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博登海默埃德加?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并成为“统一法学”代表人物。英文名EdgarBodenheimer主要论著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PhilosophyandMethodOftheLaw)《论正义》(TreatiseO[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