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4次署务会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石宗源二OO五年一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报社开展新闻业务的需要,维护记者站的工作和管理秩序,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社记者站,是指报社根据新闻采访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活动的派出机构。报社记者站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三条报社记者站依照本办法设立[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