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丝·卡鲁索(Denise Caruso),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
丹尼丝·卡鲁索,她坚毅捍卫网络空间诸位用户的权益, 遇事直言不讳,而且能充分表达她所坚持的立场。
经营“聚光灯”(Spotlight),一个针对互动式媒体产业高级主管所举 办的年度研讨会。她也是 EFF(电子前线基金会)的荣誉董事,并在《纽约 时报》撰写“数字商业”(Digital Commerce)专栏。“网络空间第一修正 案”的提倡人之一,也是最先重视科技、商业与文化相互关系的记者之一, 经常在研讨会和产业活动中发表演讲。
1994 年,成立信息服务公司 “科技与媒体” ( Technology & MediaGroup),属“星期五控股公司”(Friday Holodings)旗下成员。曾任《数字媒体》(Digital Media)杂志的创刊编辑。之前曾为多家报 纸杂志写稿。
Denise Caruso (born 1956) is a veteran American journalist and analyst with more than 15 years experience observing and chronicling the industries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interactive media. In the book The Digerati [1], Caruso is listed as “The Idealist.”
She co-founded the non-profit Hybrid Vigor Institute in 2000 to study and practice collaboration in the service of new solutions for complex social and scientific problems.
Caruso is the author of Intervention: Confronting the Real Risks of Genetic Engineering and Life on a Biotech Planet, which won a silver medal at the 2007 Independent Publishers Book Awards for science writing. [2] She also writes the "Re:framing" column for the Sunday Business section of 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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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与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见面,是我生命里相当沮丧的 回忆(那是 1984 年,我还在为《信息世界》写稿)。他一头栽进数字天地里, 我们聊到社会问题,贫富差距现象。我说:“嗯,听来很棒,是很强的工具。 可是你如何把它送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上?”他答:“这就像演化过程,物竞 天择,适者生存。有人能脱颖而出,有人不能。”着实令人惊讶,利里平常 那么有见地的人,谈起这个话题却冷酷无比。
不幸的是,我隐隐觉得他是对的。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人停下脚步。不见任何人拉那些非白人男性一把,提供他们赚钱之道。这是天大的错误,笨蛋 才认为这不会带来一场革命。我迫切希望美国和世界各国政府,均让图书馆 具备优良科技和自由开放的因特网络,成为数字化的学习场所。我们必须协 助大家学会使用科技,提供他们免费的学习环境和最新的学习工具。如果我 们不伸出援助之手,后果不堪设想。
人际沟通是大家都愿意参与的活动。大家都愿意与其他人建立关系,不在眼前亦无妨。如果网络能使我与别人的联系日渐密切,我指的是我愈来愈 觉得他们“近在咫尺”,那么网络将是一项商业契机。
我一直觉得,为有线系统和电话公司设计的“杀手级应用软件”(killer app),真是又便宜又棒的手法。大家总会打电话给妈妈,借助软件的功能让 妈妈看见他们身影,或让祖母瞧一瞧,或向孩子炫耀一番。一旦我们争取到 较大的带宽,让通话双方能够借电话或无线电看见更多影像,那将是大事一 桩。
我们今日所以为的内容,只是我们沟通能力的加工产品。 内容是程序语言设计师的词汇。互动式媒体的技术刚出现时,程序设计 师眼中的内容,是屏幕上出现的东西,只不过能让人与其他东西联结罢了。
可是,就像多媒体这个词一样,内容这个词其实不代表什么。一份内容可以 指互动式媒介,也可以单指从电脑上取得的数字信息。如果那份信息是数字 式的新闻或小说,阅读时仍必须像读书面的新闻和小说一样。如果是一段数字格式的电影,则它仍是一段电影片。我们应该根据数据本来是什么,就称 它是什么。
科技世界里造成流行、带动趋势的东西,大部分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获得 的方法,以及有市场潜力的新鲜玩意儿。光盘是最典型的例子。光盘的表现 其实并不令人满意:光盘慢,易破裂,而光盘产品简直愚蠢无比。可是大家 认定光盘是下一件发展大事,只因为销售数字庞大,因为研究市场人士如此 认定。但是研究市场的人没有说,销售数字中包含了电脑卖出时所附的光盘, 这不算销售。销售是指你从椅子上站起来,上车,进一家商店,然后说:“我 要那个。”这才算买了东西。
有相当多的人转向电脑寻找休闲娱乐。但若以为大家在电脑上找好莱坞 式的娱乐,那就错了。好莱坞已经向电脑进军,事实上,各媒体公司都往新 媒体发展了。他们把旧经验应用在网络上,而大多数旧经验既不实用又无聊、 缺乏想像力。认真动脑筋思考关于新媒体的课题的人屈指可数。说来遗憾, 良机若此,居然大家不善加掌握,不肯尝试新作法,实验大胆的概念。
换个角度来看,我也乐见他们想像力枯竭。因为,如此一来,电影制片 公司、电话公司和有线电视公司等,转而看好因特网络的前景及潜力,便会 在传播事业的基础架构上投入大笔资金。结果他们将会损失惨重,而不少公 司将撤资——一旦这样,我们就有了全新的基本架构,而后艺术工作者会加 以运用。我估计,还需 10 年才会发生。这一切重复绝对是必须的——失败, 又失败,再失败。这个过程无可避免。
网络上的广告形态将要历经一番大检查,因为研究将会显示出大家对网络的需求。然后,网络上的广告渐渐能瞄准对象群,收到效果,不再被当成 网络出版人的既定商业模式。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一方面 保护隐私,同时又能满足自己身为消费者的需求。
女性在网络上相当活跃。我认识几位女士在网络上发展事业;网络让她们获得权力和自由。日后,借网络争取权力的女性将愈来愈多。此外,随着 各种领域的人把网络做为从事商业的工具,网络的面貌势必改变。
你如何观看网络上的广告?看电视时,你会为了节目而看广告。读杂志时,广告就在文章旁边,在视线范围里,想不看都不行。电视节目和电视广 告合作无间的关系在网络上见不到——每当我们在网络上用鼠标点取了一则 广告,也就得到了一次新经验,或可说是一项新的编辑内容。这时候,我们 不再惦记着前一页面。既然如此,我便想要知道,网络上的编辑工作和广告 将如何保持联系,又为何要保持这种联系。
厂商赞助(sponsorship)的模式在网络上有其意义,只不过你必须让赞 助商觉得,他们钱花得有价值。而网络上的赞助制一定得和广播电视的赞助 制有明显区别,因为网络很有力的一点,是它可以提供消费者特定的信息, 从而培养个人关系。
那些说他们在网络上赚了钱的人,所赚的钱来自广告主,而非消费者。 一旦广告主发现无甚收获,他们所赚的钱将逐渐减少。这情况现在已出现。 广告金额短缺,所有媒体皆然。广告主希望找机会与顾客建立新关系,而不 只是再打一次自己的品牌——除非只需花小钱,但在网络上作广告很贵,如 果不能建立新的顾客关系,其实不值得花钱。对于以大众市场为销售对象的 厂商来说,10 年前花 100 万美元作广告所能收到的效果,今日花同样钱所得 的效力已无法与昔日相比。以前对象是三家主要电视公司外加 CNN;现在有50~100 家地区性的频道。信息和娱乐的来源迅速增加,增加,再增加。大 家都说,广告业会为新媒体投入资金,我看这也不过又是业界打的官腔。80 年代,大家不都说,最早接受电脑的人,会买市面出现的任何一种新型消费 产品?可是,最早接受的人和其他人一样,钱只有那么多,购买个人式数字 用具,如电视游戏机、住址笺条打印机(address-labelPrinter)的预算有 限。现行的(网络)广告,形态实在太有限。
如果我有机会和媒体业的巨子们说话,我会劝他们别再往网络投资,而 转向采用新技术发展他们的产品,并在满足顾客的需求上投资。我衷心相信, 成功的互动式媒体,将会出自新一代艺术工作者的努力。媒体业巨子们如果 以为,只要把资金往互动式媒体产业里丢就能赚钱,那么容我不客气地说一 句,他们是白搭了。我会请他们自问,究竟想达到什么目的。网络科技最根 本的作用,是它打破了现行的传播基础结构;想想,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网 络上设立网站,也可以立即向百万人出版他的东西。网络这种传送的环境不 需要大型传播媒体的基础设施。如果那些巨子们对此掉以轻心,新科技可以 击垮他们。
我对由此衍生的“虚拟现实社区”的概念颇有共鸣,只不过“虚拟现实 社区”一词被用得太滥了。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知不觉地进出许多“虚拟现实 社区”。若说进去是为了获得“更高层次的心灵境界”,我其实自己就可以 体会,置身忘我境界为何意识,毋须靠电子式传播来达到。但是,当我在网 络上得到那种意识,当我在某网站上读到一首别人的诗,或是我看到某女士 小时候的照片与今日小照并排,我便平静下来。这正是我认为网络振奋人心 的地方:这些网络空间的符号(cyberglyphs)、网络众生留下的物件向人诉 说着:“嘿,看这里,我是这样一个人。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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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论者/斯图尔特·艾尔索普
《信息世界》杂志的“人物专栏”由卡鲁索执笔。她不喜欢写自己不赞同的东西。她是一位理想主义者。 牛虻/约翰·德沃夏克 丹尼丝是好莱坞的记者,她精力充沛。
先知/大卫·邦内尔
对于自己所相信的事物,她的确充满热情,这是她的优点也是缺点。当她动笔叙述她所相信的课题时,她的文字非常有说服力;但当偏见左右了她 对科技的看法时,她就不那么有说服力了。希望她不要花太多力气在最基本 的螺丝一般的技术事物上。多讨论议题,因为这才是她使得上力的地方。
标准市民/霍华德·莱茵戈德
丹尼丝有柔性的内心,强硬善战的外在,以及诙谐的幽默感,而三者成 为绝佳组合。她看来触角广泛。
作家/约翰·马尔科夫
她初踏入电脑产业时,毫无背景知识。靠着读书、研究、参加活动、结 识业界人士,她逐渐有模有样。这女人耳目灵通,人脉广布,有办法挖出小 道消息,而且总是知道秘室丑闻的发生经过。
法官大人/大卫·约翰逊
丹尼丝坚毅捍卫网络空间诸用户的权益,遇事直言不讳,而且能充分表 达她所坚持的立场。
制作人/理查德·沃尔曼 她经过艰辛奋斗后,才赢得今日业界全面性的尊敬。 模式识别高手/埃瑟·戴森 丹尼丝是我认识的头脑最清晰的人之一,她对产业动态和人类心理动机都能清楚了解。但对于不若她一般高尚的人,她是很有话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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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不必让他们(本书中访问的人)挑选头衔。德沃夏克不是‘坏 脾气的人’才怪;莱昂西斯不是‘推销员’才怪;戴森不是‘博学之士’才 怪。拜托!如果我要换我的头衔,我会用‘实用论者’,因为实事求是才是 长久之道。如果更多人从一开始就做对,现在我们数字世界里大多数的麻烦 就减少了。”
把“才怪”换成恰当的感叹词,你刚才读到的,大约便是理想主义者丹 尼丝·卡鲁索典型的电子信函。
她认识每一个人,她可以靠电话找到任何她想找的人。如果你参加某项业界的研讨会,看见她一袭“花俏的”黑色套装,你就来对了。她在《纽约 时报》的“数字商业”专栏中下笔毫不留情,问题决不拐弯抹角。她逼人诚 实面对事物。有人说她很强悍,但理性的人知道,她很公平。她直指问题的 原因。
卡鲁索多年来评析并观察电脑业界和新兴互动式媒体业的发展,1995 年3 月起在《纽约时报》上辟专栏。她同时为“信息世界出版公司”出力,担 任该公司“聚光灯”研讨会的执行制作。
1994 年,前《华尔街日报》执行编辑,现任时代华纳集团总编辑伯尔斯汀(Norman Pearlstine),聘请卡鲁索来着手推动“科技与媒体集团”,这 是一家提供信息服务的公司,隶属于伯尔斯汀的媒体公司“星期五控股公司” 旗下。进入“科技与媒体”之前,她是《数字媒体》月刊创刊时代的编辑。
《数字媒体》是一份流通于业界的刊物,在卡鲁索带领之下,成为公认的带动新兴媒体工业发展的刊物。
再往前推 5 年,1990 年,《数字媒体》创刊前,卡鲁索为《旧金山检查 报》的周日商业版写专栏。当时她就以先见之明倡议网络空间应受宪法第一 修正案的保护。她也是第一批专门报导科技如何影响商业和文化的记者。
此外,她为《华尔街日报》,以及《连线》、《Utne Reader 》等刊物 写文章,讨论与科技有关的事物。她并且接下若干市场性刊物的编辑任务: 包括《电子》、《信息世界》等,她同时担任这两份刊物驻西海岸的特派员, 采访硅谷的动态。
现在,她经营“聚光灯”年度研讨会。“聚光灯”是很有意思的研讨会, 第一,它只谈“互动式”媒体——用她的话来说,那可怕的 C 开头的字(Content),而不谈科技、平台技术、PC 或游戏机。此研讨会纯谈论艺术、 商业,以及足以让互动式媒体形成一个产业的软件工具。虽然她亲自挑选会 场上展示用的硬件,关于硬件的讨论却不在讨论会场上出现,她认为那些并 非会议主旨。
“聚光灯”是第一个以高级主管为对象,专门讨论互动式媒体业的研讨 会。卡鲁索说她想“集结一群具有代表性,可能开创新局面的人,让他们互 相认识。把艺术家、创意工作者介绍给裁决计划和开支票付钱的人”。研讨 会上,她让与会者脱离磨人的日常工作,思考如何让产业精进。她说:“在 一个这么新的行业里,绝对要深水才行得了大船。越多好手加入,参与制造 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产业就越有可能成功。”
以卡鲁索的标准而言,去年“聚光灯”首度登场的表现堪称成功:一场 高层次的会谈,中场休息和用餐时间的讨论声量高得吓人。她的要求是:“真 实的,面对面的。买一杯饮料,展开有意义的谈话。大家这样便很开心,而 这恰恰也是形成群体的方法。尽管互动式媒体业正处于剧烈动荡中,我正努 力在这个行业中组成一个团体,其实这就是我现在所看到的网络和互动式媒 体。热风频起,而当风暴过去,事态平定,留下的残骸恐怕不甚雅观。”
“我不用内容这个词,”她说,“这词有侮辱的味道。艺术家创作艺术、 作家写下想法,然而这会不断被大家使用,因为媒体已经是一个巨型的商业 化企业了。所有东西都会变成商品,艺术如此,创意点子亦如此。”
她希望她的专栏能让大家明白,互动式媒体和科技业有太多的宣传伎 俩。她说:“许多手法只不过是有样学样,跟着微软、TCI 和大公司走罢了。 必须有人提供足以让大众认清事实的信息,但是关于科技方面很难做到,因 为科技太不容易理解。”
她说她的职责是指出不合逻辑之处。1994 年,当大家张嘴就是“互动式电视”时,《数字媒体》上登了一篇文章写道:“抱歉,你到底晓不晓得, 制造出你口中说的那些可以让互动电视系统动起来的软件,要多久?对不 起!你指望有线电视公司安装所有这些复杂的技术,然后提供给订户使用? 那些不管顾客不满意的程度多高,所提供的服务只是接上一条笨电缆,然后 单向式地把节目送进电视机的公司?我可不奢望。再说,如果我们谈的互动 电视内容是在家里购物,以及互动式的“幸运之轮”(美国一个猜奖节目), 谁理你?”
“提出这些问题又不必拥有太空科学的学位,全是经逻辑推理就可得的。很可惜,许多人一听说大媒体与有线电视公司签了上亿数字的约——天 知道究竟有没有签约——就鸡飞狗跳,也不仔细想一想,问一问。跑商业新 闻的记者,只需要写出他说或某人说那类的报道就能交差,所以不用脑子思 考也不发问,到底这些合作是真是假。活动本身、技术、潜在市场等等,都是问题嘛。”
“这其实是业界内部一桩低级的秘密——硅谷里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大家所读到的报道全是屁话。真正晓得实情的人每天花好多时间瞪大眼珠子叫,拜托,饶了我吧。所以,我猜我很多时候只不过是指出我认为显而易见 的事物。”
“我希望我能引起业界人士三思,以免重蹈前人覆辙。也希望能帮助他 们向长远看。但很难。这行的人以赚了多少钱而自夸,不管那些钱有何作用。” 商业活动在网络上逐渐重要起来。她说:“明显地,网络上将出现与钱 有关的交易,也将因而带动产业。不过,除非我们也能对网络商业的社会和 文化意义有所认识,让一般人坦然面对文化转型,接受一个以数字形式传送 信息的文化并能提出看法,否则究竟能否在网络上卖出产品,仍未有定论。” 卡鲁索大学主修英美文学,1984 年到《信息世界》工作,开始撰写有关数字世界的文章。她与人讨论科技事务,直捣问题核心的功力有口皆碑。她 总是提出该问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它?它真的有用吗?现在就派得上用 场?将来它能做什么?有人思考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