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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财政年度起止日期各不相同。一般可分为日历年度制和跨日历年度制两大类。
①日历年度制,是指财政年度的起止期与年历始末相同,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使用历年制有中国、德国、法国、波兰、奥地利、匈牙利、朝鲜、南斯拉夫、台湾等。
②跨日历年度制,是指财政年度起止期与年历始末不相同,如英国、日本、加拿大、印度、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是自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瑞典、埃及、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苏丹等国家是自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美国在1976年以前是自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1976年以后改为自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由10月1日起的还有:泰国、尼日利亚等。沙特阿拉伯、尼泊尔等国家的财政年度则是实行浮动制度,沙特阿拉伯根据Hajra历编制预算,其每一年度预算的起止日期和时间周期长短是不相同的。
财政年度的名称,采用日历年度制的,依公元的年份而定,如1991年1月1日起到同年12月31日止称为1991财政年度。采用跨日历年度制的,一般以财政年度终止日所属的年份为该期间的财政年度名称,如1991年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称为1992财政年度;如涉及法律程序时,则应称作1991—1992年财政年度。世界各国财政年度起止日期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本国国情、历史和传统习惯以及财政管理需要等因素,如:
①立法机构会议召开的时间,以便在会议期间审议和通过预算法案;
②年度开始正值税收旺季,以利于执行新的预算;
③保持政府、税收、公司及国家的统计资料汇编年度的一致性;
④适应农业种植和收成季节;
⑤原属殖民地或附属国的国家,一般历史地沿用其宗主国的财政年度;
⑥宗教因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