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盗版编辑本段回目录
转到谷歌主页,在搜索栏里敲下你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名,跟torrent一词。按回车键。就这样,一场由各个文件分享网站奉上的盗版电视节目盛宴,世上最强大的搜索引擎为你找到了。“纳普斯特”这家点对点文件共享公司,大约十年前,曾让唱片业举步维艰,不过那时,它的操作还远不如谷歌这般迅捷轻松。
电视盗版受到的关注比不上电影或音乐盗版,但滋生范围也不如后两者那么广泛。因电脑运行速度加快且带宽成本下降,视频传送必需的海量文件,这一大拦路石,日渐萎缩。越来越多的人在购买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视机。危险来了,盗版将会从年轻人卧室里鬼鬼祟祟之举,挺进客厅。偷偷摸摸可能成为主流。
若谷歌搜索引路,那么《迷失》之类的节目在电视上播出之时(如图所示),就是盗版最为猖獗之际。图中临近每季节目开始的曲线峰值表明,一些人利用种子网站拷贝获取前几季节目,好在新一季剧集开始前,熟悉故事情节。极有可能,每个复制节目流代表了一个流失的电视观众。盗版是直接威胁。然而电视尚未打算经历一个悲惨的“纳普斯特时刻”。
十年前,纳普斯特兴起之时,由两三首优质曲目及众多滥竽充数歌曲拼凑的音乐CD,商店售价达14.99美元,美国境外售价更高。单曲碟较少,标价与唱片差不多。MP3之类的数字压缩文件尚未出售。而人们普遍对音乐盗版宽容有加:甚至有相当数量的人私下偷偷收藏盒式磁带。顾客不满,加上复制风行,为文件共享发展创造了一个理想环境。
相比之下,产出的单个电视节目容量,已满足了顾客所需。他们想看《绝望主妇》全集,而不想从一集里节录十分钟精华,音乐发烧友却想在一张唱片里抓取最佳曲目。大量免费电视节目已能在电脑及手机上合法观看。而抱着电视不放的人也益发懒散。在病毒泛滥的网站上漫天撒网,搜索电视节目,对他们而言,似乎太费劲了。
电视盗版诱人,原因有二。首先,它能让外国观众更快看到节目,而且免费。这第一个优势仅关系极少数节目,大多是魅力非凡的美剧。中国人并不追《斯洛文尼亚达人》或《俄罗斯疯狂汽车秀》等剧集。而传媒公司在各国几乎同步发布电视节目的举动,进一步减少了这种优势。第二个优势也不如看起来那么大。与音乐电影不同,几乎全部电视节目一定程度上都免费:用户一旦付费订购了,看别的节目就不用掏钱了。
电视盗版的真正威胁,并非是其危及了电视现有的商业模式,而是它使得建立一个新模式更为艰难。意识到靠广告支撑网络视频的局限后,欧洲的传媒公司现正尝试电视节目小额付费。但免费的非法替代物泛滥,很可能使之徒劳无功。
在此意义上,电视的恰当参照,不是音乐电影,而是报刊杂志。自从大部分常规新闻免费发布后,印刷盗版问题现在无关紧要。若报刊杂志开始收费阅读,那么盗版就可能出现,而且会很快出现。电视亦然。
注:Napster moment
Napster是一种在线音乐服务,最初由Shawn Fanning创建的文件共享服务。Napster是第一个被广泛应用的点对点(Peer-to-Peer,P2P)音乐共享服务,它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特别是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方式。它的出现,使音乐爱好者间共享MP3音乐变得容易,却也因此招致音像界对其大规模侵权行为的非难。尽管在法庭的责令下该服务已经终止,它却给点对点文件共享程序 ——如Kazaa,Limewire和BearShare——的拓展铺好了路,对这种方式的文件共享的控制,亦变得愈加困难。如今Napster靠付费服务生存着,免费的Napster的流行和回响使之在电脑界和娱乐业里成为一个传奇的符号。Napster moment大概是一种引申,泛指因盗版招致诉讼的情形。
亚太经合组织及东盟国家关注付费电视盗版问题编辑本段回目录
为期三天的议程中,第一天由印度尼西亚通信和信息技术部、知识产权总理事和印度尼西亚多媒体供应商协会联合陈述。
通信和传播手段部门代理主任Bambang Subijantoro概述了其部门目标是使印度尼西亚的有线电视提供商获取运营许可证更加的简单和方便。他说,到2010年第一季度末,他所在的部门将采取行动打击那些残余的非法运营者。
12月14日的议程由16个政府、付费电视广播商(如MTV,特纳广播、ESPN星空体育、Celestial Pictures和新闻集团)、信号安全提供商Irdeto和Viaccess、印尼付费电视运行平台、Cignal和Foxtel以及亚太广播联合会、动画协会和欧洲反盗版组织(AEPOC)共同参加的这一世界性研讨会上重点关注了信号盗版、规则和执行等问题。这次研讨会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共同主办。
“为期三天亚太经合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和付费电视产业之间的深度交流对于我们领域的发展是独特的。”亚洲有线与卫星电视广播协会主席Marcel Fenez说,“我们热切盼望将于2010年举行的下一阶段的对话。”
在雅加达举行的会议中,还讨论了电视盗版对于国内创新产业和网络投资的影响,黑市和灰市商业性盗版给政府带来的税收损失,大规模在线电视内容盗版潜在的巨大损失,以及政府和相关产业共同合作的必要性。
中国网络电视盗版与公共利益的维护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4年以来,随着中国互联网技术和宽带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模式纷纷面世。近两年,网络电视产业迅速窜起。悠视网、土豆网、酷六网等新锐成为网络电视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在CNNIC发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网民经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功能调查统计”项中,在线影视收看及下载的人数占到网民总数的36.3%,有4587.9万网民通过网络收看或下载影视节目。2008年6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2008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及网民视频消费行为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我国使用网络视频的网民高达1.6亿,相当于每1.3个网民中就有一个网络视频用户。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报告预测,2008年我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将突破15亿元。
然而在网络电视的影响力与传播价值逐渐体现的同时,经营厂商的数量由05年的千家下降到08年的200家左右。国内网络电视网站良莠不齐,大多既没有创作者的合法授权而且不具备自产自销电视节目的能力,仅依靠非法链接或从电影电视中截取片段。这不仅极大的侵犯了原创者的经济权益,而且阻碍网络电视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最终伤害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深藏在持续升温的网络电视发展和繁荣背后的孱弱—-盗版问题成为了网络电视产业发展步履维艰的重要因素。
网络电视盗版猖獗,侵害公共利益
有这样一种误解网络视频盗版其实是一种传播公共文化、促进知识公平流通、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不可否认,如果网络电视能成为新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平台并传播主流文化,那就会引导受众思考一定时期有关主流文化或公共利益的事件,并产生积极的影响。例如悠视网曾设置了一个名为“道德的力量———全国道德模范事迹展播”的视频专题,宣扬全国53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1]这次道德模范事迹的展播在网民中掀起了热潮,不仅对优秀文化的传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而且这就是一次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媒体行为。然而,这种有关社会责任、道德的传播内容在网络电视海洋中只是冰山一角。各种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的电影电视内容虽然让网络电视草根化,但也使之奉行眼球经济以主打盗版色情、暴力视频擦边球为盈利手段。所以实际上,网络电视作为影响力日趋增大的传媒工具,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
在国内,网络电视盗版猖獗、盗版内容累禁不绝、盗版方式花样繁多。由于当前网络电视服务的消费几乎全部免费加之网民习惯享用网络免费美食,在本来版权就不清晰的情境下,电视影视正版碟的市场面临不断失去受众市场的危险。调查显示,电驴、迅雷等在国内均有收集和发布各种软件和影视资源的网站,当中超过80%是来历不明的盗版侵权的内容。[2]以央视国际上的网络电视内容为例,国内视频网站上几乎都会有CCTV的栏目播出,而CCTV并未对所有视频网站授予版权。除内容盗版不说,大多数视频网站仅通过非法链接或四处剪切影视片段发家。还有些视频网站明哲保身,专门购买第三方公司的盗版节目,然后卖给广告商。虽然不直接参与网络电视盗版,但购买与贩卖盗版品也属违法。
网络电视产业的盗版不仅量大,而且网络电视盗版的内容趋向同质化。国内多数网络电视网站盲目西化追随“You Tube”的脚步,从页面排版到分类内容,都鲜有差别,缺少个性。虽然有些网站的会员会主动上传一些精彩的视频内容,但多数内容都是由站内技术人员复制粘贴克隆而来,这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们达成默契的一条主要捷径。著名的经济学家帕累托指出: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一项经济活动能在不损害某些社会成员的福利的条件下,至少能提高另外一些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这就存在着使人们的福利改善的可能。这种改善后来在经济学上就叫“帕累托改善” 。[3]根据这个经济学理论,网络电视的盗版者以损害正版影像制品生产商的利益为代价获得了社会福利的改善,这在本质上不是“帕累托改善”。 这种在网络电视中吃大锅饭的“非帕累托改善”只会挫伤原创者的创作热情、减少优秀作品的产出,这不仅损害作者攸关的经济利益,而且损害公众的利益。那种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幌子靠盗版电视影视作品发家的商家无论如何变换方式,也不能把公众利益狭隘歪曲为网络电视盗版者的利益。
网络电视的猖獗盗版现象致使版权纠纷越演越烈。自2006年,P2P侵权转播世界杯赛事被警告后,网络电视的版权问题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2008年,“六间房”同样因侵权遭诉讼索赔18万元。土豆网因侵犯电影《疯狂的石头》的著作权被告上法庭,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除此之外,雅虎中国、优视网等其他不少网络电视网站都卷入版权纠纷。倘若流媒体行业发展官司不断,网络电视的方兴未艾之势必将受阻。据统计,2007年,虽然我国视频分享类网站用户占网民总数的81%,但是收入规模却不到5000万元。90%以上的网络电视经营商亏损。[4]网络的利润命脉一直由广告掌握,而内容是广告利润多少的重要标准。因此广告商也不愿在盗版内容上多下功夫。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首次授权央视国际网,奥运会的网络电视播放获得试水,各路广告商纷至沓来,DCCI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奥运期间,包括悠视网在内的9家获得授权的奥运直播网站,PV总量首破14亿、网络传播受众规模达2.44亿。” 悠视网7月份广告额同比增长200%,8月份同比增长300%。所以,网络电视的盗版现象不仅侵害著作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从长远来说,也将成为网络电视产业的慢性自杀剂。
总而言之,网络电视的盗版现象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消极的影响。但是,要更加深刻了解这些盗版现象并对此提出意见,我们还需要对其成因进行更加深刻的分析。
利益驱动、市场垄断、制度困境
网络电视盗版现象之所以累禁不止长盛不衰,是因为网络电视盗版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利益的驱动永远是重要原因。根据经济学供给与需求理论,网民具有很大的盗版网络电视消费需求。性价比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必要考虑要素。例如一个正版《哈利波特》电影的消费价值是否低于盗版网络电影的消费价值成为一个消费者在选择花几十块钱去影院或上网看免费盗版的重要因素。如果盗版网络电影质量太差无法辨别影像,即使免费,可能也无人问津;反之,如果《哈利波特》的价格高得离谱,即使在电影院观看是种视觉大餐,恐怕赴宴者也是寥寥无几;但是,如果《哈利波特》播放声效质量高、图像清晰,而且又能免费在网上播放,那这种挡不住的诱惑让人无暇考虑盗版这一问题。显然,网络电视的消费者会把网络电视的质量与价格比作为所考虑的网络电视商品价值。正版音像品的性价比远远不及网络电视盗版品的比例高,这种利润差导致网民们对盗版电视电影节目趋之若鹜。既然大多网民在利益驱动下保留了盗版意识,对于在市场激烈拼杀的网络电视网站来说,那就有过之而无不及。厂商是否生产某产品取决于该商品的生产价值。对于网络电视生产商来说,选择轻松链接信手拈来盗版影像制品还是直接投入经费率领大批人马重头打造正版品,关键在于这个盗版视频的生产价值是否高于正版影像制品的生产价值。也就是说,网络电视生产商选择生产哪种商品主要取决于商品价格与成本的差额。这个结果就显而易见。例如,《疯狂的石头》制作费用350万,在影视制作圈里算是小成本制作。然而,盗版网络电视几乎不用花一分钱就能“生产”出网民想看到的电影或电视。这种极其可观的生产利润如何叫网络电视经营商与盗版说分手?例如2008年土豆网就冒着被起诉的危险盗版了《疯狂的石头》,所以网络电视市场上大有劣币驱逐良币之势。
任何经济现象都可以从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来分析。盗版网络电视的性价比远远高于正版的影像制品,这是网络电视盗版现在存在的直接原因。然而,网络电视的盗版并不只是网民和盗版商贩两者你情我愿的游戏,而是在特定经济与社会制度中受到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行为。所以需要从产业结构与社会制度这两个角度进行更加深层的分析。
网络电视产业的市场垄断是网络电视盗版的罪魁祸首。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在生产的社会化发展过程中,自由竞争引起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而当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生产和资本逐步集中到少数的大企业手中,就必然会产生垄断;另外,有些行业的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和资金,当其他企业的生产规模低于生产的要求,那只有少数进行大规模生产的大企业能存活下来,进而操控市场。垄断情况下生产出的正版商品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巨额的垄断利润,而且能聚拢相关的资源。然而,行业壁垒以及高额的版权费用等等成为其他企业进入平等竞争市场的门槛。在这种情况下,盗版产品就应运而生。在网络电视产业中,行业垄断限制了很多视频网站进行正版影像制品的生产。目前大多数获得牌照的视频网站是国有中央、地方电视台、电台以及报社的延伸。例如,央视国际网站就是中央电视台所有节目通过网络视频播放的独家平台。2008年,奥组委首次将奥运会网络转播权授予央视国际,央视国际又分销给搜狐等四家门户网站以及PPS等五家视频网站。央视国际的奥运节目仅从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挑选出来即可,无需花重金重新制作。然而,与央视国际结盟的这些网络视频网站交的签约费每家少则3000万。艾瑞的网络电视盈利数据显示,土豆网07年成本7000万,收入仅有500万;优酷网成本支出一亿而总收入才600万。试想在内容为王的网络传播时代,若内容被独家垄断,一些财大气粗的网络视频网站可以高价买来版权,但是那些小网站在无力参加竞争的时候能生存下来的也就寥寥无几了。所以说,盗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络电视节目生产无经费无内容的燃眉之急。只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扫除网络电视生产与销售的垄断才能有效地打击网络电视盗版现象。
此外,不完善的中国网络监管制度也是盗版泛滥的重要因素。由于网络电视是一种点对点点对面共享电影、电视等视频的非中心化媒体,内容繁杂数量庞大,加上中国互联网的立法相对滞后,使得网络视听监管制度存在缺陷,网络版权纠纷不断出现。一方面,中国互联网本身就是多头管理,这导致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混乱。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其次是政府按照市场发展的规律以货币或财政的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应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然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行政部门若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不断扩大自主管理权利,过分干预市场,从而导致行政垄断。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尽管市场经济体制能带来充满活力、多元创新的市场,行政部门的立法执法在长期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行政机关惯性不易改变,若按自己的意志非法侵入市场,那必将带来制度的混乱以及公共利益的侵蚀。网络电视行业监管部门涉及过多,包括国家广电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新闻出版署、公安部等等。多头管理会在无形中增加网络视频企业的制度成本,造成网络电视从业者在生产影像产品时产生困难,举步维艰。这种不规范的监管模式尤其容易造成监管部门在利益驱动下的权力争揽和责任推诿以至难以应对互联网中迅速出现的违法现象。另一方面,网络电视监管部门中出现的行政垄断也是网络电视盗版的罪魁祸首。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强调,互联网视频网站须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证,及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而且相关网站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2008年6月18日,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共包括247家机构。获得牌照最多的机构是国字头的大型国有媒体机构。例如: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民营企业代表的网易等。然而在网络电视行业首屈一指的土豆网、优酷网却无缘牌照。获得视频牌照意味着网络电视的传播内容已经获得了广电总局的认可,而没有获得的在内容版权问题上将更加小心谨慎。然而得到牌照的网络电视的盗版已经绝尽了吗?那些与牌照擦肩的网络视频网站是否会以毒攻毒继续靠盗版其他内容来吸引网民眼球呢?这种偏爱国字头的行为本身就是传媒领域源头内容、渠道与版权问题上的一种垄断。这不仅抑制了优秀的视频网站内容的推陈出新,而且也不利于网络盗版的全面打击以及公共利益的维护。
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完善法律制度、丰富内容
综上所述,网络电视盗版行为尽管在为惯于使用免费网络视频资源的消费者以及盗版者提供了短期利益,但是这是以伤害原创者的利益以及破坏媒介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如何才能在维护知识的自由流通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提高社会其他成员的福利水平,减少社会总损失平衡利益达到真正的帕累托改善呢?走笔至此,笔者对打击网络电视盗版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如果说盗版源于垄断,那么反垄断、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就是反盗版的首要任务。打击网络电视盗版的最佳选择就是运用市场机制反传媒业的内容、版权等垄断现象。
其次,由于网络监管执法力度不强是导致网络电视盗版泛滥的重要原因,修改或制定合理的网络监管制度是反盗版的重要手段。国家广电总局与工业与信息化部出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提出了要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明确了对消费者、著作权人以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2008年6月11日在国家广电总局网站上发布了《欢迎加入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联盟的公告》,人民网、新华网等8家中央网络媒体自发成立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联盟,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目前,越来越多的视频网站都纷纷加入,形成了广泛的自律同盟,为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最后,虽然打击网络电视盗版不可一蹴而就、正版之路艰难,但网络视频产业的健康发展最终取决于优质有版权保障的内容。只有这样,网络视频企业才能在内容同质化的Web2.0时代形成不可复制的竞争优势脱颖而出。
一言以蔽之, 我国网络电视盗版之所以猖獗,其产生的根源在于没有摆脱市场垄断和行政手段的桎梏,还未侧重保护公共利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的创新扩散以及制度的调整与合理使用,利益分配会走向平衡状态,社会的帕累托改善一定能实现,这样完善的网络知识版权制度不但能成为网络电视健康发展的保护伞,也能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公平秤。
A片无版权保护?台电视盗版有恃无恐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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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A片来抓盗?业者:我法律A片无著作权保障
2010-04-07 新闻速报 【中广新闻/彭群弼】
日本8大A片业 来台护版权
2010-04-07 中国时报 【林上祚/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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