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案曾以“全国最大手机贩黄案”之名见诸报端,而今民间称之为“北京艳照门”。2007年5月,北京一家手机增值服务公司的数名员工,涉嫌利用手机网页传播黄色信息被警方带走。随后的调查发现,此前4个月内,该公司用以传播的28张艳照,统计点击量为25.3万次。2008年2月,北京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该公司4人共同犯有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提出“被点击数达25万以上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相关司法解释。 案情回放北京艳照门该案的背景是有关部门针对移动信息增值服务提供商(SP)的集中清理[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