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养成手册编辑本段回目录
1964年双日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有用得要命”的超级实用指南,叫《纽约客养成指南》,作者是琼和莱斯利·芮驰。琼是布鲁克林人,在回到东海岸以前最远去到过拉斯维加斯;莱斯利是土生土长的休斯顿人,退伍之后在《休斯顿邮报》和《休斯顿史》担任艺术和娱乐版编辑。他总觉得自己要在纽约大展拳脚,于是搬到了那儿,并遇到了琼。
这两位结了婚,生了孩子,在本书出版时住在第三大道。当时这本书先在《纽约先驱论坛报》的周日增刊连载,结果好评如潮,“琼和莱斯利·芮驰年轻有为,琼负责出主意,莱斯利起草初稿,然后他们并肩作战,合作完稿。”
唉,可惜伊人不再,战事难续,芮驰夫妻相继过世。不过他们现年四十的儿子史蒂夫已为人夫,在麻省东隆美多当律师。他一直觉得自己是纽约人。“那是我的家乡,”他说,“他们所写的一切都来自我们的生活。”
《纽约客速成指南》致力于反对“曼哈顿的害人迷思”,这种迷思让“精神上的纽约客”远离实际的纽约生活,或者干脆快速消亡:“如果你与这些奇妙的东西……糟糕无比的价格,人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等……失去联系,那你就会没房没车没工作。”本书一共分12章,包括“如何在地铁和其他不可能的地方保持高贵”,“如何邂逅跟你一样魅力非凡的人”,以及“如何爱你的邻人,即便他是纽约客”。
虽然年代久远,但这本书的确中肯风趣,通篇博客体,又完全是纽约风格。比方第一章“为什么纽约客都应该住在纽约”:
我们认为,纽约客应该是:
•野心勃勃
•迷恋高级金融或顶级时尚,高尚艺术或奢侈生活
•对烤肉炉有不可遏制的厌恶
•最近刚刚将卧室改作书房
•不在乎别人的国籍
•沉迷戏剧、音乐会和其他一切娱乐,除了保龄球锦标赛
•没跳过摇摆舞,对流行文化不感冒,但喜欢呆在这些傻帽事儿将要开始的地方
•最后,出去上面那些,纽约客还应该住在纽约
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决定要成为纽约客,但我清楚记得自己搬来纽约是因为1998年从阿拉巴马州到乔治敦大学念书。我的第一间公寓约有400平方英尺,三房,无电梯,位于上东区,是我和两个高中朋友合租的。我们依足经纪人教导,第一次见未来房东的时候就偷偷塞给他一团钱,然后就租得了它。房子没得说,2100美元一个月,三人分付,付完以后我还能剩下税后700美元。(我立马领会了杂牌电脑和奶酪带来的幸福,奶酪33美分一大盒。)当最终在梦想之城安定下来后,我们才发现一个残酷的现实:房子没家具,我们垫着一堆T恤并肩而睡。整个夜里,我们都听到碾过第一大道的卡车震得地板咯吱咯吱响。
你的第一眼纽约未必是你“最美好”的纽约,但却会是你难以忘怀的纽约。
于我,搬到纽约城是对自己承诺的一次兑现。那时我还不清楚当纽约客意味着什么——我只是单纯想搬到这儿罢了。然而事实证明,搬到这儿后,战争才真正开始。
那么,什么是纽约客?怎样才能成为纽约客?我们可以想想芮驰夫妻47年前总结出的一些有用得要命的指南。
要有大无畏精神。在刚到纽约的一个头痛欲裂宿醉未醒的早晨,我不幸地要从72街去到22街,这之前我还得沿第二大道往下走一段。走到70街时我招下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儿,而我一时脑抽经,声声重复声声强调,“第二个二和二!”司机回过脸来问我是否无恙,我于是气聚丹田伸出两个指头喊:“二,二和二。”他点点头,坚韧不拔地盯着马路,最后真把我送到了目的地。
如芮驰夫妻所言,纽约居,实不易。无论是房子、工作、公交车、社交、约会还是简简单单的交流,都很艰难。但我们不能当缩头乌龟,而是要一往无前。史蒂夫·芮驰告诉我们,他的父母之所以能担负起上东区租金受管制房屋,是因为一有人去世他们就立马去补上这个职位。他们在书中提供了一个很方便的策略:“你通过讣告看那些人死了,然后记下地址,第二天就装模作样地对那家公司的负责人说:‘我懂的,您这儿缺人。我对这个职位有兴趣,这是我的推荐信。’”
自那天傻了吧唧地坐在的士里一路奔驰后,我明白了即便走到绝路,我也还是能绝处逢生。纽约人即便山重水复疑无路,也从来不会放弃寻找柳暗花明中的又一村。此处总有人比别人聪明、富有、好看或成功,但也有人过着不咸不淡的生活。万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要目的明确。初到纽约时我并不想当作家,但我很开心最后成了作家。我来纽约,就是为了到这儿看看,然后住下。你也一样,为了某个理由到了这儿,不管这个理由是来自你自己、父母、伴侣、朋友或一个你刚到这儿就与之分手的爱人——你用城市之爱填补了失爱之痛。也许你在这儿,是因为很久以前你的祖先搬到这儿来了。你为什么在这里?用现年82岁并创造了“我爱纽约”商标的纽约居民米尔顿·格拉泽的话说:“我在这儿,是因为我到这儿来了。过去的一百余年,这里都是孜孜追求者的蜜与流奶之地。”
假如你找不到留在纽约的理由,那你最好卷铺盖逃到另一些二三线城市,把你的住处让给那些需要它的人。而对于那些留在这里直面那些比别处更糟糕的日子的人而言——谁没在开会快迟到的时候还被拉了一头鸽子屎,然后又被滚谈的咖啡淋在新买的白衬衫上而且还顺着一直流到靴子里?——你必须记着,纽约城时不时(也许就是现在数起15分钟之后)会给你一些“惊喜”,而且出手大方,绝不偷工减料,在你特别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尤其如此。当然你也得记着干洗店哪儿都有。
要忠于自我。这儿是实现儿时梦想的地方,无论你想成为怎样的怪人和死GEEK,你最后都会实现。所以一年四季都尽情地带着你的俄罗斯毛皮软帽吧,把头发染成绿色吧,你还可以养一只宠物山羊,牵着它一路走到百老汇,然后边走边大声念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下)》。你即便做了银行职员,也可以做一个有神秘闪亮性生活的银行职员。用你的生活征服世界,因为你可以。
而且不管你有怎样的怪癖,你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会发现同嗜者的,而且说不定还会发现欣赏你这种嗜好的人,别的城市可没这种好事。”格拉泽道,“你在其它地方可能被视为不正常,但在这儿,你那点嗜好就小巫见大巫了。用纽约的标准来看,不管你有多怪,都是相当正常的。”
注意:万圣节前夕、除夕和马拉松比赛日都是纽约城的大节日,在这些诱惑人的古怪变得完全司空见惯的日子,你应该躲在公寓里,穿及脚睡衣,然后在披萨仔叫门送餐的时候对着他叫“你妹啊!”
要以城为本。你爱纽约,但它有时教你疯狂,因此你有时希望它静一点,让你一个人呆会。你跟纽约的关系简直一泡血泪:它不会告诉你你有多漂亮,多聪明,也不会告诉你你能得偿所愿。在你毫不起眼的时候,纽约只会扇你的耳光。你以为纽约可能会为你做点什么,但实际上它心里只有它自己!纽约就像你的家一样,你可以天天抱怨它,想怎么骂它就怎么骂它,但如果其他人耽动口舌,你就会不惜一切为它辩护。而当你离开它的时候,你会无比牵挂,犹如你那又冷又硬又肮脏的心被掏出了一个洞。
1928年《麦卡尔杂志》登了一篇桃乐丝·帕克的散文《我的家乡》,她说:“我简直不敢相信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地方。我想都不能想这件事,只能对自己说:‘好吧,如果纽约也要变成那样,那我就住到别的地方去。’结果我真搬走了——这可真滑稽。然而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纽约城的精美照片,纽约的建筑被清明高爽的秋日打上了阴影,一半在光里,一半在暗里,利落的林荫道人潮涌动,犹如被清风吹散的各色彩纸……然后我就回来了。这儿总是比我预想的要好……”
当然,一生当中总有那么一些时候,或那么很多些时候,你的一些家里人会不无帮助地指出:“这里太脏了!这里太狂躁了!这里的东西太贵了!”然后睁大了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你,天真无邪地问:“你怎么能住在这儿?”
一个纽约客的回答是:“你怎么能不住在这儿?”
帕克还说:“其他地方也会让你有甜蜜温柔之感,但在纽约,你总会有一种‘将有事发生’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宁静,但要知道,你会很快对宁静感到厌烦,而你永远不会对纽约感到厌烦。”
不和谐的家庭不会做出什么改变,这也许是为什么纽约客总是“在治疗中”。
要淡定。世界其他地方的兴趣、行为和老套东西完全不会震惊你。说真的,你把这些都看遍了,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你的惊讶得留到日常生活里用:你也许会和威廉·达福并肩买奶酪;也许会经历地震、飓风或其他自然灾害;你也许会遇上一个穿无臀皮裤的男人,因为被他带出门的鼠妈妈正打算给自己的鼠宝宝做顶帽子;你也许会在一辆飞速的马克卡车跟前开过;又或者你搭乘的地铁比往常多停留了几分钟。名人的生活之险、怪人的生活之险,以及同样有趣的凡人生活之险——你每天都会看在眼里。(然后掩着嘴打个哈欠)
当然,也有例外,那些家务工人、有车有空调所以总是呆在室内(或总不呆在室内)的人是例外,诸如动物园动物逃走、十月飞雪或youtube上传的形形色色事件和地铁打架事件等也是例外。一个真正的纽约客会目不转睛然后低声惊叹:“这只能发生在纽约!”,但他只会在网上这么做。看见什么就说什么——但只限于对那些你不可能与之约会的人说。又或者,如芮驰所言,你得建一个私人惊慌预警机制,万一地铁停运就能用上(#1:“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拿出《时代周刊》开始读,平生第一次逐字推敲亚瑟·克罗克的专栏。”#4:“四处扫视,看看哪个乘客会最先惊慌起来。”)
初到纽约的时候,有两次警察上门扫黄。当他们快要敲烂我们的房门而不是邻居的房门时,我们就会把门打开,给他们指出正确的那扇门,然后快活地解释:“矮油,我们又不是妓女!”最后我们非常满意地看着那个总在公共洗衣房洗床单的男人被带走。
不把自己当外人。怎么区分“真正的”纽约人和旅客呢?你要关照邻居,然后通过关照,把邻居变成你自己的领土,就像小城镇生活一样:他们是你的咖啡店或酒店,只不过店主可爱地假装自己不知道你有下单;他们是你的酒吧,你能喝多少免费酒,取决于上礼拜你落在他们家的钱包里有多少钱;他们是你的餐厅,在你到访之前主人绝不会让地板沾染一丝灰尘;还有一些迷人的家伙总是想跟你谈美好的昔日童话:“你知道七十年代末有个男人死在这架电梯里吗?他死了三天才被发现!”
定居的最后阶段,当然就是举家搬到这儿,和这些邻居分享你的家乡和家乡特产。企业家兼作家且终身居于纽约的查尔斯·阿黛说:“当时他们觉得我爸妈要在这儿养大两个孩子简直是疯了。现在我要在这儿养大我的女儿,没人再说什么。我倒是希望有人能说点什么,我挺想在一个正常人不会生孩子的地方养大自己的孩子。纽约人都是这样长大的。”
芮驰说,在纽约生养孩子的秘诀是“生一个聪明孩子……他一点不介意在你小小的露台上消磨大段时光,因为他得在那儿采集样本来研究城市空气污染问题。”
要为世易时移而歌哭,虽然你早就知道一切不可避免。虽然我们以锋芒毕露闻名,但实际上是一群怀旧的家伙。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我们真心讨厌变化,虽然纽约城自打诞生以来就一直在变。在《纽约客养成指南》中,芮驰写道:“很久以前我们意识到,纽约是为我们这种闷骚的人准备的。古老的坏东西消逝,我们会哭半天,比如宾夕法尼亚车站;新东西建成,我们也会哭半天,比如世贸中心。我们住在曼哈顿不是因为它严峻多难,而是因为对我们而言,这是唯一足够感性的地方。”
《纽约客养成计划》通篇抱怨世事变换。西奥多·德莱赛在20世纪这样写,善睇·巴瓦斯基在一篇关于农场的散文里也这样写,这篇名为《哦,往事不再》的文章发表在2000年《纽约时代周刊》上。(在2011年,往事更是烟消云散了)。如科尔森·怀特海德在《城局》中介绍纽约:“当你发现这座城市的往昔比如今更加真实和可靠时,你就是个纽约客了。”早年在纽约的时候,我会在周末去东村和朋友喝酒。我还记得司机都问我是不是真的要去那个可怕的“字母城”。他们解释说那个地方不太安全。当然我最后还是去了。后来我搬到市区然后就住在“字母城”,那儿突然多了很多二十多岁的人、小狗、连锁店甚至高级婴儿车。出租车司机把我送到那儿的时候都会自嘲:“你都想象不到10年前这里是什么样子。”我当然可以想象。
或许我们正在失去自己的棱角、个性和真挚,又或许我们只是在变成纽约客。怀特海德写道:“城市终归会改变成我们绝不能接受的样子,然而我们一厢情愿保住城市,记住它以前的样子,以此拖延她的改变……纽约市并没有让我们觉得过去的自己妨碍了现在的自己,那我们也不应拒绝过去的纽约。”
莫伤害。《耶利米逝去的纽约》一书作者耶利米·莫斯这样阐述一种司空见惯的抱怨:“纽约的新市民想要花园,又想要单车,还想要烧烤架。他们恨不能格林威治村变得跟他们在威斯康星州的家乡一样。”他道,“这是一种内心深处——不是很深的深处——对都会生活不可遏止的怨恨。他们不喜欢灰尘和它的味道,不喜欢吹毛求疵和神经兮兮的人,不喜欢它的历史。他们简直想把这城市拆了然后建一个干净的新城市。”
纽约有些像城市中的麦当娜(唱歌的那位,不是那个圣母玛利亚),是百变天后——有时往好了变,有时往坏了变,而且总走在风头浪尖,引领人们跟着重塑自己。纽约大学英文教授布莱恩·沃特曼说:“纽约新旧替换的速度前所未有,旧东西被风卷残云般拭去,替之以新的全球均质化的东西,而且新东西的准入门槛还相当高。”
新事物多元而富于争议,但不久以后又会在变化中被淘汰。直到世界末日我们都必须得面对这个矛盾,而如今,我们必须捍卫被视为全部未来的事物和历史,这或许意味着捍卫艺术、建筑、商业、社区、文化、人、政治和生活方式;又或许仅仅意味着我们不要去伤害这些东西。让历史自然传承。然而我们也同时承认,最“反纽约”的做派也正正是保持原状。
“变化是纽约的立城之本。”格拉泽道,“它是无根之城,故能自由创新。有些改变很可怕,另一些则引人前进。改变是破坏性的,因为没人喜欢变化,但它会将你引向某个地方,然后你会发现这个地方也不赖。不断的自我更新是这座城市的护身符,也意味着无尽的机会。”
你别无选择。你也许会想,某天自己能拥有一个缅因州的农舍,或者一间能遥望埃菲尔铁塔的巴黎公寓,又或者成为家乡一名铁血统治者,拥有一间别墅。是的,这些都是选择。你可以搬走。但你想到这里或者说到这里的时候,应该事先试试水。搬到城外一个礼拜都有可能弄得你鸡毛鸭血。你找不到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也不能随手买到你想要的东西的时候怎么办?你想要外出的时候叫不到出租车,也没有地铁和公交的时候怎么办?那儿静得教你睡不着的时候怎么办?《玉米田的小孩》里那些骇人的情节可都发生在乡间啊。在城市,你要是受了惊吓尖叫,绝对会有人听到并立即打311投诉.(芮驰夫妇提醒我们对那些薄薄的墙壁应该有“适当的理性态度”。)
对纽约客而言,城市景观司空见惯,其他景色反而显得生分了。阿黛说:“我真的不能想象住在其他地方。我觉得比起大自然,纽约真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它简直是智勇双全不顾一切欲求不满者的天堂……我能住在这里真是万幸。”
芮驰夫妇写道:“我们痴迷于纽约客这个身份。我们可以搬到三藩市、洛杉矶或路易斯维尔,但我们知道自己受不住那些不文明的家伙。”
随时有不同意见。纽约客觉得自己有权反对任何规则。“我是纽约客”就是争论性言论的都市名牌。沃特曼说过:“你一听到有人说自己是纽约客,你就要起疑心。”
但纽约客的多面性格才是重点。格拉泽说:“我从来认为,没有‘纽约客’这种人,有的只是一堆想法,而且是你可以随意塑造的想法。这里有最坏的人,这里有最好的人;它是最好的,也是最坏的。它是对矛盾和梦幻的欣然接纳。你每天都能这一刻爱一个人,下一刻就恨他,而不管这个人与你是什么关系。纽约变动不居,惊喜连连。即便你不爱她,你也得承认她挺吸引人,挺有趣,从来不沉闷。我真心爱纽约。”
人人都想当纽约客。有时我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某种人,而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不可替换的,虽然八百万的人都抱持着同样的想法。这种独特性共存于一个丰富多彩的群体里,而这个群体内部正在渐渐聚拢(虽然我们总尽力避免这一点),最后让我们都成了纽约客。但一切远远不止于此,一切从来不止于此。这就是纽约。
我在64街的无电梯公寓靠着地上一堆T恤度夜的时光持续了十三年。期间我经历了六间公寓、好几个室友、数不清的工作(有一些算得上是事业)和数不清的男友;此外还有数不清的经历,而当我成长之后回想一些经历,它们又会带给我全新的感受。我在波斯顿“休息”过一年,那时我简直是数着日子过的,而日历上那些煎熬的标志让我更爱这座城市了。纽约永远在那儿,值得信赖,变幻无常,这是永恒的纽约。
我在十月再次搬家,这次我用三十年的房贷搬进了布鲁克林一个小小的公寓。我将在这里独此余生。我把这里叫做家乡。我可真是个纽约客,对吧?
我再不想成为其它别的什么人了。
婚礼中的芮驰夫妇。摄于1961年。芮驰先生写道:“她是最美的女孩儿。”
六十年代早期,芮驰夫妇在玩自拍。
jdoll@villagevoice.com
@thisisjend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