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亦称疆界,指政权管制范围的地理分界线。国家之间的边界可通过条约作书面上的规定,或以界标作实地规定。通常国家、政治实体之间的边界地区有军队驻防。
设有边防检查的边界地区称为口岸,在主要通商的口岸设有海关、出入境管理及检疫设施,也就是CIQ。
一般而言,人口和货物均不能完全自由地穿越边界。人口需要护照、签证等文件以获得在特定的边界进出有关国家的权利。运输货物越过边界时亦可能需要缴纳关税。人口在未经授权下穿越边界称为偷渡;货物在未经授权下穿越边界称为走私。但也有例外,例如:欧洲的神根公约,和爱尔兰共和国及英国的北爱尔兰之间的边界;但实际上,人口和货物穿越上述两者边界时,以经获得默许通过边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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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的分类编辑本段回目录
传统习惯边界指边界两边的国家自古以来对领土的占有管理而形成的边界。边界不确定容易产生争端,因此各国通常都缔结边界条约划定彼此的边界。然而,即使已有边界条约,也还可能发生边界争端,如1959年 荷兰和比利时之间关于边境土地的争端,1962年 柬埔寨和泰国之间关于柏威夏寺庙(一称隆端古寺)的争端。边界问题有时还引起边界武装冲突,所以是国际法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 天然边界和人为边界
天然边界为利用天然地形形成的分界线,如山脉、河流等。人为边界不问地形,或者以经纬度分,称为天文边界;或者以两个定点之间的直线分,称为几何边界;或者依当事国双方任意选择的线为分界线。在这一意义上,“天然边界”也是由人确定的。那种认为某种天然地理特征就必然构成国家边界的“天然边界论”,是没有根据的。有的国家借口在自己领土以外的地方有某种天然地理特征(如山脉、河流、海岸),要求把领土扩张到这个“天然边界”上去。它们所谓“天然边界”是一种扩张主义的政治概念,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天然边界”。
划界办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分界线应该和国家正式边界相区别,如印度和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地区的分界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韩国之间的分界线,过去越南北方和越南南方之间的临时军事分界线。此种分界线具有临时性质,或者为以后建立的永久边界线所代替,或者由于国家的两部分地区恢复统一组成一个国家而取消。
解决边界争端和解决其他国际争端一样,应该用和平的方法。如果双方争端涉及的是未经划定的边界,或争执的地区较大,通常是由双方直接谈判解决。中国一向主张边界问题由双方谈判解决,在中国和印度的边界争端中还主张,如一时无法解决,就暂在双方实际控制线内保持现状,等将来在适当时候再谈判解决。如果争端所涉及的只是小块不重要的地段,当事国的关系又比较友好,就有可能用仲裁或司法解决(见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的方法予以解决。关于边界争端的国际仲裁或司法案例大多属于这种情况。通过争议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边界条约,是和平解决边界争端最合理、有效的方法。
中国的边界编辑本段回目录
边界与边境、国界与国境的区别编辑本段回目录
边界:仅指地理分界线,可以指一个政权范围内的行政分区分界线,也可以指国界。
国界: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地理分界线。
边境:指临近边界的区域范围;
国境:指临近国界的区域范围,这类地区汉语也通常称为“边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