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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 |
代表人物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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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兄(右一)携天仙妹妹做客天府明星坊 |
捧红人物:天仙MM(网络红人)、非常真人(真人漫画)
2000年以来,浪兄混迹于各大中文网站,发表自己旅游时拍的风景照片。浪兄曾是国防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从军,退伍后,于1990年移居瑞士,从事进出口贸易。每年,他回国生活一两个月,探亲和旅游。
2005年8月6日,他开车到四川阿坝州理县旅游,车箱缺水,他去公路边的一个农户家借水,偶然间,他看到坐在门前公路边发呆的羌族姑娘尔玛依娜。坐在眼前的是一个“天然美丽的女孩”。在得到她的同意后,这个喜欢旅游和摄影的男人给她拍了很多照片。随后,浪兄在TOM网站汽车论坛发表了这组照片。之后,尔玛依娜无可挽回地走上了明星的道路。之后,她被称为天仙妹妹,迅速在各大网站蹿红。而浪兄此时摇身一变成了天仙妹妹的经纪人,幕后推手终于浮出水面。仅一年多的时间,天仙妹妹实现的合同经济收入达200多万元。浪兄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又在北京吆喝了几个落魄演员,捣鼓起了真人漫画.就是那种真人模仿四格漫画做出特夸张的姿势,然后配上文字对话。此漫画一出,便炸开了锅,网友又开始跟风了。据不实传闻说,浪兄还准备于今年推出发情宝贝、超级老头等等网络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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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墨做客新民网 |
捧红人物:二月丫头(网络红人)、流氓燕(网络红人)、小天女(网络红人)
陈墨在35岁后成功转换了两个行业,3年前他是个建筑工程师,月收入6000元,2年前他辞职改行做自由摄影师,月收入10000元,1年前他开始给一些网站做顾问、挂兼职总监之类的,月收入2万多元。
2006年3月5日,陈墨将二月丫头的《暴露?不道德?脱!》置顶于“天涯真我”,立刻引发网友的热烈追捧。陈墨坦言,在炒作二月丫头的同时,他注意了很多技巧。比如组织一些写手挺一挺她,引导一下话题,同时删除一些攻击性的言论,也会找点人来骂骂她,让双方形成一种相持的局面,你来我往,才能把时间延长,才能有持续的热点,不断出故事。在自己本身的获利上,陈墨除了那些“如浮云一样的虚名”,他还得到了一些现实的利益。为这些网络红人拍的照片,他就卖了好几万元。同时还有很多公司,主要是网络公司找上来,愿意付给他一定的费用,希望陈墨去给他们做策划。
后来陈墨又在宣传自己的“创业童话”:将在一年内用3万元赚到1000万元。他在天涯社区的“创业家园”板块发表个人日记:《创业童话:一年从三万到一千万》,称将会连载这个日记一年,在线记录他如何在一年时间内,用3万元赚到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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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推出网络红人禧玛妹妹 |
捧红人物:禧玛妹妹(网络红人)、仲众(主持人)、小周杰伦(好男儿杭州10强)、龚萧(歌手)
《妈妈,下辈子我要做您的妈妈!》一文于2006年10月底出现在各大论坛里,一时间,网名为“禧玛妹妹”的作者成了网民追捧的对象,“打工族形象大使”等光荣称号也接踵罩住了她。2007年初,禧玛妹妹已被各大网站盘点为2006年度十大网络红人之一。禧玛妹妹背后的推手向海川也随之浮出水面。
向海川,个子不高,较瘦,准确地说还不到24岁,高中毕业就从老家四川广安出来闯荡了,对网络有天生的捣鼓劲儿,初中时候就开始泡网,有将近10年的网龄。参与天仙妹妹的宣传助推经验,他总结出网络造星的一般步骤:照片上网——引来关注——挖掘真人信息——从网上走进生活——被包装成公众人物。
向海川说,他就是被天仙妹妹的纯美所感化,写下一组煽情的追捧文章的,无形中成就了网络上的部分点击率。2006年9月7日,向海川就在QQ论坛里发表了关于禧玛妹妹的第一篇文章,《城市QQ妹PK天仙妹妹》,当时禧玛妹妹被称为城市QQ妹。10月,《妈妈,下辈子我要做您的妈妈!》以文配图的方式发到大众论坛、网易论坛、新浪论坛,一周点击率超过10万。2007年1月13日,向海川的《2007年最为感动的网络红人》出现在论坛中。现在有人给禧玛妹妹写歌,有人要给禧玛妹妹写小说,禧玛妹妹已经是一家网站的代言人,百度贴吧里上海一楼盘也发出代言邀请意向……对于推红禧玛妹妹后的获利,向海川也只能随做这一切发挥他的能力。
商业应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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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 |
网络推手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在互联网上建立并推广企业的品牌,以及让企业的网下品牌在网上得以延伸和拓展。网络推客为企业利用互联网建立品牌形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可以用适合自己企业的方式展现品牌形象。但目前被众多企业认为,网络品牌建设的基础就是企业网站的建设,然后在千方百计的通过一些的推广措施,如竞价排名,群发邮件等,然后就想让顾客和公众对自身的品牌达到认知和认可。其实这个做法,在早期应该可行,但现在的随着技术的简洁,各种企业都有自己的网站,基本上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竞价排名只能让自己的网站陷的越来越深,无休止的竞价得意着恐怕只能是搜索引擎公司,而不是自己。不过人们得明白的一点就是:通过企业的网络推广,品牌的价值转化为实现持久的顾客关系和更多的直接收益是有用的。所以说,企业想通过建站推广自己的品牌,只能说是最原始的网络推客实践的手段之一。
网络高速发展,中国上亿的网民,这使得大多的企业重视网络推广了,但专业网络推客人才的缺乏和对网络推手实践的认识不足,很多企业虽然在网络里投了不少钱,但效果很一般,只是在埋怨网络推广不行,而事实上只能说对网络推客实际推广的认识不足。企业想真的通过网络推客达到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就需要技巧,走好网络推客的第一步,自身的定位问题。
所以,得先明白网络推客的原理:“网络推客的原理即可以理解为网络营销信息的传递原理,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完整的网络推客信息传递系统包括信息源、信息播载体和传播渠道、信息接收渠道、信息接收者、噪声和屏障等基本要素。与一般信息传递系统不同的是,网络推客中的信息传递是双向的,即网络推客的交互性,其实质在于"企业更容易向用户传递信息,同时用户也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有效的信息。网络推客信息传递的一般原则为:网络推客有效的基础是提供详尽的信息源,建立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为促成信息的双向传递创造条件。”以下,根据个人的一些网络推客案例来说明企业如何利用网络推客的信息及其传递表现来提高自己企业的品牌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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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网络推手 |
其次,必须得注意网络推客实践传递信息的多样化。单纯的硬性广告,已经非常不受大众欢迎,大多弹出广告都被用户屏蔽,最直观的反应基本和流氓一样。那么就需要采取多样的传播手段,常见的就是网站和企业通过一些活动来达到宣传的目的,线上的线下的活动推广。比如百事七喜的推广,先是在网络里举行爆笑MV比赛,吸引大批的网友参与,让自己来做网络红人,而之后,人们邀请更多的网络红人齐聚一堂,召开新闻发布会,那么媒体就会从各个侧面去报道这次网络红人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现状,虽然不是给百事做广告,但通过报道网络红人大聚会,也给百事七喜做了侧面的宣传推广。这样的传播手段,也被大多企业所利用,只不过要看的就是他们采取的渠道问题了。
最后,也是个人认为最主要的,就是网络推客实践里的事件营销。通过事件的炒作和推广,达到自己企业品牌推广的目的。炒作,说白了就是没事找事,然后吸引大众的关注。但往往比较难掌控的就是如何去操作整个事件的发展,也是最有难度的企业推广方式。网络言论的开阔性,虽然自身可以操作部分枪手,但难免有大量的跟风情况发生。在事件实践技巧里,最好的平台就是论坛和博客。越来越多的广告公司也开始关注这一领域,但由于专业人才和渠道的限制,也只能望洋兴叹,国内的网络炒作高手,能数来的也就那么几个人,浪兄,陈墨,之后又一因为曲别针换别墅的立二。再很难找出第四个人,虽然有很多的自称为网络推手的专家,但基本都属于自吹自擂的类型,因为这些人很难有渠道。网络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就看企业怎么来利用了,利用的好,可以让你一夜成名,利用不好,你再好的品牌也会一夜之间让人们所所唾弃,企业不仅仅要学会网络推客的技巧,还必须得学会企业的网络公关。
“网络推手”的罪与罚编辑本段回目录
就在一夜之间,曾是第十一届全运会指定产品的“康姿百德”坠入深渊。“这个‘网络推手’太厉害了,一下子就能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秦皇岛康姿百德 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姿百德公司)董事长李银祥无奈地说。自2009年10月4日起,网上突然出现大量帖子,称康姿百德公司是个骗子公司,其产品有各种副作用,发帖者现身说法,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尽管 康姿百德公司在网上及时予以回应和澄清,但很快被淹没在潮水一般的声讨中。一时间,在网上有关“康姿百德”产品的内容都被“黑心”、“忽悠”、“大骗子” 等词充斥,康姿百德公司的产品销售从此一落千丈。
李银祥感觉是有人故意在背后整他们,于是向公安局报了案。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公安局经侦支队不久查明,发帖者是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学生易 伟及其哥哥易磊,而易伟兄弟二人则供述是受北京中佰康磁性床上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佰康公司)指使,他们是“收钱办事”。
易伟、易磊及中佰康公司董事长鲁林萍和职员王艳梅4人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先后被卢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2月9日,被卢龙县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15日提起公诉。
4月27日,此案第二次开庭审理。易伟、易磊当庭认罪,但鲁林萍和王艳梅却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大学生为赚学费成了网络推手
康姿百德公司称,鲁林萍原系其经销商,后因经营上发生分歧,双方停止了合作关系。2006年,鲁林萍自己成立了中佰康公司,生产同类床垫产品, 在市场上销售。
在校大学生易伟为勤工助学,开办了一个网站,主要提供家教信息。他和鲁林萍属于“不打不相识”。2009年4月,由于转载了一篇关于中佰康公司 的负面新闻,鲁林萍找到易伟,给了易伟1000元钱“删帖费”。从此,易伟成了中佰康公司的“救火队长”,专门帮助删帖。“就是用钱打点发公司负面新闻的 网站,把帖子删了,在原位置上换成正面宣传。”易伟说。
一年间,鲁林萍先后付给易伟两万元左右,其中7000多元用于支付其他网站的“删帖费”。
据易伟讲述,2009年9月,鲁林萍让他在网上发布一些攻击康姿百德公司产品的帖子,“说发得越多越好”。于是,中佰康公司职员王艳梅通过公司 邮箱,及QQ等方式,先后给易伟发了有关康姿百德负面内容的文章。易伟便和他哥哥易磊一起,将这些帖子发在百度贴吧、天涯论坛和网易博客等20多个网站 上,并加上了“黑心”、“忽悠”、“大骗子”等吸引人注意的词,还专门开了一个“康姿百德欺诈”的博客。
“当时我也没多想,鲁总让我发我就发了,我就是想赚点学费。”庭上易伟供述道。但后来随着网上康姿百德的负面消息越传越多、越传越离谱,易伟也 有些不安,在QQ上跟王艳梅说:“关于康姿百德的博客不删肯定有问题的,要出大事。如果坐牢了,鲁总管吗?”得到的回应是不删。但易伟还是偷偷删了一些。 “没想到后来真的出事了。”易伟懊悔地说。
易伟说,中佰康公司让他转的这些帖子,有些就是原来中佰康的负面新闻,后来改改成了针对康姿百德的。
而鲁林萍则矢口否认曾指使易伟发这些帖子。她表示是易伟主动发的,想借此跟公司要钱,而他反过来再去跟康姿百德要“删帖费”,两头赚钱。
网络推手是否应负刑责?
虽然易伟、易磊当庭承认罪责,但其辩护律师认为他们只是在网上转帖,并非这些帖子的原创,而且文章内容本身至今没有权威鉴定。“网上的信息本来 就是互相转的,如果因为转了几个帖子就被判刑,将来会有多少网民被扣上犯罪的帽子?”
公诉人称,经调查帖子中所说的有消费者购买康姿百德床垫并退货,只是部分地区经销商因虚假广告宣传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过,而被告在网上将此过分 渲染并歪曲,给康姿百德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已经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而且文章中还说康姿百德的技术成果也是谎报的,是用来忽悠人的。公诉方在庭上出示了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康姿百德公司持有的专 利书,以驳斥这一说法。
但被告辩护律师提出,鉴定产品合格并不能证明康姿百德床垫就不存在帖子中所说的问题。床垫的基本功能是睡觉,这一点要达到“合格”并非难事,但 该床垫有无其宣传的各种功能,目前尚无权威机构认定。因此,不能断定文章所写内容的真假。即使鉴定内容为假,也应首先追究原创者的责任,而不应将矛头对准 转发者。“这些内容也曾经被用于攻击中佰康,谁又该为中佰康负责呢?”
康姿百德公司的律师则认为,一个产品是否合格,应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报告,而不能随意评判,甚至用“床垫有毒,有各种副作用”这种没有任何根据 的恶意评价,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陈力丹教授认为,网上转帖也有核实内容真实性的义务,也要承担责任,“这跟媒体转载假新闻也须承担责任的道理是一样 的”。但他认为这类问题应该是属于民法的范畴,刑法的手不应该伸得太长,而现有民法的很多条款,实际上能够解决大部分网络暴力问题。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际红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和现实生活的言论规范是一样的,言行要负责,即使不是帖子原创者,如果故 意大量散布虚假事实,对别人声誉造成侵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现实中的法律不适用于网络世界,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虽 然法律没有对网络暴力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如果网络暴力这种方式符合了法律要件,也同样会构成侵权或者犯罪。”
打击网络暴力会伤害网络监督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依靠网络获取大量的信息,网络营销也成为一种主要的营销手段。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借此生财的“网络推手”也大 量出现,成为网络时代的“新兴产业”。他们能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也能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 手,使其无法正常运营。
这些网络营销公司宣称,只需花两三万元,就可以在一夜之间让竞争对手的负面消息铺天盖地布满整个网络。有些厂商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便雇用这些 “网络推手”,专门搜集或制造竞争对手的负面消息,在网上海量发布,进行“造势”,从而左右消费者的选择。媒体报道将这样的发帖公司或者营销公司称之为 “网络黑社会”。2009年3月和8月,新东方两次遭遇网络密集发帖的攻击;2008年5月,万科遭遇“松山湖会议纪要”发帖者的攻击。
目前,在网络上针对企业发帖等方式的恶意竞争,已层出不穷。由于网络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企业即使打赢了官司,负面信息和恶意诋毁却早已散布到网 络的各个角落,对品牌造成极大伤害,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丧失了消费者信心。可见,“网络黑社会”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网络黑社会”要不要打击?网民争论激烈。有人提出,应慎用法律惩处,以防被监督者借此打压民意,报复网民。但也有人认为,在经济外衣的包装 下,“民意”实际上被操纵和控制了,这样的“网络暴力”应受到惩处。
陈际红律师认为,网络的发展确实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交流的便利性,也为人们舆论监督提供了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在很多案例中也显示了网络舆论监督 的力量,但要分清楚网络暴力和舆论监督之间的界限。普通网民转帖是出于批评、监督的目的,即使稍夸大一点,只要在正常范围之内,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本案 中,被告这种行为显然是一种商业行为,在明知虚构事实的前提下,借用网络故意诋毁别人声誉,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网民的转帖和这种收人钱财、大量 发帖的行为是有明显区别的,网友没必要担心打击网络暴力会伤害网络言论自由。
陈力丹教授认为,治理网络暴力需要从两个层面努力,一是建立一种良好的网络文化,对网络暴力形成道德约束;二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法规,像 《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样形成明确的处罚,而不是现在“要么不管,要么就上升到刑法”。
庭审持续到4月27日晚上11时许,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网络推手揭炒作内幕编辑本段回目录
“天仙妹妹”、“芙蓉姐姐”、“凤姐”等普通的人和事件爆红网络,“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等热门词句以极快的速度流行……不过网民可能并不知道,在看似完全是“民意”的网络舆论背后,其实还有着一群专业的“网络推手”!
随着中国网民突破4亿,网络营销正迎接着一个爆发的时代,而乱象也随之而来。日前,厦门的一位“网络推手”揭秘了网络红人走红背后的内幕和网络推手的赚钱链条。
【解词】
网络推手指的是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其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
从字面上看,网络推手这个词是网络和推手组合而成的词,网络指的是互联网,而推手原来是太极拳的一个术语,指太极拳的双人徒手对抗练习。
从2005年10月起,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词:网络推手,这是网络时代产生的众多新词汇之一,由于这个词很好地诠释了网络推广从业者的角色,迅速被媒体和公众传开,成为网络常用词。
【别称】
也称网络营销策划师、网络推客,有些人也称之为网络公关。
【操作方式】
通过网络新闻、论坛、博客、QQ群、搜索引擎、视频及平面媒体整体推广,网络公关与传统公关并驾齐驱。制作相关的策划,团队执行,引导舆论,从而达到推出新人或者企业产品的目的。
炒作的大致思路是,先发现有争议的人物(通常是敢说敢做的女性),联系上对方并达成合作意愿后展开形象推广,再找知名写手发表有争议性话题的文章,吸引更多网友参战;当把话题“养”到差不多成熟时,就联络网站编辑、论坛版主制作专题,在数家大型网站上推广;之后吸引众多传统媒体跟进,推波助澜。
在炒作过程中,必须要保持适度的正反观点互驳才能引起网友自发地发帖、跟帖。对批判言论较多的负面人物,会组织一些写手写些正面的文章,挺一挺他,转换一下话题,同时删除一些攻击性言论;而受追捧较多的,会找点人来骂骂他,让双方形成一种相持局面,持续制造热点话题,延续人物的曝光率。
一个完整的炒作过程由几类人参与:被炒者、策划者、发布者(写手、网络编辑或社区版主)、传统媒体和网友。其中,惟有普通网民被蒙在鼓里。网络编辑和版主们则是左右被炒作者曝光率的关键力量。
【推手要求回报】
在捧红一个人后,策划人有多种收益模式:一种是成为红人的经纪人,从其收入中直接分成,每次从签约合同中抽取包装费。据知情者说,包装费会达6位数。
整个包装过程,网站和版主一般分不到任何费用,除非事先谈好,个别网站也可从中抽取二成。还有直接将作品(包括红人)整体转卖给专业演艺公司,一次性获得一笔收入。或者成名后结束合作,这种结果虽然策划人并未直接从被炒作人处获取推广费等收入,但自己成名了,间接收入随之而来。
【现状】
据了解,现在全国大大小小从事网络社区营销的公司有上千家,它们存在的形式包括传统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网络公关公司、网站社区、发帖公司等,专门为企业提供创意、事件营销、病毒式营销、网络危机公关等服务。有的规模还不足四五人,而规模较大的公司下面还涉及几十家各种供应商。目前,全国各类从事社区营销的网络推手规模已达十几万人。
如何炒出热门话题
在厦门软件园二期一栋不起眼的写字楼里,某科技工程公司运营总监何辉和他的网络推手团队正在紧张地筹划着一个案子。
“我们的目标是找一个特色商品,炒出一个热门话题,最终使公司的BtoC网络销售平台在市场上打出名头。这种方式比传统的砸广告花费要少得多,而效果却很可能更好。”
比如,风头正劲的网络红人凤姐不是要整形吗?整形医院请她做广告肯定反响不俗。此外,婚纱如请凤姐代言,没准也有出奇制胜的效果。在何辉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栽培后,一手促使凤姐走红的网络推手们已经进入“收获期”:现在的凤姐已成了另类明星,而其身后的网络推手们就成了明星经纪人。
“能炒到‘凤姐’、‘芙蓉姐姐’这个高度真的是很厉害了。”对于把网络搅得风生水起的那些网络推手们,何辉很是佩服。不过,虽然没有大手笔,但他还是在一些小范围的炒作中尝到了推手的成功滋味。
几年前,何辉所在公司代理了一家知名国际品牌库存球鞋。为了尽快出手,在前期销售一段时间后,他们找到几个知名论坛,以消费者名义发帖指责他们卖的是没有气垫的假鞋,要一赔十。接着一位“版主”身份的出来主持“公道”,说鞋是真的,并从专卖店偷拍来正版鞋图片进行对比。但消费者不买账,又与商家上演了一场“拆鞋”风波,最后终于证实了“鞋是正品”。
“这场‘论战’通过网络论坛的转载传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何辉颇为得意地说:最后的战果是,以花费1000多元的代价将700多双鞋销售一空。
想当推手挺不容易
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已经出现了一批专业的网络营销策划机构。这些公司的网站内容颇为丰富,有“论坛网络营销”、“博客网络营销”、“视频网络营销”等,网站中展示的成功案例也很引人注目,服务对象五花八门,有剧组、婴儿用品、饮料产品等。
网络推手的门槛其实是很高的,一个好的网络推手网络知识面要广,熟知网民心态;要有相当的策划能力,文字功底要好;有广泛的媒体资源。没有强大的网络号召力,你发的帖子马上会被淹没,根本形成不了话题。
鱼龙混杂有待规范
据了解,我国约有1000家网络营销公司,参与人数至少10万,都是网络红人和网络推手服务的目标,而随着中国网民突破4亿,网络营销正迎接着一个爆发的时代,而乱象也随之而来。
网络推手这一行刚起步,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位曾找过网络推手帮忙推广产品的民企老板就坦言:网络推手的公司资质、服务价格没有一定的标准,有时候交了大钱,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另据了解,网络推手不仅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有些不良推手还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以诋毁、诽谤竞争对手,甚至控制舆论,这种现象被称为“网络黑社会”。这些网络推手为企业炒作时,会事先分析网民的心理,按照愤青、仇富、同情弱者等因素制作网帖;在制作帖子时,每个帖子,一定要有错别字,一定要有一两句语句不通的句子,才能让人相信是发帖人在网上敲出来,是未经修饰的真实说法;雇用“水军”密集发帖,雇用的发帖手多是大学生、社会闲散人员等,100人为1组,公司中1人负责10组,通常掌握五六十个“水军”小组,有的公司掌握着50多万个网络论坛地址,很容易让一个帖子出现在数千个论坛中,形成集束效应。
由于企业网上受诽谤立案难,企业又无法找到发帖者,不能用法律手段维权。不少企业呼吁完善司法手段,让发帖者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