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诚信原则在私法领域尤其是在民法债权理论中被视为“帝王条款”、“最高行为准则”,其基本语意是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当讲究信用,严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否则将获得不利的法律评价。中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信原则 历史渊源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出现了“诚信”一词。《商君书?靳书》把诚信与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并称为“六虱”[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