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是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它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学派,创始人为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其次它还指20世纪西方各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概念简介 编辑本段回目录
现象学(phenomenology), 20世纪在西方产生发展并十分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G.W.F.黑格尔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概念辨析编辑本段回目录
“现象”一词(概念)在现象学之前与在现象学中的意义不同。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启蒙运动之前的“现象”
圣母与圣子 |
上帝、玛丽亚、耶稣基督等等的显灵,在罗马天主教重视一个重要的观念。在罗马天主教中,神对人的选择是一个中心题目,犹太人是神选出来传播它的旨意的,摩西是神选出来向犹太人传播它的旨意的,等等等等。在“显灵”这件事上,神的“显现”有几个特点,第一,只有被神选出来的人才能看到这些现象;第二,现象是一种启示,是神要告诉人一些事情。所以,在罗马天主教中重要的“封圣”仪式中,只有那些见到奇迹的人才能被封为圣人。不管你对教会贡献有多大,如果你没有见过契机,身没有对你显过灵,说明神没有把你选出来,因此你也只能是一个“普通人”。
因为“显灵”、“现象”总是神给人的启示,所以,对这些现象的解释就是非常的重要。换句话说,“现象”的背后有更重要的东西,我们必须有办法正确理解神的启示。在这里,“现象”是通向神的启示的重要途径,但是,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神学基础——,是不能正确理解现象的。
启蒙运动的“现象”
启蒙运动中最重要、对今天的中国思想文化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是洛克、休谟的哲学。他们不认为信仰可以正确解释现象,他们根本就不认为人类的理性可以正确解释任何东西。休谟对人类的理性——不管它是否有神的帮助——提出了最根本、最彻底的怀疑。在他们的冲击之下,传统的形而上学陷入最深刻的危机。
康德 |
在康德那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常常被人忽略,叫做“合成(Synthese)”,这是理性接受了现象之后,使用自己的功能对其进行加工的产物。就原则上讲,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合成”的结果。
现象学与现象
为什么胡塞尔和其他一些出色哲学家要把他们的学说叫做“现象学(Ph?nomenologie)”呢?很简单,他们关心的首先是现象,甚至无非现象。现象很重要那么?的确,现象非常重要!因为,既然我们对事物本身——或者用唯物主义和其他本体论哲学喜欢用的术语“本质(das Wesen)”——不可能有任何把握,我们的理性的唯一对象无非就是现象,那么,我们能够或者必须研究的唯有现象而已。
但是,胡塞尔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设定。他认为,“现象”不是事物对人类理性的作用,而是人类理性本身。因为,没有经过人类理性的现象是不存在的。他是把康德的哲学作了彻底的发展。
胡塞尔一生所关心的都是“精神(Geist)”和“意识(Bewusstsein)”,而现象正是在研究精神、意识时真正与唯一的对象。此时,现象这个概念被赋予了完全不同于中世纪、不同于启蒙运动、也不同于康德的意义。
发展源流编辑本段回目录
现象学思潮从20世纪初以来,按时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存在论现象学时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综合研究时期(40年代以后)。三个时期互有交叉,各时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 |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20世纪中期,在胡塞尔哲学和海德格尔的早期哲学影响下,形成了法国现象学运动。这一运动的主要创始人是J.-P.萨特和M.梅洛-庞蒂。萨特批判了胡塞尔的先验自我与反思意识,认为胡塞尔未能区分意识的反思过程与前反思的意识结构,遂导致现象学还原成为无穷尽的倒退。他还指出,先验自我概念是毫无必要的,现象学还原不仅应把世界放入括号,也应把自我本身放入括号,从而使自我与世界居于同一侧,因为自我和世界同样都是意识的对象。这就从意识中排除了任何内在性内容和本质,而使之归于“虚无”,并由此产生了充实的“自在存在”与虚无的“自为意识”之间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关系。萨特的现象学还原不是对意识的反思,而是使意识虚无化,以达到纯粹的意识。在他看来,由于意识所具有的意向性,使虚无的意识不断向外,它在显现外部世界的同时也显现了自身,而我的意识所显现出来的就是我的本质。所以,萨特认为人们存在是先于人的本质的。此外,萨特还把现象学还原理解为一种自由过程,即人通过自我设计“中止”与其过去的因果关连,并从未来(目的)返回现在。萨特的现象学由于扩大了意识与意向关系概念,并使主体不只限于理智活动,而是指进行着各种心理体验(包括想象与情绪)的具体生存的人,从而使现象学研究的对象扩大到人类生存的外在方面,即历史、文化、政治等等方面,并由此开创了相对独立于现象学思潮的法国存在主义运动。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 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这一时期法国其他重要的现象学者还有G.马塞尔、E.莱维纳、杜甫兰和P.里科尔等。一般而论,法国现象学者倾向于调和胡塞尔的意识分析与海德格尔的存在分析,同时把研究对象扩展到人类历史、社会、文化、政治等各领域,造成了唯心主义历史观与人生观的泛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①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②与其他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③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
代表人物编辑本段回目录
胡塞尔 |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前两个时期主要是批评19世纪各种经验论的心理主义,发展布伦塔诺的意识意向性学说,建立了从个人特殊经验向经验的本质结构还原的 “描述现象学”。他提出了一套描述现象学方法,即通过直接、细微的内省分析,以澄清含混的经验,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具体经验间的不变部分,即“现象”或“现象本质”。这一方法又被称作本质还原法。
胡塞尔倡导的早期现象学运动,主张在各人文学科内运用现象描述或本质还原法,从中获取较直接、较真确的知识。胡塞尔试图借助描述现象学的悬置 (epoch□ )原则,将一切有关客观与主观事物实在性的问题都存而不论,并把一切存在判断“加上括号”排除于考虑之外。他以为这一哲学立场既可避免当时自然科学中的经验论的“自然主义”,又可避免当时德国“精神科学”中的历史相对主义,从而在哲学研究中奠定具有普遍确定性的认识基础。胡塞尔现象学的研究对象侧重于意识本身,尤其是意向性活动或意向关系。意向关系既包括意向作用(noesis), 又包括意向对象 (noema)。他认为,意向对象不是客观实体,意向作用也不是经验性活动,它们分别是聚结于意向关系体内的特定方面。他主要研究对象在意识中的显现方式,即对象的“透视性形变”、显现时的清晰度,以及意向关系体的统一化作用。胡塞尔后期现象学最终演变为更彻底的主观先验唯心主义。目标是使现象学还原深化为“纯粹意识” 或 “纯自我”,以便使知识的 “客观性”或确定性建立在纯主观性的基础上。经过这一还原,一切经验性内容都将被排除,只留下“纯粹意识”或“先验意识”,包括所谓先验自我、意向作用和意向对象。他认为,先验自我是意识和意向结构的最深核心,同时也是推动心理活动和引发知识结构的总根源。胡塞尔后期现象学所关注的中心课题是先验意识的构成作用及主体在其特殊视界内经验到的“生活世界”。他指出,从个人生活世界向人类共同世界的过渡,是通过所谓“主体间关系体”来完成的。胡塞尔因其在现象学中的先验唯心主义与彻底主观主义的立场、观点,使他在现象学学派内部不断受到批评。但他提出的一些分析方法,在20世纪初以来的西方哲学与人文科学中一直具 有重要影响。
《逻辑研究》 |