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法学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有些时候符合上述条件但不按连续犯来处理而是采用数罪并罚,如故意伤害。对于连续犯,刑法草案第22稿第73条规定:“连续几个行为犯一个罪名的,按照一个罪论处;但是可以从重处罚。”后来该条规定被删除,其理由为:“何谓‘连续行为’,认识上不太一致,法律上规定了,容易引起争论,不如由学理上去解释,更灵活些。”现行刑法中未明确规定连续犯。但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