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特惠关税 正文 一国对来自有特殊关系国家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关税制度。又称关税特惠。 特惠关税最早始于宗主国与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贸易交往中,宗主国迫使殖民地附属国对其输出的商品按低税率征收关税,即片面的特惠关税。后来由于殖民地附属国的斗争,特惠关税表现为宗主国与殖民地附属国相互之间提供的关税优惠待遇,即相互特惠关税。 最典型的特惠关税是1932年在加拿大渥太华签订的英帝国特惠制。规定英国对附属国输入的商品给予免税或减税优待,并以高额关税限制从附属国以外输入农产品;附属国对[阅读全文]
摘要: 概述 特惠关税区又称优惠贸易安排,是指在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让的优惠待遇。 特点 特惠关税区的税率比最惠国税率还低,但成员国之间仍有一定程度的关税存在,它是发展程度低、最松散也最易行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形式。特惠关税区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如“美加汽车产品协定”、“非洲木材组织”等就属这类经济一体化。特惠关税区是经济一体化的最低形式,以致许多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不以此为初始形式,而是一开始就从“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开始。[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