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是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人民团体、各市以及各方面消费者代表组成,是具有社会公益性事业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广大消费者的组织。编辑本段成立时间 1986年12月20日编辑本段职能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