最终将取代Facebook作为硅谷最时尚公司之地位、“仅专注于移动领域”的公司可能并不有利于他。这并不是在挑剔扎克伯格的智慧,只是一种根据以往经验所做出的判断:想想那些拥有许多聪明的年轻领导人而且有大量资金可供自由支配的其他成功公司吧。想必你有许多自恃之言相告:“是啊,所有这些其他公司似乎都错过了向下一个重大发展趋势转变的时机,但我不会错过,因为我比他们聪明。”
一些公司能够在多个科技时代不断重塑自己。苹果是我能想到的最佳例子。但即使他们在过去五年里向市场推出了一些令人惊叹的新产品,也不能保证他们将继续做到这点。
我认为未来五年互联网/网络/超网络(Internet/Web/Hypernet)将变得比过去五年明显更具竞争性。所以,如果有的话,保持领先群雄的地位将会越来越困难,而不是越来越容易。
无法保证Facebook将继续保持其在互联网领域的领先地位。然而,不怕背弃并且摧毁其旧有网站模式可能是一个好主意。把他们的座右铭改成“持续发布,保持谦虚”可能也是明智之举。
[作者在撰写本文时做多苹果及雅虎]
双语阅读:After Dismissing Mobile for the Last 2 Years, Facebook's Zuckerberg Gets Religion. Will It Matter?
译 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