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和繁荣我国电子出版物出版事业,加强对电子出版物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 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 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媒体形态包 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 (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