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情况与历史沿革 |
发行人简况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755号文件批准设立的。该公司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公司)下属的主要从事红旗轿车整车、总成及其配件生产的第 一轿车厂、第二轿车厂、长春齿轮厂、第二发动机厂及与轿车生产相关的协作、销售等部门的资产及相应负债进行重组,由一汽集团公司独家 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一汽集团公司的前身为第一汽车制造厂,成立于1953年,隶属于中国机械工业部,是我国“一五”期间建设起来的第一个汽车工业基 地。 一汽集团公司经过40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型货车生产能力已达到15万辆,并形成了中、轻、轿全面发展的产品格局,相继建成了15万辆轻 型车基地,3万辆中高级轿车基地、与德国大众公司合资建成了15万辆普及型轿车基地。企业结构也由单一工厂转变为由35个直属专业厂、12个全资子公司、12个控股子公司、17个参股公司和243家关联企业组成的 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至1996年末,一汽集团公司总资产281亿元,净资 产7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一汽集团公司作为单一法人,汽车产量和销售收入一直居于全国同行业首位。在全国500家大型企业排名中始终保 持前10名的领先地位。在国内汽车市场连续三年疲软的情况下,1996年 一汽集团公司产销量以及出口量均居行业第一。 一汽集团公司被人们誉为“中国汽车工业的摇篮”,党和国家曾授 予多种荣誉称号。1995年,一汽集团公司被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评为“中 国汽车大王”、“全国科技实力百强企业”第二名。1996年,又顺利通 过ISO9001质量认证,创下了特大型企业整体通过此项认证的先例。 一汽集团公司作为国务院批准的56家改革试点企业集团之一,独家 发起,以同生产红旗轿车相关的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采用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6]336号文确认,截止1996年12月31日,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3,704.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2,177.70万元。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49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按66.858%的比例折为75,000万股 国有法人股;社会公众持股30,000万股(含公司职工持股3,000万股),股 本总额为105,000万股。 本公司主导产品为红旗系列轿车,兼营为轻型车配套的发动机、变 速箱等总成及配件。红旗系列轿车的国产化率已达87.5%,是一汽集团 公司在引进、消化、吸收德国奥迪轿车的基础上,自主开发研制的我国唯一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中国品牌又具备中国现代技术水平的轿车。红旗系列轿车由中国独资生产,是民族轿车工业的代表。 重组后,本公司拥有生产红旗系列轿车密切相关的四个专业生产厂,其中: 第一轿车厂前身为第一汽车制造厂轿车分厂,1958年5月,制造出第 一辆国产东风牌轿车;同年8月,试制出第一辆国产红旗牌高级轿车。1959年,红旗轿车正式投产,成为国家的礼宾用车。1988年,引进德国奥迪轿车技术后,对工厂进行了技术改造,现主产品为红旗系列变型车,年产量 达2,000辆。 第二轿车厂于1992年1月正式成立,主要包括焊装、涂装、总装三大工艺,原主产品为奥迪轿车,现主产品为红旗基本型系列轿车,年生产能 力为3万辆。 第二发动机厂始建于1987年,由美国克莱斯勒公司引进产品、制造 技术和成套设备。1991年投产,主产品为CA488系列轿车发动机,年生产 能力达15万,在为红旗系列轿车配套的同时,还为一汽集团公司和国内轻型车生 产厂家配套,国内市场占有率达17.94%。 长春齿轮厂始建于60年代,原为地方企业,1986年并入一汽集团公司,主导产品为红旗系列轿车配套的016传动器。另一主产品为CAS5-20系 列变速箱,为一汽集团公司和国内轻型车生产厂家配套,年生产能力为20 万台,国内市场占有率达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