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价值秩序是制度创新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
2008-06-03 07:09社会价值秩序是制度创新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
田忠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对制度创新的呼声越来越高。就目前的理论研究倾向上看,一方,用仲大军先生的话说,就是“精英派”或者叫“官家派”主张,走贫富差距、贵贱差距的路子,并积极寻找理论根据,探索差距制度化的路子,有了不小收获,另一方,仲大军先生描述为平民派,则主张社会平权,平民大众和精英一样拥有对政治经济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并用制度予以保障。同样是要求制度创新,但却在同一条路上走向了两极,但在这两极中,做何选择?却成了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做出正确选择的难题。
其实,如果从社会和谐和政治经济长期良性发展的角度,做出新的选择并不难,但问题是,人们在做选择的时候,往往出于个人或某个利益群体利益的考虑,加之精英层与社会大众价值观念的矛盾冲突,导致价值判断的失误或错误的选择。有的“精英”认为,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是最不可取的,因为他们往往是平均主义的主张者,是不利于政治经济发展的阻碍力量。其实,在所谓的平均主义主张者的理念中,所谓的平均不过是他们对平等的表述,是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如,毛泽东的反修、防修,则是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描述一样,说法不同,但其意旨一样,这从毛泽东的老对手张国涛对毛泽东的解读中,可以看得出来。现在人们一提毛泽东就倍感头疼,表面上看这些人害怕“以阶级斗争为纲”“反修、防修”的悲剧重演,这方面的因素不能说没有,但更多的恐怕是害怕人民拥有政治经济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从而缩小了他们的利益空间,或者害怕人民群众群起反对他们在政治经济上的政治经济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笼断权。当然,维护个人或某个利益相关群体的利益霸权,这是人的本能反应。但不容置疑的是,这种本能反应,毕竟是人类的“初级阶段”,是人类缺少理性的表现。戒免这种初级反应,对于一个具有理性、有长远发展眼光的人来说,还是不难做到的,因为,从长远发展角度看,适度的放弃是为了更长远的获得。令人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看到的只是欲望的狂舞和毫无节制的掠夺,这种现象令人常常陷入深深的担忧。社会利益区间的合理,才有社会长久的安定、和谐与发展。
我们常常说普世价值。但什么是普世价值呢?有人说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就是普世价值,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因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念,是一种理想中的价值秩序。我之所以说是世界人民理想中的价值秩序,因为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使这种价值秩序变成现实。比如说,西方的民主国家,虽然人民拥有票选权,但在整个政治经济生活中,西方最广大的人民却失去了平等的、对政治经济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陷入资本民主的泥淖。西方的民主实践证明,资本民主解决的只是自由民主的开始,比如说票选,并通过票选打破利益集团长期合法化、霸权化,避免了社会经济利益矛盾或冲突导致的社会动荡,但并未解决人民在政治经济上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的问题。人民群众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才是自由民主的主体,也是自由民主社会化的过程,因此,离开这个过程,所谓平等的自由民主是不全面、不完善的。仲大军先生曾经指出,他们的身份既有学者更有官员和商人。他们太多地习惯于平民百姓对他们的顶礼膜拜,崇仰迷信,他们太习惯于在不平等中生存,在等级制中生存。张宏良先生也一次又一次的向权贵精英集团展了炮轰,而俞可平先生则用人民平等的民主理念,寻找着中国社会的未来之路。
但是,在探索中国人民未来的过程中,有人一再否定毛泽东的民主实践,借此否定人民群众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为什么这样说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应该从毛泽东的核心思想谈起。对官员而言,毛要求官员“为人民服务”,对社会强势集团而言,毛要求人民群众要造反,保持社会的动态平等。当然,要保持社会的动态平等,就需要人民群众拥有政治经济上的相对参与权、管理权,最终达到落实分享权的目的。要实现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就需要人民群众对“精英霸权权力”的剥夺,因为,精英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霸权权力。没有对精英霸权权力的剥夺,就没有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平等的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由此可知,在当时,人民群众支持毛泽东,并不是支持毛泽东这个人,而是通过支持毛泽东,实现人民群众自己的、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也由此可知,今天人们对待毛泽东的态度问题,其质还是个对等人民群众政治经济平等权的问题,而不是个社会混乱问题,因为,如果是个社会混乱问题,精英们就会把人民群众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制度化了,而不是剥夺人民群众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
我个人认为,人民群众追求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的价值观念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当然,普世价值问题,永远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资本民主对于资本阶层而言是普世价值,但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言,却并非利好的价值观念,因为,资本民主确保的是资本的民主权利,而人民群众在不违背资本民主的大原则下,资本阶层让度了一部分权利,票选,但政治经济的管理权却牢牢的掌握在资本阶层手里。由此可知,人民群众追求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和分享权的价值观念和他们思想中的价值秩序,是中国制度创新必须坚守的原则。放弃或背离这个原则,中国就会陷入灾难的深渊。
2008年6月3日星期二
社会价值秩序的层次与制度秩序的建构
一般而言,从价值上来说,人类生活中有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制度秩序。物质价值负责维护的是一种社会物质秩序,而精神价值则承担着维护社会关系的责任,而制度秩序则是对自由与责任的规制。由此可知,价值秩序有三个不同的层次,亦即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制度层次。在这三个不同的价值层次中,虽然有各自独立而又闭环的价值体系,但三者之间又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三元并列互动的价值系统。因为,精神层次的价值秩序统摄着物质层次的价值秩序,而制度秩序则为精神层次的价值秩序,也即自由与责任和物质层次的价值秩序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
由于社会结构的多层级的原因,社会不同层级的人们,就必然产生思想观点的多元甚或是矛盾冲突的。一般情况下,解决思想观点的多元形成矛盾冲突的方法,一是通过制度机制,强制人们共同遵循社会必须共同遵循的价值原则,亦即对自由与责任的规制。因为,任何一个社会,没有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与自由,社会就会失去创造的活力,但如果光有自由没规制,一个人或社会就会失去责任感,变成自由的狂欢。自由的狂欢对于强者来说是一场盛大的晏会,但对弱者来说,则是一场灾难。二是通过文化,也即通过建构精神价值秩序的方法,把多元思想统一到一个社会的价值目标共识上来。三是通过利益调节的方式,减少多元思想的矛盾冲突,使社会保持在动态稳定、又相互平等而又和平斗争的和谐状态。
当然,在社会行为中,我们也常常看到有人不遵守价值秩序的情况,而这就需要建构一个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制度规则,在自由与责任间寻找一个动态平衡的支撑点,如果有人冲破了这个道德准则和制度规则,轻微的需要社会共同谴责,严重的则需要制度约束。由此可知,有些法学专家声称“法律不讲道德”是对制度灵魂无知的表现。因为,如果法律或制度维护的不是社会道德,这样的法律制度必然会对社会道德和社会价值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
现在我们不妨撕破面皮回顾一下,我们在过去的制度创新中,我国建构的制度体系,就成了破坏社会道德和社会价值秩序的工具,因为,它为精英自由创造了无限的空间,而民众自由权和民主权利的丧失,则使精英的这种自由扩展至无限大。任何人自由权利的无限扩展,都意味着社会责任的丧失。在这场精英自由的狂欢中,毫无民权制约的精英自由,道德良知丧失和责任丧失,自由掠夺民众就成了我国社会的必然。也因为如此,我国付出的制度创新代价也是巨大的。从这个层次说,创新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思想和文化,其中包括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思想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我国的社会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我在一些文章中一再说,我国的思想文化和制度创新,不能离开我国的立国思想。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立国思想,都是这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是一个国家的社会价值秩序、道德秩序、自由民主平等秩序和制度秩序的形成基础。一旦破坏或者毁掉这个基础,一个国家就离灾难性的社会毁灭不远了。有人可能认为,我这不过是危言耸听,但是,我国历史和世界历史都一再证明,思想文化和制度创新的基础只能是每个国家的立国思想。因为,背离立国思想的思想文化和制度创新,那就意味着引发新的社会革命。
当然,有人也对我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因为,在质疑者看来,在我国的立国思想中,即没有自由思想,也没有民主思想。我则认为,恰恰相反,因为,“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就是最大的自由思想,而人民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管理政府、管理教育和军队的思想,显然就是最彻底的民主思想。有人可能认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就该尽快完成角色转换,也就是说,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角色转换。因此,革命就是很不必要的了。
但是,如果我们不是从狭隘的观点上看待革命二字,而是从人类的宏观历史上,特别是我国古文化的角度看待革命,我们就不难发现,所谓革命,是指某一事物走到生命的尽头,只有革除旧的,才会有新事物、新生命出现。若以此革命观看,人类的整个历史,就是一个不断革命、不断除旧布新的历史。当然,革命也就是除旧布新和“造反有理”,我个人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的至理名言。也当然,革命或造反有有序和无序之别,其本质意义就是使人类获取更大的自由,并在自由对自由的制约中(造反),获得自由和责任的动态制衡,形成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我猜想,这才是立国思想的本质意义。
我们并不否认,在我国社会对立国思想的实践过程中,曾经出现过问题,也给某些人带来过不必要的伤害,但是,这样的结果虽然与当时的领导者有关,但或许也是社会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错误,因为,那时的人们在实践立国思想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意识到价值观念的实践,也是需要价值逻辑,即价值程序的规范的,也就是说,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价值逻辑即价值程序,而制度就是对价值程序的规范,形成人们常说的制度机制。其实,人们常说的制度机制,并非是制度形成的社会机制,而是价值程序形成的程序机制。
所谓程序机制,就是社会中的每一个行使自由权和民主权时权利渠道和价值渠道。
我个人认为,在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快要到来之际,是该好好研究一下立国思想和我国未来的关系了,从立国思想中寻找到根本的价值观念,并在此基础上,重构我国的自由与民主的价值秩序,并以此构建我国的自由民主程序机制。有人认为,只有多党竞争制才能构建自由民主机制,但我认为相反,因为,我国只有以立国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亦即人民群众拥有对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以及结构动态均衡和谐的经济机制,才能在拥有价值目标共识的基础上,实现共和。反之,也就是和平的革命方式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之后,当社会矛盾由量变产生质变时,新一轮暴力革命或许是我国的必然。
也或许,历史将按照自己的逻辑,演绎我今天所写的、没人关注的文章观点。
田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