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裂变》率先触“柳倪之争”根源,联想怒撤2000万广告费编辑本段回目录
由于联想对中文媒体强大的控制力,关于“柳倪之争”的讨论,信息不对称,成了一边倒,除联想官方言论外,“反方”意见几乎不能发表。2000年1月3日,《计算机世界》新千年第一期以8个整版篇幅发表《痛苦的裂变》
,因为该文涉及“柳倪之争”的根源,且不合联想官方口味,被联想处以停止近2000万广告费的惩罚,那么,《痛苦的裂变》究竟在哪里冒犯了联想?这点联想没有挑明。
本来,这篇文章是《计算机世界》记者蒋青玥通过对计算所和联想发展的调查研究写出来的,它探讨了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产业化、企业和研究所关系等问题,不应引起联想官方的反感,但文章披露了某些鲜为人知的情况,这可能得罪了联想官方,例如《痛苦的裂变》专题中《缠绕的痛苦和委屈》一文,专门写“柳倪之争”,蒋青玥这样写道:
“倪认为柳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为,柳传志在没有通过北京联想董事会的情形下,私自将北京联想从中国银行借来的钱转借了552万美圆给一个香港的私人公司,即香港导远的吕谭平等四人。”
“港方人员于1998年离开了香港联想的经营管理层,带走了约2亿股的股票,但贸促会仅有1500万股权,原本素昧平生的香港人没花多少力气,便依仗联想人劳动创造的财富摇身一变,成了亿万富豪,而为联想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的倪光南和柳传志等创始人却几乎赤贫(2000年1月的柳传志还没有拿到后来的股权)。”
“柳的这种贷款行为可能已构成违法。因为国家明文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准借贷资金,贷款给私人负债持股也是违法的。1998年中科院在调查结论中确认,柳传志向港商提供巨额贷款确有其事,但未对此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理做出评价,并指出柳个人确实并未从中获取好处。”
也许还有一些,但仅仅这些披露,恐怕就足以若恼联想官方了。
首先,吕谭平等人在香港联想上市后确实成了数十亿港币的富翁。联想曾大张旗鼓的在媒体上宣传联想想出多少个“百万富翁”,但为什么出了几十亿港币的“亿万富翁”反而不宣传?非但不宣传,连披露一下都要受到制裁呢?
问题就出在,吕谭平致富的路不够光明正大,试想,比尔 盖茨再多的钱也不讳言他的致富之路,但当别人问吕谭平:你的钱是怎么挣来的?吕谭平就说,是祖上留下的。他不敢说,这是靠借贷联想的钱买低价股票赚来的。吕谭平等与香港联想原来的另一股东贸促会相比,“贸促会仅有1500万股权”,为什么吕谭平等能比贸促会等多拿1.8亿多股呢?是因为借了552万美圆,简单做一个除法,吕谭平借钱买到的股票价格大约为3美分(合港币2毛多),而据联想老员工说,香港联想上市时,他们从股市上买到的股票是港币2元多。更令人羡慕的是,吕谭平不但拣了便宜货,而且连腰包都不用掏,难怪联想有人说,“如果当初这552万美圆借给我,我不就成吕谭平了。”刚进联想时吕谭平不过小康水平,这552万美圆他当然承担不起,好在一切有联想担着。
后来联想官方为平息由此引起风波,曾大力宣传吕谭平的贡献,好象不给吕谭平这么多好处就对不起他。现在高科技公司给干股也是有的,不过拿“干股”后这些人要留下来做贡献。哪有箱吕谭平一样,拿了2亿干股(后来联想股票1分4,就是8亿股),造成香港联想巨亏,然后抛股套现后,就金盆洗手,一走了之呢?这一切,在香港联交所应该有案可查。(摘转自《失去联想》/王育琨著)
中科院和联想集团否认“痛苦的裂变”说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为“新媒体”而“征战”编辑本段回目录
此后不久,《痛苦的裂变》作者蒋青便似乎从大家的视野中消失了,传说该记者已被某种力量“封杀”。直到不久前,中信出版社将蒋青洋洋30万言的大作——《新媒体征战》付梓。
这些年,国内的多数报纸在铺天盖地抢夺报摊儿,抢夺眼球,抢夺广告的同时,也逐渐远离了“弱势”群体,一些媒体为了广告,不惜背离社会公义,对恶劣、虚假的社会现象装聋作哑,甚至满口“虚言假语”。一篇报道触怒广告客户,报社领导立刻“跪下”,记者则“失踪”。像《南方周末》那样,虽然历尽波折却依然自始至终坚持自己原则,挺直自己脊梁的报纸,似乎正日益变成“珍稀动物”。而且,在一些传媒人看来,简直还是一种渐为商品经济大潮所不容,即将被现代的“物种竞争”所淘汰的“珍稀动物”。
当前,在中国的传媒界,“拜金”成了时尚,而坚守社会良心,坚持传媒公信,却被怀疑为冥古不化,落伍的“恐龙”。
在经历《痛苦的裂变》事件巨大的心灵创伤之后,作者蒋青花了近3年时间,呕心沥血地完成了30余万字的《新媒体征战》。或许,它对于当前国内传媒业界最大的启示意义就在于,作者从国际到国内,援引了大量的事实、数据,无可辩驳地分析和论证了:即使在商品经济社会,即使是一家完全依靠广告收入,而并非政府的财政拨款才能生存的“新媒体”,它的“上帝”依然是自己的目标读者,而并非广告客户。即使在最“商品化”的美国,最“新潮”的IT业界,“新媒体”依然必须坚守社会良心,坚持传媒公信,这不仅是“新媒体”肩负的社会责任,也是“新媒体”根本的“生命线”。从这个角度看来,“拜金”不仅是令人不齿的“媚俗”,而且,也违反了“新媒体”的生存原则,从根本上违反了普遍的经济规律。
有人对“新媒体”的概念表示不解,蒋青在《新媒体征战》中对它进行了清楚的划分:“新媒体”的概念与IT无关,仅指以彻底媒体公司的方式,完全依据市场规律运作的媒体,而“准新媒体”指的是都市类、财经类、生活类、时尚类以及IT类等等,事实上必须依据市场收入才能生存,才能发展,然而,体制上依然未及彻底向“新媒体公司”转型的媒体。目前中国媒体市场上一多半的市场价值,皆系由该类媒体所创造。
按照这样的定义,目前在中国大陆,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是惟一的一家“新媒体”。因为它是迄今为止惟一一家受到国内主管部门认同、合法的媒体公司。《新媒体征战》正是将这个20年前便实现了合资经营,由国际传媒大亨“IT媒体之王”麦戈文担任副董事长,始终站在中国传媒改革最前沿的“新媒体”公司作为案例,论述了它的“新媒体”价值观。
近些年,随着国内市场改革的深化,盲目的媚金潮被当作“新思维”而风行,它助长了国内企业,尤其个别被捧为“旗帜”的所谓“排头兵”企业,总试图利用广告、利用金钱干预甚至控制舆论。一幕幕与之相关的活剧几乎每天都在我们的身边再三搬演。
愿我们的总编辑、社长不再因为广告而“跪下”!愿我们的记者不再因为触怒了某位有钱人而“失踪”!这也许便是《新媒体征战》的一种价值,也是我们为“新媒体”而战,为正确的“新媒体”价值观而战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www.17pr.com/html/30/t-36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