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2年11月25日 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红光案审结 股民获赔偿
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28日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对于托管人管理、投资额度管理、账户管理、汇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的人民币,不得高于等值8亿美元的人民币。规定将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1月25日 佳木斯证券被撤销
中国证监会11月25日刊登公告鉴于佳木斯市证券严重违规经营,证监会决定自2003[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