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虚拟世界的大众消费时代 2008年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法[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