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人物 企业 技术 IT业 TMT
科普: 自然 科学 科幻 宇宙 科学家
通信: 历史 技术 手机 词典 3G馆
索引: 分类 推荐 专题 热点 排行榜
互联网: 广告 营销 政务 游戏 google
新媒体: 社交 博客 学者 人物 传播学
新思想: 网站 新书 新知 新词 思想家
图书馆: 文化 商业 管理 经济 期刊
网络文化: 社会 红人 黑客 治理 亚文化
创业百科: VC 词典 指南 案例 创业史
前沿科技: 清洁 绿色 纳米 生物 环保
知识产权: 盗版 共享 学人 法规 著作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创建新词条
科技百科
  • 人气指数: 2750 次
  • 编辑次数: 1 次 历史版本
  • 更新时间: 2009-03-20
admin
admin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
信用紧缩
信用紧缩
国家主权信用评级
国家主权信用评级
证券信用评级
证券信用评级
政府信用体系
政府信用体系
征信
征信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
信用评估模型
信用评估模型
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
信用创造
信用创造
信用工具
信用工具
推荐词条
希拉里二度竞选
希拉里二度竞选
《互联网百科系列》
《互联网百科系列》
《黑客百科》
《黑客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舆情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网络治理百科》
《硅谷百科》
《硅谷百科》
2017年特斯拉
2017年特斯拉
MIT黑客全纪录
MIT黑客全纪录
桑达尔·皮查伊
桑达尔·皮查伊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阿里双十一成交额
最新词条

热门标签

微博侠 数字营销2011年度总结 政务微博元年 2011微博十大事件 美国十大创业孵化器 盘点美国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盘点导师型创业孵化器 TechStars 智能电视大战前夜 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 2011央视经济年度人物 Rhianna Pratchett 莱恩娜·普莱契 Zynga与Facebook关系 Zynga盈利危机 2010年手机社交游戏行业分析报告 游戏奖励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表现 主流手机游戏公司运营对比数据 创建游戏原型 正反馈现象 易用性设计增强游戏体验 易用性设计 《The Sims Social》社交亮 心理生理学与游戏 Kixeye Storm8 Storm8公司 女性玩家营销策略 休闲游戏的创新性 游戏运营的数据分析 社交游戏分析学常见术语 游戏运营数据解析 iPad风行美国校园 iPad终结传统教科书 游戏平衡性 成长类型及情感元素 鸿蒙国际 云骗钱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2011年政务微博报告》 方正产业图谱 方正改制考 通信企业属公益型国企 善用玩家作弊行为 手机游戏传播 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值 ARPU 游戏授权三面观 游戏设计所运用的化学原理 iOS应用人性化界面设计原则 硬核游戏 硬核社交游戏 生物测量法研究玩家 全球移动用户 用户研究三部曲 Tagged转型故事 Tagged Instagram火爆的3大原因 全球第四大社交网络Badoo Badoo 2011年最迅猛的20大创业公司 病毒式传播功能支持的游戏设计 病毒式传播功能 美国社交游戏虚拟商品收益 Flipboard改变阅读 盘点10大最难iPhone游戏 移动应用设计7大主流趋势 成功的设计文件十个要点 游戏设计文件 应用内置付费功能 内置付费功能 IAP功能 IAP IAP模式 游戏易用性测试 生理心理游戏评估 游戏化游戏 全美社交游戏规模 美国社交游戏市场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Facebook虚拟商品收益 Facebook全球广告营收 Facebook广告营收 失败游戏设计的数宗罪名 休闲游戏设计要点 玩游戏可提高认知能力 玩游戏与认知能力 全球游戏广告 独立开发者提高工作效率的100个要点 Facebook亚洲用户 免费游戏的10种创收模式 人类大脑可下载 2012年最值得期待的20位硅谷企业家 做空中概股的幕后黑手 做空中概股幕后黑手 苹果2013营收 Playfish社交游戏架构

完全赔偿原则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
所谓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的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看,由于违约当事人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当事人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合同法中所称的完全赔偿是指对受害人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全部损害。当然,合同法中所称的完全赔偿是指对受害人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同时此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目录

[显示全部]

特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完全赔偿原则特点
特点
由于损害赔偿旨在充分弥补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因此赔偿的范围主要取决于财产损失的后果,而不应取决于违约方主观过错的程度。完全赔偿为违约后的损害赔偿确定了一项重要原则,也为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确定了一个标准。从完全赔偿原则出发,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通过赔偿使受害人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或者恢复到合同如期履生的状态。损害赔偿不仅要包括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些都是完全赔偿原则的具体体现。中国法律也采纳了完全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也就是指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损失,但是不得超晕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见,完全赔偿原则是中国合同法中的重要规则。

界定编辑本段回目录

完全赔偿原则界定
界定
各国合同法律对违约损害赔偿往往采用完全赔偿原则。中国民事立法也采用了完全赔偿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中国采用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损失仅指财产损失。根据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直接损失为现存的损失,可以说“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如何掌握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收益。可得利益具有如下特点:

1、未来性。可得利益不是现实的利益,而是一种未来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经过合同违约方履行后才能获得的利益。

2、期待性。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合同当事人能够预见的损失。

3、可得利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尽管可得利益并非订立合同时就可实际享有的利益,但这种利益并不是臆想的,如果合同违约方不违约,是非违约方可以得到的利益。

限制编辑本段回目录

完全赔偿原则限制
限制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见,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的常见的形式,也是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补救方式。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合同法采用的是完全赔偿原则,即因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使受害人处于合同能适当履行情况下的状态。赔偿范围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二是合同如果能够适当履行受害人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即可得利益。但事实上,完全赔偿原则受到种种限制,具体案件中很难找到一件损失能够得到完全赔偿的。因为赔偿损失旨在弥补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而并不赔偿其从事一桩不成功的交易所蒙受的损失。如果不成功的交易所带来的损失也由违约方承担,那么违约方实际上就充当了非违约方的保险人的角色,那就将全部风险转移给了违约方。显然,这对违约方是极不公平的。因此,违约完全赔偿原则应当受到限制。
目前,中国的违约完全赔偿原则受到的限制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当事人约定的限制
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具有预定赔偿性质的违约金,适用时,在一方违反合同时,不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情况如何,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约定或规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方不再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法贯彻合同自由原则,尽可能地取消法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只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尽管根据该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调整,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但立法的本意是原则上约定多少就赔偿多少,并不是说当事人可以随意调整,只有实际损失与约定违约金的差距达到显失公平的程度才可以调整。再者,还可能要增加诉讼成本支出。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慎重考虑将来的情况,来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否则,损失的完全赔偿就可能受到限制。

另外,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受到限制。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未来所谓责任的条款。当免责条款生效时,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就难以实现。

条款编辑本段回目录

完全赔偿原则条款
条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 
第七十四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相关词条编辑本段回目录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完全赔偿原则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对词条发表评论

评论长度最大为2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