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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与不作恶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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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推定

很多人知道“无罪推定”是个“好词”。而“有罪推定”?其实也没那么坏。

医患官司,对医院实施一种“有罪推定”的思维方式是法律上认可的(举证倒置)。因为医院有患者不具备的数据和高度的专业技术和知识。面对损害,他们须背负嫌疑,再自证清白。

另一个例子是审讯。最高检察院在推行对审讯过程的录音录像。这也是一种对公安部门的“有罪推定”。你看,即使还没造成损害,因为公安部门握有重要的权力和暴力,也只好被有罪推定。(这个例子也说明,这种思维并不仅仅限于审判之中)

使用有罪推定的思维方式与否,和道德水准没五毛钱关系。假设医生比贪污犯的道德水准更高,前者仍然使用有罪推定的思维方式,而后者不用。

其重点,在于你是否拥有太多的数据,技术和知识。或者,是否拥有权力和暴力。

Google ,垄断

搜索引擎是网络的咽喉, Google 在这上面握有垄断份额。

Google 本来拥有大量的数据。而且,垄断地位会强化他获得数据能力: Facebook 之前,拒绝 Google 索引(即拒绝给 Google 提供数据)普遍被看做自杀行为。

毫无疑问, Google 也拥有高度专业的技术和知识。

在网络上,甚至可以说, Google 拥有很大的权力,甚至暴力。(稍后我们可以看到 Google 怎么施展这个暴力。)

不作恶

口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暗含了是非判断的断言。比如“雅利安人优秀”,或者“文化大革命啊就是好!”。他直接下是非判断,试图代替思考。而看看历史就知道,这个“优秀”,“好”,或者“恶”的定义,有多么的不靠谱。

而另一种口号并非如此。比如“ Think Different ”。他不会生生塞给你一个东西说:“是月亮”。他仅仅是指向明月的手指而已。

有人看到泔水,一 Think Different ,也可能就去做地沟油了。这个例子虽然恶心,却也生动的说明,这种口号不会试图断言是非(好坏)。

( Google )“不作恶”的中文,是一种“是非断言”。

英文原意非典型的“断言”,包含了一种期许的倾向,更加柔和。但是,也是靠近“雅利安人优秀”,或者“文化大革命啊就是好!”那一边的。

内部口号?对外宣传?

Facebook 也有内部的口号,比如“我们只完成了百分之一的使命”。但是他并没有被弄得脍炙人口。同是巨大而著名的公司,从口号传播的范围不同,多少可以看出:哪个对内的要求多一些,哪个对外的宣传多一些。

某垄断势力宣传部长曾经说过,谎言重复了一万遍,就是真理。不作恶不一定是谎言,但是如果他重复了一万遍,听众们对作恶的警惕,就可能被扼杀。

Google “不作恶”这个有洗脑效果的是非断言,被有意无意的重复了多少遍?何止一万遍?

很明显, Google 知道其中的问题,所以 2008 年施密特才解释说,我们不是下道德判断,而是想激发讨论。但是,看看 Blog 下面的评论,甚至乔布斯的话就知道,这和那三字的本意相差甚远,和口号为 Google 塑造的公众形象也相差甚远。

监督

我不认为有任何证据显示, Google 的道德水准显著高于其他垄断公司。退一步,监管能依靠道德自律吗?“为人民服务”管用,还要纪检委干啥?

所以,一般来说,垄断企业因为其权力,会被置于强力的监督和管理之下。 Google 的前辈们多不太好过,比如 ATT ,IBM ,MS ,Intel 。

这种监督具体到 Google 身上就是政府和各种科技报道的舆论。但是,两者并非清晰分离的,舆论的影响力同样可能触及监管部门。

不作恶的口号是否影响了媒体,无从确定。有些 Blog 的评论,却是这口号在中国能左右一个帖子舆论的绝佳例子。

作恶

事实上, Google 正在作恶。在 Yelp 身上,他给我们展现了网络暴力的样本:

求购,抄袭,威胁,最后,施展暴力( SEO 死)

最后的话

我对 Google 使用有罪推定的思维方式,和他的道德水准无关:道德水准无从衡量。也和 Google 的主观愿望无关:心理活动无从证实

以下三个事实,才是 Google 应该被有罪推定的原因:

  • 网络上,垄断的 Google 权力巨大。
  • 口号上使用了忽悠的,含有非判断的断言。还被不断被重复。
  • 最后, Google 实实在在的作了恶。

村上春树在耶路撒冷接受以色列发给他的奖项,却讲出了下面的话:“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

作为一个码字的,不企及他的成就,但是,愿向他的境界致敬:

我也选择站在墙的对面,即使,鸡蛋们都跑到墙那边去了。

Web 2.0之父支持谷歌“不作恶”式垄断编辑本段回目录

据国外媒体报道,“Web 2.0之父”蒂姆·奥莱利(Tim O'Reilly)周二在“Web 2.0博览会”(Web 2.0 Expo)上表示,由于谷歌“心肠好”、“不作恶”,所以谷歌的垄断对用户有益。
奥莱利说:“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丑恶的时代。”社会上充斥着尔虞我诈,这让他感到痛心。如新闻集团CEO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多次威胁将把新闻集团的收费内容从谷歌上撤下,甚至有可能与其他搜索引擎签订独家协议。

有“Web 2.0之父”美誉的蒂姆·奥莱利(Tim O'Reilly)
有“Web 2.0之父”美誉的蒂姆·奥莱利(Tim O'Reilly)

但奥莱利似乎并不鼓励竞争,而是认为,在某种情况下,他愿意将谷歌看成是当下一个强大而又让人愿意亲近的典范。他说,谷歌的垄断对用户有益。他还指出,当谷歌的主要目标是在竞争中领先对手一步时,反而通常都无法成功,例如Knol之与维基百科、Checkout之与PayPal。

业内人士认为,奥莱利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或许是因为谷歌是目前最符合其“开放网络”目标的科技巨头。奥莱利还举了GPS导航仪的例子,他说:“TeleAtlas公司的建议路线规划指示(Turn-by-turn Directions)原本要花费99美元,而谷歌则提供了免费的版本,这是谷歌的自然扩张。我不认为谷歌这种颠覆性的行为是在‘作恶’。虽然对现有的厂商和商业模式产生了破坏,但大批用户都会从中获益。当谷歌提供免费的语音识别技术时,将取得巨大的成功。”

奥莱利这番话的意思是说:虽然垄断不好,但如果垄断者“心肠好”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虽然竞争有益,但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要友好相处。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竞争可以带来创新和持续的变革,因此对这种说法不敢苟�

乔布斯狂批谷歌不作恶原则:那是扯淡编辑本段回目录


1月31日消息,据海外媒体报道,乔布斯在苹果总部员工内部会上说,谷歌所谓“不作恶”的原则就是扯淡(Bullshit),Adobe太懒,Flash不稳定所以苹果不用。

每当苹果推出革命性新品之后的一两天,其CEO乔布斯都会在苹果总部召集员工,回答员工们的各种提问。

此次发布iPad后也不例外,提问不出意料主要围绕谷歌和奥多比(Adobe)。谷歌1月5日发布了自主研发的Android 系统手机-- Nexus One,而乔布斯对此的还击是,当天宣布iTunes商店已有超过30亿的应用程序被下载,并且表示“现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们将被对手赶上。”iPhone应用程序下载达到10亿次时,苹果曾举行过盛大的庆祝仪式,而第二十亿次的时候却并未如此,此次又如此高调恐怕也反映乔布斯感受到了来自谷歌的压力。

关于谷歌:乔布斯表示,我们并未涉足搜索引擎领域,他们却进入了手机产业。毫无疑问他们想干掉iPhone,但我们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有员工问了另一个问题,乔布斯却仍然意犹未尽,继续对谷歌大加抨击。他说:我还想再谈谈刚才那个问题,谷歌的所谓“不作恶”信条完全是“扯淡”。听众一阵骚动。

关于Adobe:乔布斯表示,他们很懒惰。他们有潜力去做有意义的事情但是他们却拒绝这样做。他们缺乏像苹果一样的行事方法。他还表示苹果之所以不支持Flash是因为其中有很多的bug,Mac电脑系统崩溃大多都是因为Flash出错。他放言,将来没人会用Flash了,大家都将改用HTML5。

这里提到的大家当然也包括谷歌,谷歌上周通过较为低调地推出了html5版本的Google Voice应用程序,该款软件充分利用了iPhone上的mobile Safari系统,并可突破苹果应用封锁适用于iPhone之上。Wired.com网站评论道,这一软件的特点在于苹果应用软件部门既不表示赞同,又不公开反对。

当然,这也符合了谷歌一贯的观点-未来的世界是一个由基于网络的应用程序主宰的世界,而不是手机软件。而html5更加适合发展基于网络的应用程序。

乔布斯本次的集会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但是必须谨慎应对自己的抉择。(编译/何文伟)

谷歌:永不作恶的争议编辑本段回目录

谷歌:永不作恶的争议
谷歌第20名员工、副总裁玛丽莎·梅耶尔上周现身悉尼

  导语:《悉尼先驱晨报》今天发表分析文章称,随着谷歌的实力不断壮大,其影响力也不断增长。对于谷歌能否继续履行“永不作恶”的企业宗旨,很多人提出了质疑。在这方面,谷歌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

  目标与宗旨冲突

  凭借自身在互联网广告和搜索市场占据的垄断优势,谷歌可以轻松地进军几乎所有互联网领域,包括电子邮件、视频共享、网络地图、手机软件、社交网络、以及办公软件等等。2007年,谷歌的营收比2002年增长了37倍,员工人数也超过了1.6万人。但是,努力为股东提供更多回报,有时会同谷歌长期坚持的核心价值发生冲突,而前者是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首要目标。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谷歌因为隐私保护政策饱受批评,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对于一家盈利驱动的公司而言,“永不作恶”的目标无法长期坚持下去。无论如何,由于谷歌设定了“永不作恶”的企业宗旨,公众和传媒大多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这家网络搜索巨头。

  谷歌第20名员工、副总裁玛丽莎·梅耶尔(Marissa Mayer)上周表示:“‘永不作恶’同那些精挑细选、命令式的企业宗旨不同。当一些人对于谷歌的所作所为不满意时,很容易就利用‘永不作恶’来攻击我们,即使这只是他的个人感受。基于这一原因,我们在很多时候成为了众矢之的。”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助理讲师贾尼斯·沃德罗普(Janis Wardrop)表示,不管谷歌的企业宗旨是什么,该公司的最终目标都是让股东满意。她说:“‘永不作恶’是很好的公共口号,但却非常空泛,因为股东其实并不在意谷歌是否作恶,他们关注的只有投资回报。”

  饱受各方面批评

  最近一段时间,谷歌地图的街景服务(Google Street)功能引发了隐私保护主义者的强烈反对。谷歌已经面向美国40多个城市推出了街景服务,预计将于今年之内面向澳大利亚推出。从去年底开始,车身上带有“Google”标志的汽车就经常出现在澳大利亚悉尼的街头。这些汽车顶部安装了摄像头,主要用于拍摄高清晰的全景图片。不久之后,谷歌地图用户就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澳大利亚,而只需要一台计算机和互联网连接。

  隐私保护主义者之所以强烈反对这项功能,主要因为谷歌并未承诺通过技术手段让人脸和门牌号码变得模糊,也没有保证工作人员没有将私人道路拍摄进去。由于涉嫌侵犯用户隐私,谷歌已经因街景服务在美国遭遇了一起诉讼。今年4月,美国匹兹堡一对夫妇将谷歌告上法庭,指控谷歌发布了他们住宅的图片,而这栋住宅所处位置有明显的“私人道路”标志。

  即便是谷歌在公共道路上拍摄的图片,也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因为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谷歌工作人员拍摄下来,而他们当时可能处境尴尬。按照谷歌的政策,收到用户的通知之后,该公司会撤下侵权或敏感图片。但是,这样的做法还不足以让批评人士满意。他们认为,谷歌应当在发布之前仔细审核相关图片,并为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早在推出街景服务之前,谷歌就一直因为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方式而受到严厉的批评。谷歌通过各种产品搜集的用户个人信息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该公司可以利用这些信息推出更具针对性的广告和更好的搜索结果,从而有效地提升自身竞争力。但与此同时,人们开始担心失去对个人数据的控制,而且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信息被谷歌用于商业服务。

  谷歌承诺,将把搜索记录匿名化以确保不会泄漏个人身份,同时将搜索信息的保存时限缩短至18个月。但欧盟隐私保护监管机构本月发布报告称,谷歌和其它搜索服务提供商应当进一步加强用户隐私保护,将搜索信息的保存实现缩短至6个月,并向用户说明为何保留他们的信息。

  谷歌计划在其总部安装大型太阳能发电系统,这是美国最大的企业用太阳能发电系统之一。毫无疑问,谷歌希望通过此举提升自身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形象。但事与愿违,谷歌在环保方面仍然遭到了批评。Harper杂志近日发表文章称,谷歌引发了一场基础设施“军备竞赛”,参与者包括谷歌、微软和雅虎等网络公司。随着这些公司创建更多大规模数据中心,全球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当被问到谷歌是否因设定“永不作恶”的企业宗旨而后悔,以及谷歌是否会以高于竞争对手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梅耶尔并没有给出直接的回答。她说:“我们当然不会以更低的标准要求自己。我认为,我们所做的工作非常有意义,也非常重要,未来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直非常认真。不管是因为自我约束,还是因为受到公众监督,我们都应当保持高标准。”

  “永不作恶”的由来

  梅耶尔还透露,谷歌“永不作恶”的企业宗旨形成于1999年,其创始人是阿米特·帕特尔(Amit Patel),他是谷歌最早的工程师之一。当一些商业人士加盟技术驱动的谷歌之后,帕特尔和其它一些早期员工都持抵制的态度。他们担心,未来可能迫于客户的要求更改搜索结果排名,或者开发一些他们不愿意开发的产品。

  在谷歌销售人员与客户会面所使用的会议室里,帕特尔在一个白板上表达了自己的担心。梅耶尔回忆道:“在一个白板的右下角,帕特尔非常清楚地写下了‘永不作恶’。”一段时间之后,当谷歌人力资源团队讨论企业宗旨时,共列出了10条企业价值。Gmail创始人保罗·布切特(Paul Bucheit)建议只保留“永不作恶”一条,因为它涵盖了其它内容。

  梅耶尔表示:“在最初的讨论中,‘永不作恶’在我们列出的企业价值中仅排在第六位,但却是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因为它容易记住,而且几乎包含了所有内容。”(摩尔)

Google“不作恶”编辑本段回目录

我们没采访到李彦宏,我们采访到了李开复

在李彦宏和百度为“竞价门”焦头烂额的时候,李开复在西安悠悠地开始了他在中国讲学的第一站。作为百度最大竞争对手谷歌的大中华区总裁,他暗讽对手:国内某些搜索引擎长期被指责搜索结果不公正的真正原因,是要平衡广告主、自身收益等多方面利益。他甚至呼吁,网民要站出来抵制搜索不公正。

以“不作恶”为座右铭的Google,是否在中国也坚持了自己的原则?谷歌对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有何选择?对自己与政府、网民的互动是否感到满意?11月24日,本刊电话专访了李开复。

人物周刊:谷歌3年前进入中国时,面临着用户、股东、广告主的三重压力,也曾有人建议过竞价排名的赢利模式,当时你们的考虑是什么?

李开复:我们根本没有考虑这个选项。虽然有人建议,但我们从来没有任何内部讨论,因为这彻底违背我们的价值观。用户把他们的健康、教育等最重要的问题提交给我们,我们有责任提供客观的、公正的、精确的、完整的回答。当然,我们也要盈利,也要放广告,但是我们原则有三个:第一个就是广告和搜索结果必须有非常清晰的区分;第二个就是每页显示要以结果为主,不能一整页都是广告;第三个,就是我们左侧的自然搜索结果区,绝对不能受到任何经济利益左右。股东、广告主和用户三方,对我们来说,用户一定是第一位的,他们是相对最弱势的群体。

人物周刊:你认同“搜索引擎是社会公器”的说法吗?

李开复:我觉得搜索引擎不但是社会公器,而且比传统媒体还要客观。因为传统媒体总是要人去编辑的,不可能排除所有主观因素,我认为搜索引擎应该是100%的客观,没有任何主观因素。搜索结果应该完全由机器来排序,除了非法信息,不应做任何人为干预。因为一旦你开始人为干预了,你就走上了不归路。

人物周刊:有人说,“竞价排名结果如果和用户搜索结果相关性最高的话可能不会伤害用户体验”,你怎么看?

李开复:我想,偶然的情况下碰到的一个好的结果,不可以作为一个原则,技术上也达不到。如果我喝醉了酒,拿着刀到外面乱砍人伤人,有时候会砍到一个坏人,所以,砍人无罪吗?

人物周刊:有人说,谷歌的流量多数去了大网站和门户,造成强者恒强,而竞价排名起码给了小网站一个机会。

李开复:这句话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你搜索“周杰伦”“李连杰”这些热词,排名靠前的肯定都是人气较旺的大网站,小网站可以专注于做某些内容,比如我想做一个专门帮助消化的健康类网站,那么当别人搜索非常专注的词汇时,小网站就会出来。所以搜索引擎其实是公正的。小网站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广告来推销自己的产品,一样可以达到目的。

人物周刊:中国的用户可能不太习惯点击右侧广告。

李开复:这确实是一个挑战,所以搜索引擎才更应该努力去改变这个习惯,改变这个被误导而形成的坏习惯。

人物周刊:一些大企业遭遇危机时,会否找到谷歌希望屏蔽相关内容?这种情况多吗?

李开复:不能说很多,但也不少。我个人就接到某个牛奶类企业的请求,希望屏蔽某篇文章,这篇文章也确实对他们有误解。但是我们100%不会更改,当然,这也被一些人批评为“不懂国情”。

人物周刊:谷歌在中国这3年,相对于Google的一些企业文化和原则,做了哪些妥协?

李开复:没有吧,除了依法屏蔽一些非法信息之外。但这个在别的国家也会碰到。

人物周刊:你们声称“不作恶”,这是一个不太好量化的标准?

李开复:“不作恶”经常被误解,对我们来说,不作恶就是用户第一。但是每个搜索引擎都会说自己用户第一,那么,衡量的标准就是看你在和商业利益冲突的时候还能否坚持这一点。我们说服股东,在章程里增加了用户第一这一条,假设我们有一天也遇到类似雅虎这样的问题,当股东不满意的时候,就不会有杨致远这样被动的处境。

人物周刊:谷歌和政府的关系如何?

李开复:最近一两年,谷歌与政府的关系发展是非常正面的。国务院新闻办在上海组织的研讨会,Google是受邀出席的两大跨国公司之一。

人物周刊:Google在中国,是否遭遇过一些政策上的不公平竞争?

李开复:政策的环境都还在酝酿之中,中国进入WTO后,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当然,我们希望牌照问题能在未来得到解决,但我并不认为,没有牌照,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就无法发展。如果说我们自己现在面临什么问题,那么首先一个是品牌认知度还不够;第二个就是很多完全没有根据的新闻,居然经常在网上传播,来源不是很清楚。我觉得对事情的看法可以不同,但这些东西明显是颠倒黑白的。这些误导性的信息已经对用户和广告主产生了间接的影响。

人物周刊:2002年9月,Google在中国开始无法访问,这件事对Google在华发展的直接影响是什么?对总部的触动是什么?

李开复:这个我也听说过一些。但是当时我不在谷歌,所以我只能转述别人告诉我的。比如有同事说,在谷歌无法访问的时候,一些用户甚至出现了输入谷歌网址,结果跳转到百度的情况。这其中谁左右了这种跳转,我不清楚。后来谷歌推出时,我们在美国国内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告诉他们中国有自己的发展阶段。

人物周刊:你觉得最好的搜索引擎要有哪些特点?

李开复:要公平公正,要精确,要完整,要及时更新,要多元化,要快,还有一点,就是未来面临的,多语言。比如你在谷歌输入中文,可以查询到相关的其他语言的信息。

人物周刊:Google在美国要和雅虎竞争,在中国则要和百度竞争,以你的观察,这两种竞争有什么不同?

李开复:其实区别不大,如果要说不同,在美国,我们主要是技术上的PK;而在中国,商业模式都不同。还有一点,中国的情况和美国不同,美国的用户是没有断层的,美国的技术精英、网络专家、大学生发现了Google的优势,他们很快可以让这种信息往下传播到民众里,但是中国不太一样。

人物周刊:有一种说法,在互联网领域,跨国公司常常输给中国的本土企业,比如ebay输给淘宝,msn输给QQ。

李开复:这是一个描述性的事实,但我不认为作为一种观点,它是对的。跨国公司要在中国成功,有几个原则,要谦虚,要本土化,研发团体被足够授权、被信任,没有短期的压力。我觉得,之前跨国公司失败的原因,基本都是没有符合以上几个原则。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www.ifanr.com/5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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