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编辑本段回目录
1999年9月欧莱雅集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了“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 该计划作为当今世界唯一一项在全球范围内奖励和资助从事生命科学领域和基础科学领域研究的女性科学家的奖项,包括“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莱雅世界青年女科学家奖学金”两部分,每年评选一次,均由来自各国的专家组成的国际评审团进行评选,并由该奖项所在领域的专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担任评审团主席。在每年2月底、3月初于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的颁奖仪式上,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汇聚一堂,交流最新的科研信息,共同分享身为科技工作者的骄傲。
自开创以来经过5年的不断提升,至今共有来自45个国家的71名女科学家获得了这一计划的奖励,其权威性在学术界享有公认的声誉,其中“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也因而被称为“女性诺贝尔科学奖”。2002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65届执行局会议确认这种合作形式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并正式批准《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女科学家奖章程》。
同时,由于欧莱雅集团的业务范围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在欧美的发达国家,还是在亚洲、非洲等地的第三世界国家,本土的欧莱雅分公司或办事处都有能力在当地推广“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从而使“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一项国际性活动。在其中许多地方,如波兰、意大利、德国等,当地的欧莱雅分公司或办事处还以“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为核心,组织了许多活动,提升科学女性的地位。在中国,每年都有科学家积极参与“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的评选,并以其领先的研究成果获得荣誉。
鉴于“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及其影响和声势的日渐加大,联合国教科文总部及欧莱雅集团积极倡导该计划在各个国家的发展和延伸, 从而更大范围的激励女性从事科学事业。因此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共同支持下,“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正式创立, 作为“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在中国的衍生和发展。
合作方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雅(中国)合作创立,旨在表彰奖励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女性青年科学家,激励她们继续从事科学事业,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
欧莱雅希望秉承“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国际计划的精神,在各主办单位的协助下,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创办为在中国科研界最具有影响力的女性奖项,奖励科学女性,并鼓舞更多的年轻女性献身科学,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评选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一期计划为期五年, 从2004年至2008年。“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共评选出4位获奖者,其中包括一名“西部特别贡献奖”,奖金分别为每人人民币10万元整。第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颁奖将于2004年9月举行。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面向全国,第一年先用于奖励生命科学领域的青年科学女性,以后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奖励领域。该奖项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研究员职称。
组织结构编辑本段回目录
组委会: 组委会负责决定“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组委会主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韦钰。
组委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洪天慧,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程东红,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田小刚和欧莱雅中国总裁盖保罗先生。
组委会委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部长王乃坤,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王守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媛、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韩湘景,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刘疆及欧莱雅中国公关部总监兰珍珍。
秘书处: 负责执行组委会有关决定,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以及合作各方的联络与沟通。
秘书处由欧莱雅中国公关部总监兰珍珍兼任秘书长,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专家联络处副处长解欣, 中国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沈荣, 全国妇联宣传部白荷,中国妇女杂志社策划中心主任吴宝丽及欧莱雅中国公关部经理杨晴红组成秘书处。
评委会:负责“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审工作,保证奖项评选的公正、公平与权威。
评委会名誉主任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韦钰担任。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将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共同推荐并确认评委会名单, 组成年度评委会。
第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4年9月21日,首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揭晓,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雅中国共同宣布,经过评委会的无记名投票和组委会审慎讨论,首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最终有4名候选人入选。
这4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得主分别是: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院长杨劼博士、广东省中医院呼吸科主任林琳、中科院上海生科院药物研究所研究院龙亚秋和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侯亚梅,其中内蒙古大学杨劼博士荣膺“西部特别贡献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中国科协副主席韦钰、中科院副院长李静海、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程东红、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田小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荣誉大使、欧莱雅集团总裁夫人克里斯蒂娜?欧文中和欧莱雅集团副总裁杜泽梅出席了颁奖仪式并亲自为获奖者颁奖。
作为中国第一个针对青年女科学家进行评选表彰的奖项,“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雅中国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女性青年科学家,激励她们继续从事科学事业,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该奖项面向全国,每年评选一次,每次选出4位获奖者,其中包括一名“西部特别贡献奖”,奖金为每人人民币10万元整。第一期计划为期五年,从2004年至2008年,第一年先用于奖励生命科学领域的青年科学女性,以后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领域。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委会主任委员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韦钰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程东红、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田小刚以及欧莱雅中国总裁盖保罗先生担任。评审委员会荣誉主任由韦钰担任,首届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院长裴钢担任,评委会由6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组成。
颁奖仪式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来自科学界、妇女界的代表和中科院、北大、清华的学生代表等各界人士济济一堂,充分表现出社会各界对“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女性从事科学事业问题的重视。据统计,至上世纪末,我国已拥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女科技工作者988万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36.91%。同时,随着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和自身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了高知识、高技术领域。目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有女院士87人,占总数的5.1%,全国性学会的女性会员89.95万人,占个人会员总数的23.26%,理事会女性理事1869人,占理事总数的8.68%。另外,2003年全国科技机构女性从业人员为73209人,占总人数的25%。但是,女科技工作者人数偏少,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实践的女性偏少,女科技工作者队伍流失现象明显,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数量不足,仍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中国青年科学家奖”的推出具有特殊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对奖项的评选和颁发工作格外关注。她在颁奖致辞中说,一批杰出的青年女科学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茁壮成长,她们以中华女性特有的聪明才智,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奋发有为,赢得了一个又一个的骄人成绩,成为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栋梁之材。在她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世纪中国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她们是中华巾帼的骄傲,是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的典型。广大妇女要像她们那样,具有崇高的民族责任感和使命感,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勇攀高峰,勇于探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她衷心希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女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青年女科技工作者的健康成长,为她们的创业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历来十分重视,关注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成长。“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也是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在中国的延伸和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荣誉大使、欧莱雅集团总裁夫人克里斯蒂娜?欧文中出席了首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颁奖仪式,并亲自为获奖者颁奖,充分表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莱雅集团对中国奖项的重视。克里斯蒂娜?欧文中由衷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女科学家的敬意。她说:“连续两年,我亲眼目睹了中国女科学家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获得‘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的殊荣,这在全世界是非常罕见的。如今,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鼓励下,一定会有更多的中国女科学家取得更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全球科学界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人类科学事业的发展。”
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5年11月9日上午,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邓楠,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程东红,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教育部副部长韦钰、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总裁盖保罗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者颁奖。出席颁奖典礼的还有中科院人事教育局和获奖者单位的领导。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医学研究室李涛教授、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吕植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刘芝华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畜牧兽医)陈化兰研究员、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曾嵘研究员获得本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其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医学研究室李涛教授荣膺“西部特别贡献奖”。孔令东、范代娣、吴志英、姬秋梅、章晓联五位女科技工作者获得本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提名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颁奖典礼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她高度评价了获奖者所取得的成就。她说广大女青年科学家是科技人才队伍一支重要力量,是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生力军。获奖的青年女科学家在各自科研领域努力拼搏,勇攀科学高峰,她们的先进事迹,令人钦佩,给人启迪,催人奋进,她们是中国妇女的光荣和骄傲,是全国妇女、全国女科技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她希望广大妇女尤其是广大女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的女青年科学家学习,学习她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她们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学习她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时代风范。
据悉,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继去年首届评选活动之后于今年4月启动,由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表彰那些在科学研究和科学应用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青年女科学家,激励更多的年轻女性投身到新时期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中来,为女性科技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营造氛围,为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作出贡献。在这次评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注重优先考虑西部地区、艰苦行业、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的候选人。
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在生命科学领域非常权威的专家担任,共有6人,全部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教育部副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韦钰教授担任评审工作委员会的名誉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院长裴钢同志担任主任。委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志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研究员洪孟民;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研究员尹文英;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员胡之璧。
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共有48位候选人,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33岁,其中少数民族3人,分别为藏族、蒙古族和维吾尔族。候选人中中共党员占41.7%,无党派占39.6%,民主党派占18.8%。候选人全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正高级占68.8%。
第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6年12月18日在北京揭晓,5位女性科学家成为这一奖项得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颁奖仪式。
获得本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5名科学家分别是: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信息安全研究所所长王小云、东北林业大学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付玉杰、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杨晓、西藏高原大气环境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卓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教授谢毅。
卓嘎还获得“西部特别贡献奖”。
另有5位女性科学家获得提名奖。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是由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试行)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一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和创新性科技成果的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贡献力量,鼓励引导更多的女性从事自然科学工作。
第二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的创新学术思想。
(三)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第三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名,其中1名为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第四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立提名奖,提名奖每次不超过5名。
第五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
(二)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三)各有关高等院校。
第六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组织与领导:
(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3名,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协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5人,分别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和有关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5至7人,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担任。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负责评审工作。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为维护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按程序撤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条例由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