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山 |
叶青山(1905—1987)福建省长汀县人。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第二纵队卫生队医生,队长,队长兼政治委员,红四军野战医院卫生主任,第二师卫生部卫生主任,师卫生部部长,红一军团兵站医院院长,野战医院院长,后方医院院长,军团卫生部副部长,部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军医处处长,晋察冀军区卫生部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张家口市附属医院副院长,晋察冀野战军卫生部政治委员,华北军区卫生部副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北军区卫生部部长,中央卫生部部长助理兼保健局局长,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加共产党。曾任第四军卫生队队长、野战医院医务主任,第一军团野战医院院长、卫生部副部长。
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和长征。
1937年后,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军医处处长、晋察冀军区卫生部部长。曾与白求恩一起创建晋察冀军区模范医院。
1944年毕业于延安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班。后任晋察冀野战军卫生部政委。
1948年后,历任华北军区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卫生部部长,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是中共七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