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日战争后国民政府为控制粮源与收缩通货,决定田赋由货币折征实物,同时以粮食库券或在田赋单上注明征借数的办法,强制收购和强借粮棉。抗战爆发后,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各省田赋加征赶不上粮价上涨速度,山西﹑福建两省率先于1939年和1940年将田赋改按战前粮价折征实物。其它有些省份也将田赋按抗战前一年的粮价折成粮额,再按开征时粮价折收法币。1940年7月,国民政府以保障军民粮食为由,规定各省田赋酌征实物。1941年6月,国民政府决定自该年下半年起各省田[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