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其前身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5月,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所警察学校。经过几代人的执着追求和不懈奋斗,学校三迁校址,十易其名,历经沧桑,逐步发展起来。198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5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的原则,坚持主动服从警务实践需要的指导思想,坚持实战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警察为主要任务。
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学院被誉为齐鲁警官的摇篮,是山东省公安学术研究的重要科研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540多人,拥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本、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专任教师队伍。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宽口径本科专业。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还开设多个专科专业,建有警用武器、痕检、文检、法医、刑事化验、刑事音像、现场勘查、防爆排爆、测谎等33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30万元。建有2个独立的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专网”联通,建有标准体育场(2个)、体育馆、擒拿格斗训练馆、射击馆、泅渡场、障碍训练场、汽车驾驶训练场、警体综合训练场等教学训练设施。拥有2个图书馆,总面积14400平方米,馆藏图书65.3万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定期出版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并接待了多国警察机关或警察院校的访问。此外,还与香港、澳门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
校名更替编辑本段回目录
山东警官学校(1946.5-1948.9)
华东警官学校(1948.9-1949.6)
山东省警察干部学校(1949.6-1950.4)
山东省公安干部学校(1950.4-1955.7)
山东省公安学校(1955.7-1958.12)
山东省政法学院(1958.12-1961.10)
山东省公安学校(1961.10-1980.8)
(1968.4-1976.4 文革期间停办)
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
山东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8-1983.11)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1983.11-2004.5)
山东警察学院(2004.5至今)
专业介绍编辑本段回目录
侦查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治安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涉外警务、安全保卫、交通管理以及在边防、消防、警卫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治安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保卫学、事故对策学、安全技术防范等。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部门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医学、刑事化验、侦查学、现场勘验等。
侦查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等应用人才。本专业学制3年,文理兼收。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43门,其中,必修课28门,选修、讲座课15门。
学习期间,学生应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献身的精神;具备较好的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的基础,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专毕业生应具备的计算机、外语水平;熟悉国家的刑事法律、法规,熟练运用侦查对策和技能方法。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掌握警体基本技能,适应公安实战需要。
治安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等应用人才。本专业学制3年,文理兼收。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39门,其中,必修课27门,选修、讲座课12门。治安管理专业下设交通管理专门化方向。
学习期间,学生应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纪律作风素质;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专毕业生应具备的计算机、外语水平。具有较强的治安管理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掌握警体基本技能,适应公安实战需要。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等专业人才。本专业学制3年,均为理科。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38门,其中必修课27门,选修、讲座课11门。
学习期间,学生应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纪律作风素质;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刑事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较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专毕业生应具备的计算机、外语水平。具有较强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掌握警体基本技能,适应公安实战需要。
机构设置编辑本段回目录
党政管理机构:
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科研处
财务装备处
后勤管理处
人事处
组织宣传处
保卫处
离退休干部处
教学机构:
侦查系
治安系
刑事科学技术系
专业基础教研部
公共基础教研部
法律教研部
政治理论教研部
实战技能教研部
干部培训部
科研机构:
公共安全研究所
教学辅助机构:
图书馆
实验中心
现代教育中心
警察特技训练中心
直属机构:
学报编辑部
党群机构:
监察室
审计室
工会
其它机构:
东校区管理委员会
基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