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这有人在评价他们两人的为人,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些言论相当可怕,可怕的是这些人身攻击的言论背后有一只手在操纵,他们在收钱之后有组织、有预谋对对立方进行狠毒的攻击,就跟之前大家所说的五毛一样,为了钱为了混淆是非,大肆地违心输送垃圾言论。这是网络营销当中被称为网络推手中,最为恶劣的手段和行径,君子取财有道,可这些人无德无能,与痞子无恙,可恶可恶。牲口一般,不得不吐,不得不骂。牲口。
金丛林:陈晓是如何被公关公司绑票以及撕票的? 编辑本段回目录
按照陈晓与公关公司的协议,是怎么付费?
尹锋说:在网络上,只要有支持黄光裕的声音,就会有匿名的陈晓支持者,进行谩骂、人生攻击,而且还给支持黄光裕的网民冠以“五毛党”的称号,事实呢?以我的博客为例,发表攻击黄光裕言论的大都是刚刚注册的博客,还未开通,大部分都是匿名的,且不有理说理,上来就是劈头盖脸谩骂一通。公关公司操作模式,知道的人很清楚,都是请的一帮年轻大学生,他们对于事件说不出什么道理,反正是一骂了之,制造出有人支持陈晓的样子就行了。不过,要说的是,陈晓花出去的这些钱,可都是国美股东的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2d232f0100mfox.html
以我在1510为例,频频给匿名的陈聘请的公关公司的枪手攻击。而且,我发现一个现象,陈晓聘请的公关公司,本意应该是减少陈的负面,但事实上,为了从陈那里获取更多的费用,陈的枪手,正在将陈晓负面的文章放大、扩大。那么陈晓是怎么给公关公司付费的?按照跟帖量?那么网上多少篇骂陈文章,就锁定后跟帖?如果文章不够多,是不是“自我骂陈”?然后挺陈,“主动”增加骂陈文章然后跟帖,炮制一个左手打陈晓脸,右手给陈晓糖的局面?
陈晓太看轻黄光裕,恶言频出后引火烧身,陈晓命公关公司灭火,但是公关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费用,在帮陈晓灭火的同时,更提着汽油泼到陈晓身上,让火势更加猛烈。陈晓,帮人就是帮自己,害人也是害自己,当你被公关公司绑票,虽然你不是自掏腰包,但是,你花着国美股东的钱,你还频频放言,要对得起全体股东的时候,你好意思,不脸红?尤其是,你请公关公司的本意是给自己灭火,然后对方还用汽油增加你身上火势,我这篇文章给陈晓提醒,你不离开国美,你跟公关公司的合作就不会结束,骂你的,还包括你聘请的公关公司。
惊爆国美陈晓背后的网络推手浮出水面 编辑本段回目录
近段时间关于黄陈之争的新闻铺天盖地,帖子也是不可计数。
有人怀疑这背后有幕后团队炒作,基于这一点我一直扮演者网络福尔摩斯的身份终于查出一丝端倪,陈晓背后的网络推手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88730.shtml 天涯社区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87792489.html 网易社区
http://tieba.baidu.com/f?z=897282256&ct=335544320&lm=0&sc=0&rn=30&tn=baiduPostBrowser&word=%C4%A7%CA%DE%CA%C0%BD%E7&pn=0 百度贴吧
http://bbs.life.sina.com.cn/2/viewthread.php?tid=246827&extra=page%3D1 新浪社区
这是一组,输入文章名字在其他论坛也可以看到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83702.shtml 天涯社区
http://club.news.sohu.com/r-weekly-178795-0-0-900.html 搜狐社区
这是另外一组,搜索文章名字均在各大论坛均可以看到这篇帖子
昨天在天涯网易等多家大论坛发现武汉大时代这个ID,再搜索其发帖纪录,真没想到,他一直在发帖进行炒作。
于是我在百度里搜索武汉大时代,显示有三条,分别是武汉大时代网络营销公司、武汉大时代建筑模型设计公司以及大时代音乐会所。
点开最前面的武汉大时代网络营销公司,就可以看到他们公司的服务,网络推广、网络推手什么的。果不其然就是那个发帖炒作的那个武汉大时代,证据确凿!这绝对是有组织有计划的炒作!
武汉网络公司助推国美争夺战?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美控制权决战日的前几天是最敏感时期,一篇名为《惊爆国美决战背后的网络推手浮出水面》的帖子出现在天涯论坛上,引起网友关注。该帖称,一个署名为“武汉大时代1”的ID,曾在新浪、天涯等知名网站社区频繁发出一系列点名道姓的火爆帖子,其立场全是为国美控制权决战的某一方说话。业内称,这就是所谓的网络推手,大家熟悉的“凤姐”“兽兽”“贾君鹏事件”等均是这些推手公司所为。
在越来越流行网络炒作的今天,网络推手公司如何策划包装客户,又如何操作?背后牵出什么样的“产业链”?其盈利模式怎样?利润如何分配……对此,本报记者对该行业进行了调查,试图揭开武汉地区网络推广行业的生存现状。
A 探实
武汉公司幕后助推国美决战?
记者根据报料,找到了位于光谷一处小区内的武汉大时代网络营销公司,办公室面积约140余平米,共有16名员工。据老板陈自月介绍,公司成立刚满一年。
陈自月透露,此次国美控制权之争,陈黄双方团队均花费了巨额的公关费用,其中一方的费用不下两千万元,“其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用于网络公关,以后还会更多。”至于此次决战,究竟哪一方是该公司客户?陈自月拒绝透露。但对该公司的所作所为,他既没承认也没否认。
记者询问,署名为“武汉大时代1”的ID,是否为该公司ID?陈自月说,网络推广公司在发帖时,一般不会用公司名称署名。
据了解,发帖人“武汉大时代1”的ID旁,留有QQ号码。通过查找,QQ名显示为熊某。据武汉大时代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熊某即为该公司员工。但陈自月解释,“也不排除有员工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帖。”
B 利益链
炒“网络红人”收费5-8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网络推广公司不下两三百家。而在武汉此类公司不足二十家,“数量很少且不成气候。”即便如此,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网络推广在武汉也算是一个“来钱快”的项目。
陈自月介绍,业务主要分为两块:一是对个人的炒作,二是对企业的品牌推广。
对个人的炒作又分两种:一种是炒作时下流行的“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兽兽、凤姐等,均属此类。
武汉一网络推手公司负责人介绍,“天仙妹妹”传言是一位天涯论坛的版主所为。他去四川羌寨旅游时,拍到羌族女孩的照片,上传后爆红网络。
相对于这种“被动”炒作,“凤姐”的出现或许是个人主动要求炒作的结果。据某网络营销策划机构发起人孙先生介绍,2009年罗玉凤通过某网络营销机构官方网站联系到他,要求帮助她炒作出名。
个人炒作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网络帮人维权。如去年爆出 “最雷人女法官”与当事人对骂视频,便是当事人主动找到推广公司帮其维权。
武汉大时代公司负责人透露,他们就策划过网络红人的炒作,是对方主动找到该公司的,费用在5-8万元,但出于双方的保密协议,他们拒绝透露名字。对于像去年热炒的“最雷人女法官”与当事人对骂视频这样的网络维权,收费一般在1万以上。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网络推广公司李姓负责人介绍,很多国内选秀节目,在短信投票、网络投票环节,找到他们,要求帮忙发短信、发帖支持某些选手,费用都在数万元左右。
“怎么炒作不重要,重要的是吸引眼球。”一业内人士称,只要能结合当前热点,吸引了眼球,提高了发帖率和点击率,就足够了。
据介绍,对个体的炒作,业务量不足公司总量的5%。更多的是推广企业品牌,这个赚钱更快。品牌推广,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利用事件性炒作吸引眼球。如“贾君鹏”事件、“封杀王老吉”事件,都有“幕后推手”的影子。
毕业于武汉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程宁(化名),曾于2008年开办过网络推广公司。程宁介绍,炒事件来钱快,炒“红人”太麻烦。“策划一个事件,推广品牌,一般收费都在8万元以上,效果好可能会有数十万元。
陈自月介绍,推广公司与企业或公司客户事先签订的协议书上,会注明一些“硬性指标”。譬如在知名搜索引擎中提高产品排名、增加客户网站流量等,都有具体的数字规定。付款流程是:预付款、中期付款、最后结算。
“之前有个卖茶叶的网站,想要提高网站流量。原本每天只有两三百的流量,通过他们推广后,流量每天达六千以上,远超过协议约定。”这笔业务,客户总共支付给陈自月8万元。
他还举例,去年日全食的时候,公司为一家企业推广日全食观测镜,先在网上大量发帖,告诉大家观测日全食不戴观测镜会伤害视力,然后推出该品牌眼镜。最后,其销售额破千万,企业为此支付了四万元。
“武汉公司策划事件赚的都是小钱,沿海城市推手费用高得多。”一业内人士举例,汶川地震期间,一家推广公司策划了“封杀王老吉”事件,利用王老吉捐款1亿元作秀,在网上发帖号召大家买光王老吉,以此推广该产品。业内普遍认为,这是一起成功的案例,推广公司至少赚了上百万元。
据介绍,越来越多的80后年轻人,选择网络推广作为自己的创业项目,租用百余平米房间办公,有的经营一到两年,便为自己赚得车和房。
策划事件最高赚上百万
据介绍,网络推广的产业链为客户—推广公司—“网络水军”,推广公司一部分成本支付给了下游的“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即受雇于网络推广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有专职和兼职之分。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成百上千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被叫做‘网络水军’。”
业内人士介绍,推广公司将任务分配给数额庞大的“水军”,由“水军”在网上大量发帖、顶帖,吸引网友眼球,提高网站点击率,达到宣传效果。
程宁说,“有技术难度的工作,比如设计方案、拍摄视频、撰写软文,都是推广公司完成的。水军做的是最简单的工作。”
武汉某高校学生小D就是一名“水军”,半年前,小D应聘至一家网络推广公司,“主要是帮着发帖和顶帖。”小D说,顶个帖子的费用一般只有两三毛钱,如果发布篇幅较长、又有创意、又是自己原创的帖子,公司会为其支付几块钱到数十元甚至百元不等。
“水军”们一般只在网上和推广公司交流,小D加盟的公司地址并不在武汉。他利用QQ等聊天工具接收工作安排,利用支付宝获取薪酬。
“赚多赚少全凭自己。”中文专业出身的小D,不时会按要求写点推广产品的“软文”(相对于硬性广告而言,由策划人员负责撰写的“文字广告”)挂在一些知名论坛上,“不想太累,每个月赚到生活费就足够。”小D透露,自己每月收入差不多五千元,而身边一些相对“职业”的同行,每月进账在万元以上。
“水军”发帖、顶帖月赚万元
C 规则
江湖“高手” 一般不会跳出来
“将别的推广公司包装的案例说成自己的,我们管这叫案例‘领养’。”陈自月说,大多数业务,推广公司和客户事先都会签订“保密协议”,所以,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轻易跳到台前承认的。“在圈内,至少有四家公司承认,‘封杀王老吉’是自己的炒作。”
陈自月说,凤姐走红后,也有网络推广公司跳出来称,凤姐是他们包装出来的案例,“结果遭凤姐投诉,该公司随即出来道歉。”“领养”案例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不知名的网络公司这样做或许是出于推销自己的考虑。
“真正的‘高手’藏得最深。”陈自月表示,对于“领养”,自己不会这样做,“想要公司化运营,撒谎对我们没好处。”
◇律师观点
网络推手: 一把“双刃剑”
有数据显示,中国只有7%的企业尝试过网络推广,而国外发达国家达到了84%。“网络推广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谈到未来发展,业内人士表示非常乐观。
陈自月的公司成立一年来,最初注册资本10万元,如今账面资产增加了270%。他打算,未来在合肥、长沙等中部地区设立分公司。
然而,提起网络推手,更多的普通网友表示难以理解甚至胆寒。“如果商家都运用网络推手进行自我炒作,普通网民的利益如何被保证?”“一些选秀赛事,选手在网络投票上做手脚,主办方如何确保比赛的公平?”……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络推广进行限制。”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的郑青松律师表示,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络营销日益成为主流营销模式。然而,网络推手却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缺乏明文限制,对于网络红人或事件性的炒作,涉及的问题只停留在道德层面,面对公众利益、他人隐私、竞争的公平性,仅仅依靠网络推手自身的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
本版稿件采写 长江商报记者 雷闯 见习记者 杨楠
国美陈黄之争军费清单:陈晓公关费超2000万编辑本段回目录
“9·28”国美控制权之争的锤子终于落定。
香港时间晚上7时,国美电器(0149.HK)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家骠正式宣布:除“一般授权”黄光裕方面胜出外,本次股东大会既定的其他七项提议,皆以黄光裕方面落败告终。
接近国美电器董事会的人士透露,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率高达80%多,大股东黄光裕除了自己的35.7%的投票外,只获得6%左右的其他支持票。
上述消息甫一公布,位于香港富豪酒店地下一层的国美电器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室一阵骚动,现场不时有清晰的叹息声发出,而有人则脱鞋站到椅子上大喊:“陈晓赢了,就对了。”
早在3小时前的下午16时,邹晓春在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的休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曾表示:“大股东胜利是必然的。”记者注意到,邹晓春和黄燕虹始终在一起,看起来十分开心。在既定的晚7时公布投票结果前,邹、黄二人就提前赶到了会场,谈笑风生。
在投票结果公布后,黄燕虹、邹晓春看上去表现得十分镇定。
代表国美电器大股东一方的新闻发言人对本报记者表示,“这种结果大股东已经早有预料,虽然输掉了其它7项投票,但获得了最为重要的取消一般增发授权的动议”。
遑论输赢,在当天的股东大会现场,一些股东不断表达了希望陈黄双方不要再继续“战斗”的愿望。
据本报记者了解到,自8月4日陈黄双方矛盾公开化,至9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双方都已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一方,仅花在媒体以及维护公共关系上的费用就超过了2000万元。”而澳大利亚籍的华裔女商人马萍则对媒体称,“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一方为获得投票胜利,答应为其支付2600万美元的相关费用。”
这也许仅仅是双方“军费”的部分。“人力、物力的投入很大,但很难量化。”上述知情人士说。
高昂的“战争成本”
这场始于8月4日的国美控制权之争,牵动国内几乎所有媒体,涉及众多国美电器投资者,持续的影响力背后不断有“金币”坠地。
9月25日,《中国经营报》刊发了《国美争夺诸神之战利益链揭秘》的记者署名文章。该文章中引出一位名叫马萍的澳大利亚籍的华裔女商人的叙述。据马萍称,以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一方曾经试图凭借其掌握的资本市场资源,为大股东一方拉票,酬劳为2600万美元。
该文章揭开了国美控制权之争“战争成本”的一角。
9月25日左右本报记者求证得知,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一方确实曾经通过该人士为其“拉票”。由于各种原因,马萍的工作并未符合黄光裕家族的要求,最终酬劳一事大幅缩水。
最新消息显示,马萍给国美电器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一方开出的最新价码为350万港元,但该数额仍在磋商中。
知情人士还透露,一位港商也参与了为黄光裕家族“拉票”的工作。据称,该港商先是获得了黄光裕家族数百万港元的预付资金。
9月28日已公布的投票结果显示,支持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一方除了郑建民、摩根士丹利等,并未获得过多机构投资者以及所谓“大户”支持。
长期关注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分析人士称,“黄光裕一方所谓‘拉票’费用已经露出一角,陈晓为代表的董事会一方此前进行了10天左右的路演,不排除花费巨大。”
“陈晓为代表的董事会一方,在媒体公关等费用上的投入在2000万元之上。”知情人士称。
本报记者了解到,国美电器董事会一方为了应对控制权之争,共动用了3家公关公司。其中,博然思维是2008年1月与国美电器正式签订的公司服务合约,另外两家中,一家是名为“隆文”的公关公司,另一家是与网络舆论控制相关的公关公司。
上述知情人士称,博然思维在处理国美电器的危机公关中,有望获得1000万元左右的报酬;隆文将获得500万元左右的报酬,以万元购物卡等形式支付;网络舆论控制相关的公司将获得480万元的报酬。
与之相对,黄光裕家族也动用了超过两家的公关公司,其具体收费官方的说法是,“由于这两家公关公司介入时间较晚”,报酬都在100万元左右。
输赢未了局
在9月28日晚7时公布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之后,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一方发出媒体说明函称,“我们谨此感谢所有股东密切关注于最近数周发生的导致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关键问题。对于股东提供的强而有力的支持,我们深感欣慰。这是股东对现有管理团队过去两年的成绩的明确认可,以及证明股东对现有管理层有能力继续带领本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信任和厚望。”
不过,尽管陈晓为代表的董事会依然受到了持续的“诋毁”,甚至将其贴上了“非道德”标签。在9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类似的质疑依然在持续。现场一位股东甚至直接在股东大会发难,称“国美事件是道德问题”。
而黄光裕方面虽然仅实现了取消“一般授权”的提议,但其声称此举已“将陈晓手中的刀夺下”。
本报记者通过分析人士获知,由于撤销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黄光裕所持的国美32.47%股份将不会再被摊薄,仍将继续是国美第一大股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国美争夺将最终落定。黄光裕方面代表在现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的斗争将更加激烈。”
据黄方面透露,黄家将在11月1日之前着手准备收回未上市门店的问题,另外不排除继续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可能,并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与投资者保持及时沟通。
但是国美董事会发言人否认了黄光裕家族的说法,认为短期内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几乎没有可能,而一旦黄光裕方面收回非上市门店,这些非上市门店将面临没法营业的危机。
国美争夺战再现网络推广公司痕迹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美控制权决战日的前几天是最敏感时期,一篇名为《惊爆国美决战背后的网络推手浮出水面》的帖子出现在天涯论坛上,引起网友关注。该帖称,一个署名为“武汉大时代1”的ID,曾在新浪、天涯等知名网站社区频繁发出一系列点名道姓的火爆帖子,其立场全是为国美控制权决战的某一方说话。业内称,这就是所谓的网络推手,大家熟悉的“凤姐”“兽兽”“贾君鹏事件”等均是这些推手公司所为。
在越来越流行网络炒作的今天,网络推手公司如何策划包装客户,又如何操作?背后牵出什么样的“产业链”?其盈利模式怎样?利润如何分配……对此,本报记者对该行业进行了调查,试图揭开武汉地区网络推广行业的生存现状。
A 探实
武汉公司幕后助推国美决战?
记者根据报料,找到了位于光谷一处小区内的武汉大时代网络营销公司,办公室面积约140余平米,共有16名员工。据老板陈自月介绍,公司成立刚满一年。
陈自月透露,此次国美控制权之争,陈黄双方团队均花费了巨额的公关费用,其中一方的费用不下两千万元,“其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用于网络公关,以后还会更多。”至于此次决战,究竟哪一方是该公司客户?陈自月拒绝透露。但对该公司的所作所为,他既没承认也没否认。
记者询问,署名为“武汉大时代1”的ID,是否为该公司ID?陈自月说,网络推广公司在发帖时,一般不会用公司名称署名。
据了解,发帖人“武汉大时代1”的ID旁,留有QQ号码。通过查找,QQ名显示为熊某。据武汉大时代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熊某即为该公司员工。但陈自月解释,“也不排除有员工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帖。”
B 利益链
炒“网络红人”收费5-8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网络推广公司不下两三百家。而在武汉此类公司不足二十家,“数量很少且不成气候。”即便如此,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网络推广在武汉也算是一个“来钱快”的项目。
陈自月介绍,业务主要分为两块:一是对个人的炒作,二是对企业的品牌推广。
对个人的炒作又分两种:一种是炒作时下流行的“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兽兽、凤姐等,均属此类。
武汉一网络推手公司负责人介绍,“天仙妹妹”传言是一位天涯论坛的版主所为。他去四川羌寨旅游时,拍到羌族女孩的照片,上传后爆红网络。
相对于这种“被动”炒作,“凤姐”的出现或许是个人主动要求炒作的结果。据某网络营销策划机构发起人孙先生介绍,2009年罗玉凤通过某网络营销机构官方网站联系到他,要求帮助她炒作出名。
个人炒作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网络帮人维权。如去年爆出 “最雷人女法官”与当事人对骂视频,便是当事人主动找到推广公司帮其维权。
武汉大时代公司负责人透露,他们就策划过网络红人的炒作,是对方主动找到该公司的,费用在5-8万元,但出于双方的保密协议,他们拒绝透露名字。对于像去年热炒的“最雷人女法官”与当事人对骂视频这样的网络维权,收费一般在1万以上。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网络推广公司李姓负责人介绍,很多国内选秀节目,在短信投票、网络投票环节,找到他们,要求帮忙发短信、发帖支持某些选手,费用都在数万元左右。
“怎么炒作不重要,重要的是吸引眼球。”一业内人士称,只要能结合当前热点,吸引了眼球,提高了发帖率和点击率,就足够了。
据介绍,对个体的炒作,业务量不足公司总量的5%。更多的是推广企业品牌,这个赚钱更快。品牌推广,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利用事件性炒作吸引眼球。如“贾君鹏”事件、“封杀王老吉”事件,都有“幕后推手”的影子。
毕业于武汉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程宁(化名),曾于2008年开办过网络推广公司。程宁介绍,炒事件来钱快,炒“红人”太麻烦。“策划一个事件,推广品牌,一般收费都在8万元以上,效果好可能会有数十万元。
陈自月介绍,推广公司与企业或公司客户事先签订的协议书上,会注明一些“硬性指标”。譬如在知名搜索引擎中提高产品排名、增加客户网站流量等,都有具体的数字规定。付款流程是:预付款、中期付款、最后结算。
“之前有个卖茶叶的网站,想要提高网站流量。原本每天只有两三百的流量,通过他们推广后,流量每天达六千以上,远超过协议约定。”这笔业务,客户总共支付给陈自月8万元。
他还举例,去年日全食的时候,公司为一家企业推广日全食观测镜,先在网上大量发帖,告诉大家观测日全食不戴观测镜会伤害视力,然后推出该品牌眼镜。最后,其销售额破千万,企业为此支付了四万元。
“武汉公司策划事件赚的都是小钱,沿海城市推手费用高得多。”一业内人士举例,汶川地震期间,一家推广公司策划了“封杀王老吉”事件,利用王老吉捐 款1亿元作秀,在网上发帖号召大家买光王老吉,以此推广该产品。业内普遍认为,这是一起成功的案例,推广公司至少赚了上百万元。
据介绍,越来越多的80后年轻人,选择网络推广作为自己的创业项目,租用百余平米房间办公,有的经营一到两年,便为自己赚得车和房。
策划事件最高赚上百万
据介绍,网络推广的产业链为客户—推广公司—“网络水军”,推广公司一部分成本支付给了下游的“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即受雇于网络推广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有专职和兼职之分。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成百上千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被叫做‘网络水军’。”
业内人士介绍,推广公司将任务分配给数额庞大的“水军”,由“水军”在网上大量发帖、顶帖,吸引网友眼球,提高网站点击率,达到宣传效果。
程宁说,“有技术难度的工作,比如设计方案、拍摄视频、撰写软文,都是推广公司完成的。水军做的是最简单的工作。”
“水军”发帖、顶帖月赚万元
武汉某高校学生小D就是一名“水军”,半年前,小D应聘至一家网络推广公司,“主要是帮着发帖和顶帖。”小D说,顶个帖子的费用一般只有两三毛钱,如果发布篇幅较长、又有创意、又是自己原创的帖子,公司会为其支付几块钱到数十元甚至百元不等。
“水军”们一般只在网上和推广公司交流,小D加盟的公司地址并不在武汉。他利用QQ等聊天工具接收工作安排,利用支付宝获取薪酬。
“赚多赚少全凭自己。”中文专业出身的小D,不时会按要求写点推广产品的“软文”(相对于硬性广告而言,由策划人员负责撰写的“文字广告”)挂在一 些知名论坛上,“不想太累,每个月赚到生活费就足够。”小D透露,自己每月收入差不多五千元,而身边一些相对“职业”的同行,每月进账在万元以上。
C 规则
江湖“高手” 一般不会跳出来
“将别的推广公司包装的案例说成自己的,我们管这叫案例‘领养’。”陈自月说,大多数业务,推广公司和客户事先都会签订“保密协议”,所以,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轻易跳到台前承认的。“在圈内,至少有四家公司承认,‘封杀王老吉’是自己的炒作。”
陈自月说,凤姐走红后,也有网络推广公司跳出来称,凤姐是他们包装出来的案例,“结果遭凤姐投诉,该公司随即出来道歉。”“领养”案例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不知名的网络公司这样做或许是出于推销自己的考虑。
“真正的‘高手’藏得最深。”陈自月表示,对于“领养”,自己不会这样做,“想要公司化运营,撒谎对我们没好处。”
律师观点
网络推手: 一把“双刃剑”
有数据显示,中国只有7%的企业尝试过网络推广,而国外发达国家达到了84%。“网络推广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谈到未来发展,业内人士表示非常乐观。
陈自月的公司成立一年来,最初注册资本10万元,如今账面资产增加了270%。他打算,未来在合肥、长沙等中部地区设立分公司。
然而,提起网络推手,更多的普通网友表示难以理解甚至胆寒。“如果商家都运用网络推手进行自我炒作,普通网民的利益如何被保证?”“一些选秀赛事,选手在网络投票上做手脚,主办方如何确保比赛的公平?”……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络推广进行限制。”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的郑青松律师表示,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络营销日益成为主流营销模式。 然而,网络推手却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缺乏明文限制,对于网络红人或事件性的炒作,涉及的问题只停留在道德层面,面对公众利益、他人隐私、竞争的公平 性,仅仅依靠网络推手自身的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
(长江商报 记者 雷闯 见习记者 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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