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E法律法规发展概况:
1984年,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提出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以促进高新技术发展,198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我国第一次引入风险投资制度。1986年,国家科委、财政部共同出资成立“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股份制的风险投资公司。199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强调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2000年,《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技术产业暂行规定》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为了发展高新技术,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地方规章。2002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促进风险资本投向中小企业。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标志我国风险投资机制进入完善阶段,2005年,配套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由十部委联合颁发。
以看到,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PE法规从无到有,逐渐完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国对于规范PE市场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改进速度也落后于国民经济增长的步伐,不能满足目前高速增长的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