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96年12月,现更名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
下属机构编辑本段回目录
消费者协会 |
编辑本段特色工作
近几年来,热水袋破裂致人伤害事件不断发生,投诉量也在不断上升。2004年,开发区消协接到热水袋质量投诉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2005年,接投诉4起,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2006年,投诉6起,经济损失近5万元。且从历年投诉资料看,使用热水袋的消费者均为弱势群体,有人甚至就等着投诉赔偿的钱治疗。因开发区施桥镇热水袋厂家较集中,生产量约占全国总生产量的50%以上。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今年6月,开发区消协出台了《热水袋生产企业送样备案制度》,要求各生产单位将今年内生产的各型号热水袋送样封存备案,并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缩短调解时间,及时确认生产厂家,有利于消费纠纷解决,让消费者及时得到赔偿,及时治疗,减轻消费者痛苦。
典型案例编辑本段回目录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 |
2007年2月12日,南京消费者戴震萍的女儿被热水袋烫伤,由于戴震萍夫妻双双下岗,家庭经济困难,又不敢到大医院治疗,只得自己买点药膏治疗。整个春节也没过好。
春节过后,戴震萍决定找生产厂家索赔。她翻出热水袋外包装,电话联系到施桥镇厂家,反映热水袋破裂烫伤人的情况,并将购药票据、烫伤照片等邮寄给厂家。厂方起初拖延推诿,戴又打电话话据理力争,厂家才勉强同意赔偿1000元。戴震萍认为女儿承受了这么大痛苦,而这点赔偿实在弥补不了损失。3月11日,戴震萍向扬州12315中心举报。投诉被转至开发区工商局施桥工商所。
最终,投诉得以圆满解决,戴震萍获赔3000元。3月13日,戴震萍赶到扬州,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