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型国企,指2011年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委员会副主任邵宁透露的国有企业的一个调整方向,中国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其中之一是公益型国企,另一个方向是竞争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
公益型国企 - 特征编辑本段回目录
首先,其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
第二,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
第三,定价机制由政府控制,该类企业自身没有定价权;
第四,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的亏损。
公益型国企 - 行业领域
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
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
公益型国企 - 改革方向
由于该类国企在经营上普遍处于垄断地位,因此未来改革的重点在于提高透明度,建立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机制,以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的利益。
国资委称公益型国企存误读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报讯 (记者廖丰)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首度提出“公益型国企”概念,被划进这一类别的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类央企。国资委昨天予以纠正和澄清,称邵宁提出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不等于“公益型国企”。
>>权威发布 两类国企两种改革路径
记者昨天从国资委获得了邵宁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的完整版讲话稿,其中指出,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路径日渐清晰,国有企业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并逐渐形成了两种类型不同的国有企业,分别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
“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在中央企业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邵宁表示,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具备的共同特征包括:其产品或服务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条件;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由政府控制,企业并没有定价权;企业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常会承受政策性亏损等等。
“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在体制上政企分开更为彻底,企业在机制上更加市场化。”邵宁强调,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这种类型的国有企业要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和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乃至破产退出的风险。
邵宁指出,这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在今后的改革方面也会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中,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四个方面,包括建立有别于竞争性企业的、有针对性的出资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应切合企业的功能定位;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行业限制,提高透明度,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形成规范合理的与政府间的政策安排,以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等。
>>官方澄清 垄断因素与公益性质不冲突
昨天,国资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被媒体误读的“公益型国企”跟国资委提出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并非同一概念。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强调的是其对国计民生的保障作用。而公益型企业的说法会让人误解为这类企业只强调公益性,而不顾盈利性和竞争力。
上述负责人表示,“有的行业产业集中度较高,但其中的垄断因素并不表示其没有公益性。”国资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真正的垄断企业应同时具备地位垄断、价格垄断和利润垄断,而我国一些企业只是“产业集中度高”。
新概念不意味走回头路
>>专家解读
“既然是公益性质的企业,就必须发挥社会效益。但企业是趋利的,必须要盈利,这样才能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这些企业大多是上市公司,要对股东负责。”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认为,公益性质国企不能因为发挥社会效益而影响企业的活力,更不能靠国家补贴过日子。
他还表示,公益性质国企应该是适度盈利而非暴利的企业,特别是企业的收入分配更应该公开透明。“当前有的企业员工薪酬确实偏高,收入分配亟须改进。”
对于打造公益性质国企是否意味着国企改革在走回头路,许保利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很多公益性质国企都是上市公司,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要求,各级国资委也对企业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和管控。”
国企改革应力避“公益”成垄断通行证编辑本段回目录
12月10日,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表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未来会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这一席话,引起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于公益型国企的改革方向。对于竞争型国企这一点,在市场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几乎没有人会对国企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感到惊讶。简言之,国企作为企业,天然隶属竞争型。但在近十年来,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在经历了疯狂扩张的同时,也带给公众以加剧社会不公、侵吞公共利益的恶劣印象。因此,当政府方面抛出公益型的改革言论时,捕获舆论的瞩目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说1978年之后三十年的主流话语在于“市场”,那么,观察最近几年的社会思潮,“社会”则正在成为新的主流话语。“建设社会”、“服务公益”这样一些观念逐步开始迈入新的道德殿堂。也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再到媒体、社会组织,“公益”正在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词汇。谁扛上了“公益”的大旗,谁就占据这一时代话语的主导地位。反之,谁公然排斥“公益”与社会责任,则往往会引来各种骂名。
正基于此,对于国资委提出的公益型改革方向,仅就愿景而言,民众当然会举手称赞。国企作为公共资产的重要部分,原本就该恪守捍卫公共利益的立场。尽管在过去的十年间,对国企高管的过度物质激励,国企员工的超高福利,以及频频曝光的预算丑闻,都让人们深感一个崭新的利益集团已经诞生。但是,在这样一个改革冷却时期,任何一个声称要改革的既得利益主体,势必将获得一片叫好声。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既得利益者的任何据守或扩张自身利益之举,并不会愚蠢到明目张胆的地步,而往往同样是打着改革的旗号进行。这样说,绝不是简单质疑国资委改革的决心与能力,而是试图沿着国资委提出的改革路径,提出可能存在的歧路,以便在改革的进程中能够竭力避免之。
当前,国企特别是七大行业的垄断国企皆可谓庞然大物。在历经十余年的扩张与整合之后,石油、通信、电力等行业全部都成为规模巨大、利润丰厚的超大型企业。按照前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经典说法,七大垄断国企的存在理由是关乎国民经济命脉。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企业既关乎国家安全,也涉及民众生计。国企可以介入,民企同样不应该被排斥。因此,国企改革的一个基本命题还在于先放开管制(除了市场本身不能有效提供公共品或者不能盈利的行业),实现国企民企平等待遇,尤其是目前垄断导致国企坐收巨额利润的领域。
在市场开放的基础上,国企的公益型改革才能被提上日程。在国企过去的改革中,利益分配机制的设计成为一大败笔,来自监管部门以及民众方面的制衡基本难以奏效。这就直接导致一个怪异的现象:虽有国企之崛起,却无民众之得利。因此,在针对国企的监督力量并未获得生长的境况之下,如今又提出公益型国企的改革方向,这恐怕难以让人乐观。
也因此,在国企改革的问题层面,公众最需要看到的首先是垄断行业开放竞争,然后才是针对国企的监督渠道能够真正拓宽,监督力量能够真正坐实。这一方面要依靠政府改革本身来推动,例如邵宁所指出的,提高国企透明度,建立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机制,即在制度层面提供监督空间;另一方面,更需要公众本身能够从细微处着手,从技术层面出发,以行动主义的精神介入具体的监督过程。一言以蔽之,要避免公益的光环成为国企继续垄断的通行证,核心之处在于监督力量的生长,乃至公民力量的成长。
央企走“公益型国企”道路的思辨编辑本段回目录
调整经济结构,让国企朝公益型、竞争型这两个方向走,听上去很新颖,细想则值得商榷。目前的国有企业,事实上已经可以按照这两种类型划分,只是用的概念不同罢了我们目前已经将国企分为公用事业型、市场竞争型两类,至于是叫“公益企业”也好,还是叫“公用事业企业”也好,这都只是概念上的区别,其基本内涵还是一样的。
当然,概念无新意,不代表邵宁副主任的设想规划本身没新意。按照他的设想规划,原来的一些市场竞争型的国企,也许就要纳入到公用事业型的范围中来,如此,公用事业企业的阵营将要扩大尤其是,在他的设想中,将有更多的央企会纳入到这个阵营中来。
目前,具备公益性质并提供准公共品的国企,也即公用事业企业,多半由地方政府运作,以地方企业居多。中央层面,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位居经济战略高地,享有垄断资源,理论上应承担公益职能,但事实上已经在走市场经营道路。这部分国企如果能被纳入到公益的阵营中,自然是好事,但想必不是很容易。
“公益企业”成立的前提,是遵循有管理的市场化,首先就需要政府牢控定价权,进行价格上的控制在这一点上,邵宁副主任所言不虚。但是,要让政府进行价格控制,就意味着要将企业产品变成市政服务品,或者准公共品,在这个逻辑下,行业管理职能必须收归政府,而企业只是在政府订制服务的前提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服务的提供者其实还是政府,企业只是代理者。上述央企,走这条道路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毕竟,几轮国企改革下来,这类企业的经济结构、经营机制乃至市场身份已见雏形。当然,即便是既有的公用事业企业,也恰恰是一些没有搭上国企改革顺风车的企业,甚至仍然只是些政企不分、行政加经营的混杂品,这在交通运输业是有典型例证的。
由此而言,与其通过“公益型企业”来改造央企,不如切实维护国家《反垄断法》,遏制垄断经营手段和趋势,规范市场,并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这是眼下最务实可行的办法。而且,这些央企的现代企业制度也有待健全,国企改革的框架虽已确定,但具体改革措施其实一直在、也需要延续下去。至少,以目前一些央企高管的薪酬来看,现代企业制度都远不是完成时。另一方面,对于既有的公用事业企业,可引入社会资本,使得服务、经营主体多元化,并激活服务竞争。
总之,目前正在做的事要持续下去,要做好,而为企业进行“公益型”、“竞争型”的分类,并将央企拉入到“公益型”的阵营中来,意味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启动,我们当然乐见其成,但至少目前不便做过多期待。来源长江商报)
电信行业应何去何从编辑本段回目录
分歧点:是更加开放的竞争还是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公益型国企只是个愿景?
近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公开场合表示未来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一个是公益型国企,另一个是竞争型国企。而通信、电网、石油石化等领域企业被归类为公益型企业。对此,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从理论上说国有垄断型企业归为公益型企业是可以的,但是即使成为了公益型企业,可还是处于垄断状态,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国企到底是走公益型企业还是竞争型企业应该是由市场去辨别。”
从1978年改革开放,国企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其中包含通信行业。从第一轮的“打破竞争,引入竞争”移动、联通、铁通、网通、吉通、电信等“数网并存”的局面,到对电信的南北拆分到取消旧的信产部,成立工信部以及后来的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鼎立的格局,电信行业进行了彻底的国企体制改革,并形成了较高的市场化形态。
“如果国企归为公益型企业,不追求利润而完全依靠国家补贴,即使这样还是要向老百姓收费,而在老百姓眼里国企还是在赚钱。国资委提出这样概念就是迫于群众对央企高利润的不满和牢骚而提出的,这样并不能解决老百姓的抱怨。提出公益型国企完全是出于国资委的一厢情愿,这只是个愿景。”张毅表示。
相关人士也是表示:“国企公益化无疑使改革又返回到了二三十年前,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而且,不追求利润的企业没有竞争的压力,也就没有创新的动力,行业就很难向前推进。
“与其这样,不如开放竞争,将国企的垄断范围缩小,自由竞争,国资委在这里面只要把握好一个度就可以了。”张毅建议。
有意义的积极探索?
对此,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经济学博士陈金桥则认为:“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言论只是一次探索性发言,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陈金桥认为国资委的这一言论是对通信行业性质的一个判断,电信行业不再是“三高”(高增长、高投入、高利润)企业,而是维系更多民众利益,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公益型企业。“将电信行业归为公益型国企,那么更多的压力不是来自经济指标的考核,经济压力变小,而更多的是社会责任,这对现在竞争处于"白热化"、产业链紊乱的电信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一个很好的定位。”陈金桥表示。
共识:基础业务可以成为公益型
虽然在将电信行业是否应该归为公益型国企方面存在争议,但是在对其基础电信领域归为公益型国企方面,大家似乎达成了共识。
张毅认为有些服务比如说骨干网、基础网络部分可以归为公益型企业,但是其他业务还是要开放,进行市场化运作。“没有竞争,就没有创新。电信行业技术创新需要引入竞争,而在增值业务方面引入竞争也会使用户更加收益。”相关人士表示。对此,陈金桥也认为在宽带接入、基础电信服务方面可以向公益型国企方向演进,而在互联网以及增值业务方面则应该进行有效的竞争。“但是,由竞争型向公益型国企转变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陈金桥表示。来源CCTIME飞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